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券交易 > 证券营业部强化内部管理

证券营业部强化内部管理

发布时间:2021-05-30 17:48:24

证券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和机构业务岗应该选哪个

您好
您的情况我如下分析,您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证券营业部综合管理岗位属于内部管理,也就是一般的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这个工作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主要是调节好和领导之间的沟通,以及管理工作方面的调配。
第二、机构业务岗位主要是比较累,这种工作压力来自于身体和精神两方面,每个月都有一定的业务量和业务承包任务,工作起来还是比较累的。
上面两种工作压力都不小,证券行业就是这样,个人建议您选择第一个职位,我做证券时间不短了,大概七八年了,所以我的意见还是有参考意义的,打字不易,真诚回答,希望您采纳!

⑵ 证券经营机构如何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控制是中国券商跨世纪的必然选择。其要旨是:

●任何一项业务都应避免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包办到底

●重大业务决策不能由一个部门、一个主管、一支笔全权包办,应有横向部门 予以评估确认

●风险控制的核心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发挥社会监管合力是防止“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措施

作为跨世纪的中国券商,除了扩大资产规模,提高交易水平,研究业务创新之 外,一个很重要的课题是如何控制和化解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那么,建立什么样 的内控机制,才能防范风险;建立什么样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化解风险呢?

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券商,应逐渐由粗放经营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集约经营 转变。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应作为券商的工作重点,常抓 不懈。

在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下,业务的开拓和风险的控制往往依赖于领 导者的素质、能力和觉悟。随着券商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模式的缺陷越来越 明显,既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扩张,也不利于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风险的防 范。笔者认为,“矩阵型”经营管理体制有助于克服以上弊端。“矩阵型”体制使 各项活动置于业务部门(横向)和管理部门(纵向)的网络式控制体系之下。既赋 予业务和管理职能部门更多权限和责任,又强化了对分支机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 的功能。在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快速发展业务的同时,使监管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 底的效果。

根据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现阶段的特点,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权威、多层次 的风险管理体系。由此设计的一个风险控制体系构架如下:

(1)设立直接向公司最高决策层负责的风险控制机构(可称作委员会、 总经 济师室或办公室等)。机构设有专职负责人,其他专职人员还包括资深会计、法律 和投行专家,以及分析师等,也可以吸收独立董事、策略专家作为非专职成员。该 机构负责公司风险控制政策的规划,参与公司业务战略的制订,并对业务授权和限 额指标进行审批。如该机构认定某项业务开展的风险超出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则可 否决该项业务的实施(还可视该机构人员的组成情况,决定是否实施“一票否决权” )

(2)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与公司其他业务 管理部门平行运作。其职责是制定风险管理程序,设置各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或预 警标准,进行风险检查、评估与审核,提交风险控制建议和风险控制报告。

(3)依管理职能设若干风险控制小组。 任命相关“风险责任人”(或称风险 控制员、风险管理员等),协助风险管理政策的实施,将风险防线延伸到每一项业 务中去。风险责任人同时对风险管理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

(4)实行“多线负责制”。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按不同业务、不同地区划分。 部门经理和风险责任人一起监察各项业务活动,只不过部门经理向其上级主管负责, 而风险责任人向风险管理部门汇报。这种多线负责制,有效地制约了领导层一个人 完全控制下级的情况,使领导层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风险控制构架的特点是:风险的监控渗透到每一项业务活动中,各项业务 必须在业务指导部门、管理职能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三方的共同协调下开展,与矩 阵式的经营管理体制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多维立体型的组织构架。

有无权威的、专职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是衡量风险控制力度的重要标志。

当然,一个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中还必须包括一个高效、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系 统。而对这些数据的动态监控、分析和反馈,更依赖于一个先进的通信和网络管理 系统,以确保风险控制体系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联系和高效运作。

二、加强自律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作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作为 公司所采取的一套制度,概指公司本身的组织规划,及其所采取的各种协调方法与 措施。一般而言,各种管理办法、程序、规章及手册散见于证券经营机构各部门中, 必须通过内控制度的原则加以贯穿,才能形成一个整体。

