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自己的身份證在多家銀行辦了借記卡去澳門取現,再匯回大陸掙中間匯率,違不違法
這種屬於套現,一定要注意
② 在大陸辦多張銀行卡到澳門取出港幣、然後匯回大陸賺匯率差價違法嗎
肯定違法
③ 從大陸到香港、澳門,在當地怎麼取現金
帶張有銀聯標志的內地銀行卡就行了。
在香港澳門,當地的取款機上只要有銀聯標志,就能取港幣或者澳元。手續費大概10塊錢左右吧,匯率按當天市場牌價換算。
④ 去澳門,怎樣兌換最劃算
學姐親身試驗。。。。。。。
1.帶匯票。。孩子你是有多富裕
2.在銀行換的話首先匯率是比較低的 倒是不收手續費
3.在澳門換的話銀行基本沒差多少錢 大街上還有一種叫銀號 那個匯率更低 非常劃不來
像我都是在珠海辦一個卡 然後讓父母把錢匯到那個卡里 手續費就是普通的國內異地匯款 (從大陸直接匯錢去澳門叫電匯 要一天 還收很高的手續費)
然後你需要錢了就去珠海提 關口那兒有中行 工行 建行 還有很多別家銀行的提款機 都很近的
提完了錢就在關口地下錢庄換 別害怕哈 我一開始也害怕來著 呵呵 匯率比銀行高一點 換的多還可以講價的
然後你就可以拿著澳門幣回澳門了~
有不明白的可以發站內消息給我 我都幫你解答哈~
⑤ 取款,在澳門匯入國內卡,賺匯率差,算洗錢嗎
不算啊,在關口兌換貨幣的不是也是拿匯率差的啊,而且你能取款證明你的錢是在銀行的,是正當的,你再存進去等於是兌換匯率而已
⑥ 我用自己身份證在多銀行辦理了多張儲蓄卡,能後去澳門取現,再匯回大陸,掙中間匯率這樣違不違法
會抓的小心點
⑦ 在大陸辦多張銀行卡到澳門取出港幣、然後匯回大陸賺匯率差價違法嗎為什麼
在大陸辦多張銀行卡到澳門取出港幣、然後匯回大陸賺匯率差價違法,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倒賣貨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進行外匯買賣即為非法買賣外匯。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或者倒買倒賣外匯的行為。
對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由外匯管理局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3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外匯本來是國有的,被非法倒賣,國家無法控制,導致這些原屬於國有的資產流向國外。減少國有資產。
(7)大陸到澳門賺匯率擴展閱讀:
非法買賣外匯的形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幾種: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切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外匯收入,都必須賣給中國銀行,買賣外匯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進行。
2.私自買賣外匯額度。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倒賣外匯罪的認定:
對倒賣外匯罪的認定應注意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據《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4條和刑法第225條的規定,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必須是情節嚴重才構成該罪。
「情節嚴重」是構成該罪的必要條件。一般是指以非法買賣外匯數額或者非法獲利較大為基礎,結合危害後果以及認罪態度等其他具體情節綜合判斷。例如,多次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經行政處罰仍然不悔改的;利用職權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影響很壞的等。
⑧ 國內存款,到澳門取款,賺取中間的匯率算是地下洗錢嗎
在外管局規定的范圍內操作,算正常辦理業務。
⑨ 拿人民幣去澳門換港幣,為什麼換到的錢比匯率少
因為他們也是人,當然要賺點服務費,你去銀行換得排隊,一個人一年的外匯額度是8萬元人民幣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