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銷售傭金需要繳納個稅嗎怎麼繳
首先,銷售傭金問題未來之薪銷售傭金發放平台來回答,銷售傭金是需要內繳納個稅的,個容人取得的底薪、績效或者提成一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公式如下:(全年累計收入-累計五險一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5000*累計在職單位的月份)*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計算個稅。
B.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按什麼交個稅
2019年1月1日前是看合同類型,如果是勞動合同,是按照底薪加傭金來扣個稅,如果是勞務合同,按照勞務合同報酬交稅。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個稅法規定,不管是什麼收入,都叫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是一起按5000的起征點開始計算個稅。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支付給銷售人員的傭金如何計稅擴展閱讀:
個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C. 付給個人銷售傭金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嗎
1企業付給個人銷售傭金要按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現實中自然人之間的傭金支付一般都是不扣稅的。
D. 銷售人員的提成在稅務上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十七條" 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之規定,受雇員工從公司所取得的一切勞動報酬性質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銷售提成、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均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
所以對於貴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的提成,應並入工資薪金支出,並與當年度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計稅工資相比較,來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納稅調整。
(4)支付給銷售人員的傭金如何計稅擴展閱讀:
國家僅對保險行業營銷員的提成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單獨做出過明確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98號)第一條"保險業營銷員每月取得傭金收入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可按其餘額扣除不超過25%的營銷費用,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在上述范圍內確定具體扣除比例"之規定,保險營銷人員取得傭金收入(銷售提成)時,可依法扣除25%的營銷費用,然後再適用稅法關於費用扣除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的余額,作為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除此之外的任何公司員工,取得提成收入時,均不能扣除任何所謂的營銷費用,而應將全部提成收入作為該員工工資、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據以計算繳納其個人所得稅。
E.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按什麼交個稅是按勞務報酬算么
給個抄人的銷售傭金,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規定,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一般業務人員的提成計入銷售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貸: 銀行存款
F. 銷售傭金的稅務處理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很多企業為擴大銷售,常採用支付傭金的方式。然而不少企業對傭金的稅務處理,理解得不夠准確、全面,給企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那麼,企業支付的傭金該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通知》還規定,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除另有規定外,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可以看出,准予稅前扣除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包括本企業雇員,支付給本企業雇員的傭金應列入工資薪金支出,用計稅工資扣除辦法進行納稅調整。
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65號)的有關規定,企業支付給本企業雇員的傭金,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得到的報酬,屬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企業支付給個人(非本企業雇員)的傭金,屬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企業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傭金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企業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應納稅款由取得傭金的個人繳納,企業應承擔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至3倍的罰款。可以看出,企業應對支付給個人的傭金,認真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04年某市國稅局稽查部門在對某油脂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該企業2003年度列明的傭金共計37500元,其中包括支付給本企業職工的銷售提成28100元,企業將傭金全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稅務機關作出了對該企業支付給職工的銷售提成補繳企業所得稅9273元並處以應納稅款1倍罰款的處理決定。因該企業支付給本企業職工的銷售提成,不能以傭金列支,而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這部分工資薪金支出已超出了該企業計稅工資標准。該企業正是由於違反了《通知》中關於傭金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決定,才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可見,企業在利用傭金拓展業務的同時,一定要全面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務處理,才能經得起稅務機關的檢查,才能健康發展。
G. 支付給客戶的傭金要交稅嗎
一、個人取得傭金收入可到個人居住地所在區地稅機關辦稅廳申請代開發票專。取得的傭金收入屬應繳納營業稅(5%)及附加稅費、個稅。按次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為每次500元。個人取得勞務報酬個稅計算:
(一)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不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應按3%的預扣率預繳「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
(二)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按減除費用800元後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三)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四)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傭金的概念:
傭金,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稱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大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分別付給的。所付傭金的數額依商品的性質和貨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約定俗成的,形成了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