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固定釘住匯率制度
指一國使本幣同某外國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保持固定比價的匯率制度。一籃子貨幣指由多種國家貨幣按特定的權數組成的貨幣單位。
在釘住匯率制,一國貨幣與其它某一種或某一籃子貨幣之間保持比較穩定的比價,即釘住所選擇的貨幣。本國貨幣隨所選貨幣的波動而波動,但相互之間的比價相對固定或只在小范圍內浮動,一般幅度不超過1%。被釘住的一般是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或IMF的特別提款權。
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是釘住匯率制。按照釘住貨幣的不同,釘住匯率制可分為釘住單一貨幣和釘住一籃子貨幣。除釘住匯率制外的其它匯率制度,包括浮動匯率制,統稱為彈性匯率制。
在釘住匯率制確定的匯率之下,儲備余額將嚴格隨著國際收支總額的變動而上漲(或下跌),即用本國貨幣抵消凈盈餘或赤字。
經濟規模小和經濟實力較弱的發展中國家傾向於選擇釘住匯率制,這主要是由於它們承受外匯風險的能力較差。
目前的固定匯率制主要表現為釘住匯率制。這種釘住不同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釘住美元的做法,因為那時美元是與黃金掛鉤的,而美元的金平價又是固定的。而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一些國家所釘住的貨幣本身的匯率卻是浮動的。因此目前的固定匯率制本質上應該是浮動匯率制。
❷ 固定匯率制度要如何保持
1、固定匯率制度:固定匯率制度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 是貨幣當局把本國國幣兌換其他貨幣的匯率加以固定,並把兩國貨幣比價的波動幅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固定匯率制度可以分為1880-1914年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1944-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兩個階段。
2、固定匯率維持措施:
1、提高貼現率
2、動用黃金外匯儲備
3、外匯管制
4、舉借外債或簽訂互換貨幣協定
5、實行貨幣公開貶值
❸ 什麼叫固定匯率制,浮動匯率
以中國為例,2005年匯率改革前,中國一直把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匯率政策性固定在一個比值,如2005年為8.2765,這就是固定匯率。2005年匯改以後,人民幣走上了市場化的升值之路,這就是浮動匯率。
從下面2003年至今的美元對人民幣走勢圖上可以看得比較清楚。
下面是來自網路的名詞解釋:
固定匯率是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家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固定匯率並非匯率完全固定不動,而是圍繞一個相對固定的平價的上下限范圍波動,該范圍最高點叫「上限」,最低點叫「下限」。當匯價漲或跌到上限或下限時,政府的中央銀行要採取措施,使匯率維持不變。在19世紀初到20世紀30年代的金本位制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70年代初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都實行固定匯率制。
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1971年8月15日,美國實行新經濟政策,任由美元匯率自由浮動,到1973年,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也正是從那時開始,外匯市場隨著各種匯率的不停的浮動而不斷發展。
浮動匯率按政府是否干預,分為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種。在現實生活中,政府對本國貨幣的匯率不採取任何干預措施,完全採取自由浮動匯率的國家幾乎沒有。由於匯率對國家的國際收支和經濟的均衡有重大影響,各國政府大多通過調整利率、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以及控制資本移動等形式來控制匯率的走向。
❹ 固定匯率制的作用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s)是指匯率的制定以貨幣的含金量為基礎,形成匯率之間的固定比值。這種制定下的匯率或是由黃金的輸入輸出予以調節,或是在貨幣當局調控之下,在法定幅度內進行波動,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
作用如下:
1、運用貨幣政策
運用貨幣政策主要是通過調整貼現率使利率發生變動 , 引起本國幣值發生變動和刺激國際資本流動 , 以引起外匯供求狀況改變 , 進而引起匯率變動。當匯率上升,有超過匯率波動上限趨勢時,該國貨幣當局常常提高貼現率 , 帶動利率總體水平的上升。這一方面使通貨收縮 , 本幣實際幣值提高;另一方面吸引外國資本流入 , 增加本國的外匯收入 , 從而減少國際收支逆差 ,使本幣匯率上升、外幣匯率下降 , 使匯率維持在規定的波動范圍之內。當匯率下跌、低於規定下限時 , 則降低貼現率、帶動利率總體水平的下降 , 使國內貨幣供給增加、本幣對內價值降低、資本外流,本國外匯需求增加, 最終使匯率在規定的幅度內變化。
2、調整外匯黃金儲備
一國為了滿足其對外政治、經濟往來需要,都必須保有一定數量黃金和外匯儲備,黃金和外匯儲備不僅是國際交往的周轉金,也是維持匯率穩定的後備力量,還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的手段之一。管理當局經常利用所掌握的黃金和外匯儲備 , 通過參與外匯市場上的交易(買賣外匯)平抑外匯供求關系 ,以維持匯率在規定的上下限內波動。
3、實行外匯管制
一國國際收支狀況異常嚴峻和國際收支長期惡化, 黃金外匯儲備不足 , 無力在外匯市場上大量買賣外匯以進行干預, 則藉助於外匯管制手段 ,如直接限制外匯支出、 甚至直接控制匯率的變動。
4、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借款
一國出現暫時國際收支逆差而且有可能導致匯率波動超過規定幅度、同時動用外匯黃金儲備不足以干預外匯市場時 , 就可以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申請借款。這將減輕或避免為糾正國際收支不平衡而匆忙對本國貨幣宣布貶值、 或採取緊縮性宏觀政策、或訴諸管制等非常措施給經濟發展帶來消極影響。
