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 區別 聯系
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與聯系:
1、目的不同。宏觀審慎監管的目標是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防止經濟增長受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的目的在於控制個體金融機構或行業的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2、內容不同。宏觀審慎監管側重在對金融機構的整體行為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影響力的監管上,同時關注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因素;而微觀審慎監管側重於對金融機構的個體行為和風險偏好的監管。
3、對象不同。宏觀審慎監管更關注具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行為,金融市場整體趨勢及其與宏觀經濟的相互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則更關注於具體金融機構的合規與風險暴露情況,避免使投資者和儲戶等個體遭受不應有的損失等事件。
4、聯系:良好的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可以相互促進,增強彼此的監管效果。由於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的目標不完全一致,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手段也會大相庭徑,比如宏觀審慎監管會因為強調整體的穩定性而忽略對個體利益的保護,而微觀審慎監管則相反,首先關注的是個體風險控制。
(1)宏觀去杠桿微觀強監管擴展閱讀:
宏觀審慎監管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識別系統風險,即發現、監測和計量系統風險及其潛在影響;二是降低系統風險的發生概率,即通過提高監管標准和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等,預防系統風險爆發;三是緩解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溢出效應,即在系統風險爆發後,限制破壞的程度和范圍,盡可能降低經濟損失。
審慎監管框架分為宏觀審慎監測框架和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兩個部分。前者通過指標體系識別和監測系統風險,後者側重於研發干預系統風險的政策工具。作為二者的基礎,還應確立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安排,建立監管主體之間的分工合作機制。
B. 什麼是宏觀審慎監管其與微觀審慎監管有什麼區別
宏觀審慎監管,經濟學術語,是為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防止金融系統對經濟體系的負外部溢出而採取的一種自上而下的監管模式。
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如下:
1、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主要顯現在不同的監管目標以及由此而採取的不同監管措施上。宏觀審慎監管的目標是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防止經濟增長(如GDP)受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的目的在於控制個體金融機構或行業的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2、在監管內容上,宏觀審慎監管側重在對金融機構的整體行為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影響力的監管上,同時關注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因素;而微觀審慎監管側重於對金融機構的個體行為和風險偏好的監管。從具體監管對象上看,宏觀審慎監管更關注具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如銀行和金融集團)的行為,金融市場整體趨勢及其與宏觀經濟的相互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則更關注於具體金融機構的合規與風險暴露情況,避免使投資者和儲戶等個體遭受不應有的損失等事件。
3、良好的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可以相互促進,增強彼此的監管效果。比如,對於銀行的信用風險敞口監管,微觀審慎監管措施會關注該銀行信貸資產的集中度和相關放貸政策,而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則會關注銀行業整體的信貸規模及其與有關資產價格的關系,並據以判斷銀行體系是否正在積累信用風險。由於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的目標不完全一致,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手段也會大相庭徑,比如宏觀審慎監管會因為強調整體的穩定性而忽略對個體利益的保護,而微觀審慎監管則相反,首先關注的是個體風險控制。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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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是什麼意思
宏觀調控:是指總體上的,一般針對中央政府對全局性的對國家總體經濟方面有影響的政策與措施;正因為對全局有影響,往往宏觀調控是力度很小的,慢慢的,比如調利率,每次只調一點,去年調存款准備金率,也是每次調一點點,連續調了近十次,就是這個原因。
微觀調控:比如針對某個具體公司實行特殊的政策,針對特定行業特定單位進行稅收返還,補充資本金,比如最新的新聞(08年10月22號)傳中央匯金公司注資農行,這就是中央的微觀調控。
D. 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各指什麼
宏觀調控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宏觀調控的方法、對象取決於經濟體制的性質;宏觀調控的目標和任務取決於特定時期經濟發展和運行的特點。因此,探討宏觀調控體系改革的方向,首先需要考慮未來政府職能轉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等諸方面的情況。
