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商公司賣商品只收平台管理費應該怎麼做賬,賣商品的款扣除傭金之後還是是客戶的
扣交易傭金的,也就是每一筆交易都會扣點的。
B. 銷售收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手續費怎麼做會計分錄
1、一般納稅人:
借:應收賬款--××第三方支付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收帳款--××第三方支付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企業可以設置專門的科目進行虛擬賬戶核算,也可以在相關一級科目下設置關於虛擬賬戶資金核算的二級科目。在網路交易比較多的情況下,應設置專門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一般來說,企業可通過「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科目,核算企業在虛擬賬戶進行的資金充值、付款、收款、轉賬等一系列資金轉移業務。
(2)電商平台扣的傭金如何入賬擴展閱讀
企業在進行付款或轉賬之前,可以使用虛擬賬戶的充值功能。由於充值後資金就從企業的銀行賬戶轉移到虛擬賬戶。
所以這時應借記 「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了資金「代管」服務。
買方在網上選購商品並付款後,為了保證買方能如實得到商品,貨款暫不支付給賣方,而是由買方賬戶轉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賬戶。
對於買方來說,如果是直接用虛擬賬戶里的余額支付,則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如買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則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對於賣方來說,買方付款後,第三方支付平台會通知賣方發貨,但是由於網購「感受不到實物」的特殊性,賣方一般會向買方提供「七天退貨退款」服務。
也就是相當於銷售合同規定了退貨條款,並且企業又不能確定退貨的可能性,因此賣方企業暫時不能確認收入,應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賣方」科目。
C. 電商付給個人的返利傭金,怎麼做賬務處理。是否需要納稅
一、國家現行的電商稅收政策是:
電子商務如果有增值稅貨物交易,應該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負擔率百分之四,一般納稅人稅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進項稅。
二、根據相關的報道,我的建議是:
1.加強對C2C平台的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征盡征。按照這一思路,應當對C2C平台的個體網商進行強制性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將其全部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管理的范圍。同時,盡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進行代扣代繳以實現應征盡征。如果從理想的依法治稅和稅務機關履行征管職能的角度來看,這一思路並無不妥。但是,從中國的征管實際和實質公平的角度來看,如果按照這一思路解決所謂電商征稅問題,將會導致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力度和實際稅收負擔遠高於線下交易,從而造成實質上的稅負不公。
2.根據中國征管現狀,按照實際公平的要求,盡可能保持稅收的中性。這一思路並不意味著放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而是要求稅務機關在現行稅收征管框架下將征管重點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網店上,其實質是不出台針對電子商務,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稅收征管框架下,通過完善稅收征管技術手段,在減少漏征漏管戶的同時,重點加強已進行稅務登記企業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努力實現線上線下交易的稅負公平。
對於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規模較小,無實體經營場所且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個體網店,應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圍。為此,有必要修改現行的稅收登記管理辦法,將交易額較小的個體網店比照農村流動商販,適用可以不辦理稅務登記的規定。下一步也可以通過修訂《稅收征管法》,對自然人納稅登記進行明確規定,通過建立覆蓋自然人的普遍登記制度解決個體網店稅務登記的問題。
為鼓勵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考慮進一步提高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不區分線上線下交易普遍適用,鼓勵超過起征點的個體網店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同時研究對小微企業適用所有稅費按綜合計征率簡易徵收的征管辦法。
3.將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稅收優惠。盡管中國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但網路零售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仍不足8%,電子商務對其他領域的滲透和影響才剛剛顯現。為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放棄所謂稅收中性原則,對線上交易給予明確且有期限的稅收優惠。但針對線上交易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確且成本較低的區分線上線下交易的征管措施,這一點在實施中有一定的困難。而且針對線上交易的稅收優惠會帶來傳統行業較大的抵觸。
比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訂與電子商務發展密切相關行業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寬頻接入服務收入免稅;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和高速移動網路的設備投資加速折舊或允許進行投資抵免;對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快遞網點收入減免增值稅,等等。
綜上所述,解決目前社會各界爭論的電商征稅問題,應客觀理性地分析電子商務領域稅收問題的實際狀況;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避免就稅收論稅收和片面強調表面稅收公平的錯誤傾向。要從中國現階段稅收征管實際出發,遵循實質公平原則,避免政府不適當的管制和干預。因此,解決電商征稅問題不能採取第一種思路,第二種思路比較穩妥可行,如果條件具備,應積極研究實施第三種思路。
D. 電商平台手續費收入應該記什麼科目
電商平台手續費收入應該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如果電商平台是公司的主營業務,取得的收入就要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否則就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E. 平台收取的傭金直接扣除,收到傭金發票賣家如何做帳
平台收取的傭金直接扣除,收到傭金發票,賣家將帳幕收支做到平衡即可。
F. 京東電商入帳和扣除支付通道費用 ,財務如何平帳
京東扣除的傭金、平台費、物流費都會有發票的
直接去後台申請相關發票就是
如果這部分是屬於銷售額的折扣
那直接沖減主營業務收入就是
G. 銷售傭金怎麼入賬
【問】:我司在銷售復機制器時,會給中介公司或中介人支付的一定的傭金費用,請問此部分傭金費用是否可在稅前抵扣?因為中介公司或中介人不會開具傭金服務費的發票給我司,那我司在入賬時憑何入賬? 【解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綜上,可以按規定扣除,但是必須有合法的憑證,沒有發票,不得扣除的。您單位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