5、實行貨幣法定升值或貶值
當國際收支長期存在巨額順差時 , 一般會導致該國貨幣匯率大幅度上浮 , 超過規定上限,貨幣管理當局應對本國貨幣進行法定升值,但是盡管順差國外匯儲備大幅度增加,容易引起通貨膨脹,可政府能夠採用沖抵政策減少順差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 , 其結果是順差國貨幣法定升值的內在壓力被嚴重削弱。而當國際收支長期存在巨額逆差、通過上述 1—4 種手段不能使匯率穩定時,貨幣當局就常常實行貨幣法定貶值 ( 以法令明文宣布降低本國貨幣的含金量 ) , 當貨幣貶值後與其他貨幣之間就形成了新的黃金平價 ,表現為外匯匯率上升。這樣可以減少由於維持原來匯率而使本國外匯黃金儲備流失 , 還可以提高本國商品出口競爭力, 增加出口收入 , 改善國際收支狀況 ,也有利於維持新的匯率穩定。例如在 20 世紀60 年代以後 , 日本、聯邦德國等國家經常存在巨額貿易盈餘, 往往不願及時使其貨幣升值以減少或消除國際收支順差 , 實際上被迫採取匯率干預措施的絕大多數國家都是逆差國。據統計在 1947—1970 年間 , 共發生過 200 多次貨幣法定貶值 , 而貨幣升值僅有5 次。
❺ 宏觀經濟學中的固定匯率制度是怎樣運行的
固定匯率制度分為兩種:
1、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在實行金本位制度的國家 , 其貨幣匯率是由鑄幣平價決定的;由於金幣可以自由鑄造、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匯率受黃金輸送點的限制 , 波動幅度局限於很狹窄的范圍內,可以說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是典型的固定匯率制度。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1944年 ,在美國布雷頓森林召開了一次國際貨幣金融會議, 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匯率制度 , 被稱為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其核心內容為:美元規定含金量 , 其他貨幣與美元掛鉤,兩種貨幣兌換比率由黃金平價決定 , 各國的中央銀行有義務使本國貨幣與美元匯率圍繞黃金平價在規定的幅度內波動 , 各國中央銀行持有的美元可按黃金官價向美國兌取黃金。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s)是指匯率的制定以貨幣的含金量為基礎,形成匯率之間的固定比值。這種制定下的匯率或是由黃金的輸入輸出予以調節,或是在貨幣當局調控之下,在法定幅度內進行波動,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
❻ 固定匯率制度與浮動匯率制度有什麼區別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s)是指一國貨幣的匯率根據市場貨幣供求變化,任其自由漲落,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原則上不加限制,也不承擔義務來維持匯率的穩定,這樣的匯率就是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和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
實際上,今天沒有哪個國際實行完全的自由浮動,而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
當前管理浮動匯率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也有的實行釘住政策的浮動匯率制。
❼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度
固定匯率制度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 是貨幣當局把本國國幣兌換其他貨幣的匯率加以固定,並把兩國貨幣比價的波動幅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固定匯率制度可以分為1880-1914年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1944-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兩個階段。
固定匯率制度維持措施:
1、提高貼現率
2、動用黃金外匯儲備
3、外匯管制
4、舉借外債或簽訂互換貨幣協定
5、實行貨幣公開貶值
固定匯率制度作用
與浮動匯率比較,固定匯率為國際貿易與投資提供了較為穩定的環境,降低了匯率的風險,便於進出口成本核算,以及國際投資項目的利潤評估,從而有利於對外貿易的發展,對某些西方國家的對外經濟擴張與資本輸出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在外匯市場動盪時期,固定匯率制度也易於招致國際游資的沖擊,引起國際外匯制度的動盪與混亂。當一國國際收支惡化,國際游資突然從該國轉移,換去外國貨幣時,該國為了維持匯率的界限,不得不拿出黃金外匯儲備在市場供應,從而引起黃金的大量流失和外匯儲備的急劇減少。如果黃金儲備急劇流失後仍不能平抑匯價,該國最後有可能採取法定貶值的措施,從而使整個匯率制的與資本體系的極度混亂與動盪。經過一定時間以後,外匯市場與各國的貨幣制度才能恢復相對平靜。在未恢復相對平靜以前的一段時間內,進出口貿易商對接單訂貨常抱觀念態度,從而使國際貿易的交往在某種程序上出現終止停頓的現象。
❽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區別
1、兩者的概念不同。
固定匯率是指一國貨幣同另一國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
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
2、兩者的起始時間不同
(1)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布雷頓體系終結,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2)固定匯率是在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2005年匯改之前的中國,採用的也是固定匯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