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簽賠是什麼意思
買房簽賠的意思:
在買房簽賠合同限定時間內,銷售方(一般是中介)在協商的價格基礎上,必須承諾將房子賣出去。如果沒有達成這個要求,則一個月給與簽訂合同的那方若干錢,但是相對的,這個房銷售方(中介)將獨家銷售權,如果房東通過其他中介或銷售方賣出去,也是要給這個中介傭金的。
Ⅱ 房屋中介傭金通提是什麼意思
低佣應對話術
談傭金,是我們和客戶永遠博弈的一個過程,少花錢多辦事是客戶永遠的追求,按很多客戶的話說:「買菜還要砍砍價,更別提買房了。」很多時候,客戶業主之間好不容易達成了價格的共識,反過來又要求我們傭金打折,提出別的公司都可以打對折,甚至更少。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應對呢?
客戶:傭金你給我打個折吧
策略:傭金不打折,服務也不打折
誠懇地回答:X先生,您是對我的服務不滿意嗎?如果我有什麼讓您不滿意,非常抱歉,讓您有不愉快的經歷,我會馬上改進,我非常想聽聽您的意見,以便於我日後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我們公司追求為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我一定努力從現在倒後期的售後服務盡力做到最好,我們公司品牌在行業和客戶業主中口碑都非常好,我們傭金不打折,也正是因為我們的服務不打折
客戶:XX中介公司都收1帕、0.5帕的
策略:獨家簽賠房源,價格承諾真實
堅定地回答:X先生,我們公司有很多獨家簽賠房源,這些房源都是由我們公司的同事跟業主長期維護的,其他公司都看不了房,您跟我們看房不僅有更多的選擇性,而且業主非常信任我們,我們可以幫您拿到最低的價格,我們承諾真實有效,因為我們只收傭金,不賺差價。省點傭金是次要的,買房子又不是去超市買日常用品,幾百萬上千萬的交易,我不能保證別的公司為了保障傭金是否會抬高房價,但是站在您的角度來看,您覺得是房價重要還是傭金重要呢?之前我有個客戶就是這樣,他去了一家互聯網房屋中介公司租房,本來租3600元/月,結果4100元/月租給了他,不收中介費,表面上看起來是佔了便宜,實際上是吃了大虧,而且合同寫的有歧義,後來產生糾紛,還好這是租賃,如果是買賣呢,我們不便說同行的不好,有涉嫌抹黑競爭對手的嫌疑,我相信您心裡一定有一桿秤衡量
客戶:別的公司傭金都是0.5帕、1帕,你們為什麼那麼貴?
策略:收取規定傭金,五大額外承諾,保障交易安全
驚訝地回答:貴?!X先生,我們收取的傭金是上海規定范圍內的傭金,而且我們公司嚴格規定:只收傭金,不允許賺差價。在我們公司進行的房產交易,如果是在交易過程中,房屋有查封或抵押,我們承諾,如果產生損失,我們公司來賠付給您,如果是您購買的房屋是凶宅,我們承諾原價回購,而且如果在後期交易過程中如有費用拖欠,我們承諾先行賠付,我們公司的這些承諾,都是對外的,一旦對外,就會接受大家對我們的監督,而且這些都是額外超出我們傭金範圍內的服務,您可以去問問其他公司,看看現在有哪家公司敢像我們這樣承諾的,我們這么大的公司,做的都是長久經營,做的都是品牌,我努力幫您做好服務,保證交易的資金安全、法律安全,相信比什麼都強,您說呢?
客戶:我不需要你們的什麼承諾,你傭金給我打打折吧
策略:承諾只是附加值,按規定范圍收取傭金
回答:X先生,上海規定的傭金是上下家各一個點,我們是在這個基礎上提供承諾,這些都是免費的,為了讓每一位客戶能夠有更安全的房產交易,更好的客戶體驗,而這些承諾都是兩個點傭金的附加值,這些都是兩個點傭金的附加值,相當於給您買房免費加了個保險。以前我們也有個客戶說不要承諾,非讓我們給他打折,我們公司規定不能打折,後來這個客戶就去了其他中介公司,別人給他打了折,在過戶的這個環節出了問題,過不了戶,搞了很多事情,到現在還拖著,所以,為了您的利益著想,我建議您選擇大公司,省心、安心、放心。
客戶:你就帶我看個房子,看中了我就得付你兩個點,你們這錢收得也太容易了吧,打個折吧
策略:讓客戶覺得物超所值,體現辛苦度
誠懇地回答:我相信您找我也不是為了傭金打折對吧,一定是相信我們公司的品牌,相信我們的服務才找的我們,我們提倡的是專業、高效的服務,在看房的過程中,為了幫您買到合適的房子,我每次在帶您看房前都會先去實地看一下房子,都會經過篩選,不符合您需求的房子我就直接pass掉了,節省您很多不必要的時間、精力,而且我們需要跟業主進行長期維護,這些您都是知道的,這套房子也挺搶手的,咱們別因為傭金錯過了一套適合您的房子,您說是吧?後續的交易手續我們都會有法務一對一服務,您的時間也很寶貴,我們盡量幫您節省時間
客戶:你給打個折吧,以後有親戚朋友買房買房都介紹給你
策略:做好服務,客戶滿意才會介紹親戚朋友
堅定地回答:X先生,其實對您來講,假設我過程中沒有給您做好服務,您會給我介紹您的親戚朋友嗎,我也相信您給我介紹客戶的原因不是因為我給您傭金打折,而是因為我給您服務得好,這個過程您滿意,您才會給我介紹客戶您認可嗎?而且我們收的只是正常范圍內的傭金,並且提供這么多額外的交易保障讓您安心,都是為了幫您買到您滿意的房子。
業主:我房子只給你們賣,你們還要收我傭金,這不合理吧?
