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監會披露郵儲銀行違規票據案怎麼處理的
銀監會披露郵儲銀行79億元違規票據大案查處結果
12家涉案機構被罰沒2.95億元
此類案件再次發生可能性較低
不過,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類票據大案新發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2016年5月開始,監管密集出重拳整治。央行、銀監會聯合發出《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規定,「受理轉貼現業務時,擬貼入銀行必須確認交易對手已記載背書,禁止無背書買 賣票據。」
為了從根源上杜絕票據市場亂象,2016年年底,央行頒布《票據交易管理辦法》,對票據市場參與者,票據市場基礎設施(票交所)、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登記與託管、票據交易以及票據交易結算與到期處理進行了規定。2016年12月8日,由央行牽頭籌建的上海票據交易所正式上線。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指出,這一類案件再次發生可能性較低。2017年1月1日開始推行電票,300萬以上的票據採用電票形式,本次案件中所發生的「私刻公章、偽造證照合同、違法違規辦理同業理財和票據貼現業務、非法套取和挪用資金」都屬於紙質票據造假環節,目前已經幾乎可以避免。
不過曾剛強調,銀行還是要從處罰中吸取教訓,在各種業務方面都強化合規性管理,強化對員工的要求。
㈡ 央行包括哪幾個銀行
央行包括1個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中國人民銀行的產生背景
(1)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 18世紀初,西方國家開始了工業革命,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和商品經濟的迅速擴大,促使貨幣經營業越來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圖,由此產生了對貨幣財富進行控制的慾望。中央銀行產生於17世紀後半期,形成於19世紀初葉,它產生的經濟背景如下:經濟發展
(2)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頻繁出現資本主義經濟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導致連續不斷的經濟危機。面對當時狀況,資產階級政府開始從貨幣制度上尋找原因,企圖通過發行銀行券來控制、避免和挽救頻繁的經濟危機。
(3)商業銀行的普遍設立,伴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銀行業也逐步興盛起來。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興起在推動歐洲大陸的貨幣兌換商轉變成商業銀行的同時也加速了新銀行的涌現。
(4)貨幣信用與經濟關系普遍化。資本主義產業革命促使生產力空前提高,生產力的提高又促使資本主義銀行信用業蓬勃發展。主要表現在一是銀行經營機構不斷增加;二是銀行業逐步走向聯合、集中和壟斷。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危機的頻繁發生,銀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為中央銀行的產生奠定了經濟基礎,又為中央銀行的產生提供了客觀要求。
㈢ 交易所有央行票據嗎
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1年)。 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 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等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它的發行對象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個人不能直接投資。2007年我國央行票據的交易商共有52家,除中金公司、3家證券公司、4家保險公司和2家基金公司外,其餘的均為商業銀行。一般而言,中央銀行會根據市場狀況,採用利率招標或價格招標的方式,交錯發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票據,其中以1年期以內的短期品種為主。 理解央行票據,首先需要理解公開市場操作。公開市場操作,是中央銀行利用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統投入或撤走准備金,用來調節信用規模、貨幣供給量和利率,以實現其金融控制和調節的活動。在大多數發達國家,公開市場操作是央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在我國,人民銀行則從1999年開始將其作為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央行票據則是我國公開市場操作的主要工具之一,它出現於2002年。在此之前,國債和金融債是主要操作對象。發行央行票據,是一種向市場出售證券、回籠基礎貨幣的行為;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基礎貨幣的投放。一般而言,央行票據發行後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流通交易,交易方式有現券交易和回購。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有價證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後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有價證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回購交易則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的操作方向正好相反。