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介紹人介紹別人買房成功所得的傭金在買房人退房後要不要退還
不需要,買房人退房需要支付違約金,賣房的不會虧的。
『貳』 員工賣房後拿到傭金,後來買房退房,員工必須把傭金返還給公司嗎
這種情況應該不需要把傭金返還給公司,因為買房是事實
『叄』 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客戶退房業務員是不是要退還傭金
現在這種情況真不好說了,也就是說比如交房合同到期了,他還沒有交房,但是說有的時候是政府不讓蓋了,或者因為環保的原因不讓蓋房子了,這也是一種情況,所以說如果是開發商違反了合同,那麼這個押金應該是給您退換的
『肆』 客戶買新房返佣,退房傭金不給了怎麼辦
您好,已經收到您的問題,正在為您解答,請稍候。【回答】
如果是客戶需要買房子的話,一般都有一些返傭金給客戶介紹的人員,如果不想買的情況下,傭金也是應該退回的,所以說如果不給的話,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投訴。【回答】
我們買房了,一開始說可以返傭金現在電話微信都不回【提問】
如果對方不退錢的話,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回答】
『伍』 房屋中介簽訂了《傭金確認書》,還可以反悔嗎
買家李某與賣家張某通過某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三方居間協議,三方對於房屋的總價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費的標准、承擔方式均作了明確的約定,即買賣雙方各自支付總房價款的1%中介費傭金,在交易的履行過程中,該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傭金確認書》,要求李某簽字承諾,在交易過戶之前支付總房價款的2%中介費傭金,在交易過戶完成之後。李某覺得自己不該支付這么多傭金,就找到律師咨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實中房屋中介公司在與買房人簽訂居間合同時,同時會要求買房人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傭金確認書》的內容一般為:「買房人應於簽字之日起給付中介公司傭金」。在法律上,居間合同中的「傭金」就是指「居間費用」。簽訂《傭金確認書》,表明買房人認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間合同中約定的所有居間義務。因對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於對中介公司的一種信任,買房人一般沒有認真考慮就簽字了。一旦日後賣房人出現違約,中介公司會以此為由,逃脫其應承擔的責任。shhuang44ss
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買賣當事人之間的訴訟中,雙方在簽訂居間協議的同時,多在當天同時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或其他形式的保證書。而此類「書」證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稱、「書」的編號以及相應的條款。這類保證性質的「書」均為列印文本,且從內容形式上判斷可以被認定為格式文本。它有兩個特點:一、該類確認書基本上都與居間協議同一天簽署;二、該類協議上基本包含賠償條款。
本案來說《關於規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中規定:「經紀機構在提供基本服務內容,辦理完產權過戶、戶口遷移等手續後,方可收取買賣中介經紀服務費。」因此,中介要求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時收取傭金,違反了該規定。《上海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收費管理形式〉規定:「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中介機構與委託方協商確定。房地產評估、經紀服務收費實行指導價。中介機構應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制定和調整實際的收費標准。對提供特殊優質服務項目和服務內容的中介機構,經市價格主管部門按「優質優價」原則審核同意,可以超過指導價標准收費。」根據該條規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只能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收費。由於房屋買賣中介收費實行的是指導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條規定:「指導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由此可見,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說,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買賣雙方自願支付高於指導價標準的傭金,來規避國家規定,收取超過收費標準的中介費。但買方或賣方自願承擔賣方或買方的中介費,則不牽涉到中介收費標準的問題,國家並不幹預。
因此,中介公司單方與買方或賣方簽署所謂的《傭金確認書》,收取超出收費標準的中介費傭金,屬於價格違法行為,應當退還多收的費用。而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共同簽訂的《傭金確認書》,只要收費總額不超出總房價款的2%,屬於買賣雙方對中介費傭金承擔方式的約定,但收費總額超出總房價款的2%,則中介的收費仍然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理應退還多收的中介費傭金。即使與房屋中介之間簽訂了《傭金確認書》,當事人也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陸』 房產經紀人賣出去新樓盤客戶因個人原因網簽後退房房產經紀人的傭金也要求全額
按合同辦事,無論是跟開發商簽署還是跟電商平台簽署,其中必定有一條是客戶因個人原因導致退房,則經紀公司需無理由退還全額傭金。
『柒』 請問房地產結了傭金給員工,客戶退房後公司要員工退回傭金合理嗎
房地產結了傭金給員工,客戶退房後公司要員工退回傭金非常合理,客戶退房說明此房子沒有賣出去,只是虛假銷售。
『捌』 以前做房地產辭職了,傭金一直沒結,拖了2年,一直以開發商不結錢,說有客戶要退房為由,我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該按勞動合同約定或關於提成發放的規章制度發放銷售的獎金,如果拖欠或剋扣,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勞動者需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公司關於提成制度的文檔,公司發放工資的工資條或者工資明細單,自己銷售業績的相關證明等。 勞動仲裁基本程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玖』 以前做房地產辭職了,傭金一直沒結,拖了2年,一直以開發商不結錢,說有客戶要退房為由,我該怎麼辦
錢多找仲裁啊,去售樓處鬧啊,你客戶退房你有了解過嗎?你之前的傭金錶你找得到嗎還?錢少就看你認不認了,不可能2年沒結錢的。
『拾』 房地產銷售售房後客戶違約,銷售獎金是不是該退還
我覺得要求你退還傭金是合理的,因為客戶要求退房,相當於這份銷售合同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