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幣報表折算的原則一般有哪些
(一)境外經營財務報表的折算
企業將境外經營通過合並財務報表或權益法核算等納入本企業財務報表中時,如果境外經營的記賬本位幣不同於本企業的記賬本位幣,且境外經營處於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情況下,需要將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折算為以企業記賬本位幣反映的財務報表,這一過程就是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如果境外經營採用與企業相同的記賬本位幣,則其財務報表不存在折算問題。
在對企業境外經營財務報表進行折算前,應當調整境外經營的會計期間和會計政策,使之與企業會計期間和會計政策相一致,根據調整後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編制相應貨幣(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的財務報表,然後再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折算。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3)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作為「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當期計提的盈餘公積採用當期平均匯率折算,期初盈餘公積為以前年度計提的盈餘公積按相應年度平均匯率折算後金額的累計,期初未分配利潤記賬本位幣金額為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記賬本位幣金額的累計。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為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凈資產減去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後的余額。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原則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二)包含境外經營的合並財務報表編制的特別處理
企業境外經營為子公司的情況下,企業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對於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差額,需要在母公司與子公司少數股東之間按照各自在境外經營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進行分攤,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應分擔的部分在合並資產負債表和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作為「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列示,屬於子公司少數股東應分擔的部分應並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企業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情況下,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編制抵銷分錄:
(1)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反映,則應在抵銷長期應收應付項目的同時,將其產生的匯兌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即,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匯兌差額」科目,貸記或借記「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2)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反映,則應將母、子公司此項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相互抵銷,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如果合並財務報表中各子公司之間也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另一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比照上述原則編制相應的抵銷分錄。
❷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一般原則有哪些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境外經營財務報表的折算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3.按照上述規定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原則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當期計提的盈餘公積採用當期平均匯率折算,期初盈餘公積為以前年度計提的盈餘公積按相應年度平均匯率折算後金額的累計,期初未分配利潤記賬本位幣金額為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記賬本位幣金額的累計。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為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凈資產減去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後的余額。
(二)包含境外經營的合並財務報表編制的特別處理
1.少數股東應分擔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應並入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合並資產負債表。
借: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貸:少數股東權益
2.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的處理。
母公司含有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情況下,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編制抵銷分錄:
(1)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反映,則應在抵銷長期應收應付項目的同時,將其產生的匯兌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 即,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匯兌差額」科目,貸記或借記「外幣報表折算差額」科目。
借: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貸:財務費用
或作相反分錄。
(2)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反映,則應將母、子公司此項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相互抵銷,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
如果合並財務報表中各子公司之間也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另一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比照上述編制相應的抵銷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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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我國外幣會計報表中,(可以)採用合並報表決算日的市場匯率折算的項目有()
這個應該是多選吧...
選3,4
❹ 合並報表時,對子公司個別報表中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如何處理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會計分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會計處理大致有兩種方法:
(1)遞延處理.
在遞延法下,將折算差額列入所有者權益,並單列項目反映.遞延處理有利於保持會計報表有關項目原有的比例關系,便於進行財務比率分析.
(2)計入當期損益.
將折算差額計入損益,列入利潤表.這樣做的優點是能真實反映企業所承受的匯率風險,但是將未實現的損益記入當期損益,有可能引起對會計報表的誤解.
除以上兩種方法外,還有一些方法,比如:將折算差額借方發生額,即折算損失,記入損益;將折算差額貸方發生額,即折算收益,加入遞延,記入所有者權益.
