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法學會和中國檢察學研究會分別是什麼組織啊兩者有關系嗎
中國法學會的前身是新法學研究會、新政治學研究會和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目前屬於全國性的人民團體。中國法學會機關設辦公室、研究部、會員部、對外聯絡部和機關黨委(人事部)等5個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有中國法學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法學》雜志社、《中國法律年鑒》社、《民主與法制》社、中國法學學術交流中心、中國法律咨詢中心、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及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
從地理區域上來分,在全國各地都設有中國法學會的下屬機構,類似於分會;而就研究領域而言,又分為憲法、商法、經濟法等各個不同的領域,而中國檢察學研究會即是這眾多領域之一。
更為詳細的信息請查閱http://www.chinalaw.org.cn/xhgk/及http://www.jcll.cn/。至於其清晰的隸屬關系,尚不得而知。
Ⅱ 強力的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銀行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理事
陝西省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會長
陝西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
陝西省金融學會理事
陝西省保險學會理事
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理事
中國證監會陝西證監局專家咨詢小組成員
陝西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
陝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法律咨詢組成員
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
Ⅲ 新注冊公司企業經營年限有何規定
一般出資年限都是十年二十後,不可以無限期,到期後可申請延期。但是每個地方的工商規定都不太一樣,請咨詢當地工商,以當地工商為准。
拓展資料:
新公司法的修訂:
1.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3.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4.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5.2017年4月29日,證監會法律部相關人士在上海財經大學舉辦的「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上表示,除了推進證券法修改,證監會還在推進公司法、刑法中涉及證券市場相關內容的修改。
Ⅳ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榮譽獎勵
我院蟬聯教育部學科評估法學一級學科排名第一
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榮獲「2009年度首都維護消費者權益突出貢獻獎」
我院榮獲全校2009年宣傳思想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喬鵬榮獲先進個人稱號
我院6個項目入選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設立項項目
我院朱景文等15位教師榮獲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
我院「法律經濟學」等四門課程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2009年校級精品課程立項項目
我院十二位離休教職工獲學校黨委頒發的入黨六十周年榮譽證書和獎章
我院在首屆「京城四校法學院羽毛球友誼賽」中折桂
我院「法學案例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工程」榮獲國家級教育教學成果獎
王利明教授等申報的《法學案例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工程》獲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我院胡大路同學在2009屆「畢業十星」評選中獲「文藝之星」榮譽稱號
中國人民大學「五·一」勞動節表彰大會隆重舉行 我院教職工受表彰
我院王軼教授在「中國人民大學第五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喜獲佳績
我院2006級劉文傑獲得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預防艾滋病青少年愛心大使榮譽稱號
證據學教研室多位師生在市級論文評比中載譽而歸
王利明教授《物權法研究(修訂版)》(上下卷)入選第二屆「三個一百」原創出版工程人文社科類入選書目
證據學教研室多位師生在市級論文評比中載譽而歸
黎建飛教授獲北京市教育工會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
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舉行會議 曾憲義連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勁松連任委員
我院奧運志願者在「我說奧運」徵文比賽中喜獲佳績
我院王利明教授當選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我院黨委副書記鄭曉輝等榮獲2008年度首都高校社會實踐先進工作者稱號
第二屆「李寧杯」首都法學教授羽毛球賽舉行,我院老師獲得優異成績
學校2008年度國防生工作總結會召開 我院多名國防生受到表彰
王利明同志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兼副校長
潘文軍副教授當選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專業委員會常委
我校表彰2008年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 我院兩名博士研究生獲獎
我院鄧曉明等十名同學獲得2008年度蔣震獎學金
我院團委書記鄭小敏被評為「2007-2008年北京市高校優秀輔導員」
我院李艷芳教授當選為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主任委員(副會長)
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舉行會議 曾憲義連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勁松連任委員
我院2007級本科宿舍榮獲我校宿舍風采大賽「最佳精神風貌獎」
我院同學在學校第二十三屆「一二·九」合唱節中榮獲最佳組織獎
我院王利明教授獲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立項
我院王軼教授獲得霍英東教育基金會基金資助獎勵
我院董安生教授、劉俊海教授、楊東副教授分別當選為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常務理事、副秘書長
我院多位教授榮獲第二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
我院范愉教授榮獲第二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
我院多位教師成果榮獲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我院同學在校第十屆「創新杯」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創佳績
