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口退稅沖減問題,匯率庫更新,怎麼辦
12月做一筆紅沖,也就是第一步的出口貨物紅字沖減,按不收齊單證做,除了金額是負的之外其他都不變.然後到當期出口貨物明細里再重新錄一次正確的.
沖減和補錄當然會有差了,你再調整你的當期收入啊,出口日期改變了,相應的匯率也一同發生變化。正常
B. 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免、抵、退」稅會計核算的基本
分錄
和具體核算要求:
(一)基本分錄
1、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生產企業,在購進
國內
材料及接受
應稅勞務
時,應按(93)
財會
字第83號《關於印發企業執行新
稅收
條例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
通知
》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即應按
增值稅專用發票
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註明的價款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帳款」等科目。進料加工進口材料時按進口
發票
、
進口報關單
及進口付匯
水單
等計算的組成計稅價格借記:「原材料-進口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外匯帳款」等科目。
2、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應
免抵稅額
、應退稅額和不予免、抵和退稅的
稅額
,應根據財會字[1995]21號《
財政部
關於調低
出口退稅率
後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作如下處理:
借:應收
出口退稅
-增值稅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
應納稅額
)
產品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退稅額、應免抵稅額和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的計算、確定按本教材
執行。
(二)具體核算要求
1、記帳時間
(1)自營出口貨物
銷售收入
的記帳時間按
權責發生制
進行。
陸運
已取得
承運貨物收據
或
鐵路
聯運單,海運已取得出口裝船
提單
,空運已取得
運單
,並向銀行辦妥交單
手續
後作為收入的實現時間。
預收貨款
不通過銀行交單的,已取得以上提單、運單後作為收入的實現時間。
(2)生產企業委託代理出口貨物,以取得受託方提供的
出口發票
和有關退稅
單證
的
日期
作為出口貨物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2、出口貨物銷售收入的記帳
依據
按
企業會計制度
規定,出口貨物的銷售收入一律以
離岸價格
(FOB)為記帳基礎。如按
到岸價
(CIF)成交的,在
貨物
離境後所發生的應由出口企業負擔的以外匯支付的國外
運費
、
保險費
、
傭金
(包括明擁或
暗佣
),以
紅字
沖減外銷收入。不易認定的累積傭金,列入
經營費用
。
目前,要求企業按
費用
實際
發生額
記帳和申報退稅,在記帳時必須附送
原始憑證
,
海運費
、保險費、傭金發票同
報關單
力求一一對應,票面註明提運單或出口發票
編號
。實際操作中因出口企業無法立即取得上述發票,企業應按出口發票
金額
入帳。每月的海運費、保險費、傭金發票齊全後,在單證齊全上報審批的前一月份進行匯總入帳,紅字沖減外銷收入和多轉出的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
3、記帳
匯率
的確認
企業在
生產經營
過程中發生的
外幣業務
,應當將有關
外幣
金額摺合為
人民幣
金額。除另有規定外,摺合匯率可以採用固定匯率或變動匯率。採用固定匯率,應以
當月
1日
市場匯率
(
原則
為市場匯率的中間價)記帳;採用變動匯率的,應以出口貨物發出當日的匯率(中間價)記帳。摺合匯率一經確定,報主管退稅機關備案,在一個出口年度內不得任意改變。如因情況特殊需要改變摺合匯率的,必須經過主管退稅機關批准。
我市出口企業一律以出口當月1日外匯中間牌價作為記帳匯率
4、記帳憑證
(1)出口發票
使用
稅務部門
統一印製的出口發票,發票填寫應為中英文對照,並遵循固定格式,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改。
(2)銀行
回單
。
企業只有將提單或運單向銀行辦妥交單後,才獲得貨款或
債權
,此單為企業計提外銷收入的重要
憑證
之一。
(3)
免抵退稅
計算單(格式附後)
三、有關費用的處理
(一)、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的處理。
企業可根據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的有關
單據
和銀行付匯回單註明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金額後,以實際數據從外銷收入中扣除,以紅字登記
出口銷售收入
。企業通過貨運代理公司代辦業務的,可根據
貨運代理業
專用發票註明實際支付金額沖減外銷收入;企業與保險公司直接結算的,以
保費收據
列明的實際支付金額沖減外銷收入。
(二)、傭金的處理
傭金分為
明佣
、暗佣、累積傭金三種,其
支付方式
不同,帳務處理也不同。
企業根據扣除傭金後的銷售貨款
凈額
收取貨款,不再另付傭金。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外匯帳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
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傭金)
紅字
(2)暗佣。又稱發票外傭金。企業根據銷售貨款
總額
收取貨款後,再另付傭金。
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外匯帳款(出口傭金)紅字
貸: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
紅字
收到貨款後匯付傭金
借:應付外匯帳款(出口傭金)
貸:銀行存款
(3)累積傭金。是由出口企業國外包銷、代理
客戶
簽訂
協議
,在一定期間內,按累計
數額
支付的傭金。由於不能認定到具體出口貨物,可直接記入「經營費用」科目。
四、「免、抵、退」稅的會計處理的具體
程序
1、
當月實現外銷收入:
借:應收帳款-應收外匯帳款(或銀行存款)
(FOB價*牌價)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FOB
