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進出口收入和成本依據什麼匯率記賬,期末要不要調整匯差
進出口收入和成本以銷售的日期當天匯率,需要確認是的銷售是以系統出庫日期或者提單裝船日期或者對方收到貨物的銷售確認日期。期末要調整匯率差異,需要對本期的外幣進行評價,確認本期外幣是盈餘還是虧損。
㈡ 出口取得收入按什麼匯率做賬
可以按單月月初的匯率做賬,一般確定按月初匯率記賬後不得變更(每月都按當月的月初匯率記賬)
㈢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分錄及匯率如何確定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匯率是按收匯當日的匯率確定。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分錄: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貸:應收賬款——外匯賬款
一般是指出口企業在出口貨物或提供服務等而產生的應收貨款, 從境外匯入的外幣到境內指定收匯銀行的外幣賬戶上的過程。是因出口貨物或提供勞務等而產生的收入外匯款項,相當於收款。
㈣ 出口記賬匯率問題
關於記賬匯率問題,原來已經好多了。
你說的記賬匯率問題,都有理論根據,並且各有優缺點。
我建議,也是比較可行的。假如你們出口的產品,不存在繳納出口增值稅,按照你們的做法,其實是最簡單的,可以不通過匯兌損益處理,簡單可行。
假如需要交納增值稅,需要按照出口當天匯率記賬,因為,增值稅條例規定,有個銷售時間問題。
其他的計算,緊緊局限在理論上,用的很少。
㈤ 會計外幣記賬匯率怎樣確定
會計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
另外,公司財務制度實際上應當規定採取哪一種匯率,業務發生日或者當期期初匯率二選一。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說明。
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
(5)外銷收入記賬匯率按哪個來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㈥ 出口企業平日入賬都是用每月第一天的匯率,但是2014.11.1是周六沒有匯率,用哪個入賬
我的觀點這樣認為,不知是否妥當:
第一種情況:企業採用交易日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離交易發生日最近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第二種情況: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第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具體舉例:
①企業採用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10月12日(周六)記賬匯率採用上一個工作日10月11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1日離發生日最近。
2013年10月13日(周日)記賬匯率採用下一個工作日10月14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4日離發生日最近。
②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9月1日(周日)採用9月2日的中間匯率作為9月份記賬匯率,而不能採用8月30日的匯率,因為8月30日屬於8月份,不屬於同一個月。
同理,10月1日---10月7日國慶,10月份記賬匯率採用10月8日中間匯率,因為10月8日是10月份第一個工作日。而不能採用9月30日的中間匯率,因為不屬於同一個月份。
㈦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什麼時候的匯率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外匯中間價,而且要以外匯管理局的中間價為准。中間價在http://www.safe.gov.cn/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首頁右下滾動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位置查詢。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由於世界各國(各地區)貨幣的名稱不同,幣值不一,所以一種貨幣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要規定一個兌換率,即匯率。
㈧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什麼確定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確定:
依據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外幣折算》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
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對於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8)外銷收入記賬匯率按哪個來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
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㈨ 問:「在我記賬做收入的時候,匯率是按哪一天的」是結匯水單上的,還是記賬當天的
現在的匯率變動比較快,所以如果外幣業務較多的企業,通常是一個月處理一次。
每個月的月初第一天的匯率為當月做帳時用的匯率,在下個月的第一天會有一個新的匯率,這時需要把帳面的外幣折算人民幣的金額按照新的匯率進行計算,並調整帳面數字,調整數字時產生的差異就是匯兌損益。
是結匯水單上的,還是記賬當天的?
按結匯水章上的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