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策杠桿是什麼意思
經濟杠桿(economic lever),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專利益原則影屬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 運用經濟杠桿,就是根據國家或經濟組織的既定目標,從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對從事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和當事人造成有利條件或不利條件。利用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動作為閥門,以影響、調節、控制它們的經濟活動,促進或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Ⅱ 在經濟里什麼叫杠桿謝謝!
經濟杠桿
經濟杠桿(economiclever),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利益原則影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運用經濟杠桿,就是根據國家或經濟組織的既定目標,從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對從事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和當事人造成有利條件或不利條件。利用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動作為閥門,以影響、調節、控制它們的經濟活動,促進或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擴展:
《中國經濟史》對經濟杠桿的說明國家和企業必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調節國家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勞動者之間以及勞動者相互之間在 再生產過程中的物質 利益矛盾,正確處理國家和企業、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運用 經濟杠桿,體現為國家和企業把實現既定目標同企業和勞動者的物質利益結合起來,從生產、交換、分配和 消費各個方面影響和調節企業和勞動者的行為,保證國家和企業既定目標的實現。運用 經濟杠桿管理 經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我們過去習慣於用行政手段推動經濟運行,而長期忽視運用經濟杠桿進行調節,學會掌握 經濟杠桿,並且把領導經濟工作的重點放到這一方面來,應該成為各級經濟部門特別是綜合經濟部門的重要任務。」中共十三大指出:「計劃管理的重點應轉向制定 產業政策,通過綜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促進產業政策的實現。」中共十六大進一步強調:「完善國家計劃和 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觀調控體系,發揮 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運用 經濟杠桿,必須符合客觀 經濟規律;要掌握經濟信息和市場動態,做好 經濟預測工作,靈活運用各種經濟杠桿;同時要注意各種經濟杠桿的綜合運用,配合進行。供參考。
Ⅲ 經濟杠桿和國家宏觀調控區別是
二者的含義不同
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經濟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它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制定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引起經濟活動主體的利益關系變動來實現的。經濟手段包括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經濟計劃在我國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年度計劃等。政府制定經濟計劃後,便可選擇相應的經濟參數來具體實施經濟政策。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如稅率的變動)、貨幣政策(如利率、匯率、存款准備金率的調整)、區域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對外經濟貿易政策。它表現為由宏觀調控主體 機構頒布的有關條例、規定。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宏觀調控主體機構往往通過調整價格、稅率、利率、匯率、存款准備金率等經濟參數來影響市場的供求關系,以實現國家的調控目標。
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採取行政命令、指標、指示、規定、查封、扣押、檢查、監督、審批、行政許可等行政措施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它的實施主要是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通過行政系統、行政層次及行政區域中的一些主管單位及其所屬職能部門進行調節來實現的,這種調節是通過縱向性的逐級下達而實現的。
二、二者的地位不同:
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作為獨立的利益主體,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受價值規律的支配的。如果要使企業實現國家的計劃目標,就只能採用物質利益誘導的調節方式,使企業的行為與國家的計劃目標相一致。而經濟手段正是這樣的調節方式,它不僅使企業的活動納入國家目標范圍,也使企業能夠保持獨立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地位。因此,經濟手段是市場經濟中比較理想的調控手段,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
行政手段是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補充。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和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律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都不能有效地調節經濟活動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例如2008年的南方雪災和四川地震),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
三、二者的特點不同:
經濟手段最終要通過市場機制來起作用。國家通過制定實施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對經濟活動參加者進行制約和引導,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通過經濟手段對經濟進行調節具有靈活性、間接性和滯後性的特點。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利率和匯率等經濟杠桿,不同的經濟杠桿具有不同的功能,可以靈活運用。經濟手段一般不直接作用於經濟活動主體,而是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來調節市場供求關系,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其調節是一種間接調節,是一種溫和的引導性質的調節。正是因為這樣,經濟調節的效果不能很快體現出來,而是要過一段時間後才能體現出來,帶有滯後性的特點。
