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填寫出口報關單
1、報關單的填制必須真實,要做到兩個相符:一是單證相符,即報關單與合同、批文、發票、裝箱單等相符;二是單貨相符,即報關單中所報內容與實際進出口貨物情況相符。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同一份報關單上;同一批貨物中有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也須用不同的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3、一張報關單上如有多種不同商品,應分別填報清楚,但一張報關單上最多不能超過五項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
4、進料加工、來料加工的料、及進口後經批准轉內銷或作為資產頂進,也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
5、報關單中填報的項目要准確、齊全。
6、電腦預錄入的報關單,其內容必須與原始報關單上的內容完全一致。
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它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
它既是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⑵ 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報關單的填寫
出口貨物及報關單的填寫方法:由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委託的代理人(以下統稱「報關員」),在貨物進、出口的時候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並向海關申報,同時提供批准貨物出口的證件和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以便海關依據這些單據證件,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確定關稅的徵收或減免事宜,編制海關統計。
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份數主要是根據報關作業及海關監管的需要。一般來說,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報關,需填寫一式四份報關單;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需填寫一式五份報關單;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需填寫一式六份報關單。另外,以轉關、轉口方式需海關監管的貨物還需增加一份報關單。 1、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准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
3、 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商品,應注意,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超過5項;
4 、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要相符。 下面逐項介紹如何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
1、出口口岸:填寫海關放行貨物出境的中國國境口岸名稱。
2、經營單位:填寫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貿易合同(協議)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名稱。
3、指運港(站):填寫本批貨物預定最後運達港口、機場或車站。
4、合同(協議號):填寫本批貨物合同協議的詳細年份、字頭和編號及附件號碼。
5、貿易方式:分別填寫「一般貿易」、「國家間、聯合國及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物資和贈送品」、「貨僑、港澳同胞及外籍華人捐贈品」、「補償貿易」、「來料加工裝配貿易」(對口合同除外)、「對口合同的來料加工配貿易」、「進料加工貿易」、「寄售、供銷貿易」、「邊境地方貿易及邊境地區小額貿易」,或「其他」。不能簡略填報為「援助」、「贈送」或「加工裝配」等。
6、貿易國(地區):即貨物的售予國(地區)。填寫同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單位簽訂合同(協議)的國家或成交廠商所在地的國家(地區)。
7、消費國(地區):填寫出口貨物實際消費的國家(地區)。如果不能確定消費國的,以盡可能預知的最後運往作為消費國。如果一張報關單的貨物有不同的消費國,應當分別註明。
8、收貨單位:填寫國外最後收貨的企業的名稱和所在地。
9、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江海運輸填船名,陸運填車號,空、郵運只填「空運」或「郵運」字樣。
10、裝貨單或運單號:海運填裝貨單號,陸運填運單號,郵運填報稅清單(包裹單)號。
11、收結匯方式:填寫電匯(T/T)、信匯(M/T)、信用證(L/C)、承兌交單(D/A)或付款交單(D/P)等結匯方式。
12、起運地點:填寫出口貨物的起運點和出口貨物發貨單位所在地區。例如:貨物從河北保定起運到天津新港裝船出口,起運地點應為河北省。但是經濟特區、海南行政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放區的企業對外成交及發運的出口貨物,不論貨物原發運單位是何處,均以有關經濟特區、海南行政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放區為起運地點。至於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或單位對外成交發運的出口貨物,如果經過或者去經濟特區、海南行政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放區暫存待運出口的,則以原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出口貨物的起運地。
13、海關統計商品編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的規定填寫。
14、貨名規格及貨號:應填寫貨物的中外文名稱和詳細規格(不要填寫地方土語).例如:出口鋼材要填明鋼號、統織物應填寫紡織原料所佔的比重等。貨號填公司編制的商品代號。
15、標記嘜碼:填寫貨物的實際標記嘜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該填寫。
16、件數及包裝種類:包裝種類指袋、箱、捆、包、桶等。一批貨物有多種包裝的,要分別填報件數。
17、數量:填寫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如台、個、打等)如合同規定的數量單位同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計量單位不同,或者統計商品規定有第二數量單位的(如發電機除台數外,還需填千瓦數;內燃機除台數外,還需填馬力),都要按照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數量單位填寫。整套機械分批出口時,應在本欄註明「分批裝運」字樣。
18、重量:「毛重」填寫本批貨物全部重量;「凈重」填寫扣除外層包裝後的自然凈重。合同發票等單據上沒有凈重時,可以按照商品習慣填寫公量重、凈重等,也可以將毛重扣除估計外層重最後填報。對於不同品種的貨物,應當分別填明凈重。
19、成交價格:填寫合同規定的成交單價、總價格條件(如CIF、FOB等),並註明外幣名稱。如果價格條件為CIF、C&F或包括傭金、折扣時,在計算成交總價時應分別扣除運費、保險費和傭金、折扣等費用,並填明FOB成交總價。
20、離岸價格: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核定的各種貨幣對美元內部統一折算率,將第十九項的FOB成交總價摺合為美元填報在外幣欄。離岸價格人民幣免填。郵運、空運出口貨物,採用貨物在啟運地寄交的離岸價格。美元離岸價格計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21、隨附單據:填寫單據的名稱。
22、申報單位(蓋章):必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報關員的印章並填明申報日期。
23、海關放行日期:由出口地海關在核放貨物後填注日期,並加蓋海關放行章。
《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在出口貨物裝貨前二十四小時前向海關填報。如果在遞交了出口貨物報關單後發生退關性事,申報人應當在三天內向海關辦理更改手續 。
24、出事報關單 報關單編號的意義:
每一份報關單都有一個固定的編號,共18位,例如424020090909038703.
