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馬丁路德宗教思想核心的觀點 求速解 正答
馬丁·路德是德國宗教改革運動的發軔者,他的宗教思想是他所處時代的產物.具有鮮明的反封建傾向及強烈的為信仰而斗爭的特點。他力主擺脫羅馬教會對德意志教會的控制,建立廉儉教會的主張受到德國廣大人民群眾的歡迎,並為以後新教運動的發展打下了基礎,但同時也表現出了軟弱性和不徹底性。
❷ 馬丁路德什麼觀點產生的思想因素是什麼
當時封建制度下的西歐,社會危機和教會危機激化。一些民族王侯和市民階層對現狀不滿,下層人民苦難更為深重;教廷和神聖羅馬帝國的威信明顯下降,教會內部的改革派已多次發難。路德在大學時期已對當時的世事和教會景況感到苦悶。他在修院虔修和鑽研神學、哲學理論時,悉心探討釋除苦悶的真諦,但自覺毫無收獲。當他為解除自己「心靈之痛苦」尋找「蒙神赦罪而得救贖」之路時,認識到傳統教會要求人們履行的禮儀和神功,並無助於人們解除這種深沉的內心苦悶,經院神學亦只能引領人的心靈走入死胡同。他對中世紀一些具有改革思想的人物如維廉·奧康、J.胡斯等雖有所嚮往,並受到人文主義者如D.伊拉斯謨等的影響,但尚無意反對傳統教會和教皇體制。後人多認為,在這段時期內,他已形成因信稱義命題的基本內涵。這一命題的主旨為:靈魂得到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不在於本人自己善行所積下的功德,而在於上帝的恩典和人對上帝的篤誠信仰。當時教會宣稱,教皇哄騙信徒們說購買了贖罪券無論犯了多大的罪,可以得到上帝的寬恕。路德的因信稱義命題,正是針對這種說法的神學依據加以抨擊。
教皇利奧十世以修繕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為名,派教廷大員到德意志各地兜售贖罪券聚斂資財。不少諸侯及市民階層對此甚為不滿。一向贊助路德的薩克森選侯弗里德里希不許在薩克森選侯區兜售贖罪券,但在薩克森公國並未被禁止,而事實上兜售活動已深入維登堡附近。對此,路德於在1517年10月31日(一說11月1日)以學術爭論的方式在維登堡城堡大教堂的大門上張貼出了「歡迎辯論」的《九十五條論綱》。論綱以神學論辯的筆調寫成,語氣甚和緩;僅指責某些教會弊端而無意攻擊教會本身,在第71條中還明確肯定教皇的赦罪權。論綱認為:告解聖事的中心是悔改,而不是向神父認罪;肉身的苦修和禁慾,若無內心的懺悔便毫無用處;靠積累功德贖罪也無益,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有助於赦罪;教會的「功庫」只在於上帝通過取得基督施行救贖恩典的福音。其因信稱義主張在論綱中並未提出。然而,論綱已使贖罪券在德意志各地銷路大減,有些地方已無人購買。路德此舉得到各階層支持,同時也觸怒了教廷。
1518年路德寫了《解答》一文(Resolutions)為自己的主張辯解。路德在文中強調:自己並不是在攻擊大公教會,反而是在肯定了羅馬教會的正統性。並表示自己願意維護教會的權威而順服教會和教皇,也願聽教皇發落。不料卻引起了爭端。同時指出大公會議的權威高於教皇,否定教皇頒布的各種大赦理論。1518年8月(有些歷史資料是7月),教皇命令路德到羅馬接受審判,路德面臨的很可能是死刑。撒克遜選侯腓特烈(Frederick)利用自己的權利使審判改在奧斯堡。1518年10月,在法庭上路德慷慨陳詞,並拒絕公開承認錯誤。
次年7月,親羅馬的神學家約翰·艾克迫使路德在保守勢力較強的萊比錫展開辯論。辯論中,由於路德之論據只有一些唯名論的東西而在艾克的黠問下無詞以對,因此明確斷言聖經權威至上,可是當艾克引出聖經章節時, 路德卻指聖經是教皇搞出來的假東西,並贊同康斯坦茨公會議所譴責的胡斯的一些觀點,這就否定了公會議的無誤性。辯論後,艾克宣稱他已從路德的言論中取得了譴責路德為異端的依據。1520年6月15日由教皇利奧十世簽署發出《斥馬丁·路德諭》。該通諭例舉了路德41條「嚴重錯謬」,包括對告解、聖體、絕罰、煉獄及教皇權威等論述。通諭還限令路德在60天內放棄自己的觀點,否則將遭受絕罰的命運。
