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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匯率制度關稅

發布時間:2021-06-20 17:40:40

匯率與關稅,進出口之間的關系,謝謝!!

樓主啊,這個問題很簡單:
1.匯率影響進出口:(1)如果本國貨幣匯率升值,將限制本國的出口,促進本國的進口!舉個例子,我是中國出口商,我賣東西給老美,以前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是:1US=8RMB,現在匯率為1US=7RMB,美元貶值,人民幣升值!那我是中國出口商,假設這批貨是1美元,換句話說我把貨物賣給美商,美商給我1美元!理解吧,然後我再把這一美元去銀行換人民幣,於是我把一美元換成了7塊人民幣!這次交易中我賺了7塊錢!由於以前我用一美元可換8個人民幣,可以賺到8塊錢!現在其實虧了一個人民幣!少賺一塊錢!所以我以後就不會出口了,因為我將少得到一個人民幣!少賺一塊錢,所以說:如果本國貨幣匯率升值,將限制本國的出口!(2)反之奕然!
2.關稅主要靠關稅率調節進出口!高關稅,我當然不進口了!低關稅我當然進口了,就這么簡單!當然還有非關稅壁壘,我這里就不提了.!
3.希望好好琢磨一下第一條,第二條很好理解的

❷ 什麼叫中間匯率制度哪些理論可以說明中間制度消亡論

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研究
朱孟楠 林瑩 喻海燕
摘要: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是否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之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本文嘗試通過一些實證分析和理論探討,來研究這一問題,以期為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深度改革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生和發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包括綜合性金融危機,銀行危機,貨幣危機,匯率制度危機等各種類型和程度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發展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所謂的中間匯率制度(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9年對其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分類體系進行重新調整後產生的概念范疇,是指處於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層次的匯率制度,.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數所佔比例也有縮小的趨勢,而實行角點匯率制度(除了中間匯率制度之外的匯率制度)國家比例則越來越高.
理論來自於實踐,相應地,理論界也產生一個全新的理論——"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The hypothesis of the vanishing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該理論認為在資本流動性日益增長的經濟中,一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將不得不在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流動匯率制度之間做出選擇,任何形式的中間匯率制度都是不可持續的.雖然該理論的論點有偏激之嫌,也因此產生了很多反對觀點,但關於這方面的探討正在取代傳統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優劣之爭而成為匯率制度選擇理論爭論的焦點問題.
盡管國際學術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方興未艾,但對"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基礎問題仍未有定論,還處於探索階段.但是這一論斷的提出至少表明了中間匯率制度和金融危機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由此導致中間匯率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遭到質疑,也才有"消失"之說.目前理論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探討較少有對它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做出較全面,系統論述的,而筆者則認為這方面的研究是有很大的現實和理論意義的.就我國而言,正在實行的匯率制度就是一種中間匯率制度.因此,在不斷開放的經濟,金融背景下,探討中間匯率制度及其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對我國匯率制度的選擇與轉換,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與完善以及任何採取策略防範於未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分析
(一)樣本的選擇
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以及"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產生的年代,本研究的樣本期設定為1990—2001年.樣本國家僅限於已經或者正在融入資本流動日益加劇的國際金融市場的發達市場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具體有澳大利亞,玻利維亞,加拿大,哥倫比亞,埃及,印度尼西亞,義大利,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菲律賓,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英國,美國,烏拉圭這20個國家.
我們選取三類變數:宏觀經濟變數,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宏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金融變數包括M2與外匯儲備之比,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國內信貸的增長率,此外,我們引入虛擬變數——匯率制度的選擇,即當匯率制度是中間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1,當它是角點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0.樣本變數數據來源是IMF的國際金融統計.
(二)模型的選擇
本文借鑒Demirgüc和Detragiache(1998)在研究銀行危機時的方法,使用多變數logit模型研究匯率制度的選擇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具體而言,本研究將匯率制度的選擇以虛擬變數的形式作為解釋變數之一,通過模型得出其對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這一被解釋變數的解釋能力.
在樣本觀察期的每個時間段(每年)內,一個國家的危機狀態有兩種可能:存在金融危機或不存在金融危機.則危機這一被解釋變數為一個二元變數,設以代表國家在年份的危機狀態:當危機存在時,取值為1,其概率為;當危機不存在時,取值為0,其概率為.設為解釋變數,它是一個維向量,代表對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段的金融危機產生影響的一組變數.是對應解釋變數的系數向量,它的值由模型回歸確定.是概率分布函數.
根據logit函數的定義,可得的概率分布為
(1)
其似然函數為
(2) 設,則可以表示為
(3)
將其代入似然函數,得
(4)
對(3.4)式兩邊取對數,得
(5)
使用logit估計對上述模型進行回歸,得到系數向量的估計值.但是,並非是它所對應的解釋變數的彈性.只是的正負號說明被解釋變數的發生的概率變化的方向.既如果為正值,則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概率呈同方向變動;如果為負值,則該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的概率呈反方向變動.
由於危機發生期間各經濟變數並非是獨立的,當危機發生時,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會增加,因此,這會影響到模型的回歸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本研究的樣本剔除了危機持續期間的樣本點,只保留了危機發生前的年份,危機爆發的年份和危機結束後的年份的樣本,以此削弱危機本身對模型回歸結果的干擾.
(三)研究過程及結果
先對所有的九個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由EQ1表示,再對其中的幾個宏觀經濟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2,然後對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3.最後在此基礎上,選出統計檢驗顯著性較好的變數,對這些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4.表1列出了對九個經濟變數的幾個回歸結果.
在幾個方程中,解釋變數"匯率制度"都以90%或95%通過了統計顯著性檢驗,這說明匯率制度的選擇對危機發生概率存在影響.
在比較logit模型的回歸結果時,通常使用的參數是AIC(Akaike's Information Criterion).根據"最小AIC法則"——AIC值較小的模型回歸效果較好.表3.1所示的多個模型回歸結果中EQ4的效果最好,這是由於該模型的解釋變數選擇是建立在其他回歸模型結果基礎上的.使用EQ4對在其他條件均相同的情況下,中間匯率制度與角點匯率制度引發金融危機的概率做研究,結果顯示,中間匯率制度下誘發金融危機的概率為11.52%,遠遠大於角點匯率制度的1.17%.
表1 logit模型研究結果

