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譽評估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不是所有企業都有商譽,商譽只存在於那些長期具有超額收益的少數企業之中。一個企業在同類型企業中超額收益越高,商譽評估值越大。
2.商譽評估必須堅持預期原則。企業是否擁有超額收益是判斷企業有無商譽和商譽大小的標志。
3.商譽價值形成既然是建立在企業預期超額收益基礎之上,那麼,商譽評估值高低與企業中為形成商譽投入的費用和勞務沒有直接聯系,因此,商譽評估不能採用投入費用累加的方法進行。
4.商譽是由眾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但形成商譽的個別因素不能夠單獨計量的特徵,決定了商譽評估也不能採用市場類比的方法進行。
5.企業負債與否、負債規模大小與企業商譽沒有直接關系。
從財務學原理分析,企業負債不影響資產收益率,而影響投資者收益率,即資本金收益率。資本金收益率與資產收益率的關系可以表述為:
資本金收益率=資產收益率/(1-資產負債率)
在資產收益率一定且超過負債資金成本的條件下,增大負債比率,可以增加資本金收益率,並不直接影響資產收益率。
商譽評估值取決於預期資產收益率,而非資本金收益率。當然,資產負債率應保持一定的限度,負債比例增大會增大企業風險,最終會對資產收益率產生影響。這在商譽評估時應有所考慮,但不能因此得出負債企業就沒有商譽的結論。
6.商譽與商標是有區別的,反映兩個不同的價值內涵。
(1)商標是產品的標志,而商譽則是企業整體聲譽的體現。
商標與其產品相結合,它所代表的產品質量越好,市場需求越大,商標的信譽越高,據此帶來的超額收益越大,其評估值也就越大。而商譽則是與企業密切相關的,企業經營機制完善並且運轉效率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就高,信譽就好,其商譽評估值也就越大。可見.商標價值來自於產品所具有的超額獲利能力,商譽價值則來自於企業所具有的超額獲利能力。
(2)商譽作為不可確指的無形資產,是與企業及其超額獲利能力結合在一起的,不能夠脫離企業而單獨存在。商標則是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可以在原組織繼續存在的同時,轉讓給另一個組織。
(3)商標可以轉讓其所有權,也可以轉讓其使用權。而商譽只有隨企業行為的發生實現其轉移或轉讓,沒有所有權與使用權之分。
② 企業的商譽價值如何評估
評估方法
當前,商譽的評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割差法。
割差法是用企業的總體價值扣除各項有形資產和可辨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後的差額,以之來確定企業商譽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只有當企業的總體價值扣除各項有形資產和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後還有剩餘時,才存在企業的商譽價值,這里有兩個前提條件:
①必須首先知道確定企業總價值。
②對企業有形資產以及可確指的無形資產數量和現行估算均具有準確性。這種情況下可用割差法來計算該商譽的價值。主要步驟是:
(1)通過整體評估的方法評估出企業整體資產的價值;
(2)通過單項評估的方法分別評估出各類有形資產的價值和各項可確指的無形資產的價值;
(3)在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價值中扣減掉各單項有形資產及單項可確指的無形資產的價值之和,其剩餘即是企業商譽的評估值。
二、超額收益法。
超額收益法是以改組企業的超額收益為基礎,以之評估企業商譽的方法。
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直接用企業超過行業平均收益來對商譽進行估算,理論依據是商譽的定義。根據企業獲得超額收益的年限不同,這種方法一般可進而分作兩種方法:
1、超額收益資本化法。在對經營狀況好,收入穩定的永續性企業商譽進行評估時,可採用此方法。步驟是:
①分別評估出企業各單項有形資產與單項可指無形資產的價值,並求出它們的加總值;
②合理確定行業平均收益率ih;
(2)杠桿比率去除商譽擴展閱讀
商譽的初始確認的會計處理
1、在新准則體系下,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涉及到商譽的會計處理。
中國新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中規定:「購買方對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可以看出,中國就商譽的初始確認及計量與國際會計准則的規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額式的間接計量。