在1520年的8—10月,路德連續發表《關於教會特權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信》、《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和《論基督徒的自由》等文章,公開提出教皇無權干預世俗政權。宣稱教會如果不能自己進行改革,國家政權應予挽救,並將羅馬教會稱為「打著神聖教會與聖彼得的旗幟的、人間最大的巨賊和強盜」。他認為:教皇不是聖經的最後解釋人,信徒人人都可直接與上帝相通而成為祭司,無需神父作中介。然而又產生了新的問題:當時對聖經有多個不同之解釋本,路德對此通通打壓, 因此又有抨擊者說他其實是把解釋權改為由他自己所擁有。
由於路德堅持自己的觀點,教皇正式宣布開除路德教籍的通諭。路德在諸侯和市民的支持下決定公開對抗,寫了《反對敵基督者的通諭》一文,並於12月10日當眾燒毀教皇通諭及一些教律。當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為了在政治上與法國抗衡,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持,反對路德的改革。因而在1521年帝國會議上,決定執行教皇通諭,給路德判罪。但由於與會諸侯的反對和路德本人在被審訊時的強硬態度,會議最終決定先放路德離去,然後判罪並下逮捕令。路德在歸途中,薩克森選侯腓特烈(Frederick)等人以「攔劫綁架」方式把他送進瓦特堡加以保護。路德在瓦特堡隱居期間,致力於聖經的德語翻譯。這時,路德的擁護者已經行動起來,宗教改革運動如燎原之火,迅猛發展。
渴望改革的人們自發奮起。但隨著運動的深入,一些權位較高的貴族害怕運動的發展會危及其既得利益,開始動搖。路德對此亦深具同感。1522年3月他不顧被通緝的身份,從瓦特堡返回維登堡,責備那些行動起來的擁護者「過分了」。他在八次講道中宣稱:「反對以暴力來改革教會。」同年,一些擁護路德的中小貴族,曾以人道主義詩人胡登和騎士濟金根為首發動起義。當胡登邀請路德與濟金根會見時,路德回答說:「我不願意靠暴力和流血來維護福音。」對於T.閔采爾領導的農民解放戰爭,他深惡痛絕,當他要求農民解散被拒絕後,他於1524年發表《為反對叛逆的妖精緻薩克森諸侯書》。次年又發表《反對殺人越貨的農民暴徒》,號召「無論誰只要力所能及,無論是暗地裡也好,公開地也好,都應該把他們戳碎、扼死、刺殺,就象必須打死瘋狗一樣!」當然, 叫貴族去鎮壓農民是不需要路德教的。
在神學哲學思想方面,路德愈益趨於保守。1525年他發表《論意志的束縛》,駁斥曾支持過他的伊拉斯謨卻反而把上帝都包括在內,此事反過來證明了路德對上帝的不敬, 伊拉斯謨甚至指路德的書是野蠻的書。他從此便與人文主義分道揚鑣。他又為了聖餐的意義和禮儀問題與U.茨溫利展開激烈爭論。在1529年馬爾堡會談中,路德拒絕了各方包括茨溫利提出的內部和解,一致對抗羅馬教廷的建議,終於同瑞士宗教改革派分裂。
影響
首先,推動了廣大民眾的反封建斗爭,沉重打擊了天主教會和封建勢力。在客觀上結束了天主教內部的統一,結束了羅馬教廷至高無上的統治,新教與天主教,東正教已成為廣義基督教中的三大教派。在宗教改革的影響下,歐洲民眾開始強調個人信仰的獨立,解放了自己的思想,自文藝復興以來的人文主義得到進一步傳播和發展。
其次,建立了各種不同的新教派。新教團體只是基督教的一個分支而且是最小的分支。宗教改革運動所帶來的第二個重大結果是隨之而來的在歐洲廣泛進行的宗教戰爭,其中有些是叫人難以相信的血腥戰爭(例如從1618年到1648年的德國三十年戰爭)。結果是德國死了八百萬人, 從此德國的天主教人數變為少數,而德國的前身」神聖羅馬帝國沒落,二百年後才再組成德意志,而進入現代社會更是在二戰之後。即使不考慮這些戰爭,在隨後幾個世紀中的歐洲政治舞台上,天主教徒和新教教徒之間的政治斗爭都起著一種主要的作用。