从广义的范围讲,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两方面:(1) 内部会计控制;(2) 内部管 理控制。前者主要是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提高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后者 是为了增进经营效率,促进、监督并检查管理政策的实施,以保证经营活动达到预 期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范畴,涉及证券经营机构几乎所有的活动,包括公司的政策、计划、 组织、协调、控制、预算等。其中,会计和财务工作是重点,其它还体现为经纪、 投行、自营、债券等业务活动及投资管理、资金计划、信息技术、人力资源与薪酬 管理等,不能存在内部控制的盲点。

内部控制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套制约平衡机制。其基本原则是:a. 对各项 业务根据需要划分作业流程,在每一流程中,设定若干关键点(责任人),负责检 查该项业务有无错误,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予以确认,并负连带责任。b. 不允 许任何一项业务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包办到底,每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受到其他 人对其所履行职责的检查核对。c. 重大业务决策不能由一个部门、一个主管、 一 支笔全权包办,应有横向部门予以评估确认。

以上制约平衡机制可概括为纵向双人制,横向双部门制;重大决策多线负责制。

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证券经营机构要建 设“每个员工都应承担风险控制义务”的企业文化,倡导风险控制的全员性。其次, 树立风险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应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牵头,进行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对违规者的处罚应是严厉的、制度化的。第三,内部稽核工作要协助调查和评估内 控制度,促进内控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从国内几家券商的违规事件来看,尽管形式不同、性质不同,但都存在一个共 性,就是在内控制度上出了问题,或在某个内控环节上失控,或在整个内控体系上 不完善。具体表现为:(1) 分支机构在会计上设立“帐外帐”; (2) 财务和资金 脱离了总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证券经营机构应着眼于建立一个全方位、多视角, 信息化、网络化,结合现代化技术、群策群力的风险控制机制。在此,笔者依据内 控制度的原理提出如下建议:

1、营业部(二级公司、分支机构)授权经营、三权分离原则

营业部(二级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一直是券商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券商自身要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制度,明确其业 务范围。同时,对营业部(二级公司、分支机构)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电脑负 责人三个重要职位,从人事组织上进行三权分离,即财务人员、电脑人员实行“委 派制”,行政上分别归总公司财务部、电脑部管理,实行垂直领导,并直接对总公 司财务部、电脑部负责,其任免、工资、奖金与营业部全部脱钩。

2、重要岗位轮换原则

部门负责人可以考虑每二年至三年一轮换;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也确定二 年至多三年必须轮换;而从立体式轮换看,必须再加设一个制约,即部门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三人在同一部门中同时任职不能超过一年以上。

这一原则,还适用于其他重要岗位系列,当然,也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职 务轮换在有助于防止部门内部的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的同时,也有助于打破部门 横向间的隔阂与界限。

作为重要岗位轮换原则的延伸,对某些关键岗位可实行“强制休假制”和“一 天休假制”。

3、加大内部稽核审计力度,建立高效的稽核审计体系

内部稽核审计,作为券商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证券经营机构监督系统 的重要组成部分。稽核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内控的完整性及遵循情况进行检查。

为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建立经常性稽核和专项突击审 计相结合的稽核制度,扩大稽核审计的频率和范围,全面覆盖内部控制中的关键点 和主要风险点。凡是有经营权、财权、物权、支配权的部门,除保证专项稽核外,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性稽核。有条件的可进行二次常规性稽核,二次以上突击性 稽核。有关资料显示,上海几十家外资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力度,远远超过中资金 融机构。

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稽核审计体系,取决于稽核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故此, 稽核审计部门一般直接向公司最高层负责,也可设立稽核审计委员会。对稽核人员 也应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防止“内部人控制”

再好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一旦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都将 失去效力。“内部人控制”,是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经理 人员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他们的利益在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得到了体现。其实质是 “内部人”虽不持有企业的股份,也不是企业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已从上级主管部 门的行政性放权中获得了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其结果往往是所有者权益被“内部 人控制”的经营者侵吞,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法人违规违 法经营活动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内部人控制”容易滋生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 员个人违纪、违法的行为。

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内部人控制”的又一个原因。由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专 业性和不确定性,“内部人”知道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营成果,而外部人不仅难以 了解经营者的工作能力和勤勉程度,也难以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董事会代表全体 最终所有者,对企业的内部人进行监督和制约,但国有股权过于集中的结构,使公 司难以摆脱行政束缚,往往造成董事会监管动因不足。事实上,有些公司的董事会 日常班子与主持工作的行政领导班子两位一体,即俗称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使董事会很难履行职责。

