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傭金與提成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提成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
2、條件不同。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而提成主要是單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實行獎勵制度。
3、法律特徵不同。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而提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不過是企業或公司自行實行的一種對員工的「福利」。
傭金與提成這兩種不同獎勵形式對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對於提升單店的業績顯有成效。
2、獎金配比無據可依,給員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爭端,形成做多了也沒意思的概念,對於積極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營造較良好的團隊。
3、基本無法提高員工積極性,但是不會引起員工的爭端,對團隊凝聚力培養最有利。
員工會注重個人的業績忽視團隊的凝聚力,或者只關注銷售的方面和影響業績的因素而不願承擔團隊的其他輔助性工作,過於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勵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② 稅法與會計准則對收入確認有什麼不同
稅法與會計准則對收入確認的區別如下:
1、包括范圍不同
稅法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會計准則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
2、計算方法不同
稅法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會計准則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性質范圍不同
稅法:一般指工業企業,生產的全部數量金額,包括未銷售、尚未形成收入的庫存;
而會計准則為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還有其他業務收入的總和,有的流通企業總收入核算的是差價收入、即毛利。
4、核算基礎單位不同
核算基礎不同,稅法是以產業活動單位為基本核算單位,而會計准則是以獨立核算單位作為基本核算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稅法
網路-會計准則
③ 會計和稅法確認收入的區別
理論上沒有區別,都是權責發生制。我們的會計法規多是針對虛增收入而設的,所以你要多計收入,在不違反會計法規的前提下,稅務是歡迎的。
但在實際操作中差別還是挺大的,首先是流轉稅,稅務上一般是不管你會計怎麼記,只要有發票就要計算流轉稅;所得稅也是,到了年末,即使你的這個項目還沒有作完,應發生的成本還沒有支出(憑據也沒有,沒辦記應付),如果你預收上有餘額,稅務經常會要求你轉成收入計稅。這在理論上是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權責發生制的精神的,但多數情況下都是這樣。
您的補充都跟收入沒什麼關系呀。都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問題。參考增值稅法就行了。
④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銷售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銷售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⑤ 會計上與稅法上計算的利潤有哪些差異
會計利潤是按直接法計算的:收入-成本費用-稅金。但稅法關於利潤的確認,在稅法上叫應納稅所得,它可以按直接法計算:納稅收入-可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也可按間接法:會計利潤納稅調增-納稅調減計算而成。(稅法上所說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可能與會計上的相應概念有所差異)
⑥ 會計收入與稅法收入區別
有些收入和支出 在會計和稅法上確認的口徑不一樣
比如有的收入會計上認為是收入 但是稅務上不認為是收入
這些就產生 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
這個 你具體去看 《所得稅會計》 就知道了
⑦ 會計與稅法有哪些差異
會計與稅法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稅法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會計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稅法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會計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稅法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會計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工作內容不同
稅法主要制定、修改關於許可權和職能責任的組織結構,建立雙軌的、相互的、縱向及橫向的信息交流系統。預測對於工作人員的需求,做出人員投入計劃,並對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計劃做出預先設想。
人員的配備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安置等。幫助工作人員不斷提高個人工作能力,進行任職前培訓和在職培訓。
而會計主要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作人員的工資定級、升級和各種保險福利工作。通過各種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工作情況和程序進行總結、評價,以便改進管理工作。
5、基本框架不同
稅法是在基本准則的指導下,處理會計具體業務標準的規范。其具體內容可分為一般業務准則、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財務報告准則三大類,一般業務准則是規范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所得稅等。
而會計是對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會計問題做出的處理規范;如生物資產、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原保險合同、合並會計報表等。小企業會計准主要規范各類企業通用的報告類准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合並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分部報告等。
應用指南從不同角度對企業具體准則進行強化,解決實務操作,包括具體准則解釋部分、會計科目和財務報表部分。
6、計算方法不同
稅法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會計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7、性質不同
稅法是社會性的內涵因素決定,會計合並是價值的體現,會計往往不等於價值。
8、內容不同
稅法,即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設計是否適當所進行的審計程序。
而會計,即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被審計單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即使設計得再完整,也不能減少財務報表中出現重大錯報或漏報的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稅法
網路-會計
⑧ 簡述「應付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與稅法的差異主要有哪些
工資、薪金所得
(一)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不納個稅,這些項目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二)內退問題
1、內退的個人在內退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從原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個稅,不能按離退休工資對待。
2、取得的一次性內退收入,應按內退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均攤,將每月分攤額與當月領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減除當月費用標准以余數為基礎確定適用稅率,然後把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收入減除費用扣除標准按上述稅率計算;
3、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並依法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計程車問題
1、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駕駛員採取單車承包、承租的,駕駛員從事客運取得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
2、個體計程車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稅。
3、個人計程車掛靠單位,並向掛靠單位交納管理費的,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稅。
(四)公司職工取得的用於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⑨ 傭金在會計核算中的處理
CIF價,指到岸價格,傭金應當沖收入,而非作到營業費用當中。因為出口銷售時,收入額都是按FOB價確定的,途中相關的海運,保險。都要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