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杠桿收購的過程分析
杠桿收購一詞在英語中為Leveraged Buyouts,一般縮寫為LBOS,這種收購戰略曾於80年代風行美國。
杠桿收購是指收購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錢為基礎,然後從投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籌集、借貸大量、足夠的資金進行收購活動,收購後公司的收入(包括拍賣資產的營業利益)剛好支付因收購而產生的高比例負債,這樣能達到以很少的資金賺取高額利潤的目的。這種方式也有人稱之為高度負債的收購方式,這樣的收購者往往在做出精確的計算以後,使得收購後公司的收支處於杠桿的平衡點,他們頭腦靈活,對市場熟悉,人際關系處理恰當,最善於運用別人的錢,被稱為「收購藝術家」。
總的來看,杠桿收購可以分為三步來進行:
第一步:集資。
第二步:購入、拆賣。
第三步:重組、上市。
以上三步概括了杠桿收購的基本程序,又被稱為「杠桿收購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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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的產業結構面臨著整合和調整,企業也開始採取多種方式發展和壯大自己。兼並收購的浪潮開始席捲中國。而在兼並收購的過程中,必然涉及融資方式的選擇。如果採取債務融資,就是杠桿收購。請看《國際融資》報道繆家文所著杠桿收購:小資金撬來大回報
什麼是杠桿收購對於一些很大的收購交易,收購需要通過大量的舉債(gearing)才能完成,這就是所謂的杠桿收購(LBO或leveraged buy-out)。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議)。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bridge loan)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完成收購。杠桿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杠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杠桿收購必須考慮到債務的償還能力,採用這種大量舉債的收購方式,必須要有足夠的信心償還債務和利息。因為利息支出可在稅前所得扣除,因此可減少稅負,所以企業的實際價值比賬面價值要高很多。杠桿收購的目標企業大都是具有較高而且穩定的現金流產生能力,或者是通過出售或關停目標公司部分不盈利業務和經過整頓後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空間的企業。因為杠桿收購需要通過借債完成,因此目標企業本身的負債比率必須較低。
杠桿收購一般都兼有MBO/MBI的操作,也就是要組建一個可能包括目標企業內部管理層和引進管理層在內的新管理層。一方面很多MBO、MBI和IBO都是用杠桿收購的方式完成的;另一方面杠桿收購往往也有管理團隊的參與(LMBO),這種LMBO與一般的MBO的區別在於管理團隊只佔很小一部分股份,而支持交易的機構投資者要佔絕大部分股份。杠桿收購完成後,通常會以各種方式使管理人員的持股比例達到20%~30%,這樣將大大提高管理人員的經營積極性,加快現金迴流和償還巨額債務。
杠桿收購也可以是一家有潛力、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型公司,在投資公司的幫助下收購一家陷入困境的大公司或上市公司。這種操作的結果是原來的收購主體公司變成被收購公司的子公司,而同時收購主體公司獲得被收購公司的絕對控股權。
在一家小公司兼並一家大公司的情況下,往往是被兼並公司的業務或形象在新的合並公司中佔主要地位。小公司可以藉助杠桿收購而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或獲得已經建立的市場渠道和品牌,被收購的大公司則藉助小公司帶來的新的管理機制或新技術以獲得新生。有很多企業重組的實例是通過這種方式引入新的管理機制和資金,從而達到高速增長或扭虧為盈(turn around)的目的。從事這類交易的投資公司都是專注於重組或扭虧企業的投資行家,因此它們有能力從事復雜的交易,應付頭痛的管理問題。
在杠桿收購最熱的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歐洲杠桿收購的杠桿比率(總負債對總資產的比率)一般在3~4倍,美國交易案的杠桿比率往往達9~10倍,很多金融機構拚命促成這種高杠桿比率的交易以賺取手續費。在中國由於杠桿收購基金和垃圾債券市場尚未起步,杠桿收購一般是通過銀行股權質押貸款來完成的。由於杠桿收購公司一旦出現現金流困難,將難以支付債務利息,所以銀行出於控制風險的考慮,一般會要求杠桿比率不要太高,而且要求測算的現金流利息比有2~3倍以上。
