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第三人中介可否提出傭金請求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第三人房產中介在具有委託中介協議或者事實中介服務的條件下,可以對當事人提出傭金請求。
㈡ 二手房買賣糾紛:我是買家,賣家違約,由於和中介簽訂了傭金協議,所以中介要求我支付傭金
合同中規定的,責任是誰的,應該就是由誰承擔的。 如果完成交易,你支付中介傭金是必須的,但現在由於賣家違約,而導致你沒能完成購房,這傭金怎麼能讓你付???
㈢ 如果中介拿了傭金發生糾紛會不會受法律責任
中介行為從法律上講是居間行為,與委託人之間簽訂的是居間合同,因此拿了傭金沒有提供服務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㈣ 怎樣處理房產中介糾紛
在民商事糾紛爭議解決途徑中,訴訟和仲裁是我國兩種不同的司法程序,兩者在程序上大體相同,但因管轄機關不一樣,形式上會略有不同。首先是受理管轄,仲裁的管轄機構是各仲裁委員會,一件糾紛若要適用仲裁管轄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存在約定有效的仲裁條款,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明確約定如果出現了爭議,由某家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審理,這樣才能適用仲裁程序。而訴訟管轄則無需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在合同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約定管轄。其次,仲裁裁決一裁終局,當事人不得上訴,而法院訴訟一審判決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在具體操作程序上,訴訟仲裁並無太大的差別,都是先立案、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被告/被申請人提交答辯狀、開庭、判決/裁決這一套程序,這套程序看似簡單,但其中所隱含的復雜細節難以估量,律師建議,如果大家沒有相關訴訟經驗,在訴訟之前一定要了解各項訴訟程序或者咨詢律師來進行應對,否則會產生較大的訴訟風險。
㈤ 房屋中介糾紛如何處理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㈥ 房產中介傭金糾紛 求助
直接投訴他們呀,先到工商局告他們欺騙。這事你也可以問下專門的律師的,這種人太沒良心了
㈦ 傭金結算糾紛
這個案子很復雜。
從法律關繫上說,你們沒有文字協議,也就是沒有法律可保護的內容,開發商現在口頭承認,不等於你起訴了他在法庭上也承認,那麼無法可依,而且你們都沒文字協議或合同,都沒法進入訴訟程序。
從法規上來說,正如你所講,沒有銷售證是不能銷售的,你們做的還是違反現行法規的事,不可能保護你。
從事實上看,你們的勞動受損害,法院會支持你們的勞動得到相應回報,如果開發商願意給你們補個文件,或許還有一定的可能。
如果你們想把此事處理好,需要有步驟有策略的做一系列的工作,才有可能不受損失。這里就無法多說了。
㈧ 房產中介傭金糾紛
既然你合同已經約定了傭金,那麼就應該按照原約定履行。
㈨ 在房屋買賣中,關於中介費爭議的問題
買賣雙方可以憑中介居間合同拒付已簽字的傭金確認書中的錢款!
如果中介重新在另一張紙上要求買賣雙方填寫中介費傭金確認書,只要簽字就生效!
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就要在簽合同的時候仔細詳細看清合同的每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