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樓的,如果復制請連接處引用好不好!!!!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B.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業務及管理費的區別
不一個概念,手續費和傭金一般指中介業務收入,給保險公司等開手續費發票的和發放傭金部分
C. 傭金與手續費有什麼區別
傭金,牙抄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稱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大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分別付給的。所付傭金的數額依商品的性質和貨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約定俗成的,形成了慣例。
手續費:辦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手續」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序」。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等等。因此「手續費」可以這樣解釋:為代理他人辦理有關事項所收取的一種勞務補償;或對委託人來講,是屬於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辦機票手續費、代扣代繳費用手續費、國債代辦手續費等等。
傭金是給券商的, 手續費包括給結算中心的費用,由券商代收。
D. 傭金與手續費的區別
不一樣的。手續費是傭金的一部分。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5月1日開始,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深圳收取0.2175‰
,上海收取0.1875‰)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a股、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傭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由上面的通知可知股票傭金理論上只能在3‰~0.2175‰之間浮動,嚴格來說,券商還有人力、房租、水電及一些稅費等成本在內,且券商也要盈利,實際上券商給到投資人的傭金範圍,最少也要在0.5‰以上。截止到2010年1月,北京上海等地新開戶傭金一般是3‰,大資金會有可能1.0‰、0.8‰,0.6‰是極大資金或機構才可能達到的。小資金客戶,如果通過券商的客戶經紀人預約有可能降低到0.8‰,0.6‰,因人而宜。國內股票二級市場傭金普遍偏高,希望2010年能有所改善。
E. 手續費及傭金,和回扣,業務提成有什麼區呢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是企業為取得收入支出的手續費傭金。
關於回扣,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屬於商業賄賂性質的「回扣」支出,自然不得在稅前扣除;即使在賬內支付「回扣」,只要不屬於合法、正當的商業行為,不能取得真實、合法憑證,也不可能得以稅前扣除。所以,納稅人不得將實質上的回扣混同於手續費與傭金支出。
關於業務提成,只要獲得業務提成的人員屬於支付單位的員工,則其屬於職工薪金性質。29號文強調,手續費及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這一規定的目的在於區分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與工資薪金支出。工資薪金是單位向其有任職或僱用關系的員工支付的勞動報酬,本單位的員工(例如業務員)根據達成的業務量獲得的業務提成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並按國稅函[2009]3號文的規定據實扣除。而手續費及傭金則是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費用,與工資薪金的支付主體身份不同。如果獲得手續費或傭金收入的一方為自然人,則其應對該項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筆者認為,29號文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含交易雙方代理人和代表人,這里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指向不夠明確,他們應該是與單位有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人員,而不是那些無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人員。例如,保險公司支付給與本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無法定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報酬仍應屬於傭金性質,而不屬於工資薪金。
F. 手續費和傭金稅前扣除項目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文件第二條規定:「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可見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才是手續費和傭金的支付對象,如果該財務公司不具備上述合法經營資格,則不屬於手續費或傭金支出。
G.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介紹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本科目主要核算企業(金融)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各項手續費、傭金等支出。
H. 手續費和傭金包括哪些
您好,炒股的話包括:
(1)規費: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
(2)印花稅:每筆成交金額的0.1%。
(3)手續費:每筆成交金額的0.27%--0.3%;每筆不足5元時,收5元。
(4)過戶費:滬市收每筆成交金額的0.1%;每筆不足1元時,收1元。(深市不收)
(5)通信費:每筆成交收3元。
I. 傭金和手續費有什麼區別
傭金和手續費都是辦理某些事項是產生的費用,但是在性質和收取方式等方面是不同的,它們的區別為:
1.手續費:辦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手續」(英語:Service Charge)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序」。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等等。
2.因此「手續費」可以這樣解釋:為代理他人辦理有關事項所收取的一種勞務補償;或對委託人來講,是屬於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辦機票手續費、代扣代繳費用手續費、國債代辦手續費等等。
3.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
4.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5.費用繳納不同。傭金是在提供代理服務後產生的費用;而手續費是在提供服務前就需要繳納的費用。
6.收取方式不同。傭金通常是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來收取的;而手續費通常是固定的,根據服務項目不同,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同。
7.費用性質不同。傭金收入就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而手續費可以為行政收費,即在完成行政事項前所需繳納的費用。
(9)手續費及傭金包含哪些擴展閱讀:
手續費在銀行系統分為兩種:
一、除貸款以外的利息統稱為手續費。如:信用卡分期還款產生的利息,信用卡逾期產生的利息;
二、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產生的工本費。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