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然橡膠期貨的套利投資
在期貨市場上,套利投資是穩健型投資者偏好的投資形式。尤其在天然橡膠等較活躍的期貨品種上,這種模式更受青睞。跨期套利需掌握合適時機。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天然橡膠合約套利分為跨期、跨市和期現套利。
所謂跨期套利,指通過買入一種商品的某一個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同時賣出同種商品的另一個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然後在有利時機將這兩個合約進行實物交割或對沖平倉而獲利。
由於天然橡膠期貨(下稱天膠期貨)的價格波動強烈,當期貨價格大漲大跌時,不同交割期的合約會出現不同幅度的漲跌,價差變化甚大,因此可進行套利操作。
期貨分析師表示,跨期套利可分為對沖平倉式和實物交割式兩種形式。一般說,影響實物交割跨期套利盈虧的有多種因素,包括買入合約價格、賣出遠期合約價格、倉儲費、資金利息、增值稅、交易手續費、交割費等。該形式的套利利潤=賣出遠期合約價格-買入合約價格-倉儲費-資金利息-增值稅-交割費。
而天膠套利實物交割的具體費用更復雜,不妨來看一個假設案例。
X=賣出遠期合約價格-買入合約價格;
倉儲費=0.8元/噸/天×30天=24元/噸;
交易手續費=15×2/5=6元/噸;
交割手續費=80/5=16元/噸;
增值稅=X×13%/1.13;過戶費=10元/噸;資金利息=5.22%×30/365×13000元/噸=55.78元/噸(設天膠期貨價格為13000元/噸).
根據上式計算公式可得:套利利潤=X-X×0.13/1.13-(24+6+16+10+55.78)。當套利利潤=0時,可得盈虧平衡點,即X≈126元/噸。換句話說,當兩個月天膠期貨價格的差價達到126元/噸以上,就可進行跨期套利。中日橡膠實現跨市套利
世界上的天膠期貨品種主要集中在亞洲,其中有日本的東京工業品交易所(TOCOM)、中國的上海期交所、新加坡的SICOM及馬來西亞的KLCE期交所。目前國內關注較多的主要是
TOCOM天膠價格。由於TO-COM的交易時間比上海期交所早一個小時,這就為實現跨市套利交易提供了可能。
一方面,東京橡膠的交易時間為早上8:00至14:30,下午16:00至18:00,上海橡膠的交易時間為早上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另一方面,兩者都以國際標准3號煙片膠為可供交割品級。東京橡膠的合約標的是3號煙片膠,報價單位是日元/公斤;上海橡膠的合約標的是國產5號標膠,報價單位是人民幣/公噸。由於上海橡膠同時允許進口三號煙片膠交割,因此兩個市場間就建立了套利的基礎。
一般說,上海橡膠與東京橡膠的套利計算公式為:東京膠期價的進口完稅價=[東京橡膠價(日元/公斤)×1000/美元兌日元匯率+40]×1.20×1.17.(先算成美元價格,再換成人民幣,美元兌日元等按當日匯率,17%增值稅,20%關稅,40美元/噸海運費).
投資者進行套利操作時需要注意,首先,套利的交易單位最好是10手或10手的整數倍,盡可能符合兩個市場的持倉限制;其次,計算利潤應考慮多項費用,天膠進口如需通過進口經營企業代理,進口者須考慮代理和保險費用、國內短途運輸費、上海期交所交割費及資金利息。為盡量降低跨市場套利的風險,投資者的入市套利價差必須超出上述費用的總和。
此外,套利雖然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定的保護機制,但並非全無風險。如國家貿易政策變化會對貿易成本產生極大影響,直接關繫到套利交易成敗,投資者還應謹慎。
B. 橡膠期貨合約細則
1、調整臨近交割期天然橡膠期貨交易保證金的提高方式。把增加保證金的時內間提前約15天,同時把最容後三個交易日的保證金收取的幅度提高到40%。
2、調整並豐富當期貨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時的風險控制措施。當一段時間內某一期貨合約漲跌幅較大時,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加強風險控制的力度。
3、修改銅、鋁、天然橡膠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時的處理方式,將現有三個品種的處理方式統一。同時,使文字描述更通俗、直觀,以方便投資者理解。
4、修改天然橡膠合約的限倉規定,對天然橡膠合約加強風險控制,從某一合約總持倉達到10萬手開始比例限倉,並減少交割月份單個投資者的持倉限額,從150手減少到100手,
在沒有什麼大的規則了 ` 就這些 ```
C. 個人投資者買天然橡膠的期貨,是不是一次最多隻能買300手
當然不是,只要系統接受,你買多少手都可以。但據我所知,目前國內交易系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系統)最大單筆下單量為9999手。
對於自然人客戶和天膠品種而言,一般月份持倉不得超過持倉總額的5%即可;交割月前一個則是300手,也就是說只有在交割月的前一個月,你的最大下單量不能超過300手;進入交割月為100手(這點不適用個人客戶,只適合企業用戶了)。
D. 橡膠期貨有沒有持倉限制,橡膠期貨有沒有持倉限制資訊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促進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員、投資者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從事套期保值業務,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與審批 第三條 套期保值交易分為買入套期保值交易和賣出套期保值交易。 第四條 需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投資者應向其開戶的經紀會員申報,由經紀會員進行審核後,按本辦法向交易所辦理申報手續;非經紀會員直接向交易所辦理申報手續。 第五條 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的投資者和非經紀會員必須具備與套期保值交易品種相關的生產經營資格。 