最後,在西歐文化發展中還起著一種微妙難言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517年之前只有一種國教──羅馬天主教,不信奉國教者就被帶上一頂持異端邪說的帽子,這種氣氛肯定不利於思想獨立。宗教改革運動以後,變了兩種教派, 長期斗爭的結果是天主教在十七世紀的改革,引入了人民主義的色彩而出現十八世紀法國的自由思想, 而基督教卻在十八世紀沒落而發動其自己的改革,結果產生了宗教思想自由的原則資本主義。
❸ 馬丁路德四大主張
1、確定了「因信稱義」的宗教學說
他認為人的獲救只須依靠個人的信仰,不須外在的善功及教會的權威,他否定了教會和僧侶階層對社會的統治。他的這些主張反映了當時歐洲各民族要求擺脫羅馬教廷宗教統治,形成了獨立統一國家的願望。
2、反對贖罪券
路德在維登堡大教堂門前貼出了著名的《論綱要59條》,即《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一文,提出了自己反對贖罪券的主張。
3、教皇無權干預世俗政權
1520年的8—10月,路德連續發表《關於教會特權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信》、《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和《論基督徒的自由》等文章,公開提出教皇無權干預世俗政權。宣稱教會如果不能自己進行改革,國家政權應予挽救。
4、建立了各種不同的新教派
新教團體只是基督教的一個分支而且是最小的分支,但在隨後幾個世紀中的歐洲政治舞台上,天主教徒和新教教徒之間的政治斗爭都起著一種主要的作用。
(3)馬丁路德撬動羅馬天主教會的杠桿概念是因信稱義擴展閱讀:
馬丁·路德的影響:
1、在他的宗教改革中,因信稱義被人們真正的接受起來。所謂因信稱義就是內心真誠,外在不論,只要內心信仰上帝,無論具體的外在特徵都可以得到上帝的救贖。在內心真誠的基礎上,西方政治思想開始進入自由主義時代。
2、不追究不考量不評判的外在特徵,使得人們的創新活力大大激發,基於慾望,認識和開拓世界的進取精神彰顯開來,在對自由邊際的追逐中,人類實現了物質財富和精神世界的極大發展。
3、而自由主義基於宗教改革的思想,才是路德改革的最重要也是最為深遠的意義。
❹ 馬丁路德人文主義的主要含義
馬丁路德強調因信稱義,主張人只有靠信仰得救的自主權,帶有鮮明的人文色彩。
在他的宗教改革中,因信稱義被人們真正的接受起來。所謂因信稱義就是內心真誠,外在不論,只要內心信仰上帝,無論具體的外在特徵都可以得到上帝的救贖。在內心真誠的基礎上,西方政治思想開始進入自由主義時代。不追究不考量不評判的外在特徵,使得人們的創新活力大大激發,基於慾望,認識和開拓世界的進取精神彰顯開來,在對自由邊際的追逐中,人類實現了物質財富和精神世界的極大發展。
❺ 馬丁路德所提倡的宗教意義是什麼
1520年馬丁·路德連續發表了《致德意志的基督教貴族書》等一系列文章,系統的闡發了自己的宗教改革主張。(1)「因信稱義」 中世紀教會力圖壟斷拯救靈魂的權力。它提出上帝不與有罪之人交往,人要獲救必須藉助教士的中介作用。教皇是上帝在人間的代理人,掌管著拯救靈魂的大權,教會甚至禁止一般基督徒閱讀《聖經》,惟有教皇才有解釋《聖經》的權力。馬丁·路德神學思想強調「因信稱義」:靈魂得到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要想稱「義」,即靈魂得到拯救,不在於遵守教會規條,不在於本人的善行所積下的功德,而在於上帝的恩典和個人對上帝的信仰。