行政手段的運用一般不通過市場機制起作用。行政手段由國家掌握和控制,體現著國家的統一意志和行為。與經濟手段相比,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點:①強制性。由於行政手段是通過國家政權的力量對經濟進行調節的,國家調節經濟的指示、命令、規定一經發布,所有的經濟活動主體就必須執行,不能自由挑選。②直接性。運用行政手段可以直接作用於調節對象而不必通過市場機制。③快速性。行政手段直接作用於調節對象,因此它能較快地實現預定的目標效果。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行政手段主要側重於解決市場秩序問題,而經濟手段主要側重於解決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再回過頭來做上面的這道高考題就不難了。在宏觀調控手段中涉及到價格問題時,如果價格的調整是為了調節市場供求關系進而影響資源配置,則是經濟手段,如提高糧價、降低農葯、化肥價格以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提高水價以促使人們節約用水等;如果調整價格要經政府有關部門核准,如公共交通、通訊、電價、水價由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核准確定,則屬於行政手段
Ⅳ 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目標有什麼
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 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時,需藉助一定的調控手段來實現調控目標。一般來說,宏觀調控手段主要有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經濟杠桿)、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 計劃手段:這是通過政府所制定的長期、中期和短期經濟計劃,對國民經濟的運行和發展進行宏觀調控。宏觀調控計劃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手段,是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計劃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需要配套實施的經濟政策。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的形式主要是指導性計劃,突出其宏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 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價格杠桿:價格杠桿在宏觀經濟調控中具有調節杠桿和核算工具兩種作用。價格作為調節杠桿,其作用主要是通過價格的變動,來調節生產和投資的方向,調節商品流通和消費結構,調節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以及促使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改進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增強適應市場供需變化的競爭能力。價格作為核算工具,其作用主要表現為,它是編制國民經濟計劃的工具,藉助價格可以考核經濟效益的高低,可以檢驗商品生產上的勞動耗費的多少,並可通過價格核算監督企業節約勞動。價格作為調節杠桿和核算杠桿,最終能促使宏觀經濟良好運行。當然,價格杠桿的調節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稅收杠桿:稅收杠桿直接影響企業及個人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活動,最終可以起到調節生產和流通、調節市場供求、調節國民收入分配、調節進出口貿易關系等作用。稅收杠桿的調節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稅收的固定性使之難以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對於需要增加供給、減少需求的商品,靠稅收的調節也難以奏效。 信貸杠桿:信貸杠桿的調控作用主要表現在,通過調節存貸款利率,能夠把閑散的資金動員起來加以利用,支持經濟的發展;能夠控制投資規模,引導投資方向,促進投資結構合理化;能夠控制貨幣流通量,調節社會總需求,保持價格總水平的穩定;能夠促使企業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目前,我國信貸杠桿的調節功能比較弱,比如由於體制原因和歷史沉積所形成的銀企債務問題,很難使信貸杠桿作用正常發揮。 工資杠桿:工資杠桿的調節作用表現在,通過選擇不同的工資形式,確定合理的工資等級差距,調動勞動者積極性;還可通過確定工資總水平,來調節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分配關系。工資杠桿作用的發揮,與完善分配結構和分配方式有重要聯系。隨著分配結構和分配方式的不斷完善,工資杠桿的作用也將很好地發揮出來。 由上可見,幾種經濟杠桿各有長處和局限性,每種經濟杠桿的作用范圍、作用方向和程度都有所不同,單獨運用某種經濟杠桿進行宏觀調控,常常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因此,運用經濟手段進行宏觀經濟調控,關鍵是綜合利用經濟杠桿。 法律手段: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內容包括經濟司法和經濟立法兩個方面。經濟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機關制定各種經濟法規,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經濟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制度、程序,對經濟案件進行檢察和審理的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懲罰和制裁經濟犯罪。 行政手段:這是依靠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計劃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計劃、經濟手段的調節都無效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 宏觀調控的計劃、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各具特點,各有所長,它們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共同組成宏觀調控手段體系。在這一體系中,由於經濟手段較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所以,要以經濟手段為主,綜合運用其他手段,發揮各種調節手段總體功能,以便有效地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控。
Ⅳ 問一下經濟杠桿的概念問題
經濟杠桿就是宏觀經濟里凱恩斯說的那個貨幣乘數,簡單來說,財政支出對GDP拉動倍數是大於1的.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就有擴張性和緊縮性之分,具體看其手段,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手段和貨幣手段.它們都是影響財政支出的,則影響經濟杠桿.
