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匯率傭金 > imf對匯率制度確定方式

imf對匯率制度確定方式

發布時間:2021-08-17 03:50:49

A. 四,簡答題 1.簡述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各國貨幣匯率的確定。包括確定的依據、波動的界限、調整的幅度、維持貨幣匯率所採取的措施;

2、各國貨幣的兌換性與國際支付採取的措施;

3、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以及儲備資產的供應方式;

4、國際收支的調節方式;

5、國際結算的原則。

(1)imf對匯率制度確定方式擴展閱讀:

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1976年IMF通過《牙買加協定》,確認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浮動匯率的合法性,繼續維持全球多邊自由支付原則。

雖然美元的國際本位和國際儲備貨幣地位遭到削弱,但其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領導地位和國際儲備貨幣職能仍得以延續,IMF原組織機構和職能也得以續存。

但是國際貨幣體系的五個基本內容所決定的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准則與規范卻支離破碎。因此現存國際貨幣體系被人們戲稱為「無體系的體系」,規則弱化導致重重矛盾。

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引發金融市場全球化趨勢在90年代進一步加強時,該體系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凸現。

B. 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的結構和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內容一般包括:

(一)規定貨幣材料,即確定哪些商品可以作為幣材。

(二)規定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流通中的基本通貨,輔幣是主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四)自由鑄造、限制鑄造,即金屬貨幣流通下貨幣鑄造權的規定。

(五)有限法償和無限法償,即法律規定貨幣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准備制度。

貨幣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

銀單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歷史悠久。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鑄幣被同時法定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一)金幣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和銀行券可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國境。金幣本位制:是一種比較穩定的貨幣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金幣本位制的穩定因素遭到破壞。

(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殘缺不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主義貨幣體系。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一種沒有金屬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以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為法償貨幣。

我國貨幣制度是人民幣制度。人民幣制度屬於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管理調控。

牙買加協議後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是:

「牙買加協議」涉及匯率制度、黃金問題、擴大IMF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增加會員國在IMF份額等等,不僅對第二次修正IMF協定有指導意義而且對形成目前的國際貨幣制度有重要作用。在討論過程中,爭論最激烈的問題是黃金和匯率體系。經過反復磋商1976年1月8日在臨時委員會所舉行的第5次會議上,就匯率制度、黃金問題、擴大基金貸款額度、增加會員國在IMF份額等問題達成協議。會議是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召開的所以也稱牙買加會議,所達成的協議則稱為「牙買加協議」,其要點如下:
(1)浮動匯率合法化。會員國可以自由選擇任何匯率制度,可以採取自由浮動或其他形式的固定匯率制度。但會員國的匯率政策應受IMF的監督,並與IMF協商。IMF要求各國在物價穩定的條件下尋求持續的經濟增長,穩定國內的經濟以促進國際金融的穩定,並盡力縮小匯率的波動幅度,避免操縱匯率來阻止國際收支的調整或獲取不公平的競爭利益。協議還規定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會員國根據經濟條件,應逐步恢復固定匯率制度,在將來世界經濟出現穩定局面以後,經IMF總投票權的85%多數票通過,可以恢復穩定的但可調整的匯率制度。這部分條款是將已經實施多年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予以法律上的認可,但同時又強調了
IMF在穩定匯率方面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2)黃金非貨幣化。廢除黃金條款,取消黃金官價,各會員國中央銀行可按市價自由進行黃金交易,取消會員國相互之間以及會員國與IMF之間須用黃金清算債權債務的義務。IMF所持有的黃金應逐步加以處理,其中1/6(2500萬盎司)按市價出售,以其超過官價(每盎司42.22美元)部分作為援助發展中國家的資金。另外1/6法官價由原繳納的各會員國買回,其餘部分約1億盎司,根據總投票權的85%作出的決定處理,向市場出售或由各會員國購回。
(3)提高SDRs的國際儲備地位,修訂S皿s的有關條款,以使5DRs逐步取代黃金和美元而成為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儲備資協議規定各會員國之間可以自由進行SDRs交易,而不必徵得IMF的同意。IMF與會員國之間的交易以SDRs代替黃金,IMF一般賬戶中所持有的資產一律以SDRs表示。在IMF二般業務交易中擴大SDRs的使用范圍,並且盡量擴大SDRs的其他業務使用范圍。另外,IMF應隨時對SDRs制度進行監督,適時修改或增減有關規定。
(4)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以出售黃金所得收益設立「信託基金」,以優惠條件向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或援助,以解決它們的國際收支的困難。擴大IMF信貸部分貸款的額度,由占會員國份額的100%增加到145%,並放寬「出口波動補償貸款」的額度,由占份額的50%提高到75%。
(5)增加會員國的基金份額。各會員國對IMF所繳納的基本份額,由原來的292億SDRs增加到390億SDRs,增加33.6%。各務會員國應繳份額所佔的比重也有所改變,主要是石油輸出國的比重提高一倍,由5%增加到1;%,其他發展中國家維持不變,主要西方國家除西德和日本賂增以外,都有所降低。根據「牙買加協議」,IMF的執行董事會在1976年3月完成了IMF協定條文的修改革案,送交理事會作書面表決。同年4月,IMF理事會通過了《IMF協定第二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案是在1968年,授權IMF發行sDRs),1978年4月1日,經修改的IMF協定獲得法定的60%以上的會員國和80%以上多數票的通過,從而正式生效。