如何抓住杠桿收購的機會
杠桿收購的成功必須能籌到大額的貸款,能夠吸引並留住有能力的管理人員,而且還需要目標企業有適當的資源,有很大的增值潛力。如果目標公司已經有一個很強的管理團隊,那麼將大大增強投資者和借貸者的信心,而投資者也會給管理團隊安排一定比例的股份,以保證交易後公司的穩定性和成長性。
杠桿收購是高負債杠桿率的收購模式,故要求目標公司在收購前的長期負債比較少,而在收購後要有大量穩定的現金流來承擔還本付息的壓力。獲得貸款的關鍵是企業有穩定的現金流,而且這個現金流足以支付貸款利息和本金,或者企業有很多非戰略性資產可以出售變現,用於償還部分貸款。由於大量的債務,使得目標公司的整體價值降低,同時也為企業的增值留下想像空間。以後隨著企業效益的好轉和債務的逐步減少,企業的價值也逐漸增加,而當初收購時作低固定資產的價值,也對企業的升值有貢獻。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由於很強的信息不對稱性,目標企業的管理層最清楚企業的價值。如果企業的管理層參與收購,他們有隱瞞企業的價值、壓低成交價的傾向。而交易中參與的中介機構又會與交易各方有利益沖突,加上出售方往往要價過高,所以這類交易的談判利益平衡往往會錯綜復雜。
如何操作和運作杠桿收購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金融機構投資者一般要尋求在五年左右時間退出的機會,並且期望有20%以上的投資回報率。杠桿收購交易結構的關鍵是確定最大的杠桿系數以保證高收益率,同時還要保持經營的靈活性和償債能力的保險性。在投資者尚未退出之前,企業必須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用於支付債務利息和本金。典型的杠桿收購交易中只有30%~40%的成交金額是股權,其餘的是債權。投資機構在評估交易結構的可行性時通常要考慮以下四個參數:總負債/EBITDA;總負債/總資本;EBITDA/債務利息;(EBITDA -資本支出)/債務利息。另外,優先順序債務的還款期限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精細的現金流預測是成功的杠桿收購的必要前提,如果不能准確地預測企業將來支付債務本息的能力,就無法保證企業的成功。因此,杠桿收購需要有經驗的投資銀行家、律師和財務分析人員共同參與,設計復雜的財務交易結構。
杠桿收購交易的過程一般是先成立一個收購主體公司,這個主體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用於融資以便進行收購。然後通過一系列的債務安排和債務重組,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權。理想的情況是收購完成後馬上能出售部分資產償還部分債務,並且預計以後現金流量遠高於應付利息,而且企業的現金收入受經濟波動的影響不大。
杠桿收購的結果一般都可以令資產轉移到最有能力管好企業的管理者手中,所有權換手之後,企業一般都有一個高速成長期,企業經濟效益大大提高。
收購之後的首要工作是組織機構的重組,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技能和增加透明度。這些工作包括新的匯報制度、新的戰略定位、新的員工激勵機制。在這個過程中,少數管理人員可能被替換,有一些會自動辭職,一部分非戰略性資產會被出售。收購後裁員的事情並不太多,也就是說,新產生的價值基本上並不是通過降低工資成本來實現的。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出售方可能是:
1.政府企業主管部門;
2.上市公司母公司;
3.上市公司;
4.家族企業第二代;
5.外國母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
6.以前的MBO/MBI;
7.私營企業。
杠桿收購成功的要素如下:
1.有一個能乾的企業管理層;
2.管理層有一個可行的企業經營計劃;
3.業務性質受經濟周期波動影響小;
4.企業能實現充足而穩定的現金流量;
5.長期負債不高;
6.企業的資產適宜作貸款抵押物;
7.部分企業資產可以變賣,用於支付一部分借款;8.預計現金利息覆蓋率比較高;9.目標企業實際價值遠遠高於賬面價值。
⑵ 什麼是杠桿收購
杠桿收購來是指收購方利源用自己的資產作為債務抵押,以取得大規模的融資去收購另一家公司,並且以目標公司資產及未來收益作為借貸抵押,以被收購公司的未來現金流來支付借貸利息的收購策略。 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議)。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完成收購。杠桿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杠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⑶ 什麼是杠桿收購
