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收入怎樣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抄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個徵收人所得。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因此,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扣除40%的展業成本和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其餘額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費用後為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為應納所得稅額。
2、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扣除40%的展業成本和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其餘額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後為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為應納所得稅額。
3、一次應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Ⅱ 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個徵收人所得。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因此,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扣除40%的展業成本和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其餘額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費用後為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為應納所得稅額。
2、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扣除40%的展業成本和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其餘額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後為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為應納所得稅額。
3、一次應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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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收入個人所得稅究竟怎麼算
保險營銷員傭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不含稅傭金收入-地方稅費附加)×(1-40%)-法定扣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以下簡稱「傭金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
保險營銷員傭金組成:
根據保監會《關於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於展業成本,《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賦予了新的內涵:《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顯然,這里的展業成本=傭金收入×40%。45號公告規定,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這和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明顯不同,計算勞務報酬部分的個人所得稅基數增大了,納稅人需要注意此變化。
Ⅳ 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保險營銷員為保險公司的非雇員的,取得傭金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取得收入以後,保險營銷員要首先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同時還要按照營業稅稅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保險營銷員以一個月內取得的傭金收入為一次勞務報酬所得,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後,可按其餘額扣除不超過25%的營銷費用,再按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保險營銷員為保險公司雇員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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