按照中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涉及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首先應區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對於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新准則規定相關資產和負債均以賬面價值計量,合並溢價只能調整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並不確認商譽。
2、非同一控制下合並成本的內容。
根據新准則第20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購買方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分別根據准則確定合並成本以及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並比較兩者之間的大小。其中合並成本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2)為進行企業合並而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
(3)合並合同或協議中所約定的未來事項對合並成本的可能影響金額,但該金額計入合並成本的前提是:在購買日能夠合理估計該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並且對合並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若合並成本大於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則應當將其差額確認為商譽;而若前者小於後者,則首先應對兩者的計量進行復核,如果經復核後前者仍然小於後者,則將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也就是說,新准則對於正商譽和負商譽採取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對於正商譽,新准則規定要單獨確認為一項資產。結合第2號准則的要求,在確認商譽的同時還應對按合並成本所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進行相應的調整。對負商譽沒有採用遞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計入損益,而是在合並當期一次性計入損益。
不形成母子公司關系的企業合並交易,即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購買日購買方的賬務處理中就能夠單獨確認商譽,從而在合並後存續企業的單獨資產負債表中單項列示,而形成母子公司關系的控股合並交易。
因在合並日賬務中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入賬的合並成本中就包括商譽價值,所以在合並日購買方的單獨資產負債表中商譽並未單獨列報,而是包含在「長期股權投資」項目中,而在合並日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才需要單獨列報合並商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譽評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譽
③ 什麼是計提商譽減值准備
1.商譽減值測試的基本要求企業如果擁有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鑒於商譽難以獨立產生現金流量,因此,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
2.商譽減值測試的方法與會計處理
(1)企業在對包含商譽的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如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存在減值跡象,應當首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並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然後再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就其差額確認減值損失,減值損失金額應當首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商譽的賬面價值;然後根據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佔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
