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匯率傭金 > 出口貨物傭金與退稅

出口貨物傭金與退稅

發布時間:2021-06-09 08:17:28

Ⅰ 出口退稅和傭金的幾個問題。。請指導!

1、這要看對應的退稅期間是否有免抵稅額。出口貨物退稅多少受退稅率、出口收入、當期進項稅留抵稅額三個因素影響。退稅率暫且不論(相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是固定的),在退稅的那個月份,如果出口收入*退稅率小於留抵稅額,那麼肯定滴說,出口收入增加了,就可多退稅;如果當期出口收入*退稅率已經大於留抵稅額,那麼退稅額只限定於留抵稅額,假如出口收入增加了,不但不能多退稅,反而增加了免抵稅額,從而增加了地稅的提取基數。因此,出口收入的增加,是否能夠多退稅,還要看進項稅留抵額的多少。
2、國外傭金,按規定是要沖減出口收入的,因此支付是正常進行,只是在賬務處理上可以動心思,但是何時沖減,稅務沒有明確規定。結合上述內容,假如按照正常收齊單證出口收入申報退稅,如果當期有免抵稅額,由於免抵稅額是提取地稅的依據,為了少提取繳納地稅,國外傭金沖減出口收入就可以在此期進行賬務處理,從而減少出口收入*退稅率的金額,達到避稅目的——即:國外傭金沖減出口收入月份,選擇出口退稅有免抵稅額的月份。

Ⅱ 傭金能退稅嗎

肯定不能!
首先您要明白什麼是退稅:退稅,顧名思意就是先繳稅,然後退給您!退稅的基數是國內貿易的交易額,與外匯沒有關系!
如:國內采購成本為10000元,出口金額為2000美元,退稅率為13%,那麼:
繳稅金額為:10000/1.17*17%
退稅金額為:10000/1.17*13%
從中您可以看出,無論是繳稅還是退稅都與外匯沒有一點關系!

Ⅲ 在給國外匯傭金時,給銀行的銷售合同和實際出口的銷售合同有些差異,這樣對退稅有影響嗎請教高手~

傭金就是回扣

按照你收匯金額額度的%多少來給的!跟退稅不搭架的!2馬事情

Ⅳ 外貿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其具體如下;
核銷:當報關單返回公司內,先在電子口岸交單過3-5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銷的.
3-5天後帶以下資料
1.報關後的核銷單
2.銀行收匯水單
3.報關單的收匯核銷聯
4.企業逐筆核銷報告表(2份)蓋公章

退稅: 當核銷完成後,要先在出口退稅網上向國稅局申報退(免)稅,申報2天後帶以下資料
1.核銷後的核銷單
2.報關單的退稅聯
3.裝箱單
4.出口發票
5.提單
6.裝貨單(船運輸才有)
7.申報後系統自動產生的申報明細表(一般1-3份就夠了)8.
8.加三份匯總表(1分)
帶上以上資料就可以了,不過只能先交了國稅審核才可以退稅的.
申報後系統自動產生的9份申報明細表,加三份匯總表

以下為參考資料看下就明白了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概念

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貨物輸出國對輸出境外的貨物免徵其在本國境內消費時應繳納的稅金或退還其按本國稅法規定已繳納的稅金(增值稅、消費稅)。

這是國際貿易中通常採用的、並為各國所接受的一種稅收措施,目的在於鼓勵各國出口貨物進行公平競爭。

根據國際社會通行的慣例和我國現階段的國情,並參考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我國制定並實施了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以及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憑有關憑證按月報送稅務機關批准退還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出口退稅的基本制度

我國的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根據我國國情建立起來的、相對獨立於其他因內稅收管理的一種專項稅收制度。1994年我國對工商稅制進行了全面改革。根據改革的指導思想,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制定並頒布了《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等規定,對退稅范圍、計算辦法、常規管理、清算檢查等作了具體規定。近年來。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國出口退稅制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享有出口退稅權的企業,是指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主要是外貿公司和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另外還有出口量較小的一些特殊企業,如外輪供應公司、免稅品公司等等。目前這類企業約為10萬戶。今後隨著出口經營權的放開,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戶數將逐漸增加。

享受退稅的出口貨物,除免稅貨物、禁止出口貨物和明文規定不予退稅貨物外、其他貨物都可享受退稅政策。退稅的稅種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從2004年起,增值稅的退稅率共有5檔,分別是17%、13%、11%、8%、5%,平均退稅率為12%左右。消費稅的退稅率按法定的征稅率執行。

出口退稅主要實行兩種辦法:一是對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稅和退稅的辦法,即對出口貨物銷售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在前各個生產流通環節已繳納增值稅予以退稅;二是對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對出口貨物本道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所采購的原材料、包裝物等所含的增值稅允許抵減其內銷貨物的應繳稅款,對未抵減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稅。