價*牌價)
(1)
2、
月末將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轉增
成本
:
借:
產品銷售成本
[FOB*牌價*(法定征稅率-退稅率)]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FOB*牌價*(法定征稅率-退稅率)]
(2)
3、
月底
計算當月應納稅額和應退稅額:
(1)若出口企業當月應納稅額為正數,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應納稅額)(免、抵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FOB價*牌價*退稅率)
(2)若出口企業當月應納稅額為
負數
且絕對值大於等於(FOB價*牌價*退稅率),應退稅額=FOB價*牌價*退稅率,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出口退稅
(FOB*牌價*退稅率)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FOB價*牌價*退稅率)
應納稅額的絕對值-FOB價*牌價*退稅率的差結轉下期留抵。
(3)若出口企業當月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小於等於(FOB價*牌價*退稅率),應退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出口退稅
(應納稅額的絕對值)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應納稅額)(免、抵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FOB價*牌價*退稅率)
對當月無法取得運保費發票確認FOB價的,暫按出口發票金額入帳進行核算。
五、「免、抵、退」稅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一)生產企業報關出口並辦理「免、抵」稅手續的貨物,在退稅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應取得而未取得法定
退稅憑證
的即退稅單證不齊的,應根據
稅務機關
下達的補稅決定書,補交已「免、抵」的增值稅,具體
計算公式
:
應補交增值稅額=單證不齊出口貨物的離岸價×
外匯人民幣
牌價×退稅率
會計分錄:
1、
本年
補繳本年度單證不齊部分增值稅.
借:
本年利潤
或產品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調整
2、本年補繳上年度單證不齊部分增值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調整
(二)生產企業貨物在報關出口後發生退關退運的,應向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並根據不同情況作不同處理。
會計分錄:
1、貨物當月出口當月發生退關退運的或返修後不按原值出口的,均應沖減當月銷售收入。
借:應收外匯帳款
紅字
貸: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
紅字
(對當月出口發生退關退運經返修後按原值出口的貨物,可不再作會計處理)。
2、貨物出口後在以後月份發生退關退運的或返修後不按原值出口的,應沖減發生退關退運當月的銷售收入(會計處理同上)。
3、出口貨物已辦理退稅又發生退關退運的,除沖減當月的銷售收入外,還應按
退運貨物
的外銷收入乘以其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中。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產品銷售成本
若退運貨物的外銷收入乘以退稅率大於當時月份免抵稅額時,二者之間的
差額
應按退稅率計算補交退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已交稅金
)
貸:銀行存款
六、月份調整帳務處理
1、第一次調整處理
每月
納稅申報
期基層徵收部門審核完成納稅申報後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完畢上報縣級稅管部門,經審核如須調整,依稅務部門下達的調整通知書,企業應在當月進行帳務調整,若出現少記外銷收入,按(1)和(2)分錄進行補記;若出現多記外銷收入,按(1)和(2)分錄作相反分錄或紅字沖減,以完成第一次調整。
2、第二次調整處理
出口企業一個月份單證齊全申報審批時,經退稅部門審批確定實際免、抵稅額和退稅額後,依退稅部門下達的《免、抵退稅審批單》和縣級稅管部門下達的調整通知書,企業應進行帳務最終調整,若出現少記外銷收入,按(1)和(2)分錄進行補記;若出現多記外銷收入,按(1)和(2)分錄作相反分錄或紅字沖減,以完成第二次調整。
C. 出口退稅收入確定匯率差異如何處理(請財務專家回答)
出口商品收到外幣的匯兌正差或負差均作為財務費用處理,處理完畢後如果是現銷收入沒有稅務風險,如果是賒銷收入,可能存在稅務風險。
D. 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流程,包括匯退損益如何處理,出口匯率的確定
1,是出口當月1日的匯率。2,借銀行存款-外幣戶貸預收賬款-某某3,如果到了月末,匯率發生變化,那就按當時的匯率,調整計入匯兌損益,也可以年底調整一次4,由外幣戶轉人民幣戶,屬於賣匯,銀行當時匯率結算。可以當時不調,月末一塊調。不知能幫助你嗎。
E. 出口退稅匯率差調整
你們稅務機關給匯率?我認為這樣不對的,你可以問他們出現匯率差如何辦呢?少繳了一定補繳的,那多繳了如何退呢?估計他們也不會了。
我認為正確的做法是出口當天匯率計算稅金是最科學的,這樣不會出現打嘴仗問題,而且,我們稅務局問我,現在也是這樣做的。
F. 匯率變動實際賬務上怎麼處理
按收到時點的匯差,差額進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G. 匯率差價怎麼做分錄
把匯差部分放入財條費用——匯兌損益
如果計算的匯率大於結匯時的匯率時,所產生的匯差部分放入借方財務費的做正數。
如果計算的匯率小於結匯時的匯率時,所產生的匯差部分放入借方財務費的做負數。
H. 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流程,包括匯退損益如何處理,出口匯率的確定
生產企業出口業務核算
一、外銷收入的確認
生產企業出口業務就其性質不同,主要有自營出口、委託****出口、加工補償出口、援外出口等。就其貿易性質不同,主要有一般貿易、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來料加工復出口貿易、國內深加工結轉貿易等等。外銷收入是生產企業出口退(免)稅的主要依據,外銷收入不管是什麼成交方式下的,最後都要以離岸價為依據進行核算和辦理出口退(免)稅,因此,除正常的銷貨款外,外銷收入的確認還與外匯匯率確定、國外運保佣的沖減、出口貨物退運等密切相關。