以上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抵減,都應當作為各單項資產(包括商譽)的減值損失處理,計入當期損益。抵減後的各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得低於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即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如可確定的)、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如可確定的)和零。因此而導致的未能分攤的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佔比重進行分攤。
(2)如果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是母公司根據其在子公司所擁有的權益而確認的商譽,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中歸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並沒有在合並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因此,在對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下同)進行減值測試時,由於其可收回金額的預計包括了歸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價值部分,因此為了使減值測試建立在一致的基礎上,企業應當調整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將歸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包括在內,然後根據調整後的資產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以確定資產組(包括商譽)是否發生了減值。
④ 商譽在計算有形資產負債要扣除嗎
扣除。有形資產負債率是企業負債總額與有形資產總額的比率。
這項指標是資產負債率的延伸,是一項更為客觀地評價企業償債能力的指標。企業的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不一定能用來償還債務,可以將其視為不能償債的資產,從資產總額中扣除。這項指標的作用及其分析方法與資產負債率基本相同。
該指標是資產負債率的延伸,能夠更加客觀地評價企業償債能力。
有形資產負債率的計算公式
有形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無形資產凈值)×100%
其中:有形資產總額=資產總額-(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待攤費用)
注意:在資產總額中如果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的金額較大,在計算該指標時也應從資產總額中扣除。
⑤ 求 關於商譽問題的`論文資料`不要重復 越多越好 麻煩了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的並購浪潮風起雲涌,而一起成功的收購活動往往會導致巨額的收購溢價。從會計處理的角度來講,其結果表現為巨額商譽資產(僅考慮購買法下的處理)的確認以及以後會計期間巨額攤銷費用的發生,這導致許多企業在並購以後要報告巨額虧損。舉例來講:時代華納的並購案中,140億美元中的80%是為商譽而支付的。即使選擇了長達40年的攤銷期限,時代華納每年所要注銷的商譽價值仍要高達2.75億美元,這導致其在並購以後的第一年報告了2.17億美元的凈損失。於是商譽資產到底要不要確認,如果確認的話要不要攤銷,再一次成為爭論的焦點。
一、商譽是否應該被確認
首先,援引70年代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在設計儲備確認會計(這個公告要求石油和天然氣公司披露已經證實的未來可采儲備的價值,為了作出披露,這類公司必須對尚未鑽探仍處於地下的石油和天然氣數量作出估計,而這種估計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時的解釋說明:企業對現有資源可能帶來的未來收益作出報告,為決策者所增加的決策相關性遠遠彌補了估計上的不精確性所造成的影響。一定意義上講,現代企業的競爭就是創造能力的競爭,作為核算這部分能力的價值的商譽,對於衡量企業未來的競爭優勢,從而判斷企業的投資價值可謂至關重要,因此有理由相信商譽確認所增加的決策相關性會遠遠彌補其估計的不精確性。因此,商譽應該作為一項資產被確認。