C. 根據imf的分類標准,歐元區實行的是無單獨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 對還是錯

交易家認為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3、浮動匯率制度 下面是詳細的!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
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

D. imf在東南亞危機時的措施是採用了什麼理論依據呢

東南亞金融危機自1997年7月由泰國銖暴跌而引發, 進而蔓延整個亞洲,歐美也接連「感冒」不斷,繼而又向俄羅斯及南美巴西「傳染」,世界經濟一時間猶如「黑雲壓城城欲摧」,處處硝煙四起,烽火連天。在這場沒有贏家的「戰爭」中,人們不時會發現一個不知疲倦且自以為是消防隊的身影-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人們對imf的身影不應該陌生,因為它早在1994年撲滅墨西哥金融危機那場「大火」時已初試鋒芒。 作為二戰後世界經濟秩序全面框架的一部分,imf 負責幫助各成員國克服短期性國際收支失衡,以提供政府間貸款的方式來緩和成員國的外匯短缺困境,協調國際貨幣的秩序。正是基於這樣的定位,它被人們形容為處理國際金融貨幣危機的「維持和平」部隊,在實踐中也確曾起過積極作用。 然而,近年來imf 處理金融危機的方式及效果卻處處遭人非議與譴責,尤其對亞洲金融危機的處理方式及效果更為人所詬病。那些已經得到imf援助的國家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擺脫金融動盪的困擾;那些向imf提供資金的國家也開始懷疑這樣做的意義何在。與此同時,一些國際政治領袖及世界級風雲人物如美國總統柯林頓、英國首相布萊爾、法國總理諾斯潘,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的領導人及國際金融界權威人士如著名金融炒家紹羅什等,均呼籲要對現行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和制度進行改良與改革。事實表明,imf 賴以生存和發揮作用的整個國際經濟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遠非50年前可比,它在處理地區乃至全球金融危機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難以克服的法律制度難題。本文僅就其中幾個重要方面進行一些探討。 一、imf協定宗旨的調整問題 imf協定條款自1945年12月27日生效以來, 成員國曾先後對其進行過三次修改(註:見劉豐銘:《國際金融法》,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修訂版,第427頁。)。盡管imf的成員國數目及活動范圍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其總目標即宗旨卻一直維持不變。按imf 協定條款第一條規定,成立imf的主要宗旨是: 第一,通過設置一常設機構就國際貨幣問題進行磋商與協作,從而促進國際貨幣領域的合作; 第二,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與平衡發展,從而有助於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的就業和實際收入以及各成員國生產性資源的開發,並以此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 第三,促進匯率的穩定,保持成員國之間有秩序的匯兌安排,避免競爭性通貨貶值; 第四,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體系,取消阻礙國際貿易發展的外匯限制; 第五,在具有充分保障前提下,向成員國提供暫時性普通資金,以增強其信心,使其能有機會在無需採用損害本國和國際繁榮的措施情況下,糾正國際收支失調。 第六,根據上述原則,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失衡的時間,減輕由此帶來的負擔。 從上述宗旨看,不難發現:imf 的根本目標或宗旨是協調或促進會員國貨幣政策,力爭各會員國國際收支平衡。換言之,imf 的中心任務是實現會員國國際收支平衡。