他認為一個人應該通過虔誠的信仰來獲得免罪,達到「靈魂得救」,而虔誠的信仰來自崇敬上帝和對於《聖經》的心領神會;他認為每個人都可以和上帝交往,不須通過教會和教士的媒介;否認需要履行種種「聖禮」,即教會規定的一套繁縟的禮拜儀式、朝拜聖地以及向教會輸贈等「善行」,來實現自己的信仰。因此,他主張減少教堂和修道院,簡化宗教儀式,七項聖禮中只剩洗禮、聖餐兩項。這樣,曾經是人類救贖中必不可少的教皇、教會、教律,面對信仰的權威,便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這在當時是十分激烈的思想主張。他的主張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建立「廉價教會」的要求,符合新興資產階級進行原始積累的需要。(2)《聖經》是人們信仰惟一的神聖權威。既然「信仰耶穌即可得救」,那麼用什麼方法可以得到這種信仰呢?馬丁·路德認為信仰的惟一依據是《聖經》,每個教徒都應該閱讀《聖經》,並完全可以對《聖經》的含義作出個人的價值判斷和理解,這是一種信仰自由的權利。人人在上帝與《聖經》面前都是平等的,根本不需要教士和教會作為中介。這種觀點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要求自由、平等的願望,客觀上有反封建的作用。1522年,他將《聖經》由希臘文和希伯來文譯成德文。德文《聖經》的出版發行,不僅使人們何以直接領悟上帝的語言,而且還在被方言分開的德意志各邦地區規定了一種被所有的德意志人都運用的語言,為德國語言和文字的統一奠定了基礎。海涅認為馬丁·路德對《聖經》的翻譯是「創造了德語」。他的翻譯為人民提供了對抗天主教會的思想武器,有利於宗教改革的拓展。從另一種意義上說,他譯的《聖經》也促進了德意志民族語言的發展,這種統一的語言成為聯系德意志各邦的重要紐帶。(3)世俗統治者的權力應高於教權並支配教權,建立本民族教會。1520年8月,他發表了《致德意志的基督教貴族書》,在信中痛斥羅馬教廷對德意志的專橫、掠奪,主張君權神授,呼籲世俗君主建立不受羅馬教廷控制的民族教會,企圖以民族的世俗權威取代凌駕於國家之上的神權。他認為基督教貴族「應該發號施令,從此不準任何俸祿再落入羅馬手中,並且以後一切委任都不得從羅馬領受,所有的教士職位都應該脫離那暴虐的教皇,並且要恢復地方主教的職權」。他另召把教會的土地收歸國有,不向羅馬輸送錢財。這些內容的實質是使德意志民族從政治上、經濟上、思想上徹底擺脫羅馬教廷的控制,加強王權,實現國家統一,表達了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要求。
❻ 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神學主張是什麼對今天有何意義
公元1483~公元1546年,馬丁·路德堅決抗議羅馬天主教會,發動了一場宗教改革運動。他所
發 起並領導的宗教改革運動席捲整個歐洲,永久性地結束了羅馬天主教會對於西歐的封建神
權 統治。
內容
1、思想的核心是「因信稱義」
2、人人在上帝與《聖經》面前都是平等的
3、信仰的惟一依據是《聖經》
反映了正在興起的資產階級要求自由、平等的願望和反封建的思想
4、減少教堂和修道院,簡化宗教儀式,並主張神甫可以娶妻
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建立「廉價教會」的要求,進行資本原始積累
5、俗權高於教權,並最終支配教權
6、建立本民族教會
表達了新興資產階級徹底擺脫羅馬教廷的控制,加強王權,實現國家統一的政治要求
對今天意義:民主、自由,宗教的去魅化是歷史發展的潮流。