財政手段就是稅收方面的,財政部管的那些;貨幣手段就是調利息,調再貼現率,調存款准備金率,公開市場業務那些,央行管的那些.
Ⅵ 經濟政策和經濟手段的聯系與區別
經濟政策是經濟手段的一種。
經濟手段包括了政策手段、法律手段、計劃手段等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樓上講的計劃手段包含在行政手段中.
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
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
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
宏觀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宏觀經濟政策概念
指國家或政府為了增進整個社會經濟福利、改進國民經濟的運行狀況、達到一定的政策目標而有意識和有計劃地運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而制定的解決經濟問題的指導原則和措施。
總結:
政策是宏觀上的指導,手段是在政策的指導下具體使用的途徑與方式。有時兩者重合。
Ⅶ 財政政策有哪些主要工具它們是如何調節經濟的
財政政策是國家整個經濟政策的組成部分。
指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任務而規定的財政工作的指導原則,通過財政支出與稅收政策來調節總需求。
政策工具:政府支出是指整個國家中各級政府支出的總和,由具體的支出項目構成,主要可以分為政府購買和政府轉移支付兩類。
政府購買是指政府對商品和勞務的購買,如購買軍需品、機關公用品、政府雇員報酬、公共項目工程所需的支出等都屬於政府購買。政府購買支出是決定國民收入大小的主要因素之一,其規模直接關繫到社會總需求的增減。購買支出對整個社會總支出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調節作用。
政府轉移支付是指政府在社會福利保險、貧困救濟和補助等方面的支出。轉移支付不能算作國民收入的組成部分,它所做的僅僅是通過政府將收入在不同社會成員之間進行轉移和重新分配。
再看政府的收入
稅收是政府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它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律預先規定的標准,強制的、無償的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與政府購買支出、轉移支付一樣,稅收同樣具有乘數效應,即稅收的變動對國民收入的變動具有倍增作用。
當政府稅收不足以彌補政府支出時,就會發行公債,使公債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又一組成部分。公債是政府對公眾的債務,或公眾對政府的債務。它不同於稅收,是政府運用信用形式籌集財政資金的特殊形式,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
增加政府支出,可以刺激總需求,從而增加國民收入,反之則壓抑總需求,減少國民收入。稅收對國民收入是一種收縮性力量,因此,增加政府稅收,可以抑制總需求從而減少國民收入,反之,則刺激總需求增加國民收入。 財政政策是國家整個經濟政策的組成部分。
供參考。
Ⅷ 經濟手段包括哪些內容
經濟手段包括經濟杠桿與經濟政策和計劃,其中經濟杠桿: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利率、匯率、工資、資金等。
1、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
2、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
3、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國家在宏觀調控中最常用的經濟手段。
4、經濟政策如國家制定和實施的開發性扶貧政。國家制定和實施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五年計劃、年度計劃等,不僅指明了發展的目標、任務、重點,而且有相應的措施保證。
(8)什麼政策被稱為經濟杠桿擴展閱讀: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1、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政策和計劃,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
2、國家宏觀調控,應該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觀的宏觀調控體系,充分發揮宏觀調控手段的總體功能。
3、用經濟手段調節經濟主要是指:由政府制定並貫徹實施各種宏觀經濟政策;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杠桿來具體落實這些政策。
4、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主要是指:圍繞著市場制度和規則的建設,進行必要的立法和執法,目的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5、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調控的目標和任務,需要通過制定和貫徹各項宏觀經濟政策來加以實現。宏觀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其中,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最為重要,其他各項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都要依託於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運用。
Ⅸ 國家調節經濟的政策手段有哪些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你講的計劃手段包含在行政手段中.
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
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
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
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法律手段:這是指政府依*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內容包括經濟司法和經濟立法兩個方面。經濟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機關制定各種經濟法規,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經濟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制度、程序,對經濟案件進行檢察和審理的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懲罰和制裁經濟犯罪。
行政手段:這是依*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計劃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計劃、經濟手段的調節都無效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