第六條 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的會員或投資者,必須填寫《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請(審批)表》,並向交易所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 企業近2年在交易所的交易實績; (二)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 近2年的現貨經營業績; (四) 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同意進行相關套期保值業務的證明; (五) 企業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風險來源分析、確定保值目標、明確交割或平倉的數量)。 第七條 賣出套期保值交易另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 原材料生產企業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額、生產能力,當年的生產計劃、原材料購銷計劃(合同)及上一年度總產量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原材料加工企業、流通經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保值商品的現貨倉單或擁有實貨的其他憑證(購銷合同或發票),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買入套期保值交易另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 原材料加工企業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額、加工能力、生產經營計劃或生產商品的購銷合同及上一年度總產量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原材料生產企業、流通經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保值商品的購銷計劃(合同)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銅、鋁、鋅、黃金和天然橡膠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燃料油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該交割月份合約的套期保值的申請。套期保值者可一次申請多個交割月份合約的套期保值額度。 第十條 交易所對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按主體資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種、交易部位、買賣數量、套期保值時間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歷史經營狀況、資金等情況是否相適應進行審核,確定其套期保值額度。套期保值額度不超過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證明材料中所申報的數量。 全年各合約月份套期保值額度累計不超過其當年生產能力、當年生產計劃或上一年度該商品經營數量。 第十一條 交易所自收到套期保值頭寸申請後,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審核,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 對符合套期保值條件的,書面通知其准予辦理; (二) 對不符合套期保值條件的,書面通知其不予辦理; (三) 對相關證明材料不足的,告知申請人補充證明材料。 第三章 套期保值交易 第十二條 獲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應當在交易所批準的建倉期限內(銅、鋁、鋅、黃金和天然橡膠最遲至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燃料油最遲至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準的交易部位和額度建倉。在規定期限內未建倉的,視為自動放棄套期保值交易額度。 第十三條 套期保值額度自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復使用。 第四章 套期保值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交易所對會員提供的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資信情況及期、現貨市場交易的行為進行調查和監督,會員及相關投資者應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五條 交易所對套期保值交易的持倉量及實物交割量單獨計算,在正常情況下不受持倉限量的限制,但在市場發生風險時,為化解市場風險,按有關規定實施減倉時,按先投機後套期保值的順序進行減倉。 第十六條 會員及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交易時,有欺詐或違反交易所規定行為的,其已建倉的套期保值持倉按投機持倉處理或予以強行平倉,並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於上海期貨交易所。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9日起實施。
E. 求日本東京工業品期貨交易所橡膠 交易手冊,最好能詳細點,包括交易時間,交易機制,交割,等一系列問題,
東京工業品交易所天然橡膠手冊
東京工業品交易所(TOCOM)
橡膠標准合約
上市日期
1952 年12月12日
標准等級
皺紋煙片膠3號(Ribbed Smoked Sheet (RSS) No.3)
交割等級
進口標准3號或4號煙片膠(RSS No.3 or 4),已繳進口稅1年的可用於交割 。
合約單位
10,000 公斤
交割單位
10,000 公斤
交易方式
公開喊價 Auction-like session trading (Itayose)
報價單位
日圓/公斤
最小變動價位
0.1日圓/公斤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客戶持倉限制
初始客戶保證金
給經紀公司的客戶交易傭金2
(每張合約)
4000日圓/合約
給經紀公司的客戶交割傭金2
4000日圓/合約
交易時間
9:45 a.m., 10:45 a.m., 1:45 p.m., 2:45 p.m., 3:30 p.m.