其次,資本市場的反應也驗證了我們的判斷。經驗研究的結果表明;報告的商譽資產價值與股價之間是相關的,並且在商譽已經攤銷5年之後仍然相關。同時相關的研究還顯示:報告了商譽價值的企業,其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的比率比較低。也就是說,帳面價值更接近於市場價值,這從另一個側面支持了商譽的確認的確使得會計信息更加有用。因此,商譽資產應該被確認。
最後,會計分期的本身就隱含了會計核算無法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精確,不確定性是會計實務隨時都在面臨的問題。事實上,隨著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可以預期固定資產的經濟壽命與物理壽命之間的相關性將會進一步減弱,對於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作出可靠的估計將會更為困難,但是固定資產卻不會因為計量的可靠性問題而不計提折舊,那麼商譽也沒有理由因為計量問題而不予確認。
二、商譽資產如何被確認
(一)商譽的入帳時間問題。本文認為當前只有發生並購業務時才確認商譽的價值的會計處理欠缺合理性。原因是:首先,我們都知道並不是並購活動、而是企業持續地開發創造知識產權的努力形成了商譽的價值,因此從商譽價值形成的角度來看,並購活動是一個無關事項,不應該成為確定入帳時間的標志。其次,僅僅確認並購企業的價值同時也導致並購企業與非並購企業之間缺乏可比性。我們知道財務數據只有在不同的企業之間進行比較時才具有決策價值,但是僅僅部分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包含了商譽,這一方面導致投資者利用商譽信息時更加無所適從,另一方面也導致並購企業和非並購企業的財務比率因為計算口徑不一致而存在顯著差異。
既然在發生並購業務時才確認商譽的價值欠缺合理性,那麼商譽的入帳時間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首先,按以往的慣例,應以准則或者規定出台的時間為起點,要求所有的企業必須在過渡期內選擇披露商譽價值的時間。其次,從過渡期結束之日開始算起,統一規定一個時期(比如1年或者3年)要求所有企業披露重估以後的商譽價值。最後,允許企業在滿足法定資產重估條件(比如合並、分立等非持續經營狀態)時調整商譽的價值。這樣,商譽資產的確認一方面保持了與其他資產確認原則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兼顧了商譽資產價值容易波動的特殊性,同時也減少了隨意調整商譽入帳價值以實施盈餘管理的機會。
(二)商譽的入帳價值問題。對於商譽的入帳價值,我們認為應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來選擇不同的方法。
首先,上市公司的商譽以修正後的股價減去帳面資產的公允價值來確定。以最近一年(除去異常走勢區間)股價的平均數代表修正後的股價,這個修正後的股價代表了市場對企業價值的一個客觀評價,可以認為代表了企業的實際價值。修正後的股價與帳面價值的差異包括兩個部分:帳面資產的歷史成本與現行價值之間的差異和帳外資產價值。通常我們認為帳外資產的價值也就是商譽的價值。因此,以修正後的股價減去帳面資產的公允價值代表了商譽的價值。這種處理方法與當前關於商譽入帳價值的確定也保持了一致性。
當前會計實務是以收購價減去企業資產的公允價值來確認商譽價值,也就是以收購溢價作為商譽的價值。構成收購溢價一般包括兩個部分:並購以前未入帳的商譽價值以及並購以後預期會實現的協同效用的價值。而這部分協同效用可以視為並購活動所引起的企業創造開發能力、競爭優勢的變化,也就是企業商譽價值的變化。可見,當前商譽價值的確認,也是以修正後的股價減去帳面資產的公允價值來確定的,這樣我們就保證了處理方法的連續性。
其次,非上市公司商譽的價值,以與形成創造開發能力相關的支出的資本化價值來確定。綜合國外的研究成果,本文認為可以根據企業一年的研究與開發支出、市場營銷活動的支出(包括廣告支出等),以及為管理層與技術人員支付的培訓支出和報酬(沒有包括在研究開發支出中的部分)乘以各自的權數(這個權數將因行業的不同、因企業的生命周期不同等而不同)所計算的結果,再乘以一個換算系數(這個系數比照同類上市公司的商譽價值來確定),作為非上市公司商譽的入帳價值。
三、商譽是否應該被攤銷
商譽作為一項資產被確認以後,是否應該在以後的期間予以攤銷呢?美國前會計原則委員會的第17號意見書要求企業的商譽在最長不超過40年的時間內予以攤銷。而澳大利亞、中國等也都要求商譽在一定的年限內予以攤銷。本文認為由於如下的原因,商譽不應該被攤銷。
首先,商譽所核算的是企業創造和開發知識產權的能力的價值,商譽的帳面記錄應該與這部分價值保持對應。我們知道,企業與創造知識產權相關的能力並沒有隨著時間而喪失,事實上大多數企業會隨著時間而提高這部分能力,可是如果對商譽予以攤銷的話,作為反映該能力的商譽的價值卻隨著攤銷逐漸減少、消失。這違背了會計處理的真實性原則,因此商譽不應該被攤銷。