但是該問題由於涉及廣泛的經濟、財政與貨幣政策問題,各成員國必須授權imf從事廣泛與貨幣相關的活動, 上述宗旨目標才能達到。 從經濟理論上講,一國國際收支失衡,最終將導致該國貨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這是一國貿易乃至整體經濟發展狀況欠佳或運行不良的後果。因此,在發生金融危機之前或之後,當事國政府或國際機構欲穩定幣值及糾正國際收支失衡,根本的辦法應是調整其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財政、稅收及貨幣政策。僅靠imf 或其相關渠道提供短期貸款來彌補收支失衡及穩定本國貨幣的做法,只能是治標不治本。此次東南亞金融危機之所以久治難愈,其症結就在於有關各國的經濟結構和經濟政策以及與之相應的法律制度存在問題。從這個角度觀察當今國際貨幣法律制度,就會發現imf的現行宗旨目標范圍過於窄小。盡管imf協定條款第12條第8款規定,經70%多數票贊成同意後,imf有權確定成員國貨幣政策與經濟發展狀況是否有可能直接導致其他成員國國際收支的嚴重失衡,就此向其他成員國公布。但該條款仍存在明顯缺陷:其一,該項條款只強調了當事國的貨幣政策,而其他相關政策均未涉及。至於「經濟發展狀況」則過於籠統與含糊,不便於操作。其二,該條款發揮作用時須經過表決程序,而不是直接授權給imf理事會直接行使, 這樣會使該款實施的效率及效果大打折扣。其三,如此重要的條款,未放進宗旨內,也使其地位大為降低。 imf協定宗旨的另一大缺陷,是現行目標條款幾乎全是「促進」、「幫助」、「勸導」,「補救」等性質的條款。只有當成員國國際收支出現嚴重失衡,導致其貨幣大幅貶值,影響本國經濟並同時威脅他國貨幣及經濟發展時,imf才伸出「援手」,挽救危機中的當事國。 這種「促進」,「挽救」性質的立法宗旨使國際經濟法律的效力更加軟化。在世界經濟尚未達到全球一體化,各國經濟規模和相互影響較小的背景下,這種立法宗旨也許能勉強行得通。而當全球經濟及法律制度日趨一體化的情況下,就難以奏效了。其直接的不良後果,便是延誤金融乃至經濟危機的預防和處理時機與效果。有鑒於此,筆者認為,imf 協定宗旨有必要增加事前事後的監督功能條款。至於監督的范圍及如何實施監督職能,則需要進一步研討。最近一時期來,許多國際政要及國際金融專家紛紛呼籲要加強imf 對貨幣危機當事國之貨幣與經濟運行情況的預警與監督機制,正是反映了國際貨幣金融立法的內在要求。 imf宗旨又一可商榷之處,是其宗旨范圍不僅偏狹, 而且還較為分散,並有些詳略不當。從前述宗旨表述內容看,其中心目標是幫助各成員國維持國際收支平衡,進而保持其幣值穩定,反過來又推動和維護國際貿易健康發展,進而又維持收支平衡。然而其宗旨中卻出現了提高就業水平及保持實際收入增長的目標條款。這樣表述有兩點不妥:一是把增加收入與提高就業水平列入目標條款是多餘的,因為這是任何一種經濟社會運行的必然目的,每個國家和地區無論社會經濟制度如何,均要朝這個方向努力。二是並非國際收支平衡和幣值穩定就一定能帶來貿易發展,更不會由此而必然導致整體經濟的發展與提高。 綜上分析,筆者認為imf 協定的宗旨范圍應圍繞或集中在維持成員國國際收支平衡及其對外幣值穩定,在此基礎上應增加對成員國貨幣政策或其他有關經濟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進行某種監督的條款,同時增補有關國際合作的條款以便對有損國際貨幣金融秩序穩定的國際資本流動進行有效監管。 二、imf行動干預權與成員國金融主權的協調問題 imf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 按聯合國憲章規定及公認的國際法准則,國際組織與其成員國(地區)關系以及成員之間的關系應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相互之間沒有管轄權。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在內在行使職權時,不得干預成員國的內政,不得侵犯成員國的主權,這是國際法律制度包括國際貨幣金融制度在內的一個重要特點,更是國際組織行動的准則,其理論根據來自國際公法的「絕對主權論」。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傳統國際法之「絕對主權論」,越來越受到當代國際法新主權論即「相對主權論」的挑戰,後者認為在當代國際關系中尤其在國際經濟法律關系中,各國及地區相互依存度大大提高,由於各國經濟大規模、廣泛地相互滲透,使得各主權國家不得不出讓一部分主權給國際組織或其他成員國,以便協調意志,管轄共同

