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營改增行業銷售額的規定
(1)貸款服務: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3)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的「余額」為銷售額。
(4)經紀代理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5)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6)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7)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8)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9)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㈡ 營改增後,企業繳納的傭金手續費抵扣進項稅額
02020202問:「營改增」後,哪些項目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02020202答:根據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4.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5.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但作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運輸工具和租賃服務標的物的除外。
7.問:「營改增」試點地區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辦法徵收嗎?
(編輯:
曾麗
)
㈢ 企業利息收入營改增後如何繳稅
營改增後,企業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3)企業傭金收入營改增擴展閱讀: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四)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 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二十八條 不動產、無形資產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執行。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有形動產。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㈣ 營改增後銷售傭金稅率
營改增後銷售傭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為3%。
㈤ 營改增後傭金變成交增值稅了么交幾個點
稅率應該是6%,明天去國稅局再確認下。這個增值稅要去辦稅大廳申報的。
㈥ 營改增後個人保險代理人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計算方法:
1、起增點為3萬元(不含稅)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增值稅徵收稅率為3%,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的「傭金收入」不包含增值稅稅額,不含稅傭金收入=稅前收入÷(1+3%)「不含稅傭金收入大於3萬徵收增值稅」 換算一下就是 「稅前收入大於3.09萬徵收增值稅」。
2、因此,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 稅前收入÷(1+3%)]*3%;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0
二、附加稅計算方法(附加稅以增值稅為計算基礎):城建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自2016年2月1日起,銷售額≤10萬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即增值稅≤3000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6)企業傭金收入營改增擴展閱讀
試點行業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鑒證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