採用現行匯率法(我國),外幣報表折算差額作遞延處理;採用時態法時,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列為當期損益。也稱外幣報表折算差額.當企業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和分支機構的記賬本位幣不同於企業的記賬本位幣時,在將企業的境外經營通過合並報表、權益法核算等納入到企業的財務報表中時,需要將企業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折算為以企業記賬本位幣反映。
由於資產負債表不同項目採用的折算匯率不同,在折算過程中會產生差額,在合並資產負債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作為"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列示.而每年折算差額的變動則構成其他綜合收益,在綜合收益表中列示。
(4)外幣報表合並選用匯率擴展閱讀
外幣報表折算是對會計報表的一種處理,處理的是以外幣為幣種的報表,處理的目的是將其轉化為以記賬本位幣或要求幣種的報表。進行外幣折算的目的主要有兩個:
第一個是單純的轉化成特定幣種的報表。會計報表是給有需要的進行閱讀的,既包括企業的領導人員、企業的員工、政府、投資者、銀行、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者。
閱讀人群可能來自不同國家,語種不一樣,因此閱讀會計報表的習慣也就不一樣,為了方便需要的人閱讀,而將財務報表轉化成閱讀人需要的幣種,這只是一種單純的幣種轉換,這種方法並不會產生折算差額。
第二個是合並財務報表需要先折算外幣報表。一般而說,跨國公司的總公司會設立在一個大城市,而在其他城市甚至是二線的成立會設立很多的分公司。
跨國公司在計算其資產負債情況時,需要將各個子公司的報表進行合並,這時就需要先進行財務報表的折算,以滿足母公司的計算需要。這種情況下進行的折算,會打破原先各個子公司已經平衡的資產負債表,因此會產生一個差額,這個差額就是外幣報表的折算差額。
❺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中未分配利潤按什麼匯率折
1.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折算金額=期初金額(歷年累計下來的,既有外幣金額也有人民幣金額,不需要折算)+本年凈利潤*匯率(這個匯率與利潤表中凈利潤採用的匯率是一致的。
2.由於資產負債表不同項目採用的折算匯率不同,在折算過程中會產生差額,在合並資產負債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作為「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列示。而每年折算差額的變動則構成其他綜合收益,在綜合收益表中列示。
報表折算事項
需要進行外幣報表折算的事項主要有:
1、編制跨國公司的合並會計報表的需要
由於編制合並報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母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等的需要,因而合並報表通常應以母公司報表所用貨幣來表述。
2、母(總公司)公司為了考核、評價國外子公司(分支機構)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情況 ;也需要將國外子公司用外幣表述的報表轉換為按母公司(總公司)所用貨幣表述的報表。
3、在國外資本市場有證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必須按上市地區的貨幣對外報告。或有義務向其他國家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報告財務信息。
如果外幣報表折算的目的是為了編制合並報表,則應特別注意兩點:
第一,在折算之前,應當統一母公司與國外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決算日和會計期間,使子公司會計報表決算日和會計期間與母公司的會計報表決算日和會計期間保持一致。
兩者不一致時,應當按照母公司本身會計報表決算日和會計期間,對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調整,根據調整後的會計報表進行折算,或者要求國外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編報相同會計期間的會計報表 。
第二,母公司應當盡可能統一母公司與國外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使國外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與母公司保持一致。
當國外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與母公司不一致時,母公司應當按照本身規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對子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根據調整後的會計報表進行折算。
依據重要性原則,如果國外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與母公司的要求差異不大,母公司也可直接根據該會計報表進行折算。
❻ 高級財務會計,關於所得稅和外幣折算報表的問題
一、外幣報表折算的問題所在
外幣報表折算的焦點問題集中在匯率的選擇上面。我們可以想像,如果外幣匯率是穩定的,那麼外幣折算的方法就無異於把千克折算成其他的重量計量單位。但是大多數國家在貨幣市場上是自由定價的,所以匯率的不穩定性以及外幣折算時選擇的匯率種類對折算的結果產生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將外幣折算成本國貨幣時有三個可供選擇的匯率:第一個是歷史匯率,這是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使用歷史匯率可以在本國貨幣報表上保留外幣項目的原始成本,可以保護財務報表免受折算損益的影響。第二個是現行匯率,指報表編制日當天的匯率,使用現行匯率會產生折算差異。第三個是平均匯率,是現行匯率與歷史匯率的簡單加權平均。
