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述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一、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
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二、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
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三、特點不同
經營租賃可撤銷。合同期間,承租人可中止合同,退回設備,以租賃更先進的設備;
融資租賃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四、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五、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Ⅱ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目的不同。經營租賃是承租人單純為了滿足生產、經營上短期或臨時的需要而租入資產;融資租賃以融資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顯購置資產的企圖。
(2)風險和報酬不同。經營租賃租賃期內資產的風險與報酬仍歸出租人。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內,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租賃資產應視同自有資產,在享受利益的同時,承擔相應的保險、折舊、維修等有關費用。
(3)權利不同。
經營租賃
,租賃期滿,承租人可續租,但沒有廉價購買資產的特殊權利,也沒有續租或廉價購買的選擇權;融資租賃租賃期滿,承租人可廉價購買該項資產或以優惠的租金延長租期。
(4)租約不同。經營租賃,可簽訂租約,也可不簽訂租約;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隨時取消。融資租賃的租約一般不可取消新的租約。
(5)租期不同。經營租賃租期遠遠短於資產有效使用年限;融資租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融資,租期一般為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幾乎只需通過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賃資產上的全部投資。
(6)租金不同。
Ⅲ 租賃的基本分類包括哪些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如何劃分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託公司)根據承租人(比如:xx實業)對供貨人或出賣人(比如:某xxx生產線的廠家)的選擇,從出賣人那裡購買租賃物(比如:某xxx生產線),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資租賃的租金大致相當於以租賃物的購置金額為基數,按市場利率計算的本息合計值。從實質上講,融資租賃相當於分期付款購買。在融資租賃交易中,承租人對租賃物幾乎都要留購。在留購之前,租賃物的所有權暫時是出租人的。留購的金額一般是象徵意義的價格(比如100元)等,通過留購,出租人才能把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一般都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由兩個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和供貨人之間的購買合同)構成,是一種融資和融物為一體的綜合交易。購買合同的買方是出租人,但購買決策人是承租人。供貨人根據購買合同的約定,向承租人交貨。融資租賃是指:在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或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不小於租賃資產原帳面價值90%以上的租賃。(注意:這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本質不同的地方)
經營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僅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使用權,還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保養、保險、維修和其他專門性技術服務的一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不需要提高這個服務)。
經營租賃是:—項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賃業務(融資租賃不得隨意撤銷)。
Ⅳ 租賃業務按其目的不同可分為哪兩類各自有何特點
一、經營性租賃,就是商品所有者將商品出租給求租方並收取租金,一般是使用權的轉移,屬於短期行為。
二、融資租賃,最常見的是求租方需要某種商品,但是由於資金等客觀原因不能一次性購買商品,而是通過與出租方簽定合同,按期支付一定租金,直到租金足以抵扣商品貨款時,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類似於分期付款,但是更具靈活性。
特點:
1、經營性出租的固定資產具有一般性,即出租的固定資產根據市場需求來選購,然後在尋找承租人;融資租賃則具有特定性,有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所需的固定資產,然後由出租人融通資金,購入承租人所租的固定資產,然後租給承租人。
2、經營性租賃期較短;融資租賃時間較長,一般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大部分是指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3、經營性,承租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租賃期滿是將租入的固定資產退還出租人或繼續租用,也可以在租賃期滿前中途解約;融資租賃,合約一旦簽訂,不可中途解約。
4、經營性,持有期間的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稅費風險等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得對固定資產任意進行改造,要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融資租賃一切費用和風險由承租人承擔。
5、經營性,費用相對較低;融資租賃,承租人按照合同,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Ⅳ 我們通常情況下所說到租賃業務都有哪些了
一般來說租賃業務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經營性租賃,就是商品所有者將商品出租給求租方並收取租金,一般是使用權的轉移,屬於短期行為。
二、融資租賃,最常見的是求租方需要某種商品,但是由於資金等客觀原因不能一次性購買商品,而是通過與出租方簽定合同,按期支付一定租金,直到租金足以抵扣商品貨款時,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類似於分期付款,但是更具靈活性。
特點:
1、經營性出租的固定資產具有一般性,即出租的固定資產根據市場需求來選購,然後在尋找承租人;融資租賃則具有特定性,有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所需的固定資產,然後由出租人融通資金,購入承租人所租的固定資產,然後租給承租人。
2、經營性租賃期較短;融資租賃時間較長,一般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大部分是指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3、經營性,承租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租賃期滿是將租入的固定資產退還出租人或繼續租用,也可以在租賃期滿前中途解約;融資租賃,合約一旦簽訂,不可中途解約。
4、經營性,持有期間的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稅費風險等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得對固定資產任意進行改造,要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融資租賃一切費用和風險由承租人承擔。
5、經營性,費用相對較低;融資租賃,承租人按照合同,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Ⅵ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主要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