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政公司的傭金制度是怎樣的
我是家政公司的管理人員,不知道你想開什麼樣的家政公司。因為現在的家政公司是分「員工制」和「中介」的,中介我就不多說了就是你收客戶的錢幫他找人,找到合適的人就不管了。至於收好多那就要看具體的情況了,重慶這邊一般都是300月管三個月。現在我們來好好說一下員工制:員工制的家政公司就是員工是屬於公司管理的,你要給員工買保險和發每月的工資。你要對每個上崗的員工負責和客戶負責,在這個崗位上不管你的員工和客戶出現什麼問題你都要負責解決。至於收費問題就是你收客戶的錢和員工2、8分,員工得8你的2。上訴都是保姆。 如果是保潔的話:首先保潔員要是你的,每天你都要給他安排工作,一天至少也要保潔2家上午一家下午一家。如果是自己的工人你只需要給工人發工資就夠了。如何收客戶的費就是按客戶保潔的面計算,至於收多少錢1平方就要根據市場和你的人工來定了。如果是在外面請的工人你就要算天或者是小時的費用給工人,具體工資也要看自己的成本來定。 大概我也只能說這些了,如果你還要想更具體一點的話你可以到當地的家政公司去考察一下,這樣更好順便還可以了解一下市場。
Ⅱ 如何設計銷售人員的薪酬制度
當然獎勤但也
應有保底,因該
對當地情況,環境
變化等因素綜和
考慮銷售人員薪酬
勤勤懇懇不吃虧
靠運氣不發財,
Ⅲ 關於公司銷售提成方案誰知道
九種當前最流行的公司銷售人員工資報酬計算方法,分別為:1純傭金制、2純薪金制、3基本制、4瓜分制、5浮動定額制、6同期比制、7落後處罰制、8談判制、9排序報酬法,並且對這九種計算方法分別從定義、計算公式、適用條件及優缺點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介紹。
1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購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此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的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銷售額(或毛利、利潤)× 提成率
統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人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是很明顯的: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易於助長銷售人員驕傲自大,不服從管理,不尊重領導的傾向。
2純薪金制
純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就起不到激勵的效果了,這時宜於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調動,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3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提成率
或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 毛利率 × 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十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因為它除了指標前後比例不一定一致以外,性質都是一樣的。
4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
或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毛利完成額÷全體月售毛利完成總額)
團體總工資=單人額定工資×人數瓜分的人數(起碼多於五人),否則易於串通作弊,從而達不到鼓勵內部競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瓜分制的優點在於:操作簡單,易學易懂:成本相對固定,卻照樣能鼓勵競爭。其主要弊端:員工理解較為困難;瓜分制引發的較為激烈的內部競爭,不利於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
5浮動定額制
浮動定額指的是將每月的銷售定額(當月的銷售總額除以銷售人員人數所得的人均銷售額)乘以一定比例,如果某員工的個人實際完成銷售額在定額以下,則只拿基本工資,如果完成的銷售額在浮動定額以上,則超過定額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外加基本工資。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個人當期銷售額一當期浮動定額)×提成率
當期浮動定額=當期人均銷售額×比例
其中,設定的比例一般為70%-90%較為合適
採用浮動定額制時要確保如下兩條:1.每個銷售員的銷售機會比較均衡,2.參與浮動定額制的銷售員人數要盡可能多。
浮動定額制可以綜合反應市場行情,減弱環境的劇烈變化對銷售人員收入的影響;操作起來比較簡單,可以減少誤差程度;能夠充分鼓勵內部員工競爭,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有助於控製成本。但是浮動定額制引發的激烈的內部競爭,有損內部的團結合作。
6同期比制
同期比制,指的是將每人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銷售額,如果比上一年差,則予以處罰,處罰程度與下降比例掛鉤。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當期銷售額一定額)×提成率〕×(當期銷售額÷去年同期銷售額)n
n可以為1或2或3……視需要而定。
實施同期比法主要是防止銷售人員由於工作時間較長,資格較老而出現的老油條的工作態度;或者是不安心於本職工作,在外兼職而導致銷售額下降。它不適合由於市場狀況的整體惡化而導致的銷售額下降。其最大優點就在於見效快,但缺點也很明顯,容易產生矛盾,而且由於操作時前後換算的困難,也使得採用同期比制往往只能持續幾個月時間。
7落後處罰制度
規定凡銷售額倒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予以罰款。
落後處罰制度是針對公司銷售員中出現較多的鬆懈,不認真努力工作的情況而採取的一種治亂之法。其優點是處罰面小,影響面大,能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但同時易於使後進人員產生消極心理,甚至與管理者對抗或離開公司,所以這種方法主要應用於國有企業。
排序報酬法
所謂排序報酬法,即把所有銷售人員的報酬或工資各自固定,統計出當月各位銷售員的銷售額,最後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順序發放工資。
實施排序報酬法應注意將最後一名的工資與倒數第二名的工資拉開較大的差距,以防止出現吃大鍋飯的情況,該法所調動的積極性與收入差距正相關。
計算公式:
個人工資=最高個人工資一(高低工資差距÷當期人數)×(名次一1)
當市場形勢急劇變化而無法確定銷售定額、提成率時,可以考慮排序報酬法。
排序制剔除了市場變化對銷售的影響,使職工的收入有保障,又鼓勵了適度的競爭;對於銷售隊伍的穩定和提高銷售員的忠誠度有好處。但是在原有的銷售額已經很高的情況下,將很難鼓勵有新的突破。