出口退稅的稅款實行計劃管理。財政部每年在中央財政預算中安排出口退稅計劃,同國家稅務總局分配下達給各省(區、市)執行。不允許超計劃退稅,當年的計劃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全部實行計算機電子化管理。通過計算機申報、審核、審批,從2003年起啟用了「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對企業申報退稅的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實現了與簽發單證的政府機關信息對審的辦法,確保了申報單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分類

根據現行稅制規定,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是流轉稅(又稱間接稅)范圍內的增值稅、消費稅兩個稅種。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款是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流通各個環節已繳納的增值稅和應繳納的消費稅。

關鍵詞:流轉稅

是泛指所謂以商品為特徵對象的稅種。就我國現行的稅制而言,流轉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稅種。

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登記的條件

1. 必須經營出口產品業務,這是企業申辦出口退稅登記最基本的條件。

2. 必須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企業得以從事合法經營,其經營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證明。

3. 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會計工作體系,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並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可以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款結算。

凡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單位,一般不予以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必須了解出口退稅的4個時限

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特別注意申報程序,注意時間觀念,以免造成損失。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注意四個時限規定:

一是「30天」。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後,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於防偽稅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是「90天」。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後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三是「180天」。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四是「3個月」。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3個月申報。

出口退稅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資料

出口退稅登記的一般程序:

1. 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 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 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 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 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 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 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 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 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自製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 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 產品征稅證明。

8. 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 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出口退稅?

一、出口退稅的范圍

我國出口的產品,凡屬於已征或應征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的產品,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還已征稅款或免徵應征稅款。

出口產品,一般應具備以下的3個條件:

1.必須是屬於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范圍的產品。

2.必須報關離境。所謂出口,即是輸出關口。這是區分產品是否屬於應退稅出口產品的主要標准之一,以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和出口銷售發票為准。

3.必須在財務上做出口銷售。

一般的說,出口產品只有在同時具備上述3個條件的情況下才予以退稅。但是國家對退稅的產品也做了特殊規定,特准某些產品視同出口產品予以退稅。

特准退稅的產品主要有:

1.外輪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貨輪和海員的產品;

2.對外修理、修配業務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購買國內企業生產的,專門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機械設備和原材料,在運出境外後,憑承包單位出具的購貨發票、報關單辦理退稅;

4.國際招標、國內中標的機電產品。

國家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少數出口產品即使具備上述3個條件,也不予以退稅;

國家明確不予退稅的出口產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產品;

3.國家禁止出口的產品;

4.出口企業收購出口外商投資的產品;

5.來料加工、來料裝配的出口產品;

6.軍需工廠銷售給軍隊系統的出口產品;

7.軍工系統出口的企業范圍;

8.對鑽石加工企業用國產或進口原鑽石加工的鑽石直接出口或銷售給外貿企業出口;

9.齊魯、揚子、大慶三大乙烯工程生產的產品;

10.未含稅的產品;

11.個人在國內購買、自帶出境的商品暫不退稅。

二、哪些企業可以出口退稅?

1.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並承擔國家出口創匯任務的企業,經過經貿主管部門批准,享有獨立對外出口經營權的中央和地方外貿企業、工貿公司和部分工業生產企業。

2.委託出口的企業主要指具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出口,承擔出口盈虧的企業。

一般貿易出口貨物退稅計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包括「先征後退」和「免、抵、退」稅。

「先征後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後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

一、計稅依據。

「先征後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性交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後,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二、計算方法

1、一般貿易

(1)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舉例說明:

例1、某鞋廠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價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2)2000打以CIF價格成交,每打240美元,並每打支付運費20元、保險費10元、傭金2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當期實現內銷鞋19400打,銷售收入34920000元,銷項稅額為5936400元,當月可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800000元,鞋的退稅率為13%。用「先征後退」方法計算應交稅額和應退稅額。

計算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到岸價格-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外匯人民幣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Ⅳ FOB 和CIF成交方式退稅時有什麼不同

國稅發[2002]11號規定,免抵退稅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委託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託方開的或受託方開的),若以其他價格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次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實際離岸價進行申報。

退稅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計算方法:
一種是: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另外一種是:退稅收入=采購成本÷(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兩這方法適用范圍不同,一是「免、抵、退稅辦法」;二是「先征後退」
「免、抵、退」稅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的增值稅, 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的離岸價,退稅率與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率相同。
「先征後退」稅辦法,適用於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 外貿公司按先征後退。

退稅單據:
1、報關單退稅聯
2、核銷單退稅聯
3、工廠增值稅發票退稅聯
4、外銷發票退稅聯
5、箱單,發票,裝貨單,內合同和外合同,明細單

希望有用。

Ⅵ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及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區別

