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房產分銷,開發商沒按約定時間結傭金怎麼辦
起訴違約。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② 退伍軍人在地方討要房產銷售傭金如何尋求幫助
這種情況盡量協商,如果協商不了,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進行解決。
③ 房地產代理公司不發房地產編外經紀人傭金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算起來,地產代理商作為一個「沒錢、沒盤、沒人」的尷尬存在,至少已經有七八個年頭了,。單靠坐銷和營銷策劃等服務累積起來的服務型公司,在行銷肆虐的社會情形下也被迫去挖掘新的業績增長之路。
自從地產行業的「黃金十年」一過,九成代理公司就走上了陡峭的下坡路。遇上房子好賣的時節,在甲方眼裡那是因為產品好、市場好,跟你關系不大。遇上房子不好賣的寒冬,那就對不起,一定是因為你沒做好。
地位越來越邊緣化;項目越來越難接;操盤難度越來越大;運營成本越來越高;利潤空間越來越薄;不可預見風險越來越多……最可怕的是生存空間還在被全民營銷、房產電商甚至二手房中介機構搶占,行業被迫重新洗牌,集中度越來越高,許多團隊都因無法支撐而黯然離場。
尤其是當像恆大、碧桂園這樣的巨頭房企逐步轉戰三四線城市之後,其要麼自帶營銷團隊;要麼提升代理准入門檻只與品牌代理商合作,更火速加劇了三四線城市的競爭壓力,中小代理公司退無可退,到了幾乎無房可賣的地步,連最後的那條小護城河也已經被踏平了!
不甘等死,那麼突破口在哪裡?
基本上也有了行業共識:不再局限坐銷,掌握強勁的分銷渠道,把房產中介機構整合起來,一二手聯動,一方面幫助開發商實現優質客戶增量和項目快速去化,重新獲得拿到優質新房項目的機會;另一方面,賺取相對於代理費而言明顯豐厚的分銷傭金,獲取良性現金流和生存擴張資本。
盡管如此,但留給代理公司的時間早已經所剩無幾——鏈家貝殼找房、58安居客、易居中國等二手房中介巨頭正在快速全國布局,迫於成本壓力和商業模式升級等原因,必將以龐大的經紀人營銷體系反切新房分銷業務,搶走份額巨大的市場蛋糕。甚至連蘇寧這樣的「門外漢」也來實施跨界打劫,用「蘇寧有房」殺入房產經紀領域,憑借品牌溢價和已有的眾多門店整合經紀人。
④ 我想請教個勞動糾紛問題 房地產銷售公司提成結算問題
按照合同辦理,或按照公司制度來辦理。如果沒有隻能協商處理。如果仲裁,你要證明19套是你成績,第二提成制度,否則很難獲得支持。
縱橫法律網
周雪峰律師
⑤ 勞動糾紛,法律。我是房地產的銷售,我們提點是千一,到款周期是四個月。之前離職的是回款的拿80%,今
勞動糾紛案件都是到當地的人社局申請仲裁,這種案件很簡單,帶好勞動合同和銀行卡交易記錄等資料。
⑥ 房產代理銷售公司不給發傭金怎麼辦
總是有這些拖欠工資的敗類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找到勞動局之外順便扎小人詛咒~
⑦ 我們是房產分銷公司,渠道公司沒有給我們結俑金,我也沒有錢給員工結算傭金算違法行為嗎
一般這種情況先要確定一下是那個環節出問題了,是開發商出問題了還是渠道公司出問題了,現在渠道公司都是以客戶備案合同簽訂作為結算依據的,如果不能備案的開發公司,一般渠道公司也是不會合作的,如果渠道公司認為開發商沒有風險,是會墊付傭金的
⑧ 房產銷售人員離職後傭金結算事宜
這個問題的硬性條件之一就是看你有沒有簽勞務合同。 如果沒有簽的話 你是100%拿不到,口頭的協議風險是很大的。如果簽了,那就是按照合同上的條款來解決。 不過是2年多的員工可以試著打打人際關系, 不過希望不大。 畢竟大家都是銷售的 老闆的應酬方法肯定要順。 這個利益問題實在是復雜的很。 仲裁的話不建議。 現在這種現象太多了。 關鍵的點就是勞務合同。這個屬於鑽法律漏洞。
⑨ 房屋銷售出現糾紛後 中介費能要回來嗎
一般二手房交易出現糾紛分為4種情況,分別是賣方出現違約、中介違約、買房違約、中介違規承諾。
1、賣方出現違約
這種情況,你跟中介簽的居間合同仍然有效,中介也履行了居間服務,他們一般不會退還中介費,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中介一般在居間合同里要求違約的一方(業主)退還中介費給購房者。
2、中介違約
這個沒得說,誰違約誰承當退還中介費的義務。比如房子因產權問題無法過戶的,過錯方是中介,他沒有盡到房源核驗的義務,中介費必須退還。
3、買方違約
如果你不想買房,打算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中介是不會退還中介費的,不過從以往的案例來看,走訴訟程序的支持業主的也不在少數,不過基本上不可能全額要回。
4、中介違規承諾
有些情況下,中介違規承諾幫助購房者買房,比如購房者本來沒有資格買房,中介卻承諾可以幫助購房,此種情況下中介是過錯方,必須退還中介費,走訴訟也一樣。
不過很多情況下走訴訟比較困難,因為中介費本身數額不高,大部分律師不願意接這類CASE,向主管部門投訴是要回中介費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