EQ1
EQ2
EQ3
EQ4
宏觀經濟變數
GDP增長率
-0.184877**
-0.149640*
-0.159432*
(0.0242)
(0.0625)
(0.0656)
實際利率
-0.013369***
-0.010129***
-0.012098***
(0.0023)
(0.0001)
(0.0013)
通貨膨脹率
0.015943^
0.00375
(0.1816)
(0.6711)
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
0.145525*
0.026868**
0.032395**
(0.0548)
(0.022)
(0.0179)
金融變數
M2與外匯儲備之比
-0.0079887*
-0.045964
(0.0991)
(0.2489)
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
-0.112009^
0.01062
(0.1484)
(0.3967)
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
-12.29622**
-5.050808
-4.514626^
(0.0379)
(0.2538)
(0.1756)
國內信貸的增長率
1.341618
0.054941
(0.2002)
(0.6017)
虛擬變數
匯率制度
2.340511*
2.096929*
1.980507*
2.379285**
(0.0527)
(0.0614)
(0.0781)
(0.0336)
AIC
0.598474
0.592889
0.631794
0.586634
注:單元格中的數字是回歸中各解釋變數所對應的系數,括弧中的數字代表它的概率度.
用^,*,**和***四種符號表示解釋變數通過了顯著性分別為0.80,0.90,0.95和0.99的統計檢驗.
三,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理論分析
實證的結果表明中間匯率制度的確比角點匯率制度更容易引發金融危機,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
(一)中間匯率制度的隱含擔保(Implicit assurance)易誘發金融道德風險
經濟學中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一般是指在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泛指信息優勢方)受自利本能的驅使,利用制度漏洞和擁有的信息優勢,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損害委託人(泛指信息劣勢方)或其他代理人的效用所帶來的風險.金融道德風險就是指資金融通過程中,由於代理人的投機敗德行為,而使委託人金融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根據Eichengreen和Hausmann(1999),金融體系中的道德風險是一個具有以下性質的問題:銀行擁有有限債務,市場對於銀行承擔的風險具有不對稱信息,當銀行陷入困境時有一定的獲救概率.根據這一定義,在所有金融系統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金融體系道德風險中,銀行是金融風險的最主要發生源.在當局監管不力或政府為銀行提供明確或隱含擔保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缺少實行充足風險管理的激勵,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下,將會為了追逐利潤而去冒極大的風險,比如銀行會在超過資本許可和自身經營能力的范圍之外過度借貸,以爭奪國內市場份額,並導致自身資產質量下降等問題.一旦資本流動方向逆轉,就可能發生嚴重的金融問題,甚至危機.
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政府承諾維護匯率的一個特定價值或者把匯率穩定在一個小范圍之內.實際上政府就向市場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持中間匯率制度,維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即相當於為匯率穩定提供了一個隱含擔保.隱含擔保是孳生道德風險的源頭之一.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幾個國家的情況就是很好的例子,Krugman(1998)就說過,"雖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並沒有來自政府的顯性擔保.然而,媒體報道確實暗示了大多數對泰國財務公司,韓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的那些人相信他們會受風險保護,這些機構所有人與政府很強的政治關系的也加深了這種印象." 銀行,公眾等金融市場借款人預期到政府將會維持匯率不變或沿著其公布的方式小幅變動,這就降低了他們對沖其外幣敞口頭寸(Foreign exposure)的激勵,相反卻增加了他們進行有風險投資的激勵,使得大量外匯頭寸暴露在匯率變動的風險中.同時,由於銀行借貸的是不對沖的外債,為了減小不確定性的發生,外國貸款人多是貸給其短期債務,一些原來的長期項目不得不靠短期貸款提供資金來源,使經濟,金融體系更加不穩定.
事實的情況正是如此. 在20世紀90年代的幾次金融危機中,銀行都沒有完全對沖其外匯風險,以至於在危機發生時許多銀行破產,導致了銀行—貨幣雙生危機(Twin crises).以東南亞金融危機為例,當時在東南亞幾國中與其他成熟市場國家相比的較低的匯率波動率(見表2)使投資者相信當局會對匯率風險進行擔保,結果是導致大量的短期外國資本通過銀行體系的中介流入國內,而銀行等借款人則沒有激勵去對沖外幣借貸(見表3).此時,一旦某個危機信號閃現(比如短期債務的激增等),投資者認為該國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匯率可能會下跌,就會用本幣兌換外匯儲備直至政府放棄中間匯率制度,結果是匯率貶值,銀行本幣收入無法償還其外幣債務,只能宣布破產,同時也激活了政府對外國債權人的義務,使政府陷入債務困境之中.
不僅銀行如此,企業和個人的也存在同樣的狀況,在中間匯率制度下,他們也沒有動機完全對沖其借貸外債的匯率風險.比如東南亞金融危機時,在印度尼西亞,許多公司直接從離岸市場貸款,他們的不對沖頭寸使得向其提供本幣貸款的國內銀行遭受了巨大的信貸風險.表4顯示了1996年一些亞洲國家的債務狀況,可見這些國家外國債務占總債務的比重相當高,其中短期外債的比例還普遍高於長期外債的比重.