現券賣斷與正回購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但是,它們均受到央行實際持券量的影響。 央行票據主要用於承擔短期政府債券的功能,對於調控貨幣供應量、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熨平貨幣市場波動和引導利率走勢發揮了重大作用。首先,央行票據承擔著調控貨幣供應量的職能。例如,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等因素的影響下,外匯儲備迅速增加使我國外匯占款巨幅增加。為了減少外匯占款增加對基礎貨幣供給增長的負面影響,央行大量發行央行票據,發揮其沖銷功能。其次,央行票據可以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防止信貸過快增長。目前在公開市場操作中,央行票據的認購主力是商業銀行,定向央行票據更是主要面向資金面寬裕尤其是貸款增速過快的銀行發行。例如,今年3月9日向9家商業銀行發行1010億元期限為3年的定向票據。第三,央行票據可以用來熨平貨幣市場波動。隨著我國參與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投機資本對國內房地產等市場的投資將會影響國內經濟,由此產生的經濟波動需要靈活的貨幣政策工具來調節。因此,今後的貨幣政策將會以公開市場操作為主,央行票據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最後,央行票據有助於形成市場基準利率。央行票據因其靈活性和主動性而成為貨幣市場的「風向標」,引導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和相關債券市場形成相應期限的市場利率和收益率曲線,其一級市場收益率逐漸成為利率的定價基準。當然,要充分發揮央行票據的功能,還必須做好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備金的合理組合。 央行將隔周發行一年期央票刺激經濟 央行發出刺激經濟信號:從2008.10.28起,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將以每兩周一次的頻率發行一年央行票據。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減少央行票據的供應量,進一步推動銀行積極放貸。 此前,一年央行票據一直保持著每周一次的發行頻率。昨天發布的今年第五號公開市場業務公告顯示,央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決定隔周發行一年期央行票據,本周將暫停發行。這一舉措的主要目的是為保證市場流動性充分供應。 央行在公開市場發行央行票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對沖外匯占款和到期釋放的資金。而距今年年底,公開市場到期資金量合計僅為3400億元,月均到期量僅為三季度的50%。同時,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目前央行被動投放外匯占款的增速也在出現下降。因此,一年央行票據的「半退」有其客觀因素。 但是,更有業內人士指出,減少一年央票發行頻率的深層次原因或與推動銀行主動放貸有關。 值得關注的是,早在今年7月初,為放鬆銀行體系流動性,減少三年央票對銀行貸款的替代,央行已經在公開市場暫停了三年央行票據的發行。但是,出於擔心企業的信用風險,銀行體系內大量的流動性又開始向期限較短的一年央行票據集結。這一現象自央行於9月中旬宣布「雙降」後愈演愈烈。由於整個銀行體系的流動性日趨寬裕,最近兩周,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上報的認購量迅速放大,超額認購倍率不斷攀升。一年央行票據發行利率在兩周內猛降40基點,至3.5%。盡管如此,一年央票對機構的吸引力並未消退,在龐大的需求下,其二級市場收益率已於昨日跌至3.08%。 一些銀行間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減少央行票據發行頻率意味著央行將減少一年央行票據的供給,一年央票的稀缺性,一方面會加速其短期收益率下降的速度,壓縮機構對一年央票的投機空間;另一方面,則促進行商業銀行主動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資產,將流動性引向銀行信貸。此外,由於目前的貨幣市場體系中,一年央行票據的定價基準地位暫無法替代。因此,一年央行票據還不能全身而退,通過保持其發行頻率,穩定整個貨幣市場的定價體系。 一年央票「半退」後,正回購可能將成為公開市場操作的主力。目前央行手握大量國債,完全可以通過正回購的方式,調整銀行體系的流動性。並且正回購的期限選擇餘地更寬,短則7天,長則可達一年。一些銀行間市場交易員認為,不排除央行在今天的公開市場上,對1年正回購進行操作,以彌補一年央票的缺位。 正回購 正回購是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也是央行經常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可以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較央行票據,正回購將減少運作成本,同時鎖定資金效果較強。 正回購是央行以手中所持有的債券做抵押向金融機構融入資金,並承諾到期再買回債券並付出一定利息。我國央行的正回購操作以7天居多,每周到期再滾動操作。
㈣ 中央銀行票據的參與主體包括中央銀行和什麼
參與的主體包括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48家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以及二級市場上的投資者。
