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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

發布時間:2021-04-04 21:28:20

⑴ 什麼是股票的公開發行

你好,公開發行指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公開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包括個人投資者、法人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等。

⑵ 公開發行股票與公開上市是不是同一個概念

不是

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回

公開發行是指向答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而股票上市,應當符合: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由此可知,股票已公開發行,並且其份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才有資格上市。

⑶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那麼剩下的75%的部分沒有發行,在資產負債表的表現形式是

公開發行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25%以上,是指公司上市時公眾持股需要達到這個比例。
剩下的75%並不是沒有發行,而是這部分持股的可能是大股東,公司高管,股權基金等這種,這些不算社會大眾啊,既然是上市公眾公司,自然需要滿足公眾持股比例的要求。

⑷ 什麼叫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基本步驟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⑸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

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後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⑹ 股東持有的 公司公開發行上市之前的 原有公司股份 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自由流通嗎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過時矣。

⑺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⑻ 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的持股成本

這個很難說的,什麼一塊錢、幾毛錢的說法都是在故意做噱頭,現在中國很多專家簡直就是騙子,開口就胡說八道,以各種光鮮的名義去騙那些不懂的人。
PE的成本:
公司上市前會尋求PE公司幫助上市,那麼PE公司會對該公司的價值做出評估,
比如一家企業凈資產2000w,年利潤為1000w,那麼PE買這家公司的股份,常見粗略演算法是1000*10倍作為公司的估算價值,然後付出3000w買30%的股份。這里估值就決定了該PE的股票成本了。如果企業按2000w凈資產折算2000w股,那麼PE就是花了3000w買了2000w*30%的股票,即每股成本為5元。
假定這家公司從PE進入到上市,發展停滯,上市時年利潤依然是1000w,那麼該公司發行股票的時候,按市盈率30倍發行,則是1000w*30倍總市值=3億,其中PE佔了30%,就是說他如果能立刻賣出所有股票,就能得到9000w的回報,則他的回報率就是300%。
風投或戰略投資者成本:
這個完全看他們是什麼時期進的,如果和PE時間差不多,他們的成本差別也不會太大,但如果是天使類投資,在創業早期進入的,那麼他們的成本應該相當的低。
公司創業者成本:
這個就更不好說了,有可能這家公司創業時僅投入了100w,那麼實際上他們增值是非常可觀的,因為按前面值算,相當於每股投入資金僅100/(2000*60%)=8分多。但是,別忘記創業者要付出的風險成本和時間成本,大部分創業者都失敗了,留存並發展壯大的企業畢竟是少數。因此他們的表面成本可能很低,但他們的實際成本是相當昂貴的,當然這些,就被專家們給直接忽視了。

高管激勵股的成本:
這個也一樣難說,有時候激勵股是需要花錢的(比如按每股1元面值或實際價值--如上就是2元),有時候是公司董事會白送的,但是這些人一樣為了這個公司的發展付出很多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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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中國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雖然有所改善,但很多上市公司依然在上市前造假,誇大他們的價值。在這種前提下,就難說了。。。。所以,建議絕對別去碰那些新上市的公司,他們有非常強烈的造假動機,尤其是限售股比例很高的公司更是這樣。

⑼ 有限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發行股票分公開發行和不公開發行兩種,你要是和親友開一個小雜貨店也可以發行股票,只是內部的不用對外公開的而已。有限公司當然也可以和內部職工發行股票來籌措資金,擴大經營。但不是股份公司的話,股東權益是缺乏保障的。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
如果要達到上市的條件,公司資產起碼1億以上。你可以對照你公司的經濟實力來衡量。

補充一句,問題太空泛了,只能籠統回答。起碼公司注冊資金,員工數量,定向發行股票的員工數量要弄清楚。針對一個人發行也是定向,針對200人發行也是定向。超過200名股東的可是向社會公開發行,這就不算定向了,嚴重點說可以算非法融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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