E. 外匯匯率的匯率制度

所謂有效匯率,是指由貿易權重確定的外幣的加權平均價格。組織測算成員有效匯率時,一般選擇該國前20名貿易夥伴國,按照每一貿易夥伴國在該進出口貿總額中所佔的比重確定貿易權重,該國貨幣的名義有效匯率等於這20個國家本幣對所求外幣的名義匯率的加權平均數。將名義有效匯率剔除該國當年的物價上漲因,就得到實際有效匯率。由於實際有效匯率不僅考慮了本國的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的變動,而且剔除了通貨膨脹因素,與單純運用名義匯率相比,能夠更加全面地反映一國貨幣的對外值。如果一國的實際有效匯率上升,意味著該國的貨幣對外貶值較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對外貶值的平均幅度更大,該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相對提高,有利於出口不利於進口,貿易收支容易出現順差,反之則相反。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該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是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匯率變動幅度的大小,匯率制度可分為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國不規定本幣與外幣的黃金平價和匯率上下波動的界限,貨幣當局也不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而自由上下浮動的一種匯率制度。該制度在歷史上早就存在過,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崩潰以後。 a. 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b. 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c. 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d. 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過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⑴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該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金本位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是一種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該體系的匯率制度安排,是釘住型的匯率制度。
a. 黃金成為兩國匯率決定的實在的物質基礎。
b. 匯率僅在鑄幣平價的上下各6‰左右波動,幅度很小。
c. 匯率的穩定是自動而非依賴人為的措施來維持。
⑵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基本內容:
a. 實行「雙掛鉤」,即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b. 在「雙掛鉤」的基礎上,《國際貨幣基金協會》規定,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匯率平價+-1%的范 圍內波動,各國必須同IMF合作,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證匯率的波動不超過該界限。
由於這種匯率制度實行「雙掛鉤」,波幅很小,且可適當調整,因此該制度也稱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或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adjustable peg system)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a. 匯率的決定基礎是黃金平價,但貨幣的發行與黃金無關。
b. 波動幅度小,但仍超過了黃金輸送點所規定的上下限。
c. 匯率不具備自動穩定機制,匯率的波動與波幅需要人為的政策來維持。
d. 央行通過間接手段而非直接管制方式來穩定匯率。
e. 只要有必要,匯率平價和匯率波動的界限可以改變,但變動幅度有限。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作用:
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從總體上看,在注重協調、監督各國的對外經濟,特別是匯率政策以及國際收支的調節,避免出現類似30年代的貶值「競賽」,對戰後各國經濟增長與穩定等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缺陷:
a. 匯率變動因缺乏彈性,因此其對國際收支的調節力度相當有限。
b. 引起破壞性投機。
c. 美國不堪重負,「雙掛鉤」基礎受到沖擊。
⑶浮動匯率制度
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a.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b.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該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該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c.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d.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4.匯率制度的創新應用——香港聯系匯率制度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1
香港歷史上曾實行了多種貨幣本位和匯率制度。1842至1935年為銀本位制;1935至1972年為英鎊匯兌本位制;1972年7月至1974年11月實行港元與美元掛鉤的固定匯率制(1美元兌5.65港元);1974年11月1983年10月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制;1983年10月開始,實行聯系匯率制度至今。聯系匯率與市場匯率、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並存,是香港聯系匯率制度最重要的機理。