(一)入賬時間及依據
1.生產企業自營出口,不論是海、陸、空、郵出口,均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作為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銷售收入的入賬金額一律以離岸價(FOB價)為基礎,以離岸價以外價格條件成交的出口貨物,其發生的國外運輸、保險及傭金等費用支出,均應作沖減銷售收入處理。
2.委託外貿企業****出口,應以收到外貿企業代辦的運單和向銀行交單後作為收入的現實。入賬金額與自營出口相同,支付給外貿企業的****費應作為出口產品銷售費用處理,不得沖減銷售收入。
(二)外匯匯率的確定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凡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有外匯匯率的,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生產企業可以採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後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企業應將計算出口銷售收人時的匯率與實際收匯時的匯率加以區別,計算出口銷售收入時以入賬時規定的匯率計算,同時記應收外匯賬款,收匯時按當日銀行現匯買入價摺合人民幣,與對應的應收外匯賬款人民幣差額部分記入匯兌損益。結匯時銀行扣除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應作財務費用處理。
(三)支付國外費用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常用的成交方式有FOB、CW(CFR)、CIF三種,此外還有FAS、FCA、CPT、CIP、DAF、DES、DEQ、DDU、DDP等,三種常用成交方式的貨物出口清關手續都是由賣方負擔,其含義如下:
(1)FOB:是指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FOB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2)CFR: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有時也稱CNF,是指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3)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1、海運費
貨物裝運出口後,企業收到對外運輸單位收取的運費單據時,按實際支付的海運費(包括空運費、陸運費)沖減出口銷售收入。海運費是指運費單據上註明的海運費,不包括其他費用(如內陸運費、吊裝費1口岸雜費等等),單據上註明的其他費用應作銷售費用處理。對以外幣支付的海運費,應向外匯銀行按當日的現匯賣出價申購外匯劃撥收款單位,即外匯應按支付當日的現匯賣出價摺合人民幣。
2.國外保險費
企業收到保險公司送來的出口運輸保險單或聯合發票副本及保險費結算清單時,按實際支付的保險費金額沖減出口銷售收人,以外幣支付的與支付海運費的處理相同。
3.國外傭金
傭金是價格的組成部分,也是給中間商的一種報酬。國外傭金是根據出口合同規定的傭金率和會佣方式進行支付的,生產企業出口付佣方式通常有明佣和暗佣兩種。 明佣是指根據成交的價格條件在出口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其金額是根據出口發票所列貨物乘以規定的傭金率計算而得。在會計上可按出口發票所列應收貨款的凈額處理。 暗佣又稱發票外傭金,是指不在出口發票上列明的傭金,而是在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傭金率和支付方法,這種傭金一般是支付給中間商或****商的。
支付方法有兩種,一是議付傭金,即出口後在向銀行議付信用證時,由銀行按規定傭金率在結匯款中代扣後,支付給國外客戶。另一種是出口方在收妥全部貨款後,將傭金另行匯付國外。企業在支付傭金後,應按實際支付金額沖減出口銷售收入,以外幣支付的與上述處理方法相同。
4.「免抵退」生產企業國外費用的處理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必須以離岸價(FOB價)為計稅依據計算「免抵退」稅。若出口貨物採用到岸價(CIF)或成本加運費(C6F)成交並記賬的,企業可先根據實際記賬收入申報辦理免稅申報手續。當期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一律沖減銷售收入,但不參與平時的免抵退稅計算,而在一定時點(通常在年末)對其進行結算調整免抵退稅。
對出口筆數較少的企業,也可將國外運保佣與每筆銷售對應起來(可以提運單號或出口發票號為關聯)進行免稅申報,即每一筆免稅明細申報後跟一筆運、保、佣沖減的記錄(負數反映,調賬標志為「國外費用沖減」),此時該沖減記錄參與不予抵扣稅額的計算,年終不再調整。
四)出口銷售退回
貨物出口銷售後,如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定同意,退回原貨或另換新貨,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對已同意全部退還的貨物,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提運單時,應即交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等手續,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按原出口金額沖減出口銷售收入。 對退貨的原出口運保費和傭金,應按原沖銷金額作調增出口銷售收入處理;退貨所發生的運保費,如是對方負擔的不作處理,由我方承擔的經批准後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2.退回調換貨物,不論部分或全部,除應先按上述方法處理外,在重新發貨時,應按重新出口處理。如果調換的是品種、數量且成本相同的貨物,在退回入庫及調換貨物發運時,也可簡化處理。對退回的貨物作增加產成品處理,對調換發運的貨物作發出產成品處理,不對出口銷售進行調整。但調換發運貨物如發生國外運保佣的,對退貨的原出口運保佣應調出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同時調增出口銷售收入。
3.跨年度發生的出口銷售退回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會計科目進行核算,調減以前年度利潤在「利潤分配——末分配利潤」中支出,調增上年度利潤在按規定繳納所得稅後增加「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五)銷售賬簿的設置
