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你的情况符合贷款条件。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你的贷款额度1=480元÷12%*45%*12*30=648000;
贷款额度2=10000元*20*0.7=140000.
如果贷款额度取最小值,你只能贷14万。
⑵ 武汉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武汉公积金贷款
可以选择银行和机构
看征信和个人情况
选择适合的,避免走弯路
⑶ 武汉的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贷款
缴存期数一般需要满6个月以上才可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⑷ 武汉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包括蓝印户口或暂居证),且申贷前一年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职职工;
3.借款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为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式住宅;
5.能够提供我行和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物;
6.借款申请人已付给卖方不低于20%的首付款;
7.同意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8.由中介公司代办的,由中介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9.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贷款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应附上该房屋的照片);
(4)《存量房买卖合同》(经办行直接受理客户申请的,买卖双方须在我行面签);
(5)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交易过户前的“房屋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二手房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8)市资金中心和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⑸ 武汉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楼主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 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自2000年开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我们已累计为1900余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300万元,用于职工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4600万元,通过住房公积金积累以及贷款,职工购买商品住房能力明显提高,对活跃我县房地产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更好地规范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保障购房资金及时到位,根据《安庆市城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贷款项目审批制度 房地产项目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需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书,附相关材料,经现场勘察后审定是否准予办理(所需材料目录附后)。二、提供在建房抵押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人以所预购的期房作抵押,在该户房屋权属证书以及法定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以前,由售房单位为该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该笔贷款的5%划入保证金存款帐户,待该户房屋权属证书以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再划入售房单位结算帐户。 三、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首付款应达到30%以上,以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规范填写《商品房购销合同》,到房地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应将资金以转帐形式划入售房单位帐户。职工申请贷款后发生退房,售房单位应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并从该户房款中扣还贷款余额。如开发企业提供虚假合同骗取贷款或退房后未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和扣还该户贷款余额,将暂停与该开发企业的贷款合作。特此通知。 回答完毕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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