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業務費與業務招待費有什麼區別業務費就是商務費嗎
雖然沒有業務費這一科目,但是肯定還是有業務費這一項,比如:送禮、回扣、送紅包等,這的的確確是業務費,但是又不好出賬,一般都是放在招待費和辦公費裡面,開辦公用品發票或者招待票做賬。OK
Ⅱ 傭金與居間費有區別嗎是否合法稅務對這筆費用占合同額的比例是否有限制謝謝!
一樣的。居間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託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是一樣的。
有限制,如下: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Ⅲ 銷售傭金與業務提成的區別
班關鍵是要弄清是否同企業存在任職、僱傭關系。 1。如存在,是業務提成,按照規定通專過應屬付工資核算,並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在企業所得稅法中屬於工資薪金範圍,按照計稅工資執行。 2。如不存在,是銷售傭金,既然是銷售傭金財務上一般應該是計入營業費用。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單位應該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須符合以下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傭金支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有真實、合法憑證;(個人取得的最好是地方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2、支付對象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金額的5%。
Ⅳ 手續費及傭金,和回扣,業務提成有什麼區呢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是企業為取得收入支出的手續費傭金。
關於回扣,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屬於商業賄賂性質的「回扣」支出,自然不得在稅前扣除;即使在賬內支付「回扣」,只要不屬於合法、正當的商業行為,不能取得真實、合法憑證,也不可能得以稅前扣除。所以,納稅人不得將實質上的回扣混同於手續費與傭金支出。
關於業務提成,只要獲得業務提成的人員屬於支付單位的員工,則其屬於職工薪金性質。29號文強調,手續費及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這一規定的目的在於區分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與工資薪金支出。工資薪金是單位向其有任職或僱用關系的員工支付的勞動報酬,本單位的員工(例如業務員)根據達成的業務量獲得的業務提成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並按國稅函[2009]3號文的規定據實扣除。而手續費及傭金則是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費用,與工資薪金的支付主體身份不同。如果獲得手續費或傭金收入的一方為自然人,則其應對該項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筆者認為,29號文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含交易雙方代理人和代表人,這里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指向不夠明確,他們應該是與單位有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人員,而不是那些無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人員。例如,保險公司支付給與本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無法定任職關系或僱用關系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報酬仍應屬於傭金性質,而不屬於工資薪金。
Ⅳ 傭金和薪金有啥區別啊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薪金是指社會主義國家公職人員以貨幣工資的形式從社會領取的勞動報酬。
2、所包含的不同
傭金包括股票傭金、國際貿易式傭金、銷售傭金三種形式;
薪金包括工資、分紅、年終獎、福利等多種形式。
3、適用法律不同
薪金按照《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的權利義務,和用工單位存在著僱傭被僱傭的關系,用人單位除了支付薪金報酬之外,還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傭金則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具有獨立性、自由性,其行為受《合同法》調整。
(5)合同的傭金和業務費區別擴展閱讀:
公平感知因素:
1、薪金分配公平因素
員工對分配公平的感知來自兩個方面摘要:薪酬是否和自己的績效、貢獻相平衡;薪酬是否和他人或組織標准相平衡。
因而分配公平就要求薪酬等級標准要建立在工作分析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還要減少評估結果中的人為誤差
2、薪金程序公平因素
雇員應該在薪酬管理中擁有一定的發言權和參和權,以利於員工得到公平的待遇。認為薪酬管理中的程序公平因素有以下五個摘要:
(1)、薪酬管理體系的設計和實施過程中要採用雇員的建議;
(2)、管理過程中存在著雙向交流;
(3)、雇員有能力對管理過程或管理結果提出質疑或反駁;
(4)、管理者熟悉雇員的工作;
(5)、採用的標准前後保持一致。
3、薪金人際公平因素
人際公平是員工對上級在態度上的一種感知,上級是否有禮貌地對待下屬,是否尊重下屬的尊嚴、由此而產生員工對上級是否信任、敬佩、是否願意服從上級的指揮等。
Ⅵ 淘客傭金和服務費都有什麼區別
申請成為淘寶客後,淘寶用戶需要了解一些術語。例如,淘寶客人傭金和淘寶客人服務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以下內容將介紹淘寶傭金和淘寶客服費的區別。
淘傭金,淘傭金和服務費的差額。
淘寶客傭金在淘寶客交易成功後,直接從賣家綁定的支付寶賬戶中扣除。不涉及服務費,但是要扣除傭金,也就是說傭金要付給幫商家促銷的淘客戶。
淘寶服務費是指商家在淘寶客報名招商負責人活動時,支付給活動組織負責人的服務費。需要注意的是,營銷總監活動的最終傭金是服務費和傭金的總和。所以,只有報名參加總公司活動的人才會有服務費。
淘寶服務費是根據活動的價格範圍來確定的,比如1元到1.5元的服務費,1元到5元的活動。如果是10元以上的活動,服務費一般為優惠券後客戶單價的10%。再者,服務費不是一成不變的,主要是由商家給出的服務費水平決定的。活動傭金還是要看商家的活動規模。
還有一個技術服務費,是阿里媽媽平台在淘寶客人使用阿里媽媽-淘寶聯盟產品賺取傭金後,向淘寶客人收取的服務費。每月20日結算時收取10%的技術服務費。收費方式是:先計算每筆交易的技術服務費,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再將這些技術服務費相加。
做淘寶客賺錢嗎?
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淘寶客仍然是一個相對盈利的項目。淘寶客門檻不高,對於一些有客戶資源和空閑時間的人來說,這是一個賺錢的好方法。因為淘寶客比較自由,不需要指定時間地點,不需要每天早起熬夜,只需要時間宣傳,隨時隨地都可以。
很多商家設定的傭金也是非常可觀的,尤其是現在媒體發達,很多人都在自己的私人流域,賣貨能力很好。比如一群在微信業務、顫音、微信官方賬號工作的人,粉絲基數大,很有粘性。如果這些人去淘寶做客,他們的收入很不錯。
看了上面的介紹,你淘寶客應該能區分出淘寶客傭金和淘寶客服務費的區別,一個是你能拿到的,一個是淘寶聯盟平台自動扣除的,所以差別還是很大的。
Ⅶ 傭金與提成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提成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
2、條件不同。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而提成主要是單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實行獎勵制度。
3、法律特徵不同。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而提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不過是企業或公司自行實行的一種對員工的「福利」。
傭金與提成這兩種不同獎勵形式對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對於提升單店的業績顯有成效。
2、獎金配比無據可依,給員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爭端,形成做多了也沒意思的概念,對於積極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營造較良好的團隊。
3、基本無法提高員工積極性,但是不會引起員工的爭端,對團隊凝聚力培養最有利。
員工會注重個人的業績忽視團隊的凝聚力,或者只關注銷售的方面和影響業績的因素而不願承擔團隊的其他輔助性工作,過於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勵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Ⅷ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業務及管理費的區別
不一個概念,手續費和傭金一般指中介業務收入,給保險公司等開手續費發票的和發放傭金部分
Ⅸ 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 和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有什麼區別
傭金可以來分為凈傭金自加上規費;
凈傭金就是傭金在扣除交易所規費後的費用,凈傭金要扣除以上費用後剩餘的才是利潤。
傭金收入就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收入牽涉到做賬問題,又出現了明傭金和暗傭金,暗傭金應該是違反財務制度的。
Ⅹ 簽訂合同上寫的服務費用和押金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
服務費用是應付費用。如約支付後就不能拿回來了;但押金一般是可以拿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