我不知道出這個題的人是否懂得杠桿租賃,只知道杠桿租賃是通過投資人出版資,組成的項目公司,購買租權賃物件委託租賃公司出租和收款。所有的投資人(包括銀行)都是投資行為沒有貸款,因此無追索權。要給出答案選項是:這道題沒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答案!
② 融資租賃有哪6種收益模式
一、債權收益
1、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
2、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以不比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並不會比貸款高或高的不多。
二、余值收益
1、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融資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是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2、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對設備具有維修、再製造的專業能力和廣泛的客戶群體,可以提供全方位的融資租賃服務,特別是客戶歡迎的經營租賃業務。租賃物的余值處置對專業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不應該是風險,而應該是新的利潤再生點,租賃物經過維修、再製造後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得更好的收益。這正是廠商融資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之所在。
3、根據融資租賃公司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後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後,余值處置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三、服務收益
1、租賃手續費
租賃服務手續費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都有的一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但根據合同金額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
2、財務咨詢費
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會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或項目成功費。視項目大小,收取比例、收取方法會有不同,一般在0.25—5%左右。
財務咨詢費可以成為專業投資機構設立的獨立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租賃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與信託、債券與融資租賃組合、接力服務中重要的盈利手段之一。也可以成為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的重要的中間業務。
3、貿易傭金
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方和投資方,促進了設備的流通,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迴流。收取銷售的傭金或規模采購的折扣或是保險、運輸的傭金是極為正常的盈利手段。
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市場上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貿易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4、服務組合收費
廠商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會提供配件和一定的耗材供應、考察、專業培訓等服務。這些服務有的打著「免費」的招牌,其實任何服務都不會有「免費的午餐」,融資租賃公司要麼單獨收費,要麼包括在設備定價之內,組合服務是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四、運營收益(資產運作、產品組合、規模經營)
1、資金籌措和運作
(1)財務杠桿
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資金運作時,可以獲得一個高於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貸一部分,租賃公司有了一個財務杠桿效應,不僅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於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
(2)資金統籌運用
融資租賃的租金費率一般都是相當於或高於同期貸款利率,但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資金運作平台,在資金籌措的實際操作中,完全可以根據公司在不同時段購買合同的對外支付、在執行融資租賃合同租金迴流和對外償還到期借款的現金流匹配程度的具體情況,決定新的融資數額和期限,安全合理地獲取資金運用和資金籌措之間的差額收益。
2、產品組合服務
融資租賃公司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在資金籌措、加速資金周轉、分散經營風險和盈利模式四個方向開發不同的產品組合和產品接力,同樣可以獲得很好的收益。
3、規模效益
規模經營是融資租賃公司提高股東的投資回報重要的舉措。例如:一個1000萬美元注冊資金的融資租賃公司,經過三年的運作,可獲得銀行9000美元的貸款額度,形成了穩定的一億美元的租賃資產規模。平均融資成本為6%,平均租賃費率為8.5%,凈收益為2%。則每年自有資金可以獲取8%的收益80萬美元,借款9000美元,每年可獲取2%的利差收益為180萬,合計260萬美元。股東回報率26%。
五、節稅收益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非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即:會計上的經營租賃業務)往往佔到全部融資租賃業務的很大比例,特別是有廠商背景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達到60—80%。顯然這種由出租人提取折舊,承租人稅前列支,兩頭得好處,正是經營租賃業務出現巨大活力的原因所在,節稅或延遲納稅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收益來源之一。
1、自身節稅
在融資租賃公司有一定的稅前利潤的前提下,融資租賃公司採用經營租賃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要的辦公用房、車輛、信息設備,稅金在稅前列支,可以獲取節稅的好處。
2、折舊換位
為客戶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出租人對租賃物提取或加速提取折舊做稅前扣除,可以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
六、風險收益
1、或有租金
或有租金是指金額不固定,以時間長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物價指數等)為依據計算的租金。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可以作為費用直接在稅前列支。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企業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得的收益也比較大。
2、可轉換租賃債
開展可轉換租賃債業務是專業投資機構採取的一種控制投資風險獲取投資收益的新的投資方式。
融資租賃公司對高風險的投資項目,可以對其所需設備先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同時約定在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這樣做,可以獲取項目成功後股權分紅或股權轉讓的增值收益。
③ 融資租賃和杠桿租賃的區別!!區別!!!急急急
杠桿租賃是融資租賃中的一個細分模式,特點是租賃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資人
④ 融資租賃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的6種主要業務模式:
一、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出租人租回並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於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後回租的操作流程: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三、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四、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五、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