生產企業應根據出口業務設置自營出口銷售明細賬、委託****出口銷售明細賬、來料加工出口銷售明細賬、深加工結轉出口銷售明細賬,一般採用多欄式賬頁記載外銷收入有關情況,內外銷必須分別記賬,按不同征稅率和退稅率分賬頁分別核算出口銷售收入,並在摘要欄內詳細記載每筆出口銷售和運、保、佣沖減的詳細情況,以便於國稅機關審核出口退(免)稅。
二、免抵退稅會計科目的設置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會計核算,根據業務流程主要可分:免稅出口銷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稅額的核算、應交稅金的核算、進料加工不予抵扣稅額抵減額的核算、出口貨物免抵稅額和退稅額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稅調整的核算。根據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核算,主要涉及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和「應收補貼款」會計科目。
(一)「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核算內容。 出口企業(僅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同)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反映出口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支付已繳納的增值稅;
貸方發生額,反映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出口貨物退稅、轉出已支付或應分擔的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出口企業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金」、「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出口企業購進貨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出口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2.「已交稅金」專欄,核算出口企業當月上交成本月的增值稅額。企業交納當期增值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3.「減免稅金」專欄,反映出口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稅額。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等科目。
4.「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按規定計算的應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應免抵稅額的計算確定: 出口企業進行退稅申報時,根據當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的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核算出口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末交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上述五個專欄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方核算。
6.「銷項稅額」專欄,記錄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收取的增值稅額。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用紅字登記。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定
7.「出口退稅」專欄,記錄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應收的出口退稅款以及應免抵稅款。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退關而補交已退的稅款,用紅字登記。出口企業當期按規定確定應退稅額、應免抵稅額後,借記「應收補貼款——增值稅」、「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貸記本科目。
8.「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出口企業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貨物和出口貨物免稅等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應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按稅法規定,對出口貨物不予抵扣稅額的部分,應在借記「產品銷售成本」的同時,貸記本科目。企業在核算出口貨物免稅收入的同時,對出口貨物免稅收入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出的「不予抵扣稅額」,借記「產品銷售成本」,貸記本科目。
(二)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1.如當期應納稅額大於零,月未作如下會計分錄:
I. 匯率差在財務費用里怎麼做賬
例如:如果上個月做了一筆應收帳款$57000*匯率7.5=427500;
這個月對方還款按7.52匯率給我們 $57000*7.52=428640;
那這多出來的匯兌差怎麼記帳呢?
上個月:
借:應收帳款427500;
貸:銀行存款427500;
這個月:
借:銀行存款428640;
貸:應收帳款427500;
貸:財務費用—匯兌損益1140。
J. 出口關單月份和財務計收入月份不一致,財務做賬和出口退稅系統分別按什麼匯率做
當然以出口報關單匯率了,賬上收入差異只做「匯兌損失或收益」處理,而退稅系統和出口報關單無差異。帳是活的,而退稅系統及出口報關單是死的!況且收款時,帳上掛的外幣應收是一致,只是匯率不同所以帳上做「匯兌損失或收益」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