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個體利用自己的資產作為債務抵押,收購另一家公司的策略。交易過程中,收購方的現金開支降低到最小程度。換句話說,杠桿收購是一種獲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桿收購的突出特點是,收購方為了進行收購,大規模融資借貸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費用。通常為總購價的70%或全部。同時,收購方以目標公司資產及未來收益作為借貸抵押。借貸利息將通過被收購公司的未來現金流來支付。
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議)。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bridge loan)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借債或借錢)完成收購。杠桿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杠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_CEa0H33u-tOd_nPKnkUPpFyHN-P3yp7uhxTxRSjQsVTy_WEm_wu_XSLHJ0UqBtg
⑷ 杠桿收購的國內風險
中國企業激進的財務風格的普遍化,也有一些文化上的根源。長期以來,我們崇尚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在很多價值評判體系中,都是以數據來論英雄。地方政府的唯GDP論, 企業的唯業績論,都是以結果為唯一衡量指標,卻不顧這個結果的取得是否合乎經濟發展邏輯,是否是可持續增長的模式,甚至也不問這個結果的取得是否道德、合法。在這種風氣下,為了追求漂亮數字,企業家總有一種想把企業規模迅速做大的沖動。諸如「5年時間躋身世界500強」,或者「利用三五年時間,打造**個億元的企業」之類的口號,這些年來國人見得太多了,前者往往被刷在企業高牆上,後者往往見諸某地政府的「施政綱領」中。在這些口號和價值評判標準的引領下,企業就不可避免地受短期利益的驅動,偏激手段占據上風,以求快速達到目標。
還有,環境與經濟體制上的一些痼疾,以及某些監管部門的權力尋租,經常逼迫企業鋌而走險。久而久之,高風險經營居然成了企業經營的常態,孤注一擲,放手一搏則是企業家自我安慰的心理陷阱。
另外,中國的企業通常歷史都不久,多數企業缺乏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缺失科學決策程序,更沒有量化決策能力,判斷、管理和規避風險的能力都非常薄弱。在一些大型國企,常常是一把手說了算,而在民營企業,更盛行家長式作風。在內控失效的情況下,激進,乃至冒進的財務作風普遍化,也就毫不奇怪了。
的確,若趕上了天時地利,激進的財務手段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在宏觀經濟或者市場前景面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之時,就會有比較大的風險。比如,之前的一些房地產企業,在發展早期通過極端激進的財務手段獲得成功,所以一直對豪氣萬丈的大手筆買賣過於自信甚至迷戀。某著名地產企業,依靠高負債經營,一開始獲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銀根收緊後,其140%至160%的凈資產負債率所面臨的就不是什麼利潤縮小的問題,而是資金鏈斷裂,甚至破產的巨大風險了。真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⑸ 杠桿收購有哪些特點
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議)。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bridge loan)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借債或借錢)完成收購。杠桿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杠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優勢
杠桿收購方法的典型優勢在於:
並購項目的資產或現金要求很低。
產生協同效應。