准確來說,聯系匯率制度是一種貨幣發行局制度。根據貨幣發行局制度的規定,貨幣基礎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須得到外匯儲備的十足支持。換言之,貨幣基礎的任何變動必須與外匯儲備的相應變動一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聯系匯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龐大的官方儲備、穩健可靠的銀行體系、審慎的理財哲學,以及靈活的經濟結構。
聯系匯率制的實施,有著深層的政治及經濟原因。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2
1982年9月,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正式開始談判。由於最初談判進展緩慢,導致謠言四起,人心浮動,房地產市場崩潰,港元不斷貶值。其間,香港各階層人士多次呼籲港府出面挽救港元,但港英當局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諉。1983年9月24日,港元在外匯市場上暴跌,對美元匯價逼近1:10,港匯指數也銳挫至57.2的歷史最低水平。在如此嚴峻的形勢下,港英當局不得不放棄其完全不幹預貨幣市場的原則,轉而接受經濟學家格林伍德的建議——建立一個釘住美元的浮動匯率制。
簡言之,匯率水平就像其他任何商品的價格一樣,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如果一個國家感覺自己的貨幣匯率太高了,那麼只要多印一點自己的貨幣,投放到市場上,供應量增加,其價格也就是匯率自然會下來,所以要讓自己的貨幣貶值,政府是較容易做到的,但要讓自己的貨幣升值,就不是完全靠主觀意願能做到的,因為政府需要用外匯來支持自己的匯率,但它自己不能印外幣,所以它對該國貨幣的支持能力是由它所持有的外匯儲備量決定的。在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印尼、韓國等最終不得不讓自己的貨幣大幅貶值,便是由於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而聯系匯率制度就是以一系列制度來保證有足夠的外匯儲備去支持事先固定的匯率,並且在制度上保證供需關系最終會自動調整到固定的匯率水平,達到平衡。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一點,就是在發行該國或該地區貨幣時,其數量不能超過自己的外匯儲備,比如說香港政府最終把把港元匯率固定在1美元兌7.8港元左右,即每發行7.8港元,至少要相應地有1美元的儲備,這樣,它就能確保不至於在有人大量拋出港幣時,沒有足夠的美元以固定的匯率買入,由於金融體系的放大作用,盡管香港政府可能只發行了一定數量的港幣,但市場上實際的資金量,再加上銀行存款金額,要大大超過這一數字,所以,香港特區的美金儲備量要超過港幣的實際投放量。
而在日常運作中,一旦對美元需求增大,港幣要貶值時,香港政府便會用它的美元儲備買入港元,以維持固定匯率,這時候,隨著買入港元的活動越來越深入,市面上港幣越來越少,獲取港幣的成本越來越高,也就是港幣的利率水平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利率的大幅上升,也會最終使投資者感覺與其換成美元取得低利息,還不如以港幣賺取高利息,這也會使拋港幣、買美元的人減少,最終使其匯率穩定在固定匯率上,而無須政府繼續入市干預。相反,當港幣需求增大,產生升值壓力時,政府會拋出港幣買入美元,從而促使對港幣的需求減少,對美元的需求增大。
聯系匯率制度的實施,迅速地穩定了香港貨幣。十多年來,香港聯系匯率制度受到多次的挑戰。其間,經歷了1987年的全球性股災、1990年的海灣戰爭、1991年國際商業銀行倒閉、1992年歐洲匯率機制風暴、1995年墨西哥貨幣危機以及1997年下半年以來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但香港貨幣都能一一化解風險,成功地經受住了考驗。港幣信譽卓著,堅挺穩定。與此同時,香港經濟運行良好,其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所有這些,聯系匯率制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不可磨滅的作用。
對香港而言,由於其典型的外向型經濟的特點,決定了其經濟對外有著強烈的依附性,外資和外貿在經濟中佔有極大的比重。因此,本地經濟的增長往往受到各種無法預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這種情況下,用港元釘住美元,穩定匯率,減少了國際貿易和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匯風險,有利於各類長期貿易及經濟合同的締結及國際資本的集系,從而給香港帶來了更多的利益和機會。這些也可以說是導致聯系匯率制度得以產生並持續下來的內在根源。
由此可見,聯系匯率制度可以調節市場,使匯率穩定在一個固定水平上,但同時也要看到,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由於政府特別關注外匯市場上的供需關系,它的貨幣數量不完全受到市場對其貨幣的供求關系的影響,比如,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港元受到投機資金的沖擊,在聯系匯率制度的作用下,港幣利率高漲,並影響到地產、金融等行業,但香港政府卻一時難以像別的國家或地區一樣,通過調低利率來刺激經濟,因為它的利率水平是由外匯市場決定的,所以聯系匯率制度是相當嚴格、彈性很小的一種體制,並非對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適合。
因此,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缺點。
①它使得香港的利率和貨幣供應受制於美國的利率政策和貨幣政策,從而嚴重地削弱了這兩個經濟杠桿的調節能力。
②聯系匯率制度還被認為是造成香港高通貨膨脹和實際上的負利率並存的主要原因。
③由於實行了聯系匯率,也無法通過匯率的手段來調節國際收支狀況等等。
但是,盡管存在著種種缺陷,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有著深刻和堅實的經濟基礎,歷史也肯定了其穩定經濟和市場的作用,同時,經過十多年的風雨和考驗,這一制度本身也日趨完善。
建國至今人民幣匯率年表(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年份匯率2.4622.2451.9891.9611.8591.9411.8581.6841.5551.4981.7051.8931.9762.320年份匯率2.9373.4533.7223.7223.7654.7835.3235.5165.7628.6198.351 8.3148.2908.279年份匯率8.2788.2798.2778.2778.2778.09228.19177.97357.52156.93856.836.6156. 38516.298