其中,1-4位「4240」代表關區,是青島海關快件監管中心,4227代表青島大港。全國各大關區有不同的四位數代碼;5-8位「2009」代表年份;第9為有兩個數字0和1,0代表出口報關單,1代表進口報關單;第10位相對來說是比較固定的,每個海關都不一樣。例如青島海關(4220),出口報關單第十位是「7」,進口為「2」,青島黃島海關(4218)的出口報關單第十位是「6」,進口的是「1」,青島快件(4240)的進口報關單第十位是「4」,出口的是「9」;第11位代表的是關區四位數編碼的最後一位數值,如例子中的「0」與青島海關快件中心(4240);第12位代表的是年份,如例子中的「9」即代表2009年;最後六位數字沒有實際意義,是流水號。
⑶ 出口報關,如果有客人的傭金,都整體報么
報關是含傭金的價格,等你收齊單證了,沖減傭金就是fob價格就可以退稅了
⑷ 外貿公司出口報關,如果做的是CFR並且有傭金,報關的時候需要把美金運費和實際扣除的傭金算進去嗎,求解
算不算進去,要依據國外給你付金來多少外匯,這個在報關單的貨物總金額里體現。
按照CFR報關的,報關單的運費一欄里必須顯示運費是多少的。
⑸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二十三、雜費
指成交價格以外的、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如手續費、傭金、回扣等,可按雜費總價或雜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註明雜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雜費填報為正值或正率,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雜費填報為負值或負率。
雜費標記「1」表示雜費率,「3」表示雜費總價。
例如:應計入完稅價格的1.5%的雜費率填報為1.5;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報為-1;應計入完稅價格的500英鎊雜費總價填報為303/500/3。
⑹ 出口貨物報關單如何填寫
出口貨物 報關單 (白色一般貿易) 出口貨物 報關單 (粉紅色進料加工專用) 出口貨物 報關單 (淺色黃色 出口退稅 專用) 出口貨物報關單(淺藍外商投資企業專用) 出口貨物報關單(淺綠色來料加工、補償貿易專用)
1﹑ 出口口岸:貨物經 海關 放行出境的最後一個關境口岸的名稱。
2﹑ 經營單位:填明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全稱。
3﹑ 指運港(站):貨物預定最後到達的 港口 ﹑城市的全稱。
4﹑ 合同(協議)號:填具本報單貨物的合同號碼,包括年份﹑字軌﹑編號及附件號碼。
5﹑ 貿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出口的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貿易方式﹐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 一般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邊境小額貿易;對外承包工程貨物;租賃貿易;易貨貿易;出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易。
6﹑ 運抵國(地): 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或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的最後指運國 (地區)名稱。
7﹑ 消費國別:貨物實際消費的國家(地區)名稱。不能確定實際消費國的﹐以預知的最後運往國為准﹐如售予甲國而運 往乙國的,填具乙國的名稱。對成交條件訂明為選擇港的,以第一個選擇港所在國填具。
8﹑ 收貨單位:填具境外最終收貨商的名稱及所在地。可依據出口合同﹑發票填寫。
9﹑ 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填具運載貨物通過國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分別填寫船隻名稱及號碼,汽車車牌號碼 及火車的車次;對於空運或郵運的只填空運或郵運字樣。
10﹑裝貨單或運單號: 填具貨物的裝貨單號或運單號。
11﹑收結匯方式:填具實際收結匯的方式。
12﹑起運地點: 填具貨物的發貨單位所在地名稱。
13﹑ 海關 統計商品編號:填具貨物在《 海關 統計商品目錄》中所對應的號別。
14﹑貨名﹑規格及貨號:填具貨物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如貨物及規格不止一種時,應逐項填具。
15﹑標記嘜碼:填具貨物的標記嘜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一並填寫。
16﹑件數及包裝種類:填具貨物的總件數。可從提單上查悉。包裝種類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種包裝的﹐應份別填明件數。