這三種匯率中,外幣報表折算各個項目應該採用哪種最好?是按照編制報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還是按原入賬的歷史匯率折算,或者按照編制報表期內的平均匯率折算?折算損益應該怎樣進行會計處理?對於以上問題的回答,就是下文要講到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了。
二、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
總體來說,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共有四種:流動與非流動法、貨幣與非貨幣法、現行匯率法和時態法。當今世界各國對外幣報表折算的最佳方法的選擇只是在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之間進行的,所以下文僅對這兩種方法進行比較介紹。
1.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徵
現行匯率法是將外幣報表中所有資產、負債項目按統一的期末資產負債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只對子公司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項目採用歷史匯率進行折算。若子公司收益表中的收入和費用交易發生頻繁,也可以採用當期的平均匯率。
這種方法可以保持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關系,並且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資凈額(母公司權益)的影響,所以折算過程中發生的折算損益將作為資產負債表中權益的獨立項目遞延處理。在母公司出售子公司或者認為折算損益已經永久性減少以前,累計的折算損益都不能轉入留存收益。
2.時態法的基本特徵
時態法是一種多匯率方法,它在對外幣報表中項目進行折算時,分別採用其計量所屬日期的匯率進行。具體做法是,現金、應收項目、應付項目用現行匯率換算;用歷史成本記載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用歷史匯率換算,用現行價值記載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用現行匯率換算;實收資本按投入時的歷史匯率折算,留存收益為折算數字;收入與費用項目按照交易發生日的匯率折算,若企業收入費用交易發生頻繁,也可以採用當期的平均匯率來折算。
時態法認為外幣折算是對外幣計量的既定價值的重新表述,它不應該改變計量項目的屬性,只是一種計量變換程序,即對外幣改用本幣計量,折算的結果好似子公司的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在交易時日就已經把發生額折算為本國貨幣等值。
時態法實質上認為匯率變動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有在匯率變動的當期確認其對會計造成的影響,才能更好地滿足報表使用者預測和決策的需要,所以,時態法通常將折算差額直接記入當期合並損益中。
三、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選擇
外幣報表折算的實務隨著跨國公司經營的日益復雜而不斷的發展,而且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與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折算問題做出的反應,基本上可以代表其他國家的選擇,所以本文僅介紹這兩者的現行外幣報表折算政策。
1.FASB的第52號財務會計准則公告《外幣折算》(SFASNO.52)的規定
SFASNO.52是以功能貨幣的擇定為前提的,它反映被合並的子公司在經營管理上所持的貨幣觀念。一個特定國外主體的功能貨幣是此主體從事經營活動和產生現金流量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國外主體按其經營所處的環境不同,可以分為「母公司的有機組成部分」和「自主經營的國外主體」。前者所指的國外子公司視為母公司在境外經營的延伸,其功能貨幣就是美元,它的外幣財務報表要用時態法重新表述為美元表達的報表。後者是指在生產經營和財務決策上有較大的自主權,並與國外經濟環境融為一體的經濟實體,其功能貨幣一般為非母公司的報告貨幣,此時採用現行匯率法對國外子公司的外幣報表進行折算。
可以看出,52號准則同時接受以母公司觀點和以地方公司觀點作為報告的有效基礎,因此它這樣要求外幣折算應達到的目標:①在合並報表中反映按照每一個被合並的主體從事經營的主要通貨(它的「功能貨幣」)所計量的財務結果和財務關系;②提供通常認為與匯率變動對企業的現金流量和業主權益影響相一致的信息。
2.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准則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第21號公告《匯率變動的影響》把國外經營分為「構成報告企業經營整體組成部分的國外經營」和「國外實體」兩種,兩種實體採用何種方法對國外營業的財務報表進行換算,應根據其與報告企業相關的融資和經營方式而定。這樣,對前者應當採用時態法,對後者則應當採用現行匯率法。
3.兩個准則存在的問題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第21號公告與SFASNO.52的見解十分相似,跟以往的眾多准則相比它們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兼用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孰優孰劣的爭論,但同時也帶來了問題:對國外子公司進行分類依賴於管理當局的職業判斷,而管理者可能因為知識的欠缺進行主觀臆斷,也可能出於粉飾其各項財務指標的目的選擇折算方法。而且如果跨國公司有若干個國外子公司,對這些子公司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外幣報表折算,會使得合並會計報表成為多種方法、觀點的疊加,對財務報表所傳達信息的可靠性造成影響。
四、我國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現實選擇
