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拍賣行購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傭金應如何處理
你的這個問題有點復雜.
一般情況是:
你這里的固定資產按成交價+傭金+其他相關稅費入賬.
你們公司如果要交稅也是拍賣行代扣代繳,如果你們買入固定資產後又銷售的,你們公司就要按正常程序交稅了.
我知道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們買回的是車輛之類的固定資產,你們就要交稅了,而且不能按你們拍賣的成交價計稅,要按車輛的市場價或由稅局核定一個價格計稅,具體情況可以在報稅的時候弄清楚.
我知道的就這些了,希望能幫到你.
㈡ 公司委託中介進行拍賣,拍賣傭金的賬務處理
按規定是售房方按成交價的3%計交傭金給中介機構的.但實際運作中,可以議價降至1%至1.5%左右,並且目前的行規大多數都是由買方代賣方繳交傭金的.若賣方自己繳交傭金,則會在房屋成交價上考慮加上這筆費用.
㈢ 請問股權融資的傭金是多少,謝謝!
一般考察費什麼的都是資方承擔,中介費也只有事成之後才收取,一般是千分之3<br />如果融資一億,每年要交利息一百萬,要給中介30萬。
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以下是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全文內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第五條
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發送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評估機構、評估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或者評估程序嚴重違法而申請重新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七條
拍賣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拍賣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 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並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保留價確定後,依據本次拍賣保留價計算,拍賣所得價款在清償優先債權和強制執行費用後無剩餘可能的,應當在實施拍賣前將有關情況通知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於收到通知後五日內申請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應當重新確定保留價;重新確定的保留價應當大於該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費用的總額。 依照前款規定流拍的,拍賣費用由申請執行人負擔。
第十條
執行人員應當對拍賣財產的權屬狀況、佔有使用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製作拍賣財產現狀的調查筆錄或者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拍賣應當先期公告。 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七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條
拍賣公告的范圍及媒體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確定。拍賣財產具有專業屬性的,應當同時在專業性報紙上進行公告。 當事人申請在其他新聞媒體上公告或者要求擴大公告范圍的,應當准許,但該部分的公告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不動產、其他財產權或者價值較高的動產的,競買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應當預交保證金而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拍賣成交後,買受人預交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預交的保證金應當在三日內退還;拍賣未成交的,保證金應當於三日內退還競買人。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其他優先權人於拍賣日到場。 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到場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買受人的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 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
第十六條
拍賣過程中,有最高應價時,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表示以該最高價買受,如無更高應價,則拍歸優先購買權人;如有更高應價,而優先購買權人不作表示的,則拍歸該應價最高的競買人。 順序相同的多個優先購買權人同時表示買受的,以抽簽方式決定買受人。
第十七條
拍賣多項財產時,其中部分財產賣得的價款足以清償債務和支付被執行人應當負擔的費用的,對剩餘的財產應當停止拍賣,但被執行人同意全部拍賣的除外。
第十八條
拍賣的多項財產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別拍賣可能嚴重減損其價值的,應當合並拍賣。
第十九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有兩個以上執行債權人申請以拍賣財產抵債的,由法定受償順位在先的債權人優先承受;受償順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決定承受人。承受人應受清償的債權額低於抵債財產的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補交差額。
第二十條
在拍賣開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託: (一)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二)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執行債權人撤回執行申請的; (三)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的; (四)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不需要拍賣財產的; (五)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六)拍賣機構與競買人惡意串通的; (七)其他應當撤回拍賣委託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委託拍賣後,遇有依法應當暫緩執行或者中止執行的情形的,應當決定暫緩執行或者裁定中止執行,並及時通知拍賣機構和當事人。拍賣機構收到通知後,應當立即停止拍賣,並通知競買人。 暫緩執行期限屆滿或者中止執行的事由消失後,需要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通知拍賣機構恢復拍賣。
第二十二條
被執行人在拍賣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額金錢清償債務,要求停止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被執行人應當負擔因拍賣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二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第二十四條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當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將價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匯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賬戶。
第二十五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後保證金有剩餘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二十八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於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佔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第三十三條
在執行程序中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同意變賣的,可以變賣。 金銀及其製品、當地市場有公開交易價格的動產、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對變賣財產的價格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價格變賣;無約定價格但有市價的,變賣價格不得低於市價;無市價但價值較大、價格不易確定的,應當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進行變賣。 按照評估價格變賣不成的,可以降低價格變賣,但最低的變賣價不得低於評估價的二分之一。 變賣的財產無人應買的,適用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該財產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㈤ 比如,別人欠我十萬元,他有100萬股權。拍賣時,必須整體拍賣100萬,還是可以拍賣一部分
大家來討論2
咨詢內容如卜。
我公司目前正在拍賣某公司甲對外的幾宗投資權益及商標和專利技術,關於競買人條件的
確定問題不太清楚。特向您請教。
請問:公司甲持有的某公司乙25%的投資權益,乙公司可以以法人名義參與競買嗎?