8談判制
所謂談判制是在基本制(基本工資十提成)的基礎上對據以提成的銷售收人與提成定額之間的差距予以調整,銷售人員按調整後的標准獲得報酬。以公式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x提成率] ×(價格系數)n
而價格系數又是由實際銷售價格和計劃價格之間的比例決定的,即:
價格系數<=(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所以,談判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可綜合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提成率〕×(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其中定額和提成率可由企業根據本行業和企業本身的情況予以確定和調整。根據銷售價格的具體情況,企業可以對價格系數的冪加以調整,如採取寬松政策,n可定為1,如需採取較為嚴厲的政策,n也可定為2,甚至是3、4……以此來嚴格控製成交價格。
採取談判制的報酬制度可以克服產品銷售價格彈性過大,企業難以控制的缺點,一定程度上預防了銷售人員為成交而故意壓低價格的現象發生。因為提成標准與實際價格和計劃價格之間的系數密切相關,如果銷售人員故意以低價成交,那麼這一系數必然隨之減小,這樣銷售員即使完成了很多銷售額,也很難拿到提成或提成很少,銷售人員必然會權衡利弊,使企業的價格維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Ⅳ 傭金制的傭金制的類型
1、單純傭金制
對銷售人員而言,單純傭金制是一種風險較大而且挑戰性極強的制度,計算公式如下:工資=每件產品單價×提成比率×銷售的件數
2、混合傭金制
X原在以單純傭金制計工資的A公司推銷產品,但每個月都推銷那麼多產品對X來講簡直是太難了,於是他投靠了有300無底薪的B公司。B公司推銷員的工資是這樣計算的:X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底薪
盡管提成比率略低,僅為2.5%,但每月能保證300元人民幣,也挺劃得來,同樣是銷出180件單價100元的產品,X收入=180×100×2.5%+300=750元比原來的工資還多了120元。
可是沒過多久X就發現,盡管都是100元的產品,但B公司產品的銷路實在太差了,自己不僅常吃閉門羹,還經常被客戶奚落,根本不如在A公司幹得痛快。
3、超額傭金制
C公司的薪酬是這樣計算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一般為2.5%)
定額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
原來必須完成一定的定額才能開始有所收入。按3月份銷售的平均水平來看,100元產品平均每人銷出600件,定額銷售總額為200件,於是平均工資:100×600×2.5%-100×200×2.5%=1000元
從以上三種傭金制我們不難看出,根據產品銷售狀況不同,應制定不同的員工獎勵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最少獎金支出的比例上實現最大的激勵效果。
Ⅳ 求企業管理培訓行業營銷提成機制
我以前在行動成功做過一陣子···關於提成有很多種。專員的一般是8%~30%··金額越高提成越低。比如3800的組織模式,提成30% 18000的盈利模式 提成只有10% 還有那種9萬8 29萬8 49萬8等等··按客戶消費程度,一般只有10個點的提成了。 經理的提成只是在專員的基礎上加了一個團隊業績的1%個點~ 而總監則是3%個點···其他的都一樣。 老總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沒接觸到那一塊。年終獎也是看本年度公司總業績以及團隊業績來分的,基本在業績的1~3%左右,這是總公司給的。
Ⅵ 銷售人員的工資標准
這個不同行業標准也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都都是底薪加提成的 底薪不會很多 關鍵就是銷售出去東西拿的提成
一.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除此之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
=銷售額(或毛利、利潤)×提成率
純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入;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很明顯,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
二.純薪金制
納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激勵的效果就不會很好,這時宜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三.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或「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
四.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或「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
Ⅶ 徐工集團銷售員工資待遇
一般來都都是底薪加提成的 底薪不會很多 關鍵就是銷售出去東西拿的提成。
一.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除此之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
=銷售額(或毛利、利潤)×提成率
純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入;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很明顯,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
二.純薪金制
納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激勵的效果就不會很好,這時宜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三.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或「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
四.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或「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
Ⅷ 如何進行營銷人員的薪酬制度設計
純傭金制;混合傭金制;超額傭金制
純傭金制:
收入=銷售額(或毛利、利潤)*提成率
混合傭金制:
收入=固定薪酬+銷售提成
超額傭金制:
收入=(所銷售產品的數量減去基礎定額產品數量)*單價*提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