六、結構化共享式租賃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和指定,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賃物本身投產後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基礎進行測算和約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賃項目收益的租賃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購置成本、相關費用(如資金成本),以及預計項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適用於通信、港口、電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遠洋運輸船舶等合同金額大,期限較長,且有較好收益預期的項目。
⑤ 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產品設計的幾種模式
一.內保外貸、外保內貸、內保內貸、內保直貸融資
二.信託融租
(一)信託貸款模式/融資租賃集合信託計劃模式
信託公司通過發行融資租賃集合資金信託募集資金,然後把資金貸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用該資金購買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公司以出租該資產所產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託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實現投資者信託收益。
(二)融資租賃收益權受讓信託——附帶回購條件模式
融租公司將一個或多個租賃項目未來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個租賃資產收益權,然後進行轉讓,信託公司針對該轉讓收益權項目,發行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集合信託計劃,用信託資金「買」該租賃資產的收益權,信託期滿後,租賃公司溢價回購收益權。具體分為如下兩類:
1. 以信託資金購買租賃收益權模式
2.以收益權募集資金模式
(三)通道模式——銀行理財+單一信託計劃+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此模式的整個交易過程由銀行方面主導,提供項目和資金來源,租賃公司也多為銀行方面指定,信託扮演的角色相對被動,資金來源為商業銀行發行的相關理財產品。由銀行發行融資租賃理財產品,將募集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用以向融資租賃公司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以租賃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將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租賃債權集合起來,通過一系列的結構安排(信用評級、信用増級等),將其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賃資產支持證券的融資過程。租賃資產證券化本質上就是一個以租金收益權為支撐發行證券、融通資金的多主體、多環節的運作過程。
四.外債融資
(一)向境外關聯公司或母公司舉借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母公司專門在境內成立租賃公司辦理直租業務,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將富餘資金直接借給境內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2.適用類型:在境外有實體經濟背景,且境外境內均有從事製造業的實體公司。
(二)境外融資並借貸模式
1.操作方式:境內公司在境外設立經營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後再貸給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為中資企業辦理售後回租等業務。
2.適用類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常為大型國有企業或民營企業,其在境外設立殼公司後,再返程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三)「擔保+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利用境內銀行對中資企業的授信為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提供人民幣或外幣的對外擔保。外資租賃公司使用人民幣外債或外幣外債結匯支付給境內中資機構,購買其已使用的資產。
2.適用類型:租賃公司為中資企業、醫療機構、學校等無外債指標的內資機構辦理的售後回租業務。
此類人民幣對外擔保不納入擔保余額指標控制,加上存在對境內企業的授信,境內銀行開出此類保函並無顧忌。有些銀行還辦理交叉貨幣的對外擔保,即境內銀行出具人民幣對外擔保,境外機構提供外幣外債,銀行也未將此類擔保納入對外擔保余額指標管理。
(四)購買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購買境內其他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是指國內具有租賃資源,但融資條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過出售租賃資產的方式獲得另一傢具有較好的融資渠道公司的融資資金,再去開展新的租賃業務。
2.適用類型:經營范圍中具有購買租賃資產的業務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五)以辦理試點保理業務的名義舉借外債
在上海試點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保理業務,允許租賃公司通過購買應收賬款,為生產製造類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即可借辦理保理業務的名義借入外債。
⑥ 融資租賃公司運營模式
(1)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2)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5)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
(6)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7)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8)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
⑦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方面有哪些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在操作中需要注意兩方面:第一是稅務結構,一些國 家對於杠桿租回賃的使用范圍和稅務答扣減有很具體的規定和限制, 並且可能根據情 況有所變化; 第二是合夥制金融租賃公司,只有合夥制結構能夠真正完全獲得融 資租賃中的稅務好處。
⑧ 融資租賃的模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在中國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它是設備融資模式、設備銷售模式、投資方式的創新,不僅在各交易主體之間實現新的權責利平衡,為客戶提供了新的融資方法,而且成為交易主體優勢互補、配置資源的機制和均衡稅務的理財工具。
隨著融資租賃的發展,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也逐漸增多,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以下列12種為主,其中前5種為基本模式,後7種為創新模式。
1、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
(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
(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
(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出租人租回並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於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後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
(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
(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3、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5、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