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組問詢函的回復交易所要審核多久
重組問詢函公司回復後交易所一般審核時間1個禮拜左右就會恢復,去東方財富網輸入代碼看公告裡面有,交易所通過就會復牌,望採納
『貳』 重大資產重組一般要多久
1、深交所2014年11月做出的專項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停牌三個月後如公司仍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是否復牌或繼續停牌以及停牌期限長短等將視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內幕交易防範與維護投資者交易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而定。」
2、上交所2015年1月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並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
按照新規則披露的原則,停牌時間上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5個月。
『叄』 證券交易所對重大資產重組事後審核時間是多久
您好,資產重組申請獲證監會恢復審核到批復要30個工作日給相關公司答復, 至於核準是否通過 則需要及時關注公告的。
『肆』 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重組審核意見一般要多長時間
國內的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並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交易所仍然會收取費用以維持交易所的運行、上海交易所要收交易規費(一般是萬分之1.8左右),以及買賣的過戶費(按股數1000股1元錢人民幣收取)深圳交易所只收取交易規費,不收取過戶費。一般選擇在哪個交易所上市,除了考慮企業的所在地,的是考慮上市企業的市值大小,一般大市值的大盤股在上海上市,中小市值的股票在深圳上市。
『伍』 資產重組方案上報交易所後需要多久
1,一般需要15個工作日左右,最長一個月左右的審批時間。
2,資產重組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 首先是收購股權,分協議轉讓和場內收購; 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
3, 第一部分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資產重組流程圖 第三部分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第二階段 資產置換以及企業重建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目標選擇 明確並購的意圖與條件,草擬並購戰略 尋找、選擇、考察目標公司 評估與判斷 全面評估分析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制定重組計劃及工作時間表 設計股權轉讓方式,選擇並購手段和工具評估目標公司價值,確定購並價格 設計付款方式,尋求最佳的現金流和財務管理方案溝通:與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接洽,溝通重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陸』 重組證監會審批需要多久
一般是一個月左右,就看有沒有反饋及反饋的次數了。
『柒』 股票重組被證監會受理後多久之內能批復 怎麼有人說20+10 有人說三個月 到底多少天啊 證券法怎麼寫的
一、證監會股票重組審批不超過15個工作日。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二、重組委通過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工作會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經並購重組委表決通過的,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
公司應將完整合規的落實重組委意見的回復上報證監會上市部。落實重組委意見完整合規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批准文件。
(7)交易所重組審查要多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 、規則,並依法行使審批或者核准權;
(二)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登記、存管、結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服務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證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四)依法制定從事證券業務人員的資格標准和行為准則,並監督實施;
(五)依法監督檢查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開情況;
(六)依法對證券業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依法對違反證券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
『捌』 上市公司的重組一般需要經過什麼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時間呢
你好,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流程:
一、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流程
(一)、申報接收和受理程序
證監會辦公廳受理處統一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對上市公司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報材料包括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及電子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以下簡稱證監會上市部)接到受理處轉來申報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發出補正通知。
補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及獨立財務顧問需在收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的回復意見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意見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補正回復後,證監會上市部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出具書面通知。受理後,涉及發行股份的適用《證券法》有關審核期限的規定。為保證審核人員獨立完成對書面申報材料的審核,證監會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饋意見發出這段時間實行「靜默期」制度,不接待申報人的來訪。
(二)、審核程序
證監會上市部由並購一處和並購二處分別按各自職責對重大資產重組中法律問題和財務問題進行審核,形成初審報告並提交部門專題會進行復核,經專題會研究,形成反饋意見。
1、反饋和反饋回復程序:在發出反饋意見後,申報人和中介機構可以就反饋意見中的有關問題與證監會上市部進行當面問詢溝通。問詢溝通由並購一處和並購二處兩名以上審核員同時參加。按照《重組辦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反饋意見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應當自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復,獨立財務顧問應當配合上市公司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回復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
2、無需提交重組委項目的審結程序:上市公司和獨立財務顧問及其他中介機構提交完整合規的反饋回復後,不需要提交並購重組委審議的,證監會上市部予以審結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規的反饋回復的,或在反饋期間發生其他需要進一步解釋或說明事項的,證監會上市部可以再次發出反饋意見。
3、提交重組委審議程序:根據《重組辦法》第27條需提交並購重組委審議的,證監會上市部將安排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議。並購重組委審核的具體程序按照《重組辦法》第28條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的規定進行。
4、重組委通過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工作會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經並購重組委表決通過的,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公司應將完整合規的落實重組委意見的回復上報證監會上市部。落實重組委意見完整合規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批准文件。
5、重組委否決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否決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時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上市公司擬重新上報的,應當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進行表決。
二、上市公司並購的方式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必須遵守證券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在收購要約期限內,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賣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權轉讓。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第七條:中國證監會收到上市公司報送的全部材料後審核工作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玖』 重大資產重組 回復交易所問詢之後 多久能通過
上市公司年報公布前一個月是窗口期,證監會規定是不能重組和籌劃重大事項的!該股即使有資產注入題材,也要等年報公布後。雙方都同意重組再進行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