現大家有兩種觀點:
認為不可以的主要考慮到拍賣該法人持有自己的股權是否合法,成交後該買受人持確認書
能否在當地工商順利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如參與競買應以股東身份組成聯合競買體更為穩妥
認為可以的觀點是該法人在參與競買前已通過股東會決議,成交後,工商部門憑該決議可以
辦理股權變更事宜。
我們的其他問題是:
1、不知那種觀點更為穩妥?持股比例的大小對競買人有無影響?
2、不論法人競買或是股東聯合體競買是否能同樣享有優先購買權?
3、專利技術拍賣中對競買人的條件有限制和要求嗎?
大家來討論3
向您請教一個問題,麻煩您在百忙之中給予解答。
我公司受法院委託拍賣2間商鋪,起拍價110萬元,成交價190萬元,拍賣傭金9.5萬元。
在拍賣會現場我公司製作了《拍賣會記錄》,並有法院監拍人、買受人、拍賣師、記錄人簽
名。同時,買受人也簽了《拍賣成交確認書》。根據本次拍賣會我公司製作的《拍賣須知》
的規定:「買受人須在2008年12月12日前付清拍賣成交款及拍賣傭金。如逾期支付,視為
違約,其所交保證金及已付款項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並由其承擔法律責任。」買受人在規
定時間內向委託法院支付了180萬元拍賣成交款(另有10萬元保證金在拍賣前已交法院),
法院已將《民事裁定書》及有關房地產過戶手續同時送達給買受人。但買受人的拍賣傭金卻
遲遲未付,後經我公司多次催討,買受人在2008年12月29日支付了5萬元拍賣傭金,還
利4.5萬元至今未付。
現我公司打算起訴買受人,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在起訴書中違約金的數額多少比較合?
2、要求違約金的法律理由是什麼?
㈥ 破產拍賣法院不出具裁定書如何處理拍賣傭金應該付多少
對於整個破產事項,法院應當出具裁定書。如果是破產過程中的具體事務,法院不一定每一件都出裁定書的。如果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出裁定書的事項,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出裁定書。
拍賣傭金根據拍賣物的價值、按照拍賣行業相應的收費標准計算。
攀枝花公司法律顧問李明華律師解答
㈦ 處置股權所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如何入賬(急!!!)
還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成本法計入管理費用,權益法沖減投資收益。
㈧ 法院拍賣費股權是多少拍賣費是多少
你說的情況暫時查不到。
藏品鑒定出售一定要去行業內
屬於常規的注冊單位,不用擔心公司是否正規,因為現在注冊個拍賣公司成本不到壹萬伍仟元,所以注冊很方便,藏家無需擔心公司是假的,多與工作人員聯系,在費用與服務方面能接受就參加。
#####其次很多藏友認為參加拍賣後,藏品沒成交,就罵公司是騙子,這屬於心態不好,因為拍賣公司就好比介紹對象的媒人,給你介紹了對象,雙方談的感情好不好,談的成不成,主要看你的藏品和買家彼此,媒人只負責介紹,不負責成交,更無法保證結婚和生孩子。
(如果拍賣那麼容易能發財,北京潘家園古玩市場,擺地攤的師傅,也不會交去地攤費,冒著嚴寒酷暑,整天遭罪了,古董店早就關門了,地攤老闆,古董店老闆都省下房租參加拍賣去得了,所以拍賣只能讓一部分人運氣好的人發財,所以大家慎重參與,如果那麼容易發財,全國人民都去做古董生意了。)
經營古董類的單位不少,參與前一定問清楚,覺得適合再去參加,一旦流拍後要能接受費用損失的現實,否則悔之晚也,因為沒有一家單位能保證一定能給你成交的,若有保證的,那就是遇到騙子了。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擺地攤賣掉,盡管風吹日曬幸苦點,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攤位費損失,遇到喜歡的立刻現金交易,相對風險小點,遇到不正規的拍賣單位一件讓你繳費一兩萬,不成交損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難的,盡量別亂參加拍賣。
以下為藏品交易與參加拍賣的常識:
請仔細閱讀,避免上當受騙。我本人參加拍賣七八年,總計花費25萬以上,有血有淚,在此公平客觀的回答,是為了讓更多的藏家少受一分傷害, 阿彌托佛,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
是不是騙子?可靠嗎?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藏品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屬於10%的騙費用的公司。其次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完鑒定費後,鑒定時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鑒定費不退了,保證金也不退了。
其次很多業務員自稱經理,總監,王總什麼的,天天打電話忽悠藏家,其實就是普通業務員拉皮條,專忽悠沒見識的老實人,然後說能把你介紹,拉攏到五六家拍賣公司去繳費,等你委託繳費後,業務員與公司一人一半分你的委託費,你想想這是正規公司嗎?