其次,固定資產中關於土地等再生性資源的處理也為商譽不予攤銷提供了一個有用的先例。《國際會計准則第4號—折舊會計》要求不對再生性資源計提折舊,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也都要求再生性資源保持帳面價值不變。實際上,企業創造開發知識產權的能力也具有持續性,可以相伴於企業生命周期的始終,那麼援引當前關於再生性資源的會計處理,企業的商譽也不應該被攤銷。
再次,研究與開發支出、廣告投入、為管理層和技術人員支付的培訓支出是與保持企業的創造開發能力密切相關的投入,那麼既然目前的會計處理已經將這些支出在發生的當期就費用化了,商譽自然不必再進行攤銷。
最後,資本市場的反應也支持了我們關於商譽不應該攤銷的判斷。經驗研究的結果表明:報告的攤銷費用與股票回報之間沒有明確的關系,這或許提供了一個證據——投資者或許認為商譽並不是一項可攤銷的資產。
會計核算的使命是對企業的經濟業務、資源狀況作出如實的描述,商譽所核算的這部分資產的價值能夠保持持續性,那麼商譽也就沒有了進行攤銷的理由。
四、商謄資產的減值是否應該予以反映
商譽價值一經確定,按照本文的思路一般要經過幾個年度才重新調整,那麼如果在這段時期內企業的創造與開發能力出現顯著的持續下降時,企業是否應該作相應的處理以反映這部分減值呢?參照國外以及我國無形資產准則關於資產減值的處理規定,企業應該設置減值准備帳戶。當已經有明顯的跡象(比如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離職,與產品質量相關的重大訴訟等事項)表明企業的商譽出現永久性減值時,應計提減值准備;而當表明商譽發生減值的跡象全部或者部分消失時,應將以前年度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全部或者部分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得超過已經計提的減值准備的帳面余額。
⑥ 商譽的評估有哪幾種途徑
國際上通行的資產評估方法主要為成本途徑、市場途徑和收益途徑。對商譽的評估亦沿用這3種方法。
(一)成本途徑成本途徑是從企業創立商標,形成商譽的各種成本和費用入手,計算其現時條件下的重置完全成本,再加除各種損耗(主要是各種經濟損耗)估算出商譽的價值。
商譽的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但其價值卻與投入成本並無直接的對應關系。人們判斷一家企業的商譽有沒有價值,有多少價值,並不是看它的成本,而主要是看它能不能創造效益,有沒有市場競爭力,這就使得成本途徑的應用受到了很大限制而很少採用。在採用成本途徑時,分析人員需要估計再創造目標商譽無形資產的構成要素所需要的現行成本。最常用的成本途徑通常稱為要素構成法(component build-up method)。要素構成法的第一步是羅列構成目標商譽的各個要素;第二步是估算再創造每個要素所需的成本。此方法是建立在商譽作為存置資產和備用資產的價值概念基礎上的。
再創造與目標商譽相關的持續經營企業的所有要素時,常用要素構成法對該期間內創造的預期收益(例如機會成本)進行分析。例如,我們假定需要用兩年時間來再創造目標企業的所有資產(有形的和無形的),包括所有設備的購買和安裝、所有不動產的建設或購買、供應商的選擇、銷售體系的建立、員工的培訓、客戶認知度和信任度的建立、客戶關系的再建立(與目標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相匹配)。我們還可以假定在兩年的再創造期間,目標企業的年度收益達到1000萬美元。再創造期間內2000萬美元機會成本的現值就是目標無形資產商譽的一個評估值。
(二)市場途徑
市場途徑是通過與各參照物的比較並調整差異而得出的結果。
市場途徑有兩種常用的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將目標企業實際成交的收購價格中扣除有形資產和其他可確認無形資產價值後的余值作為商譽的評估值。第二種方法是以實際的指導性銷售交易為基礎來評估商譽價值。商譽類無形資產很少同其他資產完全分離而單獨出售,因此,指導性銷售交易通常涉及的是持續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在此類交易資料中,銷售價格在商譽和所有其他資產之間進行分配是公開的。這意味著即使是第二種方法也是依賴銷售價格中的余值來評估商譽價值的。
採用收購價格余值法進行評估時,要有與目標商譽相關的企業銷售行為的存在。首先,分析時應當確認目標銷售是一種正常的交易。其次,分析時應確認買價代表的是現金等價物的價格。如果有非現金支付方式或遞延付款,如獲利後支付條件(an earn-out provision),分析人員應將各種支付方式轉換為現金等價物。第三,分析人員應對目標企業所有可認定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估價。第四,分析人員應把所有可認定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總體價值從總收購價格中扣除,余值即為商譽類無形資產的價值。