17﹑數量: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如台﹑只﹑個﹑打等。 如果合同規定的數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所規定的計量單位不同,或者《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 定有第二數量單位的,都要在折算後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數量單位填具。整套機械分批出口時,應在本欄加註分批裝運字樣。
18﹑毛量:貨物的全部重量。如貨物不止一項時,應逐項填報。
19﹑凈重:貨物扣除外包裝後的自然凈重。
20﹑成交價格:合同規定的貨物的成交單價﹑總價和價格條件。如離岸價格﹑到岸價格等等。要在此欄註明幣別。如果價 格條件為 CIF 、C&F或包括傭金﹑折扣時,在計算成交總價時,應份別扣除運費﹑保險費﹑傭金﹑折扣等 費用,並填具 FOB 成交總價。
21﹑集裝箱號:如果是集裝箱運輸,應將集裝箱數量及每個集裝箱的號碼一並填具。
22﹑隨附單據:隨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有關單據的名稱及份數。
23﹑申報單位:報關單位的全稱﹑ 報關員 的姓名﹑ 報關員 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申報單位的郵政編碼等一並在此欄填具,並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
24﹑申報日期:向海關申報的日期。
⑺ 出口報關中外方負責付的傭金,報關單填報時,雜費欄里是填負還是正的
進你的帳的就是正的,從你賬戶出去的就是負的!這里應該填正的
⑻ 如何出口報關單填寫
2﹑經營單位﹕ 填明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全稱。 3﹑指運港(站)﹕ 貨物預定最後到達的港口﹑城市的全稱。 4﹑合同(協議)號﹕ 填具本報單貨物的合同號碼﹐包括年份﹑字軌﹑編號及附件號碼。 5﹑貿易方式﹕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出口的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貿易方式﹐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 一般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邊境小額貿易﹔對外承包工程貨物﹔租賃貿易﹔易貨貿易﹔出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易。 6﹑運抵國(地)﹕ 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或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的最後指運國(地區)名稱。 7﹑消費國別﹕ 貨物實際消費的國家(地區)名稱。不能確定實際消費國的﹐以預知的最後運往國為准﹐如售予甲國而運往乙國的﹐填具乙國的名稱。對成交條件訂明為選擇港的﹐以第一個選擇港所在國填具。 8﹑收貨單位﹕ 填具境外最終收貨商的名稱及所在地。可依據出口合同﹑發票填寫。 9﹑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 填具運載貨物通過國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分別填寫船隻名稱及號碼﹐汽車車牌號碼及火車的車次﹔對於空運或郵運的只填「空運」或「郵運」字樣。 10﹑裝貨單或運單號﹕ 填具貨物的裝貨單號或運單號。 11﹑收結匯方式﹕ 填具實際收結匯的方式。 12﹑起運地點﹕ 填具貨物的發貨單位所在地名稱。 13﹑海關統計商品編號﹕ 填具貨物在《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所對應的號別。 14﹑貨名﹑規格及貨號﹕ 填具貨物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如貨物及規格不止一種時﹐應逐項填具。 15﹑標記嘜碼﹕填具貨物的標記嘜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一並填寫。 16﹑件數及包裝種類﹕ 填具貨物的總件數。可從提單上查悉。包裝種類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種包裝的﹐應份別填明件數。 17﹑數量﹕ 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如台﹑只﹑個﹑打等。 如果合同規定的數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所規定的計量單位不同﹐或者《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有第二數量單位的﹐都要在折算後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數量單位填具。整套機械分批出口時﹐應在本欄加註「分批裝運」字樣。 18﹑毛量﹕ 貨物的全部重量。如貨物不止一項時﹐應逐項填報。 19﹑凈重﹕ 貨物扣除外包裝後的自然凈重。 20﹑成交價格﹕ 合同規定的貨物的成交單價﹑總價和價格條件。如離岸價格﹑到岸價格等等。要在此欄註明幣別。如果價格條件為CIF﹑C&F或包括傭金﹑折扣時﹐在計算成交總價時﹐應份別扣除運費﹑保險費﹑傭金﹑折扣等費用﹐並填具FOB成交總價。 21﹑集裝箱號﹕ 如果是集裝箱運輸﹐應將集裝箱數量及每個集裝箱的號碼一並填具。 22﹑隨附單據﹕ 隨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有關單據的名稱及份數。 23﹑申報單位﹕ 報關單位的全稱﹑報關員的姓名﹑報關員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申報單位的郵政編碼等一並在此欄填具﹐並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 24﹑申報日期﹕向海關申報的日期。全文共1931位元組