F. IMF為什麼把我國的匯率制度歸入「固定釘住匯率安排」

不是IMF故意做的,我國的匯率制度本來就是「固定釘住匯率」。

05年匯改以前,人民幣是按8.28的比率釘住美元。

而現在人民幣是釘住一攬子貨幣(幾種不同的貨幣),只不過人民銀行允許每天有適當的波動,波動的幅度每天不超過千分之3。

G. 目前imf將中國劃分為什麼匯率制度

不是IMF故意做的,我國的匯率制度本來就是「固定釘住匯率」。 05年匯改以前,人民幣是按8.28的比率釘住美元。 而現在人民幣是釘住一攬子貨幣(幾種不同的貨幣),只不過人民銀行允許每天有適當的波動,波動的幅度每天不超過千分之3。

H. 請解釋什麼是布雷頓森林體系該體系下匯率如何決定

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實質是建立一種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其基本內容如下:

(一)各國貨幣比價的掛鉤。即匯率的規定與調整原則,主要規定如下:
1.美元與黃金掛鉤。美元居於等同黃金的地位,其他國家的貨幣則不能兌換黃金。
2.其他國家貨幣與美元掛鉤。其他國家政府規定各自貨幣的含金量,通過含金量的比例確定同美元的匯率。
3.實行可調整的固定匯率。
(二)各國貨幣的兌換性與國際支付結算的原則
1.貨幣自由兌換的原則
2.國際支付與國際結算的原則
(三)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
在這種制度中,外匯與黃金並列,共同構成國際儲備資產。「協定」中關於貨幣平價的規定,使美元處於「等同」黃金的地位,成為各國外匯儲備中最主要的國際儲備貨幣。
(四)國際收支的調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員國份額的25%以黃金或可兌換成黃金的貨幣繳納,另外的75%則以本國貨幣繳納。
(五)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建立永久性國際金融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的一大特色。
「協定」確定了IMF的宗旨、賦予IMF監督、磋商和融通資金的職能。收起

I. 我國對現行匯率制度的標准表述是什麼為什麼IMF把我國的匯率制歸入「固定釘住匯率安排」

我國現行的制度是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2005年以前是固定盯住,單一盯住美元。

