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傷,拒不賠償,我們受重傷的一方用盡錢財保住了命,現在該怎麼辦
先由交警隊勘察現場、調查取證,作出事故認定書;
肇事司機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刑三年以下;
被害人可以與司機家屬協商賠償,達不成協議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建議委託律師代理解決,主要涉及:
起訴的被告:司機、車主、車輛掛靠單位、車輛投保的交強險、三者險的保險公司;
證據的收集整理:原告身份證、戶口本、被告個人身份信息(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事故認定書、車輛投保單、住院診斷證明、住院證、病歷、出院證、誤工損失證明、護理人員收入證明、醫療費票據;
賠償項目:人身損害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營養費、交通費,構成傷殘的經鑒定有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肇事司機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
財產損失的:申請交警隊委託估價公司作出估價意見書,交納估計費、停車費、拖車費;
根據相關規定及證據,詳細計算賠償數額,各省規定了不同的數額標准,而且同一省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賠償標准也不一樣;
被害人在起訴前,或在訴訟中,可以申請法院對被告的事故車輛、交納的事故處理保證金財產進行保全。
見: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3、《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⑵ 請問打架過程中一死一傷,死者方已寫諒解書,傷者方要求金額太大,如
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並不是法定的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但是一般取得受害者家屬諒解的,法官會酌情從輕處罰,現在已經有死者家屬諒解了,那麼法官會酌情考慮這一情節,傷者一方如果沒有取得諒解,那麼法官也會考慮。這會影響到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幅度。
⑶ 兩女子橫穿馬路被撞,一死一傷,這樣的慘劇警示人們應該如何安全出行
隨著社會秩序的逐漸完善,對於交通規則的制定也是越來越嚴肅了,以前很多人都說,行人和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碰撞,不管機動車是否違法,都是有責任的,這個謠言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流傳的,並且也逐漸被大眾所相信,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要去拿自己的什麼去挑戰別人的車輛保險。不要以為自己行動自由就可以橫穿馬路或者闖紅燈,或者在車輛間隨意行走,這些都是很危險的行為,稍不注意就會造成車禍,給別人,給自己的生命都是一種不負責任。
⑷ 你好,刑事案件一死一重傷
可以直接到二審法院查詢二審審判結果,一般是在開庭後半個月左右出判決結果。一死一重傷,應該會維持原判
⑸ 交通事故至一死一傷,請看下圖
1、交通事故致一死一傷。現在責任認定書還沒有下達。一般的情況下。交警應該在十個工作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這樣算下來。應該就是一個月之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責任認定書沒有下來之前。也就是責任還沒有明確。那麼。也沒有必要找對方。去協商賠償的問題。因為責任還不明確。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跟責任的劃分有直接的關系。
2、如果死者有直系親屬的。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或者死者的孩子。只有他們。有權利。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要求肇事方進行賠償。其他親屬。沒有這個權利。但如果你的姑父。簽署了授權書。授權給哪一位?親屬處理。這個要到公證處公證。拿到授權書的這個人就可以去。參與協商和處理。
3、最後你姑姑去世的賠償款。只有你姑父和你姑姑的孩子。以及你姑姑的父母。有繼承權其他親屬都沒有繼承權。
⑹ 交通事故一死一傷
一般來講,這個事故由渣土車承擔主要或以上責任。原因:轉彎讓直行;遇非機動車通過路口,必要時停車避讓。具體聽從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裁定。
因為當時很可能你親戚所乘車輛正好處於渣土車的視野死角內,渣土車駕駛員看不見。這種情況下電瓶車還與渣土車爭道搶行,是存在過失的。同時,你親戚搭乘電動車違法,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過失。所以最終聽從交警定責很重要。
⑺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傷
構成交通肇事罪,判刑三年以下,並賠償死者家屬、被害人經濟損失,
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⑻ 公安追犯罪嫌疑人出了四五起事故還在繼續追,最後導致一死一傷算啥事故
算交通事故,公安負全責。
⑼ 象山縣離奇命案幕後兇手落網記:女子在按摩店離奇死亡,結果怎麼樣了
2011年4月12日下午6點,浙江象山縣警方接到公眾報案,稱一名女子在店內被刺死。受害人是個30多歲的單身母親,經營一家洗發按摩店,由受害人獨自經營,沒有其他人的幫助。
事故現場也即洗發按摩室分為內外兩部分。外面是主人給客人洗剪頭發的地方。整個外面干凈整潔。經過檢查,沒有任何掙扎的跡象。內部通常是店主休息的地方,很明顯那裡發生了激烈的斗爭。死者躺在床頭附近。一隻拖鞋留在床上,床單亂七八糟。法醫診斷的線索,死者死於失血過多,死亡時間是下午4:30左右。
不久,犯罪嫌疑人沈被捕。沈從文,一個有前科的人,來象山縣找工作。因為在象山縣里我誰都不認識所以我四處游盪。經過東谷湖的時候,我摘了一朵紫荊花,總是隨身攜帶。你走累了,就去受害者的店按摩。按摩之後,死者要求支付50元,沈只想給30元,因為價格糾紛,兩人發生糾紛。
最後死者拿出剪刀威脅沈某,讓沈某給錢,沈某被激怒了,兩人發生肢體沖突,並拿起剪刀將沈某刺死,然後逃走。當不可避免的沖突發生時,最重要的是,在沒有外界幫助的情況下,盡量減少身體上的沖突。穩定對方的情緒,做出適當的讓步,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在缺乏信心的情況下,盡量不要舉起武器,因為這樣做很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特別是當女人面對男人時,要保持適當的理智,千萬不要輕易舉起武器,在權力差距上,很可能成為對方傷害自己的工具。
⑽ 交通事故.一死一傷.要判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