一、經濟運行特點發生了重大變化,刺激需求、控制風險成為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在綜合國力有巨大提高的基礎上,到1990年代中期,長期困擾中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商品供應普遍緊缺已經轉變為相對過剩。市場供求總格局的這種變化,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轉折,表明經濟增長已經由供給約束為主的階段轉入需求約束為主的階段。當前雖然國內消費和投資保持較高的增速,但供給跟進增長的能力比較強大。一些需求熱點,例如電子通訊、汽車、房地產等,價格不升反降。基礎原材料和電力緊張的情況,在市場價格的調節下,預計也會很快改變。如果考慮到國際市場的情況和增加進口的潛力,應該說持續的供不應求和通貨膨脹不會再次發生。隨著經濟總量關系的轉變,我國經濟運行的特點必然發生變化。經濟的周期性繁榮不再是結束於過熱和嚴重的通貨膨脹,而是新的生產過剩。與此聯系,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也必須在刺激需求和控制經濟風險之間相機抉擇。刺激需求時,要盡可能縮小政策措施伴隨的風險;在控制經濟風險時,要盡可能不影響市場的活力。這些都要求宏觀調控必須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市場實施調節。
二、經濟體制改革進入加快發育和完善要素市場時期,宏觀調控的內容和傳導機制趨於復雜。隨著基本經濟制度的逐步完善,產權關系、財產關系會進一步明確,在此基礎上,要素市場體系會得到較快發展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不僅表現在商品生產方面,而且將深入到生產要素配置方面。在金融方面,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間的資金將相互流動、相互制約;在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形勢下,國內金融與國際金融融合的程度會不斷提高,資金市場和外匯市場間也會形成更密切的關系。利潤、利息、稅率等影響資本收益的因素對社會資金供求總量的影響會不斷加大。財政貨幣政策的調控內容和傳導機制都趨於復雜。
三、我國經濟將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與國際接軌,對宏觀調控的內容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下,我國經濟必然進一步與國際接軌。這就要求宏觀調控不僅要考慮國內經濟運行的情況,也必須考慮國際經濟運行的情況;宏觀調控的方式不僅符合國內情況,也要與國際規則接軌。
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的若干建議
一、理順宏觀調控各部門的關系,規范穩定各自的職能。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完善國家計劃和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觀調控體系"。要根據報告的精神理順計劃、金融、財政等宏觀調控部門間的關系。計劃的職能目前包括兩方面:其一是從經濟發展和運行的全局進行謀劃,提出調控目標;其二是具體安排政府的直接投資項目。由於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需要由政府提供,因此從未來看,這兩個方面的職能都要保留。從改革方向看,計劃今後突出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政府支出的安排則宜集中到財政部門。從財政職能看,重點要強化公共財政職能,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各級財政支出首先應保證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要;基礎設施建設必須由財政支出的也應盡可能引導社會資金參與,財政資金不能再投入一般競爭性產業。金融方面,從提高貨幣政策制定的透明度,針對貨幣市場、資金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控角度看,應該加強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減少對貨幣政策調整的直接行政干預。政府主要通過調整宏觀調控的目標協調財政和貨幣政策,財政收支和貨幣政策的調整,則需要在財政和央行各自的規則范圍內按程序進行。
二、加強立法,在法律規范下實施宏觀調控活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宏觀調控水平的提高,應該逐步用法律方式穩定和規范宏觀調控的模式,包括部門設置、部門職能和許可權的界定等。積極創造條件,制定國家計劃法、投資法、財產法、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法,通過法律法規,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宏觀調控的基本規則和決策程序,規范協調宏觀調控手段和機構的活動。適應產業升級的要求,還應該加強促進新興產業特別是關於知識經濟方面的立法,例如高新技術產業促進法、信息法、電子商務法等。政府要在法律規范內,依法進行宏觀調控活動。
三、加快完善宏觀調控的基礎。當前宏觀調控中經濟手段的作用不理想,調控措施伴隨的風險較大,都與宏觀調控的基礎不完善有關。例如銀行和金融企業的內在機制不完善,權、責、利關系不對稱,造成了國家承擔大部分的金融風險責任,同時以行政手段(控制不良貸款比例等)約束大多數的金融活動,使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調控措施伴隨的風險較大;又如財稅體制不完善,財政支出還不夠規范和透明、各級政府的財權和事權不夠一致、稅收體制也還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增加了財政政策的風險,限制了減稅措施的實施。要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金融體制、財稅體制改革,促進資本等要素市場發展,盡快完善宏觀調控的基礎。
