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業務及管理費的區別
不一個概念,手續費和傭金一般指中介業務收入,給保險公司等開手續費發票的和發放傭金部分
Ⅱ 手續費及傭金如何記賬
手續費是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手續費及傭金實質上是企業支付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勞務報酬,在商業活動中普遍存在。本文就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進行分析。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核算
對於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因為手續費及傭金是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業務費用,屬於「營業費用」的核算范圍。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發生業務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營業費用」,同時設置「營業費用——手續費及傭金」進行明細核算,期末結轉計入「本年利潤」。
對於實施新《企業會計准則》的納稅人,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屬於銷售商品、提供勞務過程中的業務費用的手續費及傭金,作為期間費用歸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同時設置「銷售費用——手續費及傭金」進行明細核算,期末結轉計入「本年利潤」。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Ⅲ 保險公司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一般規定
1.扣除標准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銀行委託銷售非壽險投資型保險產品而支付的手續費用,可在其全部用收取的全部款項8%的比例以內據實扣除。
●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個人不包括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2.扣除要求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3.不得扣除的情形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4.核算要求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二、郵儲銀行按照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代理費不屬於手續費及傭金範圍,可據實扣除
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要求,接受郵儲銀行的委託,繼續辦理吸收儲蓄存款等基礎金融業務。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吸收儲蓄存款後,資金交由郵儲銀行運作、使用。郵儲銀行運作、使用取得利息收入,按照國家規定的結算方式,在郵儲銀行與郵政企業進行分配,並以「代理費」的形式,向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
郵儲銀行按照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費」,不屬於此文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范圍,准予據實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從事代理服務企業營業成本稅前扣除問題
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四、關於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上述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限於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五、關於手續費傭金支出的發票取得問題
企業支付給企業與個人的手續費、傭金,應取得稅務發票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對方不能開具相關發票,可建議對方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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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委託手續費和傭金的區別
來一、委託手續費指投資者源在辦理委託買賣時,向證券經營機構繳納的手續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委託的筆數計算。
二、傭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傭金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
三、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佣"或"暗佣"。
" 明佣 " 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
"暗佣"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
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佣" 。
Ⅳ 的哪些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新稅法實施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按本通知規定處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Ⅵ 為什麼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應計入資本公積O(∩_∩)O謝謝
因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費用,不管其是否與企業合並直接相關,均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工具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從股本溢價中扣除,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賬戶 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財政部通知明確,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其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6)合法中介機構手續費傭金擴展閱讀
證券法規范的有價證券分兩大類:
1、權益性證券:持有此類證券,就代表擁有證券標的物的財產所有權。例如買進招商銀股票,就代表持有招商銀全部財產的一部持分權益。又如持有某基金,就代表持有該基金全部財產的一部持分權益。這里說的是持分權益,就是跟其他股東或基金受益人,分別共有(簡非公同共有)該股份有限公司或該基金的全部財產。
2、債務性證券:持有此類證券,就代表擁有對證券發行人的債權。發行人是債務人。例如買進國債,就代表擁有對國家的債權。如果買進某銀行發行的定存單,也代表擁有對該銀行的債務求償權。
所謂股票屬於權益性證券,而債券(不包括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期貨、期權以及互換合約則屬於債務性證券。
Ⅶ 傭金和手續費有什麼區別
傭金和手續費都是辦理某些事項是產生的費用,但是在性質和收取方式等方面是不同的,它們的區別為:
1.手續費:辦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手續」(英語:Service Charge)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序」。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等等。
2.因此「手續費」可以這樣解釋:為代理他人辦理有關事項所收取的一種勞務補償;或對委託人來講,是屬於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辦機票手續費、代扣代繳費用手續費、國債代辦手續費等等。
3.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
4.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5.費用繳納不同。傭金是在提供代理服務後產生的費用;而手續費是在提供服務前就需要繳納的費用。
6.收取方式不同。傭金通常是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來收取的;而手續費通常是固定的,根據服務項目不同,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同。
7.費用性質不同。傭金收入就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而手續費可以為行政收費,即在完成行政事項前所需繳納的費用。
(7)合法中介機構手續費傭金擴展閱讀:
手續費在銀行系統分為兩種:
一、除貸款以外的利息統稱為手續費。如:信用卡分期還款產生的利息,信用卡逾期產生的利息;
二、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產生的工本費。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Ⅷ 非保險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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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保險企業除外)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根據如上法條,超過部分,下一期間也不允許抵扣,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