生產企業是先「免」後「抵」,出口時不需要先交稅,拿退稅額去抵消應交稅額。

外貿企業是先「交」後「退」,支付貨款給工廠時其實支付部分包含了增值稅, 國家按退稅率和發票面額把退稅退還到外貿企業。

(6)出口貨物傭金與退稅擴展閱讀: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1、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1)對出口貨物單獨設立庫存帳和銷售帳記載的,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對庫存和銷售均採用加權平均價核算的,可按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分別確定:退稅依據=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退稅率或徵收率(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退稅率,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徵收率)

(2)對出口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退稅依據為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貨物的工繳費等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

原輔材料應退稅額=購進原輔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原輔材料的退稅率

加工費應退稅額=加工費發票所列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合計應退稅額=原輔材料應退稅額+加工費應退稅額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凡屬於從價定率計征的貨物應依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時徵收消費稅的價格為依據;凡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貨物應依據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為依據。

應退消費稅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出口數量)×稅率(單位稅額)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

1、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額的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

根據國稅發[2002]11號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委託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託方開具的或受託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退稅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並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

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等於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

3、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消費稅的應稅貨物,屬從價定率計征的按增值稅的計稅價格為依據;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按出口數量為依據,予以免徵消費稅。

另外,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外銷收入屬於免稅收入,不計算退稅額。

參考資料:出口退稅_網路

Ⅶ 傭金和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和發票有關的 出口退稅是根據發票的金額而算出來的 和傭金沒有關系的

Ⅷ 請教出口業務退稅的具體流程及計算方法本人對商業企業出口有些了解,

目前,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包括"先征後退"和"免、抵、退"稅。
"先征後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後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

(一)計稅依據。
"先征後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性交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後,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二)計算方法
1、一般貿易
(1)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現行「免、抵、退」稅辦法,執行稅法規定的退稅率,並按照出口貨物的離岸價計算「免、抵、退」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增值稅條例規定的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計算應退稅款

當外商投資企業本季度出口銷售額占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及以上,且季度末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按下列公式計算應退稅額:

①當期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時,

應退稅額=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②當期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應退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

③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應退稅額

(2)以上計算公式中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適用「免、抵、退」辦法的企業,月度申報退稅時使用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在季度匯總填報時不再重新摺合計算。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離岸價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關單金額計算免抵退稅,對關單金額與金額大的差異部分應照章征稅。

④「當期應納稅額」是指「月度應納稅額」。

⑤各月計算的應納稅額為正數時應在稅務部門規定的徵收期內照章納稅。

⑥「應退稅款」計算公式內「季度末應納稅額」和「當期應納稅額」均是指「季度末最後一個月的應納稅額」。

⑦只有當季度末最後一個月的應納稅額為負數時,才適用「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其他月份的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只能結轉下月繼續抵扣。

⑧當外商投資企業本季度出口銷售額占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以下,且季度末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

Ⅸ 出口退稅收入與出口退稅額相等嗎

外貿企業
1、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1)對出口貨物單獨設立庫存帳和銷售帳記載的,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對庫存和銷售均採用加權平均價核算的,可按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分別確定:退稅依據=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退稅率或徵收率(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退稅率,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徵收率)
(2)對出口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退稅依據為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貨物的工繳費等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
原輔材料應退稅額=購進原輔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原輔材料的退稅率
加工費應退稅額=加工費發票所列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合計應退稅額=原輔材料應退稅額+加工費應退稅額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凡屬於從價定率計征的貨物應依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時徵收消費稅的價格為依據;凡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貨物應依據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為依據。
應退消費稅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出口數量)×稅率(單位稅額)
生產企業
1、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額的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
根據國稅發[2002]11號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委託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託方開具的或受託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退稅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並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
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等於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
2、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消費稅的應稅貨物,屬從價定率計征的按增值稅的計稅價格為依據;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按出口數量為依據,予以免徵消費稅。
另外,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外銷收入屬於免稅收入,不計算退稅額。
希望對你有幫助。

閱讀全文

與出口貨物傭金與退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義務教育學校融資 瀏覽:721
ppp模式融資擔保 瀏覽:157
沈陽有外匯業務的工商銀行 瀏覽:269
申購理財產品的原始憑證 瀏覽:530
美麗華集團市值 瀏覽:524
貴金屬公司待遇 瀏覽:9
國際結算在國際融資中的作用 瀏覽:49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不得超過 瀏覽:464
博信股份2019年一季度 瀏覽:982
華泰證券債券回購 瀏覽:788
上升下跌速率外匯指標 瀏覽:442
杠桿的機械效率與物重有關嗎 瀏覽:504
手機工行怎麼換外匯 瀏覽:408
中原證券風險許可權 瀏覽:719
前海股權交易中心胡繼之 瀏覽:447
恆天財富信託延期兌付 瀏覽:822
人鬼交易所2雲資源 瀏覽:903
郵儲銀行可以境外匯款嗎 瀏覽:682
溫嶺易轉金融服務包裝有限公司 瀏覽:782
2016年日本匯率走勢 瀏覽: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