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交易中介的傭金是怎麼算的買方出還是賣方出
各地的不一樣,一般都是買方出。
『貳』 關於土地拍賣傭金的法律問題
拍賣公司的傭金沒有同行業慣例,而且,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規定,規定就是5%,一點都不高,而且已經約定傭金,就要按約定來,政府拍賣的土地,不適用最高院的規定,因為只有法院拍賣的標的物,目前適用最高院的傭金規定,我是拍賣師,這個是最基本的知識了。就算去打官司,你也打不贏,如果你不要,沒收保證金,如果因為你不要,標的物再次拍賣,那麼出現差價,你朋友還要把差價補齊。
『叄』 土地拍賣的土地拍賣的傭金計算標準是多少
1、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內例未作約定容,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
2、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3、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肆』 購買土地支付給拍賣行的傭金可否在計算土地增值稅
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應該將土地拍賣傭金記入。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所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該記入扣除項目。
『伍』 拍賣土地繳納的傭金和土地交易服務費如何做賬
你好!企業為取得土地支付的拍賣土地傭金和土地服務交易費屬於外購土地的成本,應計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成本。
『陸』 拍賣行土地買賣傭金是百分幾
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五,根據標的的大小可協商,但這些年來,國家規定拍賣行不能直接拍賣土地,即使拍賣成功,也必須到當地國土局下屬的土地交易中心掛牌30天以上,無人摘牌才算成功
『柒』 土地拍賣傭金進土地成本還是進當期費費用
問:土地拍賣傭金進土地成本還是進當期費費用? 所得稅處答復:《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企業通過拍賣行競拍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給拍賣行的傭金,應計入開發產品計稅成本。
『捌』 網上交易傭金,印花稅,委託手續費是多少
A股交易的費用如下(買與賣雙向都要付出):
1、印花稅:一律為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國家稅收,不容浮動)。
2、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交易股數的千分之一,起點1元)。
3、交易傭金:規定最高為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不得超過,可以下浮 ,起點5元。各家券商及各種交易形式(網上交易、電話委託、營業部刷卡)有所不同,具體標准需咨詢各家券商。
股票買賣的手續費=印花稅+交易傭金+過戶費
股票成交才收費,撤單不收費。
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舉例:10元買入1000股上海股票,20元賣出。
買入成交金額10*1000=10000,印花稅=10000*0.3%=30,傭金=10000*0.3%=30,過戶費=1。買入手續費=30+30+1=61。
賣出成交金額20*1000=20000,印花稅=20000*0.3%=60,傭金=20000*0.3%=60,過戶費=1。賣出手續費=60+60+1=121。
『玖』 土地拍賣傭金如何收取
1、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 2、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3、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拾』 土地拍賣傭金如何收取法律依據是什麼
自主約定或者按照成交價百分之五收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四回節 傭金第五十六答條規定:
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
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七條拍賣本法第九條規定的物品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從事拍賣業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五)符合國務院有關拍賣業發展的規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