在使用指導性銷售交易法進行分析時,分析人員應確認並選擇足以與目標企業進行比較的實際交易作為參照物。對某些行業來說(如專業機構),這些指導性銷售交易的資料一般會在出版物和期刊上公布,所以容易獲取。在這些實證交易中,商譽常以整個交易價格的百分比或目標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的百分比來表示。這些來源於市場的定價倍數,隨後被運用到目標企業上,以得出目標商譽的價值。當然我們應注意到,對來源於市場的定價倍數的估計就是建立在資料來源中的每個企業或專業機構銷售價格的分攤的基礎上的。
(三)收益途徑
收益途徑是通過預期商標商譽能帶來的未來的超額收益,進行折現後確定為現時價值。商譽的評估價值取決於其使用價值,即其生存、競爭、發展、獲利能力,能為市場所承認,商譽才有真正價值,這正是收益途徑的出發點。由於商譽的價值與其形成過程中所投入的成本缺乏直接的聯系,而往往取決於它們所能帶來的未來超過同行業一般水平的超額收益,因而對商譽的評估,較多的採用的是收益途徑。
二、商譽價值評估的超額收益法
(一)超額收益法適用性分析
超額收益法的理論基礎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健全,科學技術得到了飛速發展,生產社會化,專業化程度也越來越高,國際間經濟聯系也越來越密切,在這樣一個知識經濟時代,無形資產顯露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國際間企業投資不僅單用有形資產投資,用無形資產作價進行投資不僅越來越多,而且比重日益增大,尤其象商譽這樣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無形資產,更是企業對外投資時的重點,准確評估商譽十分重要。
1.商譽的基本特性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夠為企業帶來超額經濟利益的無法具體辯認的資源
20世紀20年代初期,楊汝梅先生在其之無形資產論中就指出:「凡足以使一個企業產生一種較尋常收益為高之收益者,均得稱之為商譽」,在其之後的理論家對商譽的界定中,仍未能出其左右。我國的《企業會計准則》也將商譽定義為企業獲取超額收益的能力。超額收益法是建立在商譽是「企業獲得超額利潤的能力」的觀點之上,在企業發生整體購並和不發生整體購並都可以應用。所以,一個企業只要說明其具有獲取超額收益的能力,就可對其商譽進行評估。
2.商譽的性質決定了評估商譽用超額收益法商譽性質三元理論即「好感價值論」、「總計價賬戶論」、「超額收益論」,都在商譽評估的發展過程中,起過不同的作用。「好感價值論」其合理在於:人們對企業的印象有好壞之分,良好的企業形象是企業獲取超額收益的一個因素。顧客對企業的好感可能來自有利的地理位置、先進的生產工藝、獨占的特權、以及良好的經營管理水平等。但是,對上述這些屬性單獨計價是極其困難的。商譽的價值並不是由這些無形屬性的單獨價值計價加總而計算出來的。所以對企業好感的價值難以用貨幣去計量。由「總計價賬戶論」支持的商譽評估缺陷在前面我們已有論述,這里就不多說了。我們可以看到總計價賬戶論從會計計算演變成數學計算,已完全無視商譽的真實性質,從定性上來看,無任何意義了。通過對商譽三元性質中的其它兩種理論的評析,「超額收益法作為商譽評估的理論基礎,其合理性及優點便逐一顯現出來。超額收益論,其科學性在於:該觀點把握住了商譽作為資產的基本條件——經濟資源、獲利潛力、貨幣計量三要素。
3.商譽是一個動態概念
它的存在在於企業與同行業相比,原先某些獨占性的優勢條件是否仍然存在。若這些曾經是企業獲取超額利潤的獨占性優越性條件,已成為企業生存所不可缺少的,並為其它企業擁有,成為一般獲利條件,此時,商譽存在的基礎就消滅了。商譽的存在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大致可以分為內外兩因素。外在因素有政治、經濟形勢、產業政策、消費趨勢等。內在因素有產品的品質、技術、管理和推廣等。公式是一種靜態計量法,不能更好的與商譽的內涵一致。而超額收益法則立足於動態計量,即通過與同行業相比的超額收益的計算,從而確定商譽價值,更多的體現了企業經濟資源的獲利性。
4.商譽作為無形資產,它的建立未必一定有發生的各項成本
商譽的價值形成是建立在超額收益基礎上。與企業為形成商譽的花費無直接關系。所以並不是企業為商譽花費越多,其評估值越高。盡管所發生費用或勞務費會影響商譽的評估價值,但可以通過未來預期收益的增加得以體現。這種成本無關性,使得商譽的評估以超額收益為基礎,而有別於有形資產中以成本法為基礎的評估方法。
(二)超額收益法原理
商譽權是一種排他性專有權,不是作為一般商品和生產資料來轉讓,而是以它們的獲利能力來轉讓。因此它們的價格不是以其自身成本為基礎,而是以它們的新增收益來衡量。購買者願意支付價款,正是由於它們在未來能夠為企業創造超額收益,這也就是超額收益法的依據所在。超額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估計商譽為企業帶來的超額收益,即企業購買商譽後新增收益中商標或商譽的貢獻份額,然後按一定的比率將其折現,得出商譽的評估價值。即:
商譽=企業每年預期超額收益×每年折現率
在這個公式中,需要對每年預期超額收益、折現率、折現期限進行確定。
(三)超額收益的確定
影響企業超額利潤的因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1)企業的素質:企業員工的技術水平、加工工藝方法、企業管理以及設備、工具、材料等,這是對企業整體素質的綜合反映;2)市場環境:企業產品的市場佔有率的大小、產品的競爭能力等;3)企業及產品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是新興行業還是一般行業,是高新技術企業還是傳統企業等等。評估時應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合理預期企業由於商譽所帶來的超額收益。
在評估實務中,由於預測遠期收益難度大,通常預測一定期限內的年超額收益,再假定以後各年的超額收益同精確估計的最後一年的超額收益,將其分段處理。實際的超額收益要受到多種經濟因素的影響,我們要尤其注意那些偶然的、例外的或特殊的因素的影響。例如:當前商譽所有權人在法律上、行政上享有某種特權或某種特殊的限制,致使企業收益偏高或偏低,而這些權利或限制又不能隨同轉讓。由於評估的結果是用來作為正常市場交易的參考,因此,必須對存在上述偏差的實際超額收益進行修正,剔除其中偶然的、特殊的因素,取得正常市場條件下因使用商標或利用商譽而取得的超額收益值,當然,其中應包括對未來收益與風險的合理預期。
(四)折現率的確定
由於存在資金的時間價值,等量的貨幣在未來並不具有與現在同樣的價值,所以必須將未來的超額收益進行折現。商譽的評估選用的未來期望收益率主要是折現率和資本化率。折現率適用於一定時期未來收益折算成現值,資本化率適用於永久性、連續的、周期的未來收益。兩者只是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因此我們統稱為折現率。折現率是商譽評估的重要參數,它的選取直接決定著評估結果。它應體現3方面的影響:資金的時間價值,通貨膨脹的影響,能承擔的各種風險(如財務風險、破產風險等)。
(五)剩餘經濟壽命的確定
經濟壽命是指從評估基準日到資產喪失獲利能力的年限。一般說來,商譽的壽命應與企業的存續期相同,所以一般不專門確定經濟壽命,而視為無限期。當然,由於市場競爭和條件的變化,導致某一商標或某一企業商譽貶值,此時商譽的經濟壽命就會短於法定、合同壽命或法定經營期限。所以,要維持商譽的經濟壽命,需要不斷的資本投入。
三、余值法
(一)余值法及計算
余值法又稱割差法。一般適用於商譽的評估,即先評出企業整體資產價值,扣除企業全部有形資產和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即為商譽的價值,從本質上來說,這種方法也是採用收益法的原理。余值法評估理論的基石來源於'總計價賬戶論',其早期依據的兩個觀點,無論是"整體大於其各個組成部分的總和"、或還是"未入賬資產",都在不同程度上從不同角度揭示了商譽的某些特徵,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其種種缺陷及不合理性便顯示出來。在總計價賬戶觀點下,一個公司的商譽價值計算公式如下:
P=W-Z
式中:P-商譽的評估價值;
W-企業的整體資產評估值;
Z-企業全部有形資產價值和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
對於商標來說,也可採用這種途徑,即商標價值等於企業整體資產價值減去企業全部有形資產和其他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
這里,有三類不同的預期收益:利潤總額、凈利潤和凈現金流量,其財務內涵、計算口徑和計算公式均有明顯差異,因此對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也不會是同一數值,估計預期收益和折現率的方法與超額收益法類似。在選取相應的折現率時,要注意與計算口徑的一致。當預期收益是企業的凈利潤時,折現率要選組合利率(即安全利率+風險利率);當以凈現金流量作為預期收益估算企業整體價值時,應選取行業基準收益率為折現率;當以(利潤總額+利息支付)估算企業整體價值時,應選取總資產報酬率為折現率。
余值法還有一個途徑,即先估算企業全部收益,再分別估算各類有形資產、其他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及其相應的收益率,從企業全部收益中減去這些資產的收益,即得了商譽所帶來的收益,將其本金化,即得出該商譽的價值。
(二)余值法適用性分析
余值法公式是商譽傳統確認方法的概括,雖然能計算商譽的價值,但得出的商譽並不能真正代表商譽的價值。
(1)余值法公式中購買成本的高低,是經過買賣雙方的談判造成的,體現了不同利益當事人對企業價格的判斷,不僅僅決定於企業的內在價值,而且受到買賣雙方談判條件和談判技巧影響。如果買賣雙方在不等的條件下談判,那麼收購價格倒計出來的商譽必然含有非商譽的因素。比如美國聯合公司(UAL)在市場兼並的交易協商中,從1989年8月至1993年期間,其收購價從37億美元上升至67億美元,而後又跌至51億美元,而此期間該公司的有形資產並沒有重大變化,由此可見這樣計算出來的商譽是不可靠的。