我國目前尚未正式出台外幣折算的會計准則,但隨著國內涌現出大量的跨國公司,國家頒布有關的會計准則成為必然,所以曾兩次印發外幣折算的徵求意見稿。其中1995年7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外幣報表的折算,是先根據其與報告企業相關的融資和經營方式,將「境外營業」劃分為「報告企業經營組成部分的境外營業」和「境外實體」兩種類型。前者採用時態法,後者採用現行匯率法。雖然沒有引用「功能貨幣」這一概念,但採用的折算方法與折算差額的處理與前面論述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公告和SFASNO.52基本相同。最近一次的徵求意見稿是財政部於2005年6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使用現行匯率法。
上述兩份意見稿表明我國對於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選擇,前後歷經十幾年,數有變化,變化的目的是使外幣報表折算方法更適於我國的現實狀況。我們認為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的選擇應該是若干影響因素權衡的結果,比如各種折算方法的特點、我國跨國公司現狀、我國的會計環境等因素,結合上述因素與財政部2005年6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我們有以下幾點思考:
1.財政部2005年6月印發的徵求意見稿比起1995年7月的徵求意見稿明顯的不同點是並沒有將境外營業劃分為「報告企業經營組成部分的境外營業」和「境外實體」兩種類型,而是直接規定企業將境外經營的會計報表並入其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現行匯率法進行折算。這能避免兼用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導致的問題,使得管理者不能通過精明的境外營業分類來操縱收益或者其他財務報表項目金額,可以一定程度上緩和兼用兩種折算方法引起的爭議,但是單一使用現行匯率法又會產生如下問題。
2.從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的特點看,現行匯率法是對所有的資產和負債都乘上一個常數(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所以現行匯率法能保持原外幣報表中各個項目的比例關系。但是現行匯率法假設所有的外幣資產和負債都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由於存貨和固定資產的價值基本上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這種假設很少成立。而且,用現行匯率折算歷史成本產生的數字很難解釋,因為它既非歷史成本也非現行市價。在時態法下,匯率變動影響的是外幣報表中的貨幣性項目,其他非貨幣性項目基本上不受影響,且要求在外幣報表上用歷史成本計量的項目要用歷史匯率折算,比較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3.目前我國跨國公司的現狀是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占相當比重,海外子公司規模偏小,與歐美的跨國公司相比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規模上都不能相提並論。而且我國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多數屬於母公司的國外有機組成部分,其業務基本是銷售母公司出口產品,只不過是國內業務向海外的延伸。這種情況下母公司注重的是海外子公司的損益,時態法比現行匯率法更符合要求,因為時態法將折算結果計入各個年度的合並損益,就好像是母公司直接從事這類經營活動的結果一樣。
4.全球經濟一體化意味著我國經濟將進一步融入國際經濟體系,我國企業要遵照國際慣例開展經營活動,這將成為未來會計環境中佔主導地位的影響因素。我國加入WTO後,更多的跨國公司會選擇海外融資,這些跨國公司將承受來自海外交易所的壓力促使其採用國際會計准則取代國內准則以減少和消除我國會計同國際會計間的差異,提高其國際可比性。所以徵求意見稿規定用現行匯率法雖然能避免兼用兩種折算方法帶來的問題,但不利於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協調。
綜上所述,外幣報表折算方法選擇的爭議還遠沒有結束,隨著我國跨國公司在國外投資項目的不斷擴大,外幣報表折算業務會越來越多,對外幣報表折算的理論研究也將日益深入。
❼ 我國外幣會計報表折算時,應當按照合並報表決算日的市場匯率折算的有
a無形資產b長期借款d主營業務收入
❽ 我國外幣報表折算匯率的選擇中採用類似何種方法
當今世界上關於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爭論主要在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之間展開,選擇模式分為三種:採用現行匯率法、採用時態法、或兩者兼用。
時態法的基本特徵
時態法認為外幣折算只是一種計量變換程序,是對按外幣計量的既定價值的重新表述,它不應該改變計量項目的屬性,而只是改變計量的貨幣單位,即對外幣改用本幣計量,折算的結果好似子公司的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在交易時日就已經把發生額折算為本國貨幣等值。根據這一思想,其具體做法是,對所有的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按編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對於按歷史成本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採用原入賬時的歷史匯率折算,對按現行成本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採用期末匯率折算。
在此法下,考慮到匯率變動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有在匯率變動的當期就確認其會計影響,才能更好地滿足報表使用者預測和決策的需要,所以,時態法通常將折算差額妝接記入當期合並損益中。
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徵
在現行匯率法下,對國外子公司報表中的所有資產、負債項目都要按單一的現行匯率折算,其目的在於保持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關系,同時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的投資凈額(子公司報表中的母公司權益) 的影響,其著眼點與不同的資產、負債項目在交易時日的不同計量屬性毫不相干。正因為如此,折算的結果將以「折算調整額」這一獨立的項目,包含在合並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內,並且除非母公司出售其對國外子公司的投資或對其清算,平時均不得減少這部分折算差額累計數。