我院多位教授榮獲首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
劉俊海教授當選為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常務理事
我院代表隊獲得第六屆「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辯論賽第三名
中國法學會向我院發來感謝函致謝我院師生
我院代表隊獲得第六屆「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辯論賽第三名
我院朱莉、馮琳獲基德獎學金 石佳友、鄭愛青老師出席頒獎典禮
中國法學會向我校發來感謝函致謝我院教授
我院羽毛球隊獲得人大羽毛球團體八強邀請賽冠軍
我院三名同學被評選為「首都教育系統奧運工作優秀學生」
我院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榮獲「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創意金獎」
《國際商事仲裁法》課程榮獲教育部和財政部2008年度雙語教學示範課程建設項目
我院徐孟洲教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朱大旗教授當選為研究會常務理事
我院2006屆畢業生竺效獲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提名獎
我院五位2008級本科新生獲評「八三法學助學金」
我院章耿源同學被評為「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優秀志願者」
奧運村運行團隊收費卡業務口致信感謝人民大學志願者
海淀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致信感謝我院志願者
朱景文教授主編《法理學》被評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學校保衛處致信感謝我院學生
奧組委新聞宣傳部致信表揚我院兩名志願者
我院劉寶坤等十名同學獲得2007年度蔣震獎學金
我院朱景文教授、謝望原教授、李琛副教授分別榮獲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黎建飛教授獲北京市教育工會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
我院朱景文教授 謝望原教授 李琛副教授分別榮獲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我院民商法教研室榮獲北京市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工人先鋒號」稱號
我院榮獲「中國人民大學先進集體」稱號
王利明院長當選「2007年度法制新聞人物」
王利明院長當選「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
我院許崇德教授、張希坡教授獲第五屆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獎
「人文社會科學影響力評價報告」公布 我院王利明教授、高銘暄教授位列法學學科前十
法學院團委榮獲北京市2006年「五四紅旗團委」稱號
我院學科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 國家重點二級學科增至四個 法學學科獲批國家重點一級學科
我院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榮獲「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國家級榮譽稱號
我院王利明教授、林嘉教授著述入選「三個一百」原創圖書工程
王利明院長當選2006中國十大教育英才
劉俊海教授榮獲第五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范愉教授、朱景文教授獲得北京市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曾憲義教授主編的《法律科學文庫》榮獲國家級首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
楊建順教授、韓玉勝教授分別榮獲「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和「2001-2005年北京市教育系統…
《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說明》(王利明教授主編)榮獲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法學類一…
錦光教授、韓大元教授主編,劉飛宇副教授參編的《中國憲法發展報告》(1982-2002)獲得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
我院15名教師榮獲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
韓大元教授獲得「2006年國家級教學名師獎」
王利明教授的專著《民法總則研究》榮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獎
曾憲義教授等主持的《中國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工程》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王利明教授等主持的《民法精品課程》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我院2005年度獲全國優秀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榮譽稱號
我院獲2005年度先進黨委榮譽稱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排名全國法學學科第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獲國家授予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狀」
我院獲1998年度先進黨總支榮譽稱號
我院獲2001年度先進黨委榮譽稱號
我院獲2003年度先進黨委榮譽稱號
曾憲義等五位教授榮獲優秀教學成果國家獎
高銘暄等五位教授榮獲優秀教學成果國家獎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2002年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優秀教材一等獎
高銘暄教授主編的《刑法學原理》三卷本榮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二等獎
張希坡教授主編的《中國革命法制史》榮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二等獎
《中國審案例要覽》榮獲「1983-1993年優秀法學著作一等獎」第一名
《中國審案例要覽》榮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
Ⅳ 中國平安是國企嗎
中國平安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權非常分散,其最大的股東據傳是外資的匯豐。
其員工持股比例也比較大,但總體來說平安是一家公眾公司或者民營企業,肯定不屬於國企,國資的持股應該在10%以內。
Ⅵ 中國平安是國企還是民企,什麼樣的算民企
中國平安將自己定位為「非國有企業」也就是民企。
中國平安的股東簡介中透露「本公司股權結構較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東,也不存在實際控制人」。
中國平安第一及第二大股東分別為匯豐控股有限公司(公眾上市公司)的兩家全資附屬子公司匯豐保險及匯豐銀行,合計持有中國平安H股股份1232815613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5.57%;