(2)可明確辯認無形資產評估的問題。據筆者對上市公司所做的調查,有些可明確辯認的無形資產並未入賬,幾乎所有上市公司對商標權、專利權等都未入賬。在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中,僅對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並入賬。隨著經濟的發展,無形資產在企業經營中越來越重要,對無形資產定量研究也得到了重視。這樣,無形資產按照各種分類廣泛得到了分解,美國永安會計公司提供的資料把無形資產分為十六種之多。我國近幾年的有關無形資產評估的專業類書籍,也對無形資產作了細致的分類,並為每類無形資產建立了嚴格、科學的評估體系,就是說隨著無形資產評估技術的發展和無形資產可分解性的提高,商譽的價值變得越來越高。
(3)余值法公式中的各部分資產價值是通過不同性質的評估方法得到的。從預期收益現值法評估出企業整體價值,以成本法或市場法評估有形或無形資產的價值,它們之間評估標准選擇不同,以此推算出,商譽也就不大相同了。所以,上述余值法公式不能正確的評估出商譽。
⑦ 商譽占總資產的比值較低可能是有風險的表現
商譽占總資產的比重較低,可能有較大的風險表現就是品牌不被認可,或者是商業信譽較低,商品銷售困難,資金回籠較慢。供參考。
⑧ 合並商譽的確認與處理
財政部1995年2月頒布的《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中規定,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的數額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額相抵銷產生的差額,作為合並價差。合並時產生的商譽(或負商譽)就是母公司的長期投資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的抵銷項目之一,因此也是合並價差中的一項內容。列入合並價差的合並商譽金額=購買子公司成本-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母公司股權比率。
《企業會計准則—投資》中的規定
合並價差實際上是長期投資的調整項目,應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下單獨列示。《企業會計准則——投資》中對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的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於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筆者認為,既然合並商譽作為合並價差的一部分,且合並價差又是長期投資的調整項目,則也應按這一規定進行攤銷,即商譽一般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負商譽一般按不低於10年的期限攤銷。
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稿)中的規定
1996年財政部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稿)中「企業合並」規定「購買成本超過購買企業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中股權份額時,其超出數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對商譽的攤銷也作了規定:「商譽一般應當在不超過10年的期限內採用直線法攤銷,並記入各期費用。在「關於合並價差」的表述中也涉及到合並商譽問題,其表述為:合並價差的產生與企業控股合並另一企業出現的商譽具有相似的原因,有一種意見認為應當將該差額作為商譽來處理。按照這種意見,要麼將合並價差轉作商譽處理,或在母公司發生該投資時確認購受差額為商譽;要麼在編制合並報表抵銷分錄時轉作商譽列示。
值得注意的是:合並價差不能完全等同於合並商譽。合並商譽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或購買成本)高於該子公司凈資產的差額,而不包括子公司凈資產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合並價差對上述兩部分差額則不作區分,它既包括投資成本與子公司凈資產之間的差額,也包括子公司凈資產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⑨ 什麼是商譽規模凈資產佔比又是什麼算的
在國內,公司收購資產時支付對價與標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