還有,動不動在網站把十幾位知名專家的照片貼在網站上,去忽悠藏家,特別北京東三環的一家單位,網站上放著放一張廢舊電冰箱改裝的設備,當文物鑒定儀器忽悠藏家,這類單位千萬別去。
注意:
1、國內保利,嘉德,佳士得,蘇富比,目前不對外徵集藏品,也送不進去,也未設任何辦事處,個別拍賣業務員說我能幫你送進去,這是騙人的。
保利,嘉德屬於國際拍賣品牌,但普通人參加不了,保利只接待出門能住起總統套房的藏家,這一條,你就達不到,所以一般藏家生活層次太低,不宜參加,因為你交不起3%的流拍費。
2,還有一種藏家,成交了故意說不成交,這種人見不得別人發財,其次有些藏家東西沒被選上,故意說對方公司不好。
3、拍賣公司業務員拉皮條,拉不到業務也互相詆毀其他公司,導致國內似乎沒有幾家好單位。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古董拍賣,鑒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單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
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祝您發財。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關於拍賣資質與文物拍賣資質「文物」是國家備案發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從文物商店購買的藏品,叫文物。老百姓手裡的藏品屬於民間收藏藝術品,不屬於文物。老百姓的手裡的藏品,可以自由開古玩店,擺地攤等自由參與買賣交易。
有些藏家問你單位有文物拍賣資質沒?這屬於知識稀少的提問,只要你的藏品來源不是從文物商店購買的,國內98%的拍賣公司,藝術品經營公司都可以給你拍賣,交易。
文物拍賣資質,國家指定交易法院沒收資產與不良資產,處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裡的藏品與文物沒關系,屬於自由買賣,無需任何資質。2015年國家為了鼓勵文化市場發展,取締各類資質的阻礙,一切從簡,只要在工商注冊的任何單位都可以有權經營收藏藝術品業務。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瘋狂的混亂鑒定關於當前混亂的古董鑒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別給八位專家看,能出四種不同的結果,每位專家各有各的觀點,所以不要去糾結,藏品投放市場,有人買,就是真品,很多專家都是靠收鑒定證書費騙人的。
還有機器檢測都是人為操作,主要騙收鑒定費的。很多藏家給自己的藏品買了一堆鑒定證書,到頭來一樣賣不出去。
鑒於瘋狂的混亂鑒定市場,現在買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購買藏品,作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個靠譜的單位,就等於成功了一大半,無需購買哪些沒用的證書。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拍賣的風險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開店的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的風險投資,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
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交易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鑽入。
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正確判斷與學習行情知識,
很多藏家是在拍賣上當受騙後才發惱騷,到時起訴,維權都不起作用,導致雪上加霜。應該在參與之前,提三月考察,比較各個公司的企業文化,與服務特點,其次要知道自己的分量,你去參加拍賣,是為了求財,和去銀行借款相似,你見過那個有錢的人向沒錢的人低三下四,很多小公司一天給你五個電話,那是把你當神經病在忽悠,忽悠你去繳費,好公司不用忽悠,時常賓朋滿座,門庭若市。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畸形發財心態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無知的農民朋友對錢沒有概念,在拍賣公司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5--20萬的服務費,這類農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交費了,等於2000萬很快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結果拍賣結束,沒成交當頭一棒,20萬打水漂了,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60萬的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得到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保利拍賣,每場7000件藏品,千萬以上成交的不是40件,百萬成交的不到15%,一大半流拍,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所以藏家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也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七:
比較實力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幾百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與展櫃里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去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賣不出去幾件,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一定要和有實力的大單位去合作。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八:什麼是不靠譜拍賣,