❸ 關稅的徵收管理有什麼規定

關稅的徵收管理
(1)旅客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暫不予放行
①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
②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范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
③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其尚未辦理的;
④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鑒定、驗核的;
⑤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2)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不繳的,除依法追繳外,由海關自到期「次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徵收欠繳稅額0.5‰的滯納金。
(3)由於海關誤征,多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從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書面聲明理由,連同納稅收據向海關申請退稅,逾期不予受理。
(4)進出口貨物完稅後,如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海關有權在1年內予以補征;如因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違反規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在3年內可以追繳。

❹ 海關征稅關稅的匯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海關應當根據進出口貨物的稅則號列、完稅價格、原產地、適用的稅率和匯率計征稅款。

第十二條

海關應當按照《關稅條例》有關適用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出口稅率、關稅配額稅率或者暫定稅率,以及實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徵收報復性關稅等適用稅率的規定,確定進出口貨物適用的稅率。

第十三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當適用指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貨物運抵指運地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實施的稅率。

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當適用啟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經海關批准,實行集中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每次貨物進出口時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之日實施的稅率。

因超過規定期限未申報而由海關依法變賣的進口貨物,其稅款計征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需要追征稅款的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生之日實施的稅率;行為發生之日不能確定的,適用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實施的稅率。

(4)中間匯率制度關稅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已申報進境並放行的保稅貨物、減免稅貨物、租賃貨物或者已申報進出境並放行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繳納稅款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納稅義務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及有關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一)保稅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的;

(二)保稅倉儲貨物轉入國內市場銷售的;

(三)減免稅貨物經批准轉讓或者移作他用的;

(四)可暫不繳納稅款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或者進境的;