由於央行票據發行不設分銷,其他投資者只能在二級交易市場上進行投資與交易。只不過是央行與其他投資者沒有進行直接的交易,但是二級市場的交易信息對一級市場上央票的定價等具有影響作用。央行在2007年10月23日發布的公開市場業務公告就提到,由於央行不能直接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為了使發行央行票據的作用以及央行職能充分發揮,應盡快允許央行票據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所以,二級市場的交易是央行票據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央銀行票據簡稱央票,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債券發行系統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實質為中央銀行債券,期限為3個月-三年,是短期債券。
中央銀行發行央票,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資產端不變,負債端「發行債券」項目增加,「准備金存款」項目減少。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資產端債券(央票)增加,負債端准備金存款減少。
㈤ 中央銀行票據的投放資金
中國人民銀行25日發布數據顯示,人民銀行於本周四(8月25日)以價格(利率)招標方式發行了2011年第六十五期央行票據,期限3個月,發行量30億元(人民幣,下同),價格99.22元,參考收益率3.1618%與上期持平;並開展了正回購操作,期限91天,交易量30億元,中標利率3.16%。
據統計,本周央行公開市場到期資金量下降到250億元,較上周大幅減少640億元,降幅達71.91%。全周累計回籠資金90億元,周凈投放資金160億元,連續6周累計凈投放資金2,190億元。此外,本周二還進行了2011年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七期)招投標,釋放資金300億元。
㈥ 說央行票據對市場能起到對沖,不懂,感覺很神奇!
以下是我以前的一些資料,希望能對你有用,如果你還有其他需要的,可以給我發信息或者到同城票據網去查詢:
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而命名的,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有3年。
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
央行票據的發行實現了央行和市場的雙贏,央行票據的發行為央行貨幣政策的實施創造了條件,增強了其調控市場資金供求的能力,同時為保險資金、貨幣市場基金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機構理財資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短期債券供給不足的情況下,提供、彌補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短期投資品種。
盡管目前市場上央行票據存量只有30000多億元,但受潛在市場需求的影響,其在二級市場的活躍度卻遠遠高於其他品種,交易量占總交易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市場認可程度非常高。
隨著短期內央行票據大量持續的發行和市場成員對央行票據等貨幣市場工具的認可程度不斷增強,央行票據的活躍度和影響力將進一步增強。
央行票據由央行到期兌付,所以無任何信用風險,央行也可以隨時提前兌付。
㈦ 票交所是什麼意思
票據交易所,簡稱票交所。
2016年6月,央行與商業銀行溝通,或牽頭籌建票據交易所。初步的方案是「票交所」將按照公司化、市場化的方式運營,由央行主導,多家商業銀行參股聯合組建的形式。
央行早在2015年就開始調研論證建立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所,已召開了多次會議,計劃最快是能在年底落地。最近的一次溝通會於2016年5月10日在工行召開,有近十家商業銀行參與。會上主要商討各商業銀行的入股意向,是否入股,各家銀行也在內部論證階段。
㈧ 銀保監會、住建部、央行聯合發文: 「圍堵」經營貸流入房地產市場
鳳凰網房產訊 3月2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
㈨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4、監管職能:制定有關的金融政策、法規,作為金融活動的准則和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依據和手段。依法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置統籌規劃,審查批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和其他重要事項。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5、調控職能: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9)央行聯合多家銀行籌建票據交易所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行使監管職能的對象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除此之外中央銀行還需要對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運行機制進行監督管理。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㈩ 剛出個「票交所」,央行又搞個「數字票據交易平台」,什麼鬼
2016年12月,作為全國統一票據交易平台的票交所正式成立。票交所是基於紙票電子化、ECDS電票票據交易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