此外,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國平安A股股份481359551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6.08%,其控股股東為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6)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擴展閱讀:
民企「血統」之辯
在我國的法律中,並沒有「民營企業」的概念,「民營企業」 是一個具有強烈中國特色的詞彙,它是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的。國內經濟學界、法律界則對民營企業有著不同的看法。
一種觀點認為,民營只與國有獨資、控股企業相對。簡而言之,非國有獨資、控股企業均為民營企業。另一種較為主流的觀點,民間資產特指中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包括國有資產和國外資產(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
民營企業主要包括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在此范圍內。
「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一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甘培忠指出。
據最新發布的2013年度中國平安中期業績報告顯示,持有公司股份的第一大股東現為泰國卜峰集團(前十大股東中,同盈貿易有限公司、易盛發展有限公司、商發控股有限公司、隆福集團有限公司均屬於卜蜂集團間接全資控股子公司),間接持股約占公司總股本17.33%。
而代表深圳國資的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6.08%為第二大股東。其他分列第三至第十位股東則是多個境內或境外非國有法人,最高持股均不超過5%。
從事公司治理研究的業內人士指,從上述股權架構可見,平安的股權結構較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東,也不存在實際控制人。
從企業性質上說,中國平安可以說更接近一家公眾公司。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鄧峰則認為,「平安屬於較為典型的多元化股權結構的股份制企業,除了少量國資參股,其餘均來自民營資本,此外政府人員從未入駐董事會或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僅憑這點該企業則可納入民營范疇。」
Ⅶ 請問誰知道"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選舉辦法"
共青團中央和中國法學會,推薦研究會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經過反復協商,產生了研究會成立大會代表名單。
研究會由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三級組成。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理事會成員組成,決定本會重大事宜。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審議本會會務報告,選舉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必要時可增免理事會個別成員,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重大事宜。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召開理事會會議;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會長和秘書長主持本會的日常工作;必要時可增免常務理事會個別成員,提請下次理事會追認。
研究會人員組成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兼顧法律理論和實踐,法律理論研究人員共有55人,占總數比例43%,法律實踐工作者共有73人,占總數比例57%;平均年齡39.9歲。二是層次較高。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占總數78%,法律專業畢業的占總數81%。三是分布面較廣,代表來自19個部委和23所高校,地方代表來自31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建設兵團。四是工作和研究領域范圍廣泛。既有從事立法、司法、執法和法律監督、法制宣傳教育的,又有從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青少年工作的,既有從事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個法律學科的,又有青年學、社會學、教育學等方面的專家。
Ⅷ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的常務理事
曹守曄、曹興權、陳共炎、董安生、丁丁、鄧輝、馮 果、傅 穹、甘培忠、高晉康、管曉鋒、郭 鋒、黃耀文、胡章宏、賀 榮、胡章宏、黃耀文、賈 緯、劉 炤、李佩霞、李有星、蔣大興、劉蘭芳、劉俊海、劉丹冰、劉肅毅、陸文山、羅培新、彭文革、彭真明、強 力、宋曉明、施天濤、湯世生、童道馳、文先保、萬國華、王紅松、王 軍、王貴亞、王 琪、王 超、吳 韜、夏利民、徐 明、楊華柏、於騰群、曾筱清、周友蘇、張 煒、張開平、周渝波、張育軍。
Ⅸ 柯直的任職情況
浙江乾衡律師事務所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
浙江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浙江省婦聯婦女權益保障法律顧問團顧問
杭州市律師協會理事
杭州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主任
《法治研究》雜志社常務理事 「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師」榮譽稱號
杭州市優秀法學法律工作者
杭州市人民政府「服務行業標兵」
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律師協會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
中宣部、司法部「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個人」
全國婦聯「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婚姻家庭案件律師實務策略》(主編)法律出版社
《婚姻警戒線》(中國文聯出版社)
《杭州市婦聯信訪手冊》(主編)
《我國現行涉外離婚管轄制度的缺陷及立法構想》
《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債務轉為共同債務問題的探討》
《涉外離婚案件律師實務研究》
《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的撫養費》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如何分割》
《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的撫養費》
《世界各國夫妻財產與債務法律制度研究》
《世界各國離婚條件與子女監護制度研究》
《世界各國對外國離婚判決之承認制度研究》
《離婚中的親子鑒定》
《性與離婚關系的研究》
《世界各國涉外離婚管轄適度研究》
《世界各國涉外離婚准據法選擇制度研究》
《定金的適用范圍與處理規則》
《公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的幾點研究》
《論可撤銷、可變更的重大誤解民事行為》
《論保證人保證責任消滅的情形》
《標會現象及法律責任》
《論「撞了白撞」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