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外付傭金有什麼規定
一般不能超過結匯額的5%
㈡ 付國外客人傭金是合同金額的20%,應該怎麼辦
銀行不管的,你們按合同執行,只要不吃虧,就幫他們辦了吧。。。以後還有訂單給你們時,你們報價可以略高出一點,畢竟這個客人吃的差價夠大的呢。。。
銀行一般不會干涉,你的材料齊全即可辦理。。。若是地方小銀行非要出妖蛾子,可以通過其它方法匯給客人。。。或其他單獨與這個客人簽訂的訂單,可以多付匯一些,也是可以的。
㈢ 要給國外客戶付傭金(美元)但是要打到對方的私人賬戶,公司現在要求對方開發票,
個人不可能給你開發票了,頂多一個收據。
㈣ 我國外匯管理局對於企業向國外付傭金有無相關規定
有。
傭金支付提供如下資料在銀行辦理:
1.出口合同正本;
2.傭金協議正本(暗佣);
3.收賬通知。
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10%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傭金,須經外匯局核准
㈤ 進出口企業支付給國外中間商的傭金限額
這個怎麼會有限額??
如果你想多給錢就多給些貝.
不過還是詢問下專業人員比較好,偶們做出口都是人家給偶們傭金^_^
㈥ 如何給國外個人付傭金
1.一般是合同金額的5%之內,可以稅前扣除,你要是超過這個比例了,也是可以,只是不能抵所得稅而已,具體的可以參考 財稅[2009]29號文件
2.我的坐標是杭州,暫時不需要跟外管局報備,至於其他地方,不清楚,你可以問下你們付款銀行,他們應該很清楚。
3.銀行付匯,我還是按坐標杭州的回答,准備相關貿易合同,傭金協議(雙方蓋章或簽字),收款人信息等,具體的你可以問付款銀行
4.這個就是接受勞務方在國內,按規定繳納營業稅,然後與之相關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你可以選擇報稅的時候一起申報,或者去地稅窗口申報,填寫綜合申報表。
㈦ 您好,想咨詢您,銷售以公司名義支付給國外客戶傭金,國外客戶再返還一部分給銷售,銷售這樣的行為違法嗎
返佣之行為,已構成商業行賄,當然違法。
㈧ 向國外客戶支付傭金需要交稅嗎
需要交稅。根據財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的規定,向國外客戶支付傭金,企業應依據下列公式計算扣繳增值稅額:
應扣繳增值稅=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6%)×6%
企業付給國內客戶的傭金,應交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3%)×3%,且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8)給國外客人傭金的規定擴展閱讀:
免徵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㈨ 請問給國外的客戶打傭金需要扣除個人所得稅嗎假如要,應該如何規避
非居民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給的話可以分次給,具體是什麼傭金就適用什麼扣除標准,每次給的低於扣除標准就可以。
我看了看,裡面是不是有下面這段話: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者的,以受讓者或者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外國企業直接在我國提供勞務所取的收入,需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營業稅完稅證明及稅票等稅務憑證;外籍個人直接在我國提供勞務所取的收入,,需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營業稅完稅證明及稅票、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及稅票或免稅文件。
那到底你是屬於哪種情況?
如果按照這個條例來說就應該是免稅的,最好問問稅務局確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