⑼ 怎麼填寫出口報關單
1﹑出口口岸﹕貨物經
海關
放行出境的最後一個關境口岸的名稱。
2﹑經營單位﹕
填明對外簽訂或執行
出口合同
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全稱。
3﹑指運港(站)﹕
貨物預定最後到達的
港口
﹑城市的全稱。
4﹑合同(協議)號﹕
填具本報單貨物的合同號碼﹐包括年份﹑字軌﹑編號及附件號碼。
5﹑
貿易方式
﹕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出口的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
貿易方式
﹐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
一般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邊境
小額貿易
﹔對外承包工程貨物﹔
租賃
貿易﹔
易貨貿易
﹔出料
加工貿易
﹔其他貿易。
6﹑運抵國(地)﹕
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或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的最後指運國(地區)名稱。
7﹑消費國別﹕
貨物實際消費的國家(地區)名稱。不能確定實際消費國的﹐以預知的最後運往國為准﹐如售予甲國而運往乙國的﹐填具乙國的名稱。對成交條件訂明為選擇港的﹐以第一個選擇港所在國填具。
8﹑收貨單位﹕
填具境外最終收貨商的名稱及所在地。可依據
出口合同
﹑
發票
填寫。
9﹑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
填具運載貨物通過國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分別填寫船隻名稱及號碼﹐汽車車牌號碼及火車的車次﹔對於
空運
或郵運的只填「
空運
」或「郵運」字樣。
10﹑裝貨單或運單號﹕
填具貨物的裝貨單號或運單號。
11﹑收
結匯
方式﹕
填具實際收
結匯
的方式。
12﹑起運地點﹕
填具貨物的發貨單位所在地名稱。
13﹑
海關
統計商品編號﹕
填具貨物在《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所對應的號別。
14﹑貨名﹑規格及貨號﹕
填具貨物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如貨物及規格不止一種時﹐應逐項填具。
15﹑標記嘜碼﹕填具貨物的標記嘜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一並填寫。
16﹑件數及包裝種類﹕
填具貨物的總件數。可從提單上查悉。包裝種類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種包裝的﹐應份別填明件數。
17﹑數量﹕
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如台﹑只﹑個﹑打等。
如果合同
規定
的數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所
規定
的計量單位不同﹐或者《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有第二數量單位的﹐都要在折算後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數量單位填具。整套機械分批出口時﹐應在本欄加註「分批裝運」字樣。
18﹑毛量﹕
貨物的全部重量。如貨物不止一項時﹐應逐項填報。
19﹑凈重﹕
貨物扣除外包裝後的自然凈重。
20﹑成交價格﹕
合同規定的貨物的成交單價﹑總價和價格條件。如離岸價格﹑到岸價格等等。要在此欄註明幣別。如果價格條件為
CIF
﹑C&F或包括傭金﹑折扣時﹐在計算成交總價時﹐應份別扣除運費﹑保險費﹑傭金﹑折扣等費用﹐並填具
FOB
成交總價。
21﹑
集裝箱
號﹕
如果是
集裝箱
運輸﹐應將集裝箱數量及每個集裝箱的號碼一並填具。
22﹑隨附單據﹕
隨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有關單據的名稱及份數。
23﹑申報單位﹕
報關單位的全稱﹑報關員的姓名﹑報關員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申報單位的郵政編碼等一並在此欄填具﹐並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
24﹑申報日期﹕向海關申報的日期。
因為我看不清楚你圖片大具體明細.只能把大致的內容發給你.
可以供你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