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貿企業,,支付給國外個人的傭金的帳務處理
借:經營費用——傭金 貸:銀行存款
B. 向國外支付傭金的賬務處理
記到銷售費用里;
記賬要付款的依據,如銀行轉賬回單(就是支付的原始憑證,要是直接領現金就開收據讓收款人簽字)。
C. 支付進口貨物的傭金費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海航會計教育為您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472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徵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稅前列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稅前扣除: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有關規定的比例或額度據實扣除。
如果符合標准,可以列支「營業費用」,超限額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予以調整。
D. 支付國外傭金時,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2)借: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銀行存款
(3)支付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4)支付海外傭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二、扣繳義務人解繳增值稅稅款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從境內取得的銷售額應繳納的增值稅,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稅銷售額時從支付的款項中代扣代繳。
業務鏈法:
所謂業務鏈法就是指根據會計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組成一條連續的業務鏈,前後業務之間會計分錄之間存在的一種相連的關系進行會計分錄的編制。
此種方法對於連續性的經濟業務比較有效,特別是針對於容易搞錯記賬方向效果更加明顯。
E. 對境外企業支付傭金,代扣代繳營業稅,詳細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1.預繳稅金:
D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Cr:銀行存款/現金
2.付款至國外:
D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Cr:銀行存款
3.外匯手續費:
Dr:財務費用-手續費
Cr:銀行存款
4.收到國外形式發票(和合同一起):
Dr:損益類科目(具體看你合同的內容)
C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P.S:正常情況下,此時「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無余額
這是我公司的做法,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最正確的做法
F. 付國外客人傭金怎麼記賬
根據財稅〔2009〕29號文,企業應該在「銷售費用」會計科目下增設「手續費及專傭金」明細費用項目,專門核算屬企業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同時,企業在會計核算時,必須關注以下問題:
1、企業必須分清「手續費及傭金」與回扣、業務提成、返利和進場費等費用的界限,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和進場費等費用,以逃避稅前扣除的相關限制。
2、企業必須分清資本性支出與費用化開支的界限。凡是應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得計入當期的銷售費用而一次性稅前扣除,必須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
3、企業必須如實核算收入與支出,不得將應該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
G. 收取國外供應商支付的傭金怎麼入賬,要交什麼稅
境外支付的傭金要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而,對於貴企業付給境外企業的傭金,因為該境外企業屬於為屬於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所以應屬於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所以,業應作為代扣代繳該行為營業稅的義務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企業為境內企業提供勞務,境內企業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應區分是否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對於這一點的判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進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境外公司在境內設有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2)境外企業在境內未設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則對於其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應按勞務發生地確定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確實在境外,則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於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於境內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需要做賬報稅找鑫瑞藍天,價格實惠,很高興為你解答。
H. 支付國外傭金時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抄1)借:管理費用襲
貸: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2)借: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銀行存款
(3)支付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費用處理方式
直接支付費用
屬於直接支付費用的主要業務有招待費、審計費、訴訟費等。
轉賬攤銷費用
屬於轉賬攤銷費用的項目有折舊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壞賬准備等。
預付待攤費用
預付待攤費用主要是指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預提應付費用
預提應付費用是指採用預提方法核算應由本期負擔,而在以後各期支付的費用。如企業選擇預提方法核算固定資產大修理費、企業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