❼ 如何理解馬丁. 路德的「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是指一個罪人得拯救,唯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禮物)、單單藉信心靠耶穌基督而不是依賴個人的行為,這有別於羅馬天主教與東正教認為人要蒙恩得救除信心外,亦必須加上足夠的善功補贖之教義。
「稱義」中的「義」指上帝的正義、無罪。根據基督教「原罪」理論,人的原罪讓人不能達到正義,而必須靠著上帝及聖子耶穌的恩典從罪惡中被救贖。
中世紀羅馬教廷強調通過「善行」、「聖功」來得到稱義,而宗教改革提出了「唯獨因信稱義」的口號,即通過信仰而不是善行來得到稱義。
聖經相關章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第1章第16節至第17節參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第3章第23節至第27節
稱義的標准
《聖經》里對於上帝宣布人為義一事討論得最明確詳盡的一本書是《羅馬書》。作者保羅在《羅馬書》所提出的論據要點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無法通過行為,無論是謹守摩西律法或僅是由於尊重本能的道德律而行善,在上帝面前獲得公義的地位。
惟獨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猶太人和外邦人才能得以稱義。《羅馬書》最後幾章(第12-15章)勸告信徒要有敬虔的行為,但不是為了稱義,乃是稱義之後出於感恩自然流露出的好行為。
❽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思想
路德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是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的總稱。因其強調"因信稱義"的教義,故亦稱信義宗,路德宗是在馬丁·路德發動宗教改革後在德意志形成的。因信稱義、信徒人人都可成為祭司和《聖經》具有最高權威,這三大原則和天主教是針鋒相對的。
路德宗在教義上主要強調因信稱義,認為人要得到上帝的拯救,不在於遵守教會的規條,而在於對上帝的信心;不在於個人的功德或善行,而在於上帝給人的恩賜。人因著信被上帝成為義人,信徒都可通過祈禱直接與上帝溝通。因此,路德宗認為凡信徒皆可為祭司,無須各級神職人員為中介。
同時,路德宗強調聖經是信仰的根本,凡不符合聖經的禮儀、制度和學說,都在路德宗屏棄之列。天主教的七項聖事,路德宗只保留洗禮和聖餐兩項,禮拜形式也更為簡化,著重講道和唱贊美詩,並且允許神職人員結婚。路德宗還認為教會的組織形式與個人的得救無關,故主教制、長老制和公理制都可採用,具體情況由各地教會自行決定。
❾ 馬丁。路德為了否定教皇權威,提出了什麼主張
1、 馬丁·路德主張 「因信稱義」的學說,反對教皇「因行稱義」,宣稱教徒只要內心悔罪靈魂就能得救。靈魂可以自救,不需神職人員,信仰的依據是《聖經》,《聖經》高於教會和教皇,每個信徒都可以有直接閱讀和解釋《聖經》的權利。簡化宗教儀式,廢除教階制度,否定教皇權威,但不否定宗教。 2、羅馬教皇宣揚「因行稱義」,把與上帝溝通、中介的權力交給教皇、主教等神職人員,教徒只有通過煩瑣的宗教儀式包括購買贖罪券才能獲得上帝的拯救。馬丁·路德「因信稱義」學說的主張依靠虔誠的信仰即可自救,不需要通過神職人員,強調個人與上帝的溝通權力,實際上就否定了教皇和教會作為上帝代言人的身份和特權,否定了教皇的權威,體現了個人的自主性和權力,體現了人文主義精神。 3、通過宗教改革,越來越多的人不再迷信教廷,形成不受羅馬教皇控制的新教,包括路德派、加爾文派和英國國教等,教會對人們的思想和社會政治經濟的控制削弱。新教開始登上歐洲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