目前90%的拍賣公司,電話頻繁忽悠沒腦子的老百姓參加,徵集上1000件後,就開始准備拍賣會,拍賣會的整個過程,就是去酒店租兩天場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於在預展兩天的預展現場,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前去觀賞藏品的人,除了幾十個委託人在預展現場來回瞎出溜,幾乎沒有任何買家到場觀看,兩天預展結束。第三天開始拍賣,拍賣會場在座的95%是藏家委託人,也就是賣東西的人,為了掩飾藏家,這類拍賣公司話費100元僱傭一些無業遊民,老弱病殘來充當買家,舉牌子。
我參加過七次拍賣,時常看見一些拍賣公司的買家大老闆,拍賣到中午吃飯時,現場搶牛奶,搶麵包。狼狽不堪,拍賣結束暗中一打聽,屬於雇來的失業低保戶。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門道,
其次一個小拍賣公司,不去招商,租個80平米的辦公室,天天僱人給藏家打電話,忽悠藏家送拍,這種單位那來的買家,說實話還不如你自己去擺地攤的效果好。
靠譜的拍賣,就是觀察這個公司的實際營業方式,具體給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實服務,投資成本多大。比如,預展是不是在五星級酒店,和辦公樓的檔次,有沒有吸引買家資源的經營場所,博物館,藝術館等,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九: 看服務與行情
引用資料1、中國嘉德拍賣公司,
收藏愛好者應該把自己水平提高,進一步深化收藏文化,進入文化領域,而不是簡單的收藏,收藏不能狹隘地只為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愛好、傳承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年以後它給你帶來的經濟利益只是個附加值而已。
【引用資料2、---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公司】:
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嫁給縣長、也是可以的,,,哪嫁給市長、省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才具備成交的因素。)
【引用資料3、---保利拍賣公司】
收藏逐漸普及化,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創造的,一切買家說了算。
***藏家注意,國內目前有2000家拍賣單位,其中98%的單位都是前期收費的,收費的公司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不成交不收任何費用的公司 (這類公司國內有五六家,因為藏品無底價100元一件起拍,不存在不成交)
不收前期費用,流拍後要收流拍費的 (國內有20家)
委託前不收費用,委託後暗藏費用的 (欺詐公司一直這樣,說有買家要藏品,等你 去鑒定,真品就收。其次,說買家已經付款了,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最後找個理由,保證金 不退了,或者公司跑路了,藏品也沒有了。)
4. 當前前期不收何費用的單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嘉德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翰海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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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設保留價的藏品,盡管前期不收費用,但流拍後要收3%的流拍費,很多藏友交不起,所以保利,嘉德,蘇富比,佳士得他們很少對外徵集,這也就是你送不進去的主要原因。)
5. 部分藏品不收前期費用的和後期費用費公司有,
上海榮寶齋拍賣
上海老城隍廟
上海朵雲軒
上海道明拍賣
上海嘉禾拍賣
青島新天地拍賣,
青島中藝拍賣,
青島銀座拍賣,
青島大前門拍賣,
青島麒麟閣拍賣,
以上單位針對部分藏品不成交,不收你一分錢費用,按時拿走即可。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擺地攤賣掉,盡管風吹日曬幸苦點,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攤位費損失,遇到喜歡的立刻現金交易,相對風險小點。
拍賣,遇到不正規的拍賣單位一件讓你繳費一兩萬,不成交損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難的,盡量別亂參加拍賣。
另外,很多藏家覺得自己花錢了,沒成交,抱怨拍賣公司不行是不對的想法,
就好比學校,那個老師不想讓學生將來當領導,當老闆,但等畢業後當領導,當老闆的畢竟是少數,參加拍賣也是一樣。
所以一切隨緣,抱怨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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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
除了個別公共廁所免費外,吃飯,坐車,住宿,那樣免費過,拍賣公司租辦公室要交錢,雇員工要發工資, 給藏品預展的五星級酒店一天幾萬元的租金?
就憑這點,你能說出為什麼要給你免費,所以免費的公司都是騙人的,要麼送不進去的。
你去醫院先治病,治好了再繳費,你見過這樣的醫院嗎?
所以「對藏品無條件」免費給你服務的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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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人只告訴自己參加拍賣的經驗總結,不給藏家推薦任何單位,請不要發簡訊咨詢,
㈨ 取得拍賣行拍賣的股權所支付的傭金如何進賬
反正我是沒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