通過將生產經營延伸到企業之外。 比較: Horizontal Integration[橫向整合]
運營效率得到提高。
通過驅除過度多元化所造成的價值破壞影響。
改進領導力與管理。
有些管理人員管理公司的方式(通過控制、回報等管理手段來提高個人權威),往往是以犧牲公司股東利益和公司長遠優勢為代價的。通過並購可以讓這些管理人員或者立馬出局,或者遵守「規矩」。 高額利息償付的壓力,迫使管理人員不得不想方設法提高運營績效和生產效率。頭腦里緊緊綳著「債務」這根弦,他們的注意力不得不時時集中在各種提高績效的行動上,如剝離非核心業務、縮減規模、降低成本、投資技術改造,等等。註: 由此而言,借貸不僅僅是一種金融手段,而且也是一種促進管理變革的有效工具。
杠桿作用。
當債務比率上升時,收購融資的股權就會做一定程度的收縮,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只要付出整個交易20%-40%的價格就能夠買到目標公司。
⑹ 杠桿收購一般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所謂杠桿收購(Leverage Buy-Out,簡稱LBO),是企業資本運作方式的一種特殊形式,它的實質在於舉債收購,即通過信貸融通資本,運用財務杠桿加大負債比例,以較少的股本投入(約佔10%)融得數倍的資金,對企業進行收購、重組,,並以所收購、重組的企業未來的利潤和現金流償還負債。這是一種以小博大、高風險、高收益、高技巧的企業並購方式。正是基於杠桿收購的特性,在過去的20年間,英美的投資銀行家們將MBO與金融創新工具結合在一起,以垃圾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創新的金融手段應用於購並業務,成功地解決了管理層的收購資金問題。 杠桿收購的融資方式與普通收購的方式有明顯不同,它的融資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杠桿收購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不代表企業控制權的借貸資金杠桿收購中的杠桿即是指企業的融資杠桿,反應的是企業股本與負債的比率,發生杠桿作用的支點即是企業融資時預付給貸款方的利息。杠桿收購的融資結構為:優先債券,約占收購資產的60%,是由銀行提供的以企業資產為抵押的貸款;其次是約占收購資金30%的居次債券,它包括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和優先股股票。最後是體現所有者權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購並者以自有資金對目標企業的投入,約占收購資金的 10%,如此的融資結構產生的結果是:(1)企業負債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業盈利增加,那麼每股收益會大幅度上升,因為每單位利潤所承擔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於購並者不希望讓他人過多的分享並購後產生的利潤,所以不享有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進行融資就成為理所當然。 2.杠桿收購的負債是以目標企業資產為抵押或以其經營收入來償還的,具有相當大的風險性。 在杠桿收購中購並企業主要不是用本企業的資產或收入作為擔保對外負債,而是用目標企業作擔保的。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是由購買企業先成立一家專門用於收購的「紙上公司」,再由投資銀行等向購並企業提供一筆「過渡性貸款」用於購買目標企業股權,取得成功後,以這家「紙上公司」的名義舉債和發行債券,然後依照公司法使兩者合並,將「紙上公司」因購並的負債轉移到目標公司名下,再通過經營目標公司償債、獲利。由此而發行的債券一是由於企業負債率較高,二是由於以未來收入或資產作擔保,因而信用等級不到,被稱為垃圾債券。 3.杠桿收購融資中投資銀行等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資銀行為主的市場中介組織在杠桿收購的融資中作用重大,由於杠桿融資的資金絕大部分依賴於外部融資,並且風險較高,因此只有獲得金融組織的強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業銀行往往不願涉足風險較高的投資,只有投資銀行願意承擔較高的風險,以求獲取豐厚回報,並且垃圾債券的發行也只有由投資銀行進行操作,才能發行出去。而投資銀行之所以願意提供服務,是因為投資銀行在獲取高利率回報的同時,還可以得到巨額的傭金。因此,有人將杠桿收購歸納為投資銀行和購並企業的合作博奕,雙方都從中獲得了巨額交易合作剩餘。 4.