❾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有哪幾種主要演算法
外幣報表折算是財務會計面臨的三大難題之一,我國正在制定外幣報表折算準則用以指導這方面的會計實務。筆者結合國際會計准則,試就2005年6月份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中的某些規定進行探討。
一、外幣報表折算的問題所在
外幣報表折算的焦點問題集中在匯率的選擇上面。我們可以想像,如果外幣匯率是穩定的,那麼外幣折算的方法就無異於把千克折算成其他的重量計量單位。但是大多數國家在貨幣市場上是自由定價的,所以匯率的不穩定性以及外幣折算時選擇的匯率種類對折算的結果產生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將外幣折算成本國貨幣時有三個可供選擇的匯率:第一個是歷史匯率,這是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使用歷史匯率可以在本國貨幣報表上保留外幣項目的原始成本,可以保護財務報表免受折算損益的影響。第二個是現行匯率,指報表編制日當天的匯率,使用現行匯率會產生折算差異。第三個是平均匯率,是現行匯率與歷史匯率的簡單加權平均。
這三種匯率中,外幣報表折算各個項目應該採用哪種最好?是按照編制報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還是按原入賬的歷史匯率折算,或者按照編制報表期內的平均匯率折算?折算損益應該怎樣進行會計處理?對於以上問題的回答,就是下文要講到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了。
二、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
總體來說,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共有四種:流動與非流動法、貨幣與非貨幣法、現行匯率法和時態法。當今世界各國對外幣報表折算的最佳方法的選擇只是在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之間進行的,所以下文僅對這兩種方法進行比較介紹。
1.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徵
現行匯率法是將外幣報表中所有資產、負債項目按統一的期末資產負債表日的現行匯率折算,只對子公司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項目採用歷史匯率進行折算。若子公司收益表中的收入和費用交易發生頻繁,也可以採用當期的平均匯率。
這種方法可以保持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關系,並且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資凈額(母公司權益)的影響,所以折算過程中發生的折算損益將作為資產負債表中權益的獨立項目遞延處理。在母公司出售子公司或者認為折算損益已經永久性減少以前,累計的折算損益都不能轉入留存收益。
2.時態法的基本特徵
時態法是一種多匯率方法,它在對外幣報表中項目進行折算時,分別採用其計量所屬日期的匯率進行。具體做法是,現金、應收項目、應付項目用現行匯率換算;用歷史成本記載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用歷史匯率換算,用現行價值記載的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項目用現行匯率換算;實收資本按投入時的歷史匯率折算,留存收益為折算數字;收入與費用項目按照交易發生日的匯率折算,若企業收入費用交易發生頻繁,也可以採用當期的平均匯率來折算。
時態法認為外幣折算是對外幣計量的既定價值的重新表述,它不應該改變計量項目的屬性,只是一種計量變換程序,即對外幣改用本幣計量,折算的結果好似子公司的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在交易時日就已經把發生額折算為本國貨幣等值。
時態法實質上認為匯率變動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有在匯率變動的當期確認其對會計造成的影響,才能更好地滿足報表使用者預測和決策的需要,所以,時態法通常將折算差額直接記入當期合並損益中。
三、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選擇
外幣報表折算的實務隨著跨國公司經營的日益復雜而不斷的發展,而且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與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折算問題做出的反應,基本上可以代表其他國家的選擇,所以本文僅介紹這兩者的現行外幣報表折算政策。
1.FASB的第52號財務會計准則公告《外幣折算》(SFASNO.52)的規定
SFASNO.52是以功能貨幣的擇定為前提的,它反映被合並的子公司在經營管理上所持的貨幣觀念。一個特定國外主體的功能貨幣是此主體從事經營活動和產生現金流量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國外主體按其經營所處的環境不同,可以分為「母公司的有機組成部分」和「自主經營的國外主體」。前者所指的國外子公司視為母公司在境外經營的延伸,其功能貨幣就是美元,它的外幣財務報表要用時態法重新表述為美元表達的報表。後者是指在生產經營和財務決策上有較大的自主權,並與國外經濟環境融為一體的經濟實體,其功能貨幣一般為非母公司的報告貨幣,此時採用現行匯率法對國外子公司的外幣報表進行折算。
可以看出,52號准則同時接受以母公司觀點和以地方公司觀點作為報告的有效基礎,因此它這樣要求外幣折算應達到的目標:①在合並報表中反映按照每一個被合並的主體從事經營的主要通貨(它的「功能貨幣」)所計量的財務結果和財務關系;②提供通常認為與匯率變動對企業的現金流量和業主權益影響相一致的信息。
2.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准則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第21號公告《匯率變動的影響》把國外經營分為「構成報告企業經營整體組成部分的國外經營」和「國外實體」兩種,兩種實體採用何種方法對國外營業的財務報表進行換算,應根據其與報告企業相關的融資和經營方式而定。這樣,對前者應當採用時態法,對後者則應當採用現行匯率法。