J. 世界匯率制度的類型比較,急急急急急!!!!!!!!!

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研究
朱孟楠 林瑩 喻海燕
摘要: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是否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之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本文嘗試通過一些實證分析和理論探討,來研究這一問題,以期為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深度改革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生和發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包括綜合性金融危機,銀行危機,貨幣危機,匯率制度危機等各種類型和程度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發展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所謂的中間匯率制度(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9年對其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分類體系進行重新調整後產生的概念范疇,是指處於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層次的匯率制度,.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數所佔比例也有縮小的趨勢,而實行角點匯率制度(除了中間匯率制度之外的匯率制度)國家比例則越來越高.
理論來自於實踐,相應地,理論界也產生一個全新的理論——"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The hypothesis of the vanishing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該理論認為在資本流動性日益增長的經濟中,一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將不得不在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流動匯率制度之間做出選擇,任何形式的中間匯率制度都是不可持續的.雖然該理論的論點有偏激之嫌,也因此產生了很多反對觀點,但關於這方面的探討正在取代傳統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優劣之爭而成為匯率制度選擇理論爭論的焦點問題.
盡管國際學術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方興未艾,但對"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基礎問題仍未有定論,還處於探索階段.但是這一論斷的提出至少表明了中間匯率制度和金融危機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由此導致中間匯率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遭到質疑,也才有"消失"之說.目前理論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探討較少有對它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做出較全面,系統論述的,而筆者則認為這方面的研究是有很大的現實和理論意義的.就我國而言,正在實行的匯率制度就是一種中間匯率制度.因此,在不斷開放的經濟,金融背景下,探討中間匯率制度及其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對我國匯率制度的選擇與轉換,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與完善以及任何採取策略防範於未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分析
(一)樣本的選擇
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以及"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產生的年代,本研究的樣本期設定為1990—2001年.樣本國家僅限於已經或者正在融入資本流動日益加劇的國際金融市場的發達市場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具體有澳大利亞,玻利維亞,加拿大,哥倫比亞,埃及,印度尼西亞,義大利,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菲律賓,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英國,美國,烏拉圭這20個國家.
我們選取三類變數:宏觀經濟變數,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宏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金融變數包括M2與外匯儲備之比,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國內信貸的增長率,此外,我們引入虛擬變數——匯率制度的選擇,即當匯率制度是中間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1,當它是角點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0.樣本變數數據來源是IMF的國際金融統計.
(二)模型的選擇
本文借鑒Demirgüc和Detragiache(1998)在研究銀行危機時的方法,使用多變數logit模型研究匯率制度的選擇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具體而言,本研究將匯率制度的選擇以虛擬變數的形式作為解釋變數之一,通過模型得出其對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這一被解釋變數的解釋能力.
在樣本觀察期的每個時間段(每年)內,一個國家的危機狀態有兩種可能:存在金融危機或不存在金融危機.則危機這一被解釋變數為一個二元變數,設以代表國家在年份的危機狀態:當危機存在時,取值為1,其概率為;當危機不存在時,取值為0,其概率為.設為解釋變數,它是一個維向量,代表對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段的金融危機產生影響的一組變數.是對應解釋變數的系數向量,它的值由模型回歸確定.是概率分布函數.
根據logit函數的定義,可得的概率分布為
(1)
其似然函數為
(2) 設,則可以表示為
(3)
將其代入似然函數,得
(4)
對(3.4)式兩邊取對數,得
(5)
使用logit估計對上述模型進行回歸,得到系數向量的估計值.但是,並非是它所對應的解釋變數的彈性.只是的正負號說明被解釋變數的發生的概率變化的方向.既如果為正值,則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概率呈同方向變動;如果為負值,則該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的概率呈反方向變動.
由於危機發生期間各經濟變數並非是獨立的,當危機發生時,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會增加,因此,這會影響到模型的回歸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本研究的樣本剔除了危機持續期間的樣本點,只保留了危機發生前的年份,危機爆發的年份和危機結束後的年份的樣本,以此削弱危機本身對模型回歸結果的干擾.
(三)研究過程及結果
先對所有的九個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由EQ1表示,再對其中的幾個宏觀經濟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2,然後對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3.最後在此基礎上,選出統計檢驗顯著性較好的變數,對這些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4.表1列出了對九個經濟變數的幾個回歸結果.
在幾個方程中,解釋變數"匯率制度"都以90%或95%通過了統計顯著性檢驗,這說明匯率制度的選擇對危機發生概率存在影響.
在比較logit模型的回歸結果時,通常使用的參數是AIC(Akaike's Information Criterion).根據"最小AIC法則"——AIC值較小的模型回歸效果較好.表3.1所示的多個模型回歸結果中EQ4的效果最好,這是由於該模型的解釋變數選擇是建立在其他回歸模型結果基礎上的.使用EQ4對在其他條件均相同的情況下,中間匯率制度與角點匯率制度引發金融危機的概率做研究,結果顯示,中間匯率制度下誘發金融危機的概率為11.52%,遠遠大於角點匯率制度的1.17%.
表1 logit模型研究結果

