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傭金問題,請問:房產公司與房產中介公司的所支付的傭金,所得稅扣除限額是5%嗎
銷售傭金扣除限額是銷售額的5%
房地產企業委託銷售企業售房,對其支付給銷售企業的傭金或手續費稅務相關規定如下: (一)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根據《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 》(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Ⅱ 房產代理公司收8萬傭金該繳納多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文件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房地產公司售樓員取得的傭金提成並入到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你的傭金是不能單獨上稅的,而是和你的各項收入總和後再根據實際情況上稅,稅率為:
Ⅲ 房地產企業支付給銷售企業的傭金或手續費,稅前扣除有何限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Ⅳ 房地產行業銷售人員傭金交稅標准
根據《中華來人民共和國個人自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文件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房地產公司售樓員取得的傭金提成並入到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4)房地產傭金稅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個人所得稅法所稱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所稱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別是指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和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第三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Ⅳ 房地產企業支付的傭金或手續費稅前扣除有何限制
【問題】房地產企業支付給銷售企業的傭金或手續費,稅前扣除有何限制?【解答】房地產企業委託銷售企業售房,對其支付給銷售企業的傭金或手續費稅務相關規定如下:
(一)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根據《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
》(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Ⅵ 開發房地產委託銷售傭金有多少稅收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文件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房地產公司售樓員取得的傭金提成並入到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你的傭金是不能單獨上稅的,而是和你的各項收入總和後再根據實際情況上稅,稅率為:
Ⅶ 房地產個人傭金如何交所得稅
傭金*80%=應稅所得
應稅所得<20000 應繳=應稅所得*20%
20000<應稅所得<50000 應繳=應稅所得*30%-2000
應稅所得〉50000 應繳=應稅所得*40%-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