杠桿收購融資依賴於發達資本市場的支持杠桿收購以外部融資為主,其中間接融資由投資銀行等提供,居次債券中的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以及優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資形式,嚴重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發展。首先資本市場得允許企業以這些金融工具進行籌資,有相應市場環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資者也需要通過資本市場來分散風險。更為重要的是資本市場中要有進行杠桿收購的大環境,形成對杠桿收購的信任預期,只有如此,杠桿收購的融資才會順利進行,否則,只能是一些意見而已。 杠桿收購在國外已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收購融資工具,在中國同樣有廣泛的適用范圍。 因為中國大多數國企負債比例高,不良資產多,需要合適的融資途徑來解決資本運營環節的 大量資金,即使少數有條件以自有資金購並的國企,也成考慮適度融資,以實現資本結構的 最優化,降低收購資金成本。目前中國國企運用杠桿收購有諸多有利條件,比如政府為保持 國民經濟持續增長而採取的一系列啟動經濟的措施,鼓勵通過國企購並進行戰略性改組和調整產業結構,人民銀行一再降低存貸款利率並增加貨幣投入,以及啟動財政杠桿等。然而,要恰當地運用杠桿收購,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導向的前提下,減少對獵物企業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機,通過杠桿收購優化資源配置,改善國企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把杠桿收購引 向健康軌道。在中國,杠桿收購尚未被各方普遍認識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據的保障,但在 實際經濟生活中也並非是空白。比如被廣泛關注並引起強烈反響的「中策現象」。香港中策 集團公司一方面通過國際金融資本,另一方面採用壓低收購價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資金支出,大舉收購中國國有企業,並予以轉手出售所購的國有企業股權。深圳寶安 收購延中股份,數年後又減持股份回收投資並從中獲利。武漢大地集團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並了有九十八年歷史且規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國有企業武漢火柴廠。等等。可以預見,隨著中 國產權改革,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入發展,杠桿收購必將受到重視。然而,目前中國國企涉足 的杠桿收購還只能算是一種「准杠桿收購」,並非國外真正意義上的杠桿收購。但杠桿收購 在中國國企資本運營中的具體運用,仍不乏啟發性和借鑒性
⑺ 中國經濟是靠高負債高杠桿垃動的嗎
杠桿收購指公司進行結構調整資產重組運用財務杠桿主要通借款籌集資金進行收購種資本運營 杠桿收購與般收購區別於股收購負債主要由收購資金或其資產償杠桿收購引起負債主要依靠收購企業今內部產經營效益、結合選擇售些原資產進行償投資者資金其占部通10%—30%左右杠桿收購於本世紀60代現於美隨風行於北美西歐初杠桿收購交易規模較公司進行80代隨著銀行、保險公司、風險資本金等各種金融機構介入帶杠桿收購發展由於杠桿收購交易能使股票持者貸款機構獲厚利能使公司管理員公司所者發展快 杠桿收購特點主要表現:(1)收購者需要投入少量自資金便獲較金額銀行貸款用收購目標企業(2)收購者通杠桿收購取納稅利益;資本利息支稅前扣除於獵物企業購進前若虧損遞延沖抵收購盈利減低應納所額基數(3)高比例負債給經營者、投資者鞭策促使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要恰運用杠桿收購必須結合本公司情況目標公司產業環境、盈利能力資產構及利用等情況進行充析基礎科選擇策略式合理控制籌資風險優化各種資源配置實現資本增值化 二、策略式 作杠桿收購具體運用八種供選擇策略式 第背債控股即收購與銀行商定獨家償獵物企業期債務作自實際投資其部銀行貸款作收購資本劃獵物股本並足達控股位 第二連續抵押購並交易用收購經營資本收購資產作抵押向銀行爭取相數量貸款等購並功再獵物企業資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收購新企業貸款連續抵押 第三合資加兼並收購企業勢單力薄依靠自經營優勢信譽先與別家合資形較資本再兼並比自企業 第四與獵物企業股東互利共獵物企業若股份公司則其股東往往收購企業利爭取象給其關處取其支持購並交易往往能起事半功倍效 第五甜加間差、向金融機構借款收購企業利率等面給金融機構更讓步交換條件較間內款甜加間差購並式 第六獵物企業作抵押發行垃圾債券收購獵物重要資產作抵押發行垃圾債券所籌資金用於支付獵物企業產權所者 第七獵物企業資產重置海外市種式先自行籌集資金收購兼並51%股權或第股東獵物企業資產進行重整基礎海外注冊公司並編制新財務報告利用海外市公司審批面靈性攏筆資金 第八期付款借延期付款信用手段達購並目般做根據獵物企業資產評估值.