3.兩個准則存在的問題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第21號公告與SFASNO.52的見解十分相似,跟以往的眾多准則相比它們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兼用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孰優孰劣的爭論,但同時也帶來了問題:對國外子公司進行分類依賴於管理當局的職業判斷,而管理者可能因為知識的欠缺進行主觀臆斷,也可能出於粉飾其各項財務指標的目的選擇折算方法。而且如果跨國公司有若干個國外子公司,對這些子公司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外幣報表折算,會使得合並會計報表成為多種方法、觀點的疊加,對財務報表所傳達信息的可靠性造成影響。
四、我國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現實選擇
我國目前尚未正式出台外幣折算的會計准則,但隨著國內涌現出大量的跨國公司,國家頒布有關的會計准則成為必然,所以曾兩次印發外幣折算的徵求意見稿。其中1995年7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外幣報表的折算,是先根據其與報告企業相關的融資和經營方式,將「境外營業」劃分為「報告企業經營組成部分的境外營業」和「境外實體」兩種類型。前者採用時態法,後者採用現行匯率法。雖然沒有引用「功能貨幣」這一概念,但採用的折算方法與折算差額的處理與前面論述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公告和SFASNO.52基本相同。最近一次的徵求意見稿是財政部於2005年6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使用現行匯率法。
上述兩份意見稿表明我國對於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選擇,前後歷經十幾年,數有變化,變化的目的是使外幣報表折算方法更適於我國的現實狀況。我們認為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的選擇應該是若干影響因素權衡的結果,比如各種折算方法的特點、我國跨國公司現狀、我國的會計環境等因素,結合上述因素與財政部2005年6月印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外幣折算》(徵求意見稿)我們有以下幾點思考:
1.財政部2005年6月印發的徵求意見稿比起1995年7月的徵求意見稿明顯的不同點是並沒有將境外營業劃分為「報告企業經營組成部分的境外營業」和「境外實體」兩種類型,而是直接規定企業將境外經營的會計報表並入其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現行匯率法進行折算。這能避免兼用時態法和現行匯率法導致的問題,使得管理者不能通過精明的境外營業分類來操縱收益或者其他財務報表項目金額,可以一定程度上緩和兼用兩種折算方法引起的爭議,但是單一使用現行匯率法又會產生如下問題。
2.從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的特點看,現行匯率法是對所有的資產和負債都乘上一個常數(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所以現行匯率法能保持原外幣報表中各個項目的比例關系。但是現行匯率法假設所有的外幣資產和負債都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由於存貨和固定資產的價值基本上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這種假設很少成立。而且,用現行匯率折算歷史成本產生的數字很難解釋,因為它既非歷史成本也非現行市價。在時態法下,匯率變動影響的是外幣報表中的貨幣性項目,其他非貨幣性項目基本上不受影響,且要求在外幣報表上用歷史成本計量的項目要用歷史匯率折算,比較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3.目前我國跨國公司的現狀是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占相當比重,海外子公司規模偏小,與歐美的跨國公司相比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規模上都不能相提並論。而且我國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多數屬於母公司的國外有機組成部分,其業務基本是銷售母公司出口產品,只不過是國內業務向海外的延伸。這種情況下母公司注重的是海外子公司的損益,時態法比現行匯率法更符合要求,因為時態法將折算結果計入各個年度的合並損益,就好像是母公司直接從事這類經營活動的結果一樣。
4.全球經濟一體化意味著我國經濟將進一步融入國際經濟體系,我國企業要遵照國際慣例開展經營活動,這將成為未來會計環境中佔主導地位的影響因素。我國加入WTO後,更多的跨國公司會選擇海外融資,這些跨國公司將承受來自海外交易所的壓力促使其採用國際會計准則取代國內准則以減少和消除我國會計同國際會計間的差異,提高其國際可比性。所以徵求意見稿規定用現行匯率法雖然能避免兼用兩種折算方法帶來的問題,但不利於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協調。
綜上所述,外幣報表折算方法選擇的爭議還遠沒有結束,隨著我國跨國公司在國外投資項目的不斷擴大,外幣報表折算業務會越來越多,對外幣報表折算的理論研究也將日益深入。
❿ 外幣報表折算時,長期股權投資採用哪個匯率
取得長投時肯定是按主體的本位幣核算長投成本,後續在單體層面不涉及匯率變化的問題。
外幣報表折算,資產一律按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折算,實操中可能存在孫公司,子公司,母公司三者本位幣不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存在先折算再合並,或先合並再折算兩種方法,兩種方法再最終層面結果一致,但折算匯率都是資產負債表日匯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