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所得稅 允許稅前扣除的項目有哪些這些項目的扣除數額最大不能超過多少有比率要求嗎
扣除項目大了說是四項:成本、費用、稅金、損失
具體說
1、工資薪金 據實列支
2、五險一金
名稱 比率 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費 20% 國發[2005]38號
基本醫療保險費 8%
失業保險費 2% 國務院令258號
工傷保險費 1% 勞社部發[2003]29號
生育保險費 1%
住房公積金 12%/3倍 財稅[2006]10號
補充養老保險費 5% 財稅[2009]27號
補充醫療保險費 5%
3、三項費用: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分別為工資薪金的14%、2.5%、2%
4、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條例43條)
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條例第44條)
6、公益性捐贈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條例51條)
其他允許扣除的還很多,具體可以看看所得稅法,或者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了,還有傭金支出5%。
⑵ 企業所得稅查賬徵收企業稅前可扣除費用有哪些,具體可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1 工資薪金支出——據實扣除
2 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
3 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
4 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5%
5 社會保險費——基本社會保險、財產保險及符合規定的補充社會保險可據實扣除,其他除外
6 利息費用——憑借款合同及借款利率是否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分情況處理
7 借款費用——不需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扣除,反之則分期扣除
8 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及當年營業收入的0.5%孰低扣除
9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10 租賃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均勻扣除,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應分期扣除
11 勞動保護費——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據實扣除
12 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據實扣除。同時還應關注,該捐贈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性捐贈的條件
13 資產損失——小額損失可直接扣除,大額損失需報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後方可扣除
14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因行業不同,其扣除比率也不相同,支付給海外的傭金支出另有規定
15 准予扣除的其他項目: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用等。
⑶ 的哪些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新稅法實施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按本通知規定處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⑷ 傭金應按什麼比例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傭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⑸ 銷售傭金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根據來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源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又是稅法原文)
企業支付的銷售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銷售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
(1)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2)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對於業務宣傳費用按國稅發[2000]84號規定,業務宣傳費用的扣除限額為銷售收入的0.5%。
⑹ 傭金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如收款方為個人,在對方沒有提供發票,也即沒有在向稅局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相關稅款時,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
關於代扣代繳義務人,亦稱「扣繳義務人」,即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應納稅款並代為繳納的企業或單位。
代扣代繳涉及的稅種有:
1、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2、增值稅,境外的單位或個人在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3、營業稅中,(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4、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
5、資源稅中,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6、消費稅中,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7、印花稅中,運費結算付方應繳納的印花稅,應由運費結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實行代扣匯總繳納。
8、車船稅中,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支付傭金,應由收款方提供發票,收款方在開具發票或到稅局申請開具發票時,會由主管稅局徵收相關稅款,在這種情況下,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繳任何稅款。
當收款方未提供發票時,則支付方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收入徵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03號)規定代扣代繳相關稅種:
1、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採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2、上述收入扣除已繳納營業稅稅款後,應計入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3、「雇員或非雇員從聘用的企業取得的收入的,該企業即為雇員或非雇員應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並代扣代繳上述稅款」。
因此,支付傭金應取得發票,在取得收款方發票的情況下,不需要代扣代繳稅款;在未取得發票的情況下,應予代扣代繳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⑺ 支付給其他公司的銷售傭金可否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如不能,那麼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傭金比例是多少
銷售傭金屬於銷售費用可以全額扣除。
只有業務招待費有限額扣除是銷售收入的0.5%與發生額的60%孰低扣哪個。
希望可以幫到你,選下最佳。
⑻ 各項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有五個扣除的標准比例:
1、員工福利津貼為14%。
2、工會提供2%的經費。
3、教育和培訓經費為2.5%。
4、商務招待費為60%,但不得超過5%的銷售收入。
5、廣告費用不得超過銷售收入的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付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企業對職工的教育費用,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5%,准予扣除;超過部分的,在下一納稅年度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除非另有規定的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當局,合格的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用的企業應當扣除,如果不超過15%的銷售(業務)年收入在當前財年;超過部分的,在下一納稅年度予以扣除。
(8)企業所得稅傭金扣除比例擴展閱讀:
額外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實施條例改變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范圍,從當前高科技領域高新技術產品的分類和規定,產品(服務)應該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范圍,以解決問題的不完整的產品清單,狹窄的覆蓋率和現行政策的實施缺乏遠見。
特定欄位的范圍和辦法,決心和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科技、金融和稅收國務院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商,並發布和實施後報國務院批准。同時,《實施條例》還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指標:
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員占企業員工總數的比例均低於規定標准。加強以研發佔比為核心的產業結構調整,加大對自主創新企業的稅收激勵力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