收購收購其51%股份並期付款式若干內陸續款項付清 三、風險控制 杠桿收購融資運用財務杠桿原理必須看財務杠桿雙刃劍資產收益率於潛入資金利息率增加財務杠桿幅度提高股份制企業每股盈餘;反企業經營善則使企業凈收益每股盈餘中國劇減少收購定能忽視杠桿收購風險性杠桿收購所需資金部借入收購公司經營狀況能改善負債融資企業負擔嚴重甚至影響企業存 具體言種債權性籌資存風險: 1.本風險即企業存能按規定期償本金引起經濟損失能 2.支付本風險即企業存能按規定期支付利息或股息引起經濟損失能 3.再籌資風險企業存能及再籌集所需資金或再籌資本增加引起經 濟損失能 4.財務風險即企業債權性籌資增加股權投資者能遭受損失風險 風險控制重要確定企業允許負債比率水平權益資本既定前提負債比率高低直接決定於負債額度三種負債額度確定供企業風險控制財務決策參考 l.破產臨界額度即負債極點額度企業凈資產額旦資抵債淪停業清償 2.盈虧臨界點負債額企業必須息稅前利潤抵補負債利息本即息稅前利潤/負債利息率 3.實現企業期望每股盈餘相宜負債額 EPS=(I*RD*i)(lT)/N EPS:期望每股盈餘I:投資總額R:預計息稅前投資利潤率D:負債總額 i:負債利息率T:所稅率N:普通股數 四、杠桿收購我運用 隨著我經濟發展市場體制建立企業資產重組已受家政府力重視並積極著手實施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由於我市公司比例太數企業難通股票市場實現購並目標另面購並需要量資金支持數企業缺少充足自資金用於購並同家扶植企業貸款利率再調便於企業利用貸款籌集資金企業杠桿收購融資奠定基礎創造條件 目前杠桿收購雖尚未各普遍認識接受相關律規健全已許功案例比廣泛關注並引起強烈反響策現象香港策集團公司面通際金融資本另面採用壓低收購價格、期付款、拖延付款等降低資金支舉收購企業並予轉手售所購企業股權武漢集團曾期付款式兼並九十八歷史且規模比自倍企業武漢火柴廠等等預見隨著我產權制度改革產業結構調整深入發展杠桿收購必受廣泛重視
⑻ 和杠桿收購有關的書有哪些 包括作者 書名 出版日期
杠桿收購與垃圾債券:中國機會
作者:王巍,(美)施邁克 等著
出版:人民郵電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
運用資本市場工具進行企業並購重組,進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是中國面對全球經濟競爭必然面對的現實。不管人們認識到與否,並購重組已在中國拉開帷幕。重溫一下前人走過的曲折之路,看看我們面對的現實環境,無疑會使我們今後要走的路更加理性。能否抓住「中國機會」除了企業的努力,更需要營造市場環境。本書匯集了多年來國內外在杠桿收購和垃圾債券方面的核心理念和操作案例,在重溫歷史的過程中讓我們再一次加深了對杠桿收購和垃圾債券這一對資本市場孿生兄弟的認識。本書從杠桿收購革命與垃圾債券創新,融資環境與金融監管入手,圍繞
MBO 理論分析及其規制研究
作者:高偉凱著
出版:中國社科 出版日期:2010年02月
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Buy-out)又稱MBO,是指目標公司的管理層利用自有資金或從外部杠桿融資等方式去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從而達到改變目標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進而達到重組目標公司、對目標公司實行所有權控制或實質性控制決策權和經營權(如果是上市公司,要退市轉為私人公司)、注重通過目標公司的價值提升來獲得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MBO作為資本市場中比較成熟的杠桿收購方式進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結構,同時也為我國目前國有股減持與退出、國有資產重組提供了一條可行的運行途徑。
孤注一擲-羅伯特. 康波並購風雲錄
作者:(美)羅斯查爾斯(Rothchild,J.) 著,王勇,吳忠岫,陳元飛 譯
出版:上海財大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
