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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收取傭金規定

發布時間:2021-07-13 19:03:35

『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認合同效力案件如何收取訴訟費

一、確認合同效力案件如果涉及到財產,那麼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條規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如果關於確認合同效力案件是非財產案件,那麼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條規定,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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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並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貳』 最高院拍賣傭金收取比例怎麼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執行的拍賣傭金收取比例是:拍賣成交價在200萬元以下的,收取5%的傭金,200萬至1000萬的部分,收取3%的傭金,1000萬至5000萬的部分,收取2%的傭金,5000萬至1億元的部分收取1%傭金,超過1億元以上的部分,收取0.5%的傭金。

『叄』 中級人民法院收取執行費的標準是什麼

全國各級法院收取訴訟費、執行費的標准基本是一致的,都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和最高法院的關於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但也有個別法院違規超收,也因一些地區的差異在收費上在統一的標准上浮動收取都是違規的。如果你覺得有違規現象建議你向上一級人民法院和人大反映。

『肆』 法院拍賣非法所得集資公司傭金收取標准

是拍賣成功後按照成交價的百分百收取。具體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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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司法拍賣傭金通常高達3.5%。而網路司法拍賣其運用網路技術平台完全省略了拍賣運營成本,實行「零傭金」,降低了拍賣成本。

隨著大家對網路司法拍賣的逐步接受,網路司法拍賣引來的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必將進一步提高。而面對全新的網路拍賣模式,遂寧兩級法院又將怎樣推進拍賣工作的開展?

2016年7月14日,遂寧市中級法院召開了全市法院司法拍賣工作推進暨培訓會,中院院長楊誠在會議中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兩級法院要在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及時完成技術部門的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工作,實現定崗定員,建立專業化隊伍,保證司法技術工作的延續性,在網路司法拍賣過程中,要建立拍賣風險防控,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監督權。

另外,要加強宣傳,提高網路司法拍賣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利用兩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政務外網、幹警個人微信等方式,宣傳網拍優勢、操作方法。同時,積極主動與當地黨委宣傳部門聯系對接,爭取支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宣傳法院網拍工作。

據了解,中院已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審判、執行部門和司法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的網路司法拍賣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網路司法拍賣工作。

另外,中院將加強對區縣法院網拍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督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分階段、分步驟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下一步,10月至11月,中院技術室牽頭與執行局、紀檢部門對縣區法院貫徹落實網路司法拍賣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實地督查,對縣區法院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進行總結通報。

『伍』 法院委託拍賣公司的拍賣費,拍賣傭金收費標準是多少怎樣收的,是先收,還是執行後從執行價款中扣除的

是拍賣成功後按照成交價的百分百收取。具體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5)最高法院收取傭金規定擴展閱讀

傳統司法拍賣傭金通常高達3.5%。而網路司法拍賣其運用網路技術平台完全省略了拍賣運營成本,實行「零傭金」,降低了拍賣成本。

隨著大家對網路司法拍賣的逐步接受,網路司法拍賣引來的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必將進一步提高。而面對全新的網路拍賣模式,遂寧兩級法院又將怎樣推進拍賣工作的開展?

2016年7月14日,遂寧市中級法院召開了全市法院司法拍賣工作推進暨培訓會,中院院長楊誠在會議中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兩級法院要在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及時完成技術部門的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工作,實現定崗定員,建立專業化隊伍,保證司法技術工作的延續性,在網路司法拍賣過程中,要建立拍賣風險防控,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監督權。

另外,要加強宣傳,提高網路司法拍賣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利用兩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政務外網、幹警個人微信等方式,宣傳網拍優勢、操作方法。同時,積極主動與當地黨委宣傳部門聯系對接,爭取支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宣傳法院網拍工作。

據了解,中院已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審判、執行部門和司法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的網路司法拍賣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網路司法拍賣工作。

另外,中院將加強對區縣法院網拍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督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分階段、分步驟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下一步,10月至11月,中院技術室牽頭與執行局、紀檢部門對縣區法院貫徹落實網路司法拍賣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實地督查,對縣區法院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進行總結通報。

『陸』 委託方規定拍賣方收取買受人3%的傭金,而拍賣方收取買受人5%的傭金,拍賣方這樣做合法嗎

強制拍賣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在這個司法解釋的第三十二條中,關於傭金的問題有明確規定: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根據此條法規,你應該可以明白,拍賣公司可以按規定向買受人收取傭金,但無法向委託方(即人民法院)收取傭金。也就是說,現在的強制拍賣中, 拍賣公司賺的都是買受人的錢,人民法院那邊是不用出委託人的傭金的。
至於你說的委託傭金,我想應該是人民法院向你收取的強制執行費用,你可以仔細問問

『柒』 法律訴訟傭金問題

應付給法院的費用是訴訟受理費、保全費等:訴訟受理費是按你起訴主張的財產金額計算的,保全費是被告有轉移財產、逃匿債務的嫌疑,你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而需要向法院交納的費用。保全費最高不超過5000元。受理費、保全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按照判決結果,再由雙方分擔。如果你的訴訟請求完全得到法院支持,則訴訟費用由對方承擔。除此之外,無須再向法院交納任何費用。
律師費:律師向你提供法律服務,你支付給律師的報酬。律師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並需要簽訂委託合同。律師費可以採取固定費用、前期費用加事後提成,全部事後提成等方式。至於贏了官司,是否需要再向律師按一定比例支付費用,要看你跟律師的委託合同里約定的是哪種收費方式。如果有事後提成的約定的,你才需要在贏了官司之後再按約定比例支付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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