(五)租賃進口貨物,分期繳納稅款的。

第十五條

補征或者退還進出口貨物稅款,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確定適用的稅率。

第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

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1個月第3個星期三(第3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4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

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如果上述匯率發生重大波動,海關總署認為必要時,可另行規定計征匯率,並對外公布。

❺ 關稅如何計算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
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摺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摺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完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免稅。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條件而有不同的價格形式,常用的價格條款,有FOB、CFR、CIF三種。現根據三種常用的價格條款分別舉例介紹進口稅款的計算。
(一)以CIF成交的進口貨物,如果申報價格符合規定的「成交價格」條件,則可直接計算出稅款
舉例如下:
某公司從德國進口鋼鐵盤條100 000千克,其成交價格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應征關稅稅款是多少?
已知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的外匯牌價:
100美元=847.26人民幣元(買入價)
100美元=857.18人民幣元(賣出價)
稅款計算如下:
(1)審核申報價格,符合「成交價格」條件,確定稅率:鋼鐵盤條歸入稅號7310,進口關稅稅率為15%。
(2)根據填發稅款繳款書日的外匯牌價,將貨價折算人民幣。
當天外匯匯價為:
外匯買賣中間價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幣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幣元
完稅價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幣元
(3)計算關稅稅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幣×15%=159 791.25人民幣元
(二)FOB和CFR條件成交的進口貨物,在計算稅款時應先把進口貨物的申報價格折算成CIF價,然後再按上述程序計算稅款
舉例如下:
我國從國外進口一批中厚鋼板共計200,000公斤,成交價格為FOB倫敦2.5英鎊/公斤,已知單位運費為0.5英鎊,保險費率為0.25%,求應征關稅稅款是多少?
已知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的外匯牌價:
1英鎊=11.2683人民幣元(買入價)
1英鎊=11.8857人民幣元(賣出價)
(1)根據填發稅款繳款書日的外匯牌價,將貨價折算人民幣。
當天外匯匯價為:
外匯買賣中間價=(11.2683+11.8857)人民幣元÷2=11.577人民幣元
即1英鎊=11.577人民幣元
完稅價格=(FOB價+運費)/(1-保險費率)=(2.5+0.5)/(1-0.25%)=3.0075英鎊
(2)計算關稅稅款:根據稅則歸類,中厚鋼板是日本原產貨物適用於最惠國稅率,最惠國稅率為10%。
則:該批貨物進口關稅稅款=3.0075英鎊×11.577×200 000公斤×10%=696356.55人民幣元

❻ 關稅怎麼繳納

通常的關稅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 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征關稅並填發關稅繳款書。

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後,海關 (憑銀行回執聯)辦理結關放行手續。

征稅手續在前,結關放行手續在後,有利於稅款及時入庫,防止拖欠稅款。因此,各國海關都以這種方式作為基本納稅方式。

(6)中間匯率制度關稅擴展閱讀:

稅款計算

1、從價

從價稅是按進出口貨物的價格為標准計征關稅。這里的價格不是指成交價格,而是指進出口商品的完稅價格。因此,按從價稅計算關稅,首先要確定貨物的完稅價格。從價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

從量關稅是依據商品的數量、重量、容量、長度和面積等計量單位為標准來徵收關稅的。它的特點是不因商品價格的漲落而改變稅額,計算比較簡單。從量關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

復合稅亦稱混合稅。它是對進口商品既征從量關稅又征從價關稅的一種辦法。一般以從量為主,再加征從價稅。混合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准

滑准稅是指關稅的稅率隨著進口商品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稅率為比例稅率。因此,實行滑准稅率,進口商品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方法,與從價稅的計算方法相同。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稅額=T1、2×P×匯率

5、特別

特別關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特別關稅=關稅完稅價格×特別關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1-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增值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

❼ 中國匯率制度

中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是有中國中央銀行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7)中間匯率制度關稅擴展閱讀: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早期,其成員國很難找到一個與其國際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價,以及伴隨貨幣危機而來的對平價的重新調整,人們由此開始了對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持久爭論。傳統上的匯率制度分類是兩分法: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這也是最簡單的匯率制度分類。但固定或浮動的程度是很難掌握的,在固定匯率或浮動匯率之間還存在眾多的中間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指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做出的系統規定。傳統上,按照匯率變動的幅度,匯率制度被分為兩大類型: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西方各國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實行固定匯制。後來由於美元危機,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各國開始採用浮動匯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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