... ...常規的敢為的作風正是這些似乎不可能實現的並購案成功的驅動力。有了康波這棵搖錢樹,經紀商和投資銀行受巨額傭金和貸款利息誘惑一步步陷入重復借貸的深淵,甚至不惜押上自己的所有資本。康波這架投資銀行的利潤製造機,推動華爾街實現了並購史上的一次次「創新」:但是,當「杠桿」不能再承受其重量時,破產便接踵而至。失業、倒閉——康波破產案對零售業、垃圾債券市場等的負面影響遠遠超過大多數人的想像。本書最早於1991年由西蒙·舒斯特公司出版,並於1992年、2000年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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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杠桿收購的條件
淺議杠桿收購
所謂杠桿收購(Leverage Buy-Out,簡稱LBO),是企業資本運作方式的一種特殊形式,它的實質在於舉債收購,即通過信貸融通資本,運用財務杠桿加大負債比例,以較少的股本投入(約佔10%)融得數倍的資金,對企業進行收購、重組,,並以所收購、重組的企業未來的利潤和現金流償還負債。這是一種以小博大、高風險、高收益、高技巧的企業並購方式。正是基於杠桿收購的特性,在過去的20年間,英美的投資銀行家們將MBO與金融創新工具結合在一起,以垃圾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創新的金融手段應用於購並業務,成功地解決了管理層的收購資金問題。
杠桿收購的融資方式與普通收購的方式有明顯不同,它的融資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杠桿收購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不代表企業控制權的借貸資金杠桿收購中的杠桿即是指企業的融資杠桿,反應的是企業股本與負債的比率,發生杠桿作用的支點即是企業融資時預付給貸款方的利息。杠桿收購的融資結構為:優先債券,約占收購資產的60%,是由銀行提供的以企業資產為抵押的貸款;其次是約占收購資金30%的居次債券,它包括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和優先股股票。最後是體現所有者權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購並者以自有資金對目標企業的投入,約占收購資金的 10%,如此的融資結構產生的結果是:(1)企業負債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業盈利增加,那麽每股收益會大幅度上升,因為每單位利潤所承擔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於購並者不希望讓他人過多的分享並購後產生的利潤,所以不享有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進行融資就成為理所當然。
2.杠桿收購的負債是以目標企業資產為抵押或以其經營收入來償還的,具有相當大的風險性。
在杠桿收購中購並企業主要不是用本企業的資產或收入作為擔保對外負債,而是用目標企業作擔保的。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是由購買企業先成立一家專門用於收購的「紙上公司」,再由投資銀行等向購並企業提供一筆「過渡性貸款」用於購買目標企業股權,取得成功後,以這家「紙上公司」的名義舉債和發行債券,然後依照公司法使兩者合並,將「紙上公司」因購並的負債轉移到目標公司名下,再通過經營目標公司償債、獲利。由此而發行的債券一是由於企業負債率較高,二是由於以未來收入或資產作擔保,因而信用等級不到,被稱為垃圾債券。
3.杠桿收購融資中投資銀行等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資銀行為主的市場中介組織在杠桿收購的融資中作用重大,由於杠桿融資的資金絕大部分依賴於外部融資,並且風險較高,因此只有獲得金融組織的強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業銀行往往不願涉足風險較高的投資,只有投資銀行願意承擔較高的風險,以求獲取豐厚回報,並且垃圾債券的發行也只有由投資銀行進行操作,才能發行出去。而投資銀行之所以願意提供服務,是因為投資銀行在獲取高利率回報的同時,還可以得到巨額的傭金。因此,有人將杠桿收購歸納為投資銀行和購並企業的合作博奕,雙方都從中獲得了巨額交易合作剩餘。
4.杠桿收購融資依賴於發達資本市場的支持杠桿收購以外部融資為主,其中間接融資由投資銀行等提供,居次債券中的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以及優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資形式,嚴重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發展。首先資本市場得允許企業以這些金融工具進行籌資,有相應市場環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資者也需要通過資本市場來分散風險。更為重要的是資本市場中要有進行杠桿收購的大環境,形成對杠桿收購的信任預期,只有如此,杠桿收購的融資才會順利進行,否則,只能是一些意見而已。
