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② 資產管理業務中的專項資產管理和集合資產管理的區別是什麼。不都是證券公司與客戶一對多嗎
專項資產管理、集合資產管理和定向資產管理是資產管理的三種業務,三者的差別在於:
專項資產管理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接受眾多客戶的委託管理他們的資產,即一對多,但是投資對象是專門的,故稱專項資產管理;
集合資產管理也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接受眾多客戶的委託管理他們的資產,即一對多,但是它的投資對象卻不是專門的,它又可分為限定性的和非限定性的集合資產管理,前者的投資對象受到限制(但並非專門,所以它與專項資產管理是有區別的),後者則沒有限制。
定向資產管理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只接受一個客戶的委託管理其資產,即一對一。
PS:主要的區別就是這些吧,詳細的我記不清了,你可以參考一下《證券交易》(即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用的參考書目),裡面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很容易區分的。
③ 天風證券有沒有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什麼特點
有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是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客戶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戶資金交由具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法人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進行託管,通過專門賬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行為。天風證券作為一個全牌照綜合類券商,肯定是有這項業務的。
④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在銀行買好還是在證券公司買好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什麼?
簡而言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就是由專業的投資者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管理。這里專業的投資者指的是獲准創新試點的證券公司。大家都知道,金融行業的公司,既要有營業執照,還得有金融牌照。辦營業執照相對容易;但金融牌照是由央行和證監會頒發的,必須達到一定的資質才可以,這就比較難了。(你或許聽說過這樣的話,「某某公司的牌照可值錢了!」就是因為取得它太難了!)如果通不過央行和證監會的審批,是拿不到金融牌照的,也就無法開展相應的金融業務。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是一項創新類業務,只有通過證監會審批的具備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創新類證券公司才可以開展。而獲准創新試點是需要證券公司達到一定的監管要求的,查了一下:綜合類券商的凈資本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凈資本在1億元以上,可以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擁有從事各項創新業務的資格。
⑤ 券商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有什麼不同
這兩個之間的差異,大概說說: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以投資於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但投資額度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差不多這么多
⑥ 基金資管和證券資管有哪些特點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基金子公司資管
政策法規:2012年9月26日,證監會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10月31日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開資管業務。此後一年半的時間,基金資管行業發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已成立62家,資產管理業務規模很快將破萬億。
優勢:小額充足,300萬元以下的小額200個;在操作模式上與信託最接近;且由於讓利於投資者,產品收益高於信託,在募集速度和投資者喜好程度上更勝信託。
劣勢:基金子公司成立時間較短,自身資本實力不如信託;以降低費用,提高產品收益,壓縮自身利益擴張發展的模式不可持續;運作尚不夠成熟,產品需要精挑細選。
券商資管
政策法規:2012年10月18日,證監會公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配套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和《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券公司被譽為擁有了金融投資全牌照,能夠開展信託公司能做的大部分業務。券商資管一經放開,便迅速發力。據統計,截至2013年3季度末,券商資管規模達到3.89萬億元,目前規模已近4萬億,有強勢超越信託之勢。
優勢:小額充足,300萬元以下的小額200個;營業部網點多,在客戶資源、營銷能力和投資證券市場等方面具有先天優勢,以及和銀行、基金、信託、保險等機構長期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渠道。
劣勢:大部分為操作簡單,缺少技術含量的通道業務,主要依賴銀行渠道,難以形成持續競爭力;審批制,審批流程長,效率不高。
⑦ 證券公司自營與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參與資產管理的區別
規模控制:證券公司可以以自由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1個集合計劃的自由資金不得超過總規模的5%,且不超過2億員,參與多個集合計劃的不超過15%。
運作賬戶:自營自己名義開設的自營賬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必須在專門賬戶中。
門檻不一樣:自營 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1億,凈資本5000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限定性>=3億 非限定性>=5億
*非拷貝,自己總結的*
⑧ 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平常買的股票基金有什麼不同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⑨ 定向資產管理和集合資產管理的區別是什麼
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它們之間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 集合理財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債券及回購、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股票、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投資品種。具體的你可以去天風證券官網看下
⑩ 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產品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根本區別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財產品是證券公司管理,它們都想賺錢,所以它們都開設理財產品,賺取投資者的管理費
基金公司在理財上比證券公司更專業,基金的收益、風險均比集合理財產品高,流動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財產品好很多。
集合理財產品的風險控製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風險更低,並且在產品設計上要靈活得多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集合理財產品只是過渡性的理財產品,會逐漸被基金所排擠
一般地,資金量大的長線投資者,適合買集合理財產品,普通的投資者,適合買基金。
具體的比較如下:
首先,證券公司集合理財收費機制較基金靈活。基金一般收取較為固定的管理費,如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費一般為1.5%,投資人購買基金還需交納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手續費。現在發行的券商理財產品一般收取參與費和退出費,比例較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率稍低。至於管理費的提取方式,有的與投資人約定其他收費方式如以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費或約定按投資業績計提管理費等,形式比較靈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採用了「隱性保障」的辦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都會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的自有資金放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並保證在計劃存續期不會退出,有的產品會規定存續期滿如果投資人發生虧損或收益率未達到一定水平,則管理人將自有資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補償,一般是自有資金的本金補投資人本金,自有資金收益彌補投資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資金或投資收益全部補償完畢為止。但大多數股票基金不具有這樣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數開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則沒有這樣的約定,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再次,基金的流動性比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好。 封閉式基金可以隨時進行買賣;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的周期一般為2~3個工作日,變現容易。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首先要經歷一個短則1個月,長則1年的封閉期。即使在開放期,產品的開放日也比較有限,一般為每個月的3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
另外,在運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如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信處披露管理辦法》專門對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額凈值,對於基金管理人發生的重大事項也應及時公告,除此之外,還應於每個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詳細說明基金在上述期間的業績表現、投資組合情況、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項等內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隨時掌握基金最新的運作信息。而關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相關法規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由於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規范及嚴格,因此在運作的透明度上要優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最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門檻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財參與門檻相對較高,最低一般為人民幣5萬元至10萬元。投資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比較低,如開放式基金一般為1000元,封閉式基金由於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限定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