合約月份
從當前月份起的六個連續月份
最後交易日
交割日前的第四個交易營業日
交割日
每月份(除12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營業日 (12月為最後一個交易營業日的前一日)
交割地點
指定倉庫
交割
實物交割 (不是現金結算)
注:
1. 所有月份合約的月平均收盤價(前一個月份合約的最後三個交易日除外)
2-1 上述傭金比率向交易雙方按每張合約收取,當日平倉交易只收取以上述手續費率的當日平倉費。
2-2 交易傭金是可協商確定的。1、混碼帳戶的傭金由客戶和期貨經紀公司商定。2、通過電子系統完成的交易,其注冊費為交易所確定的固定比率,則其傭金由經紀公司確定;3、現貨市場參與者、生產商以及參與實物運作(例如交易商)的交易傭金由他們確定。
F.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明文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個人客戶所持頭寸在臨近交割期時,其保證金比例將不斷提高。客戶若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應做及時處理,否則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以下是各合約具體情況(其中棉花不明): 銅、鋁: 合約掛牌之日起...................5%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份的第六個交易日起.........15% 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起.........20% 天然橡膠: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20%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30% 最後交易日前二個交易日起.........40% 硬麥、強麥: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一個月上旬..............1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2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下旬..............25% 進入交割月......................30%
G. 請問「期貨」的具體含義是什麼,謝謝啦!!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0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准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准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
期貨的特點是以小博大、買空賣空、雙向賺錢,風險很大,因此我國對期貨交易的開放十分慎重。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買10元一股的股票能買1000股,而投資期貨就可以成交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
二、雙向交易 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
三、時間制約 股票交易無時間限制,如果被套可以長期平倉,而期貨必須到期交割,否則交易所將強行平倉或以實物交割。
四、盈虧實際 股票投資回報有兩部分,其一是市場差價,其二是分紅派息,而期貨投資的盈虧在市場交易中就是實際盈虧。
五、風險巨大 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報酬、高風險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期貨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頃刻間一貧如洗,投資者要慎重投資。
H. 三力士年報說的購買橡膠期貨鎖定利潤,可以理解為他們大量持倉天然橡膠嗎
我沒看三力士的年報,但從你說的情況來看。
他們買的是期貨,就是說他們在橡膠開始漲價前,或是價格上升途中,買入了大量的期貨,他們可以把到期後的期貨換成現貨,用以前低價的期貨橡膠來滿足現在的生產需要。
期貨的概念: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I. 期貨中天然橡膠不太接觸,想選家期貨公司過去咨詢下,有什麼服務比較好的公司推薦嗎
上海的話就找國泰君安吧 去他們官網找個客服問問就可以了 或者可以去營業廳問
J. 現貨倉單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相信你對期貨有一定的了解,倉單可能了解不多,區別呢,樓上給位都介紹了一下,那麼你看一下這個資料吧,相信對你有幫助
所謂倉單是保管人應存貨人的請求而簽發的一種有價證券。它表示一定數量的貨物已由存貨人交付保管人,是倉單持有人依倉單享有對有關倉儲物品的所有權的法律憑證。倉單是倉儲合同存在的證明,也是倉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價證券是表示或證明一定財產權利的證書,有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券面須載明財產的內容和數量,用一定金額表示,以證明其有一定價值;二是證券所表示的財產與證券自身不可分離,權利的享有或轉移,以出示或交付證券為依據。
倉單是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同時也是保管人,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驗收儲存貨物,確定貨物是否依合同約定的條款得以合理保管的依據。倉儲物品的所有權隨倉單的轉讓而轉移。倉單是有價證券,它不但可以經背書轉讓,而且根據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倉單還可以作為權利質押。
倉單的法律性質
(1) 倉單是要式證券
倉單上必須記載保管人的簽字以及必要條款,以此來確定保管人和存貨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2) 倉單是物權證券
倉單持有人依倉單享有對有關倉儲物品的所有權,行使倉單上載明的權利或對權利進行處分。實際佔有倉單者可依倉單所有權請求保管人交付倉單上所載的儲存物品。
(3) 倉單是文義證券
倉單上的權利義務的范圍,以倉單的文字記載為准,即使倉單上記載的內容與實際不符,保管人仍應按倉單上所載文義履行責任。
倉單的內容
倉單依《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應載明以下內容:
(1) 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 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
(3) 倉儲物的損耗標准;
(4) 儲存場所;
(5) 儲存期間;
(6) 倉儲費;
(7) 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8) 填發人、填發日期和填發地。
(9) 存貨人在倉單上背書並經保管人簽字或者蓋章。
倉單的效力
(1) 存貨人憑倉單領取倉儲物的效力;
(2) 移轉保管物的效力。
說到現貨倉單的名聲啊,確實不太好,華夏就是一個很好的反面教材。這與國家相關監管不是很得力,加上行業發展尚不是很完善所致,但是國家對現貨倉單這一塊還是很支持的,比較正規一點的有天津稀有金屬交易市場www.crme.com.cn、大連稻米交易市場www.dlbot.com
樓主可以到相關網站具體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