杠桿收購在國外已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收購融資工具,在中國同樣有廣泛的適用范圍。 因為中國大多數國企負債比例高,不良資產多,需要合適的融資途徑來解決資本運營環節的 大量資金,即使少數有條件以自有資金購並的國企,也成考慮適度融資,以實現資本結構的 最優化,降低收購資金成本。目前中國國企運用杠桿收購有諸多有利條件,比如政府為保持 國民經濟持續增長而採取的一系列啟動經濟的措施,鼓勵通過國企購並進行戰略性改組和調整產業結構,人民銀行一再降低存貸款利率並增加貨幣投入,以及啟動財政杠桿等。然而,要恰當地運用杠桿收購,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導向的前提下,減少對獵物企業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機,通過杠桿收購優化資源配置,改善國企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把杠桿收購引 向健康軌道。在中國,杠桿收購尚未被各方普遍認識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據的保障,但在 實際經濟生活中也並非是空白。比如被廣泛關注並引起強烈反響的「中策現象」。香港中策 集團公司一方面通過國際金融資本,另一方面採用壓低收購價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資金支出,大舉收購中國國有企業,並予以轉手出售所購的國有企業股權。深圳寶安 收購延中股份,數年後又減持股份回收投資並從中獲利。武漢大地集團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並了有九十八年歷史且規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國有企業武漢火柴廠。等等。可以預見,隨著中 國產權改革,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入發展,杠桿收購必將受到重視。然而,目前中國國企涉足 的杠桿收購還只能算是一種「准杠桿收購」,並非國外真正意義上的杠桿收購。但杠桿收購 在中國國企資本運營中的具體運用,仍不乏啟發性和借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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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運用杠桿收購最難的問題就是融資問題,所以,我覺得你提的問題從實務上說,主要是融資條件是否具備。因此,我選了這篇文章,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⑽ 杠桿收購與MBO的關系
ManagementBuy-outs,簡稱MBO,自上世紀70~80年代起流行於歐美國家,其主要動因是希望有效降低企業代理成本、優化公司治理結構。90年代初期,MBO在國外極盛而衰。在英文中,Management是經營者,Administrator是管理層,所以管理層收購實際上是把ManagementBuy-outs變成了AdministratorBuy-outs。實際上經營者並不等於管理層,只有在很小的企業中,個人才同時兼任經營者與管理者。企業達到一定的規模,經營者與管理層就有區別了。例如,私人公司中,有合夥人,他們既是產權的所有者,同時也是經營者,被他們僱傭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稱為管理層。所以,ManagementBuy-outs真正意義是合夥人之間的轉讓和收購,不是管理層收購。
所謂杠桿收購(Leverage Buy-Out,簡稱LBO),是企業資本運作方式的一種特殊形式,它的實質在於舉債收購,即通過信貸融通資本,運用財務杠桿加大負債比例,以較少的股本投入(約佔10%)融得數倍的資金,對企業進行收購、重組,,並以所收購、重組的企業未來的利潤和現金流償還負債。這是一種以小博大、高風險、高收益、高技巧的企業並購方式。正是基於杠桿收購的特性,在過去的20年間,英美的投資銀行家們將MBO與金融創新工具結合在一起,以垃圾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創新的金融手段應用於購並業務,成功地解決了管理層的收購資金問題。
杠桿收購的融資方式與普通收購的方式有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