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和銀行是怎麼合作的
不是的,一家證券公司都至少跟三四家以上的銀行有第三方存管協議,越大的證券公司合作的銀行越多,我上班的中信金通證券就可以跟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招商、浦發、興業、中信、民生,甚至農村信用社合作。
Ⅱ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和銀行如何合作
一、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獲得融資融券業務存管資格的銀行銀證業務市場佔有率將進一步擴大,形成強者恆強的局面。
2.增加銀行的資金存管和清算業務量。
3.資金融通及轉融通業務將為銀行提供新的業務機會和利潤增長點。
4.券商自有資金存款規模可能下降。
5.與資本市場掛鉤的投資品種收益會進一步提高。
6.同業拆借市場格局出現變動。
二、銀證合作面臨新機會
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是打通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資金通道的重大突破,特別是將傳統的銀行信貸職能賦予了證券公司,是監管模式上的重大創新,由此會帶來諸多的銀證合作機會。
1.信用資金存管合作。
2.優質客戶合作。
3.資金融通合作。
4.客戶授信與徵信合作。
為應對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證券公司、商業銀行一直在積極備戰,在人力、系統、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准備,隨著業務的試點與擴大,新一輪優質客戶資源的爭奪、銀證競爭格局面臨再一次洗牌的機遇。
Ⅲ 證券公司與銀行是怎麼合作的,他們的共贏點在什麼地方啊
合作方法:證券公司的資金要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銀行為證券公司客戶提供結算卡和結算服務,銀行還會證券公司的客戶開戶提供宣傳渠道和營銷支持。
1、證券公司的三方存管必須得到銀行去辦理,這是國家證監會的要求。
2、客戶做三方存管,間接的等於去銀行存款。證券公司也允許銀行到他們的營業部去設定。
共贏點: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銀證合作定向業務)發展迅速,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者的現實需求,並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
(3)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協議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規范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明確銀證合作業務的禁止性要求
《通知》明確銀證合作定向業務,是指合作銀行作為委託人,將委託資產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定向資產管理,向證券公司發出明確交易指令,由證券公司執行,並將受託資產投資於合作銀行指定標的資產的業務。
《通知》強調,證券公司開展銀證合作定向業務的禁止性行為,包括證券公司分公司、營業部獨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分公司除外);證券公司不允許開展資金池業務、將委託資金投資於高污染、高能耗等國家禁止投資的行業或進行利益輸送。
二、明確合作銀行遴選標准
為規范銀證合作定向業務開展,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合作銀行遴選機制,明確遴選標准和程序。《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對合作銀行的資質、信用狀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慎選擇合作銀行。合作銀行的基本條件包括: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控機制健全有效;
最近一年年末資產規模不低於300億元,且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最近一年未因經營管理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被採取重大行政監管措施;最近一年財務狀況未出現顯著惡化、喪失清償能力等。
三、加強定向合同規范性要求
《通知》規定,證券公司應在銀證合作定向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包括明確委託資產的來源和用途、約定投資指令流程和用途、明確以委託資產現狀方式向委託人返還、不得變相向委託人保本保收益、不得私下簽訂補充協議和充分揭示特定風險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