我國宏觀調控體系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宏觀調控措施伴隨的風險加大。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轉變,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從控制需求過熱、治理通貨膨脹轉向刺激需求、消除通貨緊縮。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轉變為積極的財政政策。近年來連續發行建設國債,保持較大規模的國債投資,在取得積極效果的同時,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增加的也較多。此外由於財政性投資還缺少規范和嚴密的管理和監督,透明度也較低,國債投資也存在一定的低效率、伴隨一定的資金回收風險。貨幣政策從"適度從緊"轉變為"穩健",由於金融制度和監管還不完善,因此在擴大貨幣供給,增加信貸投放的同時,不良貸款的風險也在增加。此外,在財政收支緊張的情況下,一些財政性風險在向銀行轉移。例如以出口退稅額作為抵押條件取得銀行貸款資金等。總體看,當前的財政貨幣政策伴隨著一定的風險。
二、行政手段對市場活動的干預仍然偏多。當前宏觀調控中仍然有明顯的行政干預色彩。特別近年來市場偏冷的形勢下,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參與增加,行政干預的色彩也有所增強。一是政府直接投資規模擴大,持續時間較長。政府部門對投資的調控偏重項目審批,由於投資決策與風險責任不對稱,決策者利益與項目效益沒有密切聯系,影響了投資的效果。二是在一些方面出現了過度干預的現象。如不恰當地限制市場准入,控制市場價格,限制競爭,保護落後。三是當經濟開始升溫時,為了防止新的過熱,在信貸資金和土地批租方面有些數量、規模控制等直接管理的方法又開始恢復。而一些市場調節措施,例如減稅、調整利率等使用的較少,效果也不明顯。總體看,宏觀調控中行政手段和直接管理的方法仍然較多,一些經濟手段的調控效果也還不夠好。宏觀調控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需要進一步調整。
三、宏觀調控各部門間的關系不盡協調。經過1998年和2003年的兩次政府機構改革,宏觀調控部門機構重疊和職責不清的問題得到緩解,但並未徹底根除。宏觀調控中的越位和缺位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一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相互配合還不夠。實行積極財政政策時,由於傳導機制不暢,貨幣政策難以及時配合;貨幣政策的一些操作措施對財政政策的操作有時則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央行的公開市場業務導致國債利率降低,給財政的國債發行造成壓力;財政政策的一些操作措施增大了銀行的金融風險,例如出口退稅轉為銀行的抵押貸款。二是某些調控活動還不夠統一。例如預算編制中基本建設投資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分別設置;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部管立項,其他相關部門管標准等。這些都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相互脫節,產生管理漏洞的可能。
E. 什麼叫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
宏觀調控
定義:國家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的調節與控制。是保證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在中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優化,實現經濟穩定增長。宏觀調控主要運用價格、稅收、信貸、匯率等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
什麼叫宏觀調控?經濟學家理解這個詞就是宏觀經濟政策。但實際應用上,它的含義是模糊的。上世紀八十年代,有經濟研究部門叫宏觀調節部,表明在當時的經濟形勢下對宏觀調節還有一點敬畏,後來改稱了「宏觀調控」,好像我們對經濟的控制越來越加強了。宏觀調控最近一段時間又演變為一個長期的宏觀經濟政策,在任何時候都要存在。這種提法把「宏觀調控」的意思模糊了,因為宏觀經濟政策在經濟學上就是短期的。
(1)宏觀調控是指政府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干預和調節,以達到一定的目標。
(2)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目標是:
第一,促進經濟增長。經濟增長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持續快速的經濟增長是實現國家長遠戰略目標的首要條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條件。因此,促進經濟增長是宏觀調控的最重要的目標。促進經濟增長是在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關系中實現的。因此,為了促進經濟增長,政府必須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關系,使之達到基本平衡。
第二,增加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眾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徑。就業的情況如何,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繫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關繫到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促進充分就業是我國政府的責任。我國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一方面勞動供給數量龐大,另一方面勞動力需求顯得有限。因此必須堅持實行促進就業的長期戰略和政策,長期將增加就業的宏觀調控目標落到實處,並嚴格控制人口和勞動力增長。就業的增加取決於經濟增長速度和經濟增長的就業彈性。要增加就業,首先要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這是增加就業的基礎。同時還必須提高就業彈性。為了提高就業彈性,要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要大力推進城鎮化,加快小城鎮建設。
第三,穩定物價。在市場經濟中,價格的波動是價格發揮調節作用的形式。但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對經濟生活是不利的。如果物價大幅上升和通貨膨脹,會刺激盲目投資,重復建設,片面追求數量擴張,經濟效益下降;如果物價下降和通貨緊縮,則會抑制投資,生產下降,失業增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由市場決定,但政府可以運用貨幣等經濟手段對價格進行調節,必要時也可以採用某些行政手段(如制止亂漲價、打擊價格欺詐),以保持價格的基本穩定,避免價格的大起大落。