EQ1
EQ2
EQ3
EQ4
宏觀經濟變數
GDP增長率
-0.184877**
-0.149640*
-0.159432*
(0.0242)
(0.0625)
(0.0656)
實際利率
-0.013369***
-0.010129***
-0.012098***
(0.0023)
(0.0001)
(0.0013)
通貨膨脹率
0.015943^
0.00375
(0.1816)
(0.6711)
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
0.145525*
0.026868**
0.032395**
(0.0548)
(0.022)
(0.0179)
金融變數
M2與外匯儲備之比
-0.0079887*
-0.045964
(0.0991)
(0.2489)
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
-0.112009^
0.01062
(0.1484)
(0.3967)
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
-12.29622**
-5.050808
-4.514626^
(0.0379)
(0.2538)
(0.1756)
國內信貸的增長率
1.341618
0.054941
(0.2002)
(0.6017)
虛擬變數
匯率制度
2.340511*
2.096929*
1.980507*
2.379285**
(0.0527)
(0.0614)
(0.0781)
(0.0336)
AIC
0.598474
0.592889
0.631794
0.586634
注:單元格中的數字是回歸中各解釋變數所對應的系數,括弧中的數字代表它的概率度.
用^,*,**和***四種符號表示解釋變數通過了顯著性分別為0.80,0.90,0.95和0.99的統計檢驗.
三,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理論分析
實證的結果表明中間匯率制度的確比角點匯率制度更容易引發金融危機,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
(一)中間匯率制度的隱含擔保(Implicit assurance)易誘發金融道德風險
經濟學中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一般是指在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泛指信息優勢方)受自利本能的驅使,利用制度漏洞和擁有的信息優勢,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損害委託人(泛指信息劣勢方)或其他代理人的效用所帶來的風險.金融道德風險就是指資金融通過程中,由於代理人的投機敗德行為,而使委託人金融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根據Eichengreen和Hausmann(1999),金融體系中的道德風險是一個具有以下性質的問題:銀行擁有有限債務,市場對於銀行承擔的風險具有不對稱信息,當銀行陷入困境時有一定的獲救概率.根據這一定義,在所有金融系統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金融體系道德風險中,銀行是金融風險的最主要發生源.在當局監管不力或政府為銀行提供明確或隱含擔保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缺少實行充足風險管理的激勵,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下,將會為了追逐利潤而去冒極大的風險,比如銀行會在超過資本許可和自身經營能力的范圍之外過度借貸,以爭奪國內市場份額,並導致自身資產質量下降等問題.一旦資本流動方向逆轉,就可能發生嚴重的金融問題,甚至危機.
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政府承諾維護匯率的一個特定價值或者把匯率穩定在一個小范圍之內.實際上政府就向市場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持中間匯率制度,維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即相當於為匯率穩定提供了一個隱含擔保.隱含擔保是孳生道德風險的源頭之一.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幾個國家的情況就是很好的例子,Krugman(1998)就說過,"雖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並沒有來自政府的顯性擔保.然而,媒體報道確實暗示了大多數對泰國財務公司,韓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的那些人相信他們會受風險保護,這些機構所有人與政府很強的政治關系的也加深了這種印象." 銀行,公眾等金融市場借款人預期到政府將會維持匯率不變或沿著其公布的方式小幅變動,這就降低了他們對沖其外幣敞口頭寸(Foreign exposure)的激勵,相反卻增加了他們進行有風險投資的激勵,使得大量外匯頭寸暴露在匯率變動的風險中.同時,由於銀行借貸的是不對沖的外債,為了減小不確定性的發生,外國貸款人多是貸給其短期債務,一些原來的長期項目不得不靠短期貸款提供資金來源,使經濟,金融體系更加不穩定.
事實的情況正是如此. 在20世紀90年代的幾次金融危機中,銀行都沒有完全對沖其外匯風險,以至於在危機發生時許多銀行破產,導致了銀行—貨幣雙生危機(Twin crises).以東南亞金融危機為例,當時在東南亞幾國中與其他成熟市場國家相比的較低的匯率波動率(見表2)使投資者相信當局會對匯率風險進行擔保,結果是導致大量的短期外國資本通過銀行體系的中介流入國內,而銀行等借款人則沒有激勵去對沖外幣借貸(見表3).此時,一旦某個危機信號閃現(比如短期債務的激增等),投資者認為該國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匯率可能會下跌,就會用本幣兌換外匯儲備直至政府放棄中間匯率制度,結果是匯率貶值,銀行本幣收入無法償還其外幣債務,只能宣布破產,同時也激活了政府對外國債權人的義務,使政府陷入債務困境之中.
不僅銀行如此,企業和個人的也存在同樣的狀況,在中間匯率制度下,他們也沒有動機完全對沖其借貸外債的匯率風險.比如東南亞金融危機時,在印度尼西亞,許多公司直接從離岸市場貸款,他們的不對沖頭寸使得向其提供本幣貸款的國內銀行遭受了巨大的信貸風險.表4顯示了1996年一些亞洲國家的債務狀況,可見這些國家外國債務占總債務的比重相當高,其中短期外債的比例還普遍高於長期外債的比重.

閱讀全文

與imf對匯率制度確定方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資產證券化金融服務 瀏覽:25
北京銀行金融公司招聘 瀏覽:349
控股股東減持可轉債注意事項 瀏覽:169
蕪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待遇怎麼樣 瀏覽:8
倫敦交易所開戶 瀏覽:448
重慶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成立 瀏覽:81
民間借貸屬於什麼融資 瀏覽:599
金融公司與二級經銷商協議模板 瀏覽:970
快鴿按揭融資 瀏覽:84
興業證券審批通過何時配股 瀏覽:558
2018酒店投融資分析 瀏覽:922
銀行行長在股東大會上的報告 瀏覽:731
中恆集團有子公司嗎 瀏覽:260
牡丹江國華集團 瀏覽:318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列表 瀏覽:494
眾籌融資對交易所的影響 瀏覽:68
牧原股份目標翻倍 瀏覽:944
中銀全球配置理財產品的風險特徵是什麼 瀏覽:812
2019年2月末國家外匯儲備余額 瀏覽:237
大商所白天交易時間 瀏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