策略:幫助業主提供服務,體現前期投入的成本
誠懇地回答:你的房屋委託給我們,我們也需要前期去做投入的,我們會在各大網站、電視媒體、報紙還有我們門店的櫥窗為您的房子做精品廣告、爭取最大的曝光量,抓取到更多的客戶,這些您都是看得到的,我們做了這么多事情都是為了幫您快速賣掉房子,而且我收取的只是合理范圍內的傭金,在手續的交易過程中,我盡量做好所有的事情,到時候我還希望您介紹客戶給我呢,您說是吧?
Ⅲ 跟中介簽了獨家協議,能自己單獨出售房產嗎
看約定的內容允不允許你自己出售。
獨家協議可以去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這條規定,即便未約定違約金守約方依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但是損失的確定需要守約方提供證據來證明。司法實踐中違約責任的賠償主要可以分為遲延履行的損失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損失賠償。
關於遲延履行的損失賠償問題,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那麼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提的解釋》第17條和第18條的規定,即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未付房款或者按照已付房款的人民銀行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來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如果因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必須要守約方證明自己因此遭受的損失。除了遲延履行的損失,可能還會產生傭金損失、誤工損失、房價漲跌所產生的房屋差價損失等,如果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就需要守約方對於主張的損失逐一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Ⅳ 房產經紀人說的簽賠是什麼意思
根據您房子的狀況,給您500到1000元,我們跟你簽個速銷協議,就承諾3個月內,幫您賣掉,如果賣不掉,就直接和我們解約,錢不用退換。中介為賣方找到買受方之後,賣方必須在其通知的時間內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
Ⅳ 我與房屋中介簽訂了獨家售賣房屋的合同,出現問題
首先,說實在的,先不說結果如何,沒有契約精神應該批評。
但是,還是來幫幫你吧……
房地產經紀活動是基於委託行為而產生法律關系的。
要想對您有利,那麼必須找到經紀公司合同的漏洞。
1)看看關於支付傭金的條款。因為收取傭金的前提是完成房地產交易過戶,若2萬元是傭金,那麼經紀公司是沒有權利收的。但有權利向你收取一些經紀公司的運營成本,如針對你這這個交易而發生的廣告費,人員工資,交通費等等。
2)若合同上說的2萬元不是傭金,而是賠償的話,我想您就算輸掉官司也陪不了這么多錢,應為法院只支持合理的賠償訴求,比如,針對你這這個交易而發生的廣告費,人員工資,交通費等等。
3)看看是否有不利您的霸王條款。
4)若覺得打官司不劃算,可以從經紀公司的執業資格、工商、經紀人員的職業資格、經紀公司的委託合同、經紀公司的收條等方面去找經紀公司的漏洞,找到漏洞後可以去房地局(建管所)、工商、網上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等方面經行投訴。
Ⅵ 賣房獨家代理溢出房價作傭金合理嗎
你知道什麼是獨家嗎?還說是中介!你簽獨家想賣多少自己定,比如說100W,中介方要麼賣100w要麼賣100w以上,賣給客戶能110w不收佣還不如100w底價直接報給他成交率高些!原本你定價格100w,賣110,雙方55,不好么?
Ⅶ 我與一家房屋中介簽了獨家,三個月沒有賣出去,三個月中我與其他中介簽了買賣合同,未過戶呢要賠償嗎
你跟第1個中介簽了獨家代理的協議,也就是說你出售房子的成交機會必須來自第1個中介,但是在合同有效期內你又跟其他中介簽訂了代理出售的協議,並且實際簽署了買賣合同,這樣看起來你確實是有違約行為的,但至於違約行為要承擔什麼樣的違約責任,要根據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而第1個中介也確實因此遭受損失,他有權獲得一個比較公平的補償。他本來可以從客戶那裡獲得的傭金,應當由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