第四,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間由於各種交易所引起的貨幣收付或以貨幣表示的財產的轉移。
含義: 宏觀調控是國家運用計劃、法規、政策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濟關系進行干預和調整,把微觀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軌道,及時糾正經濟運行中的偏離宏觀目標的傾向,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F. 去杠桿和強監管使得M2在低位運行了嗎
短期看,去杠桿、強監管使得M2在低位運行。2017年以來,在去杠桿形勢下,多個金融監管政策密集出台,要求金融機構嚴格控制杠桿率、禁止過度期限錯配、嚴禁監管套利等。如2017年底,針對資管業務存在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監管套利、剛性兌付等問題,設定了統一的標准規則;針對「現金貸」亂象,明確了原則底線,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清理整頓措施等。
據央行初步測算,2017年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全年同比少增,下拉M2增速超過4個百分點。同時,貨幣持有主體的變化對此也有所印證。2017年末,金融機構持有的M2增長7.2%,比整體M2增速低1個百分點,住戶和企事業單位持有的M2增速則高於整體M2增速。
G. 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宏觀調控是政府運用政策、法規、計劃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濟關系進行調節和干預,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微觀調控是國家對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所進行的調節與控制。
2、調控對象上的區別
宏觀調控主要是調控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凡是涉及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就是宏觀經濟調控法要監管、調整的問題;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領域,政府需要直接進入或者以適當的方式促成私人進入。
微觀調控的重點是企業的經營活動,微觀調控的對象主要有單個企業的經營活動;單個家庭的收入使用分配;單個商品的效用、供應量和價格等等。
3、調控目標的區別
宏觀調控的目標是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 , 彌補市場調節的不足 。從而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微觀調控的目的是增強企業活力,並使其行為規范化。
H. 如何完善金融宏觀審慎監管政策
金融市場是復雜的有機整體,為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給實體經濟發展營造一個平穩健康的金融環境,應綜合考慮信貸、股市、債市、匯市、樓市的聯動性,完善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加強政策協調,綜合施策。
第五,對房地產市場綜合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一是保持貨幣政策的穩健中性,不宜放水或大幅緊縮。二是要堅持「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方略,保持調控政策定力。切實落實好地方政府穩定房價的主體責任,對穩定房價不力的城市應兌現問責。三是加大對市場游資及風險區域的監測預警。四是二線城市在加入人才爭奪戰的同時,應事先採取預案,應對可能隨之而來的住房投機炒作。五是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租住同權,為有效擴大租賃住房供給提供經驗。
I. 宏觀審慎監管的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
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區別主要顯現在不同的監管目標以及由此而採取的不同監管措施上。宏觀審慎監管的目標是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防止經濟增長(如GDP)受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的目的在於控制個體金融機構或行業的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在監管內容上,宏觀審慎監管側重在對金融機構的整體行為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影響力的監管上,同時關注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因素;而微觀審慎監管側重於對金融機構的個體行為和風險偏好的監管。從具體監管對象上看,宏觀審慎監管更關注具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如銀行和金融集團)的行為,金融市場整體趨勢及其與宏觀經濟的相互影響;而微觀審慎監管則更關注於具體金融機構的合規與風險暴露情況,避免使投資者和儲戶等個體遭受不應有的損失等事件。
良好的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可以相互促進,增強彼此的監管效果。比如,對於銀行的信用風險敞口監管,微觀審慎監管措施會關注該銀行信貸資產的集中度和相關放貸政策,而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則會關注銀行業整體的信貸規模及其與有關資產價格的關系,並據以判斷銀行體系是否正在積累信用風險。由於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的目標不完全一致,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手段也會大相庭徑,比如宏觀審慎監管會因為強調整體的穩定性而忽略對個體利益的保護,而微觀審慎監管則相反,首先關注的是個體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