笔者认为,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以及对风险的控制,必须建立在法人及法人代 表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自律管理的基础上;同时,还应建立券商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证券经营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 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常设决策机构。如果决策权力过于集中于经营班子,决策风险 就会加大,容易造成经营班子操纵董事会,董事会操纵股东大会的情况。建立相互 平衡、相互制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即“三会”制度),对促进证 券经营机构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意义重大。

一般认为,董事会的作用是制定公司战略和政策,担当重要的决策角色。与此 同时,还有一项重要的作用不可忽略,即董事会的监督执行作用。鉴于此,董事的 作用可归纳为评判、激励、监督、检查、桥梁和安全阀等六种。

关于完善法人治理,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1、强化“独立董事制”

独立董事,即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 也称作独立非执行董事( Non -Executive Director)。独立董事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 独立地做出判 断的关系。他既不代表出资人(包括不代表大股东),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层。

在发达国家的董事会构成中,不仅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二人分任,而且特别提倡 广泛吸收独立非执行董事进入董事会。在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对执行董事的监督与平衡,已被发达国家企业确立为一个良好的法人 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2、实行董事会“三三合一制”

我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股份公司模式,是董事基本上以股东特别是第一大 股东派出的代表为主;另一种模式,是董事大部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笔者 认为,这两者都存在缺陷。前一种会出现“一家说了算”、“一票否决制”的情况, 不利于对董事会的制约;后者则容易产生公司“内部人”代替(控制)董事会的情 况。这两种董事会模式都不能形成一种制约的、平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个健全的董事会中,来自出资人的董事必须低于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样,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也应低于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董事会中还必 须有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专职董事),可由资深企业家、公司原经营班子的资深高 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咨询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著 名经济学家等担任。换言之,董事会应由来自出资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人 士三方面的人员组成,即笔者主张的“三三合一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权利 义务不仅不应减少,在某些特别议案上,反而应授予“一票否决权”。

3、履行“董事连带责任制”

董事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错误议案,如果投了赞成票,当属失职,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现在的情况往往是,要么承担刑事责任,要么什么 责任也没有。与国外很有“身价”的董事相比,中国董事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实施 连带经济赔偿,由此产生赏罚不明、有损不赔的状况。

4、提高监事会地位,强化监事会职能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行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等职能,以此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层形成一个监督和制约的机制。 一些欧洲大陆国家采用“双层董事会制”。在这种模式中,代表股东的监事会被提 到高于董事会的层次上,监事会监督管理董事会的工作,甚至可以任免董事会成员 和总经理。

目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监事会远未达到法律赋予的职能和股东期望的要求。 在此,笔者谨提出如下建议:

(1)实行“监事资格一席制”。不论出资额大小, 一个股东单位在监事会中 最多只设一个监事席位,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2)监事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 如果依据出资额多少进行监事的选举, 则大股东代表当选监事较容易。若实行出席股东“一人一票制”,就能改变大股东 “一锤定音”的局面。

(3)监事职能实行“独立行使监察权制”。监事行使职权时, 可不必经过多 数决议,每一名监事都可独立行使监察权,可独立对董事会起诉,要求董事会对公 司进行赔偿,从而对股东权益不受损害起到保护作用。

二、发挥社会监管合力,防止“内部人控制”

证券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它的兴衰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安全乃至 社会的稳定。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探索性建议:

1、实行“准入审查制”

在审批证券经营机构时,不仅要审查投资人资信、资本金的来源、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还要将有无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无专职的风险控制部门和基本 的内控制度作为准入的必要条件。

2、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目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已在上海、无锡等地开展试行,财务总监 只对委派人负责。从规范的角度讲,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制或股份制的 证券经营机构,其财务总监是由第一出资人委派,还是由董事会任命,值得商榷。

3、实行“常年会计审计制”

证券经营机构必须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报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对公 司的财务会计报表逐月初审,全年终审,并对审计结果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原则 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两年更换一次。

4、实行“常年法律顾问制”

证券经营机构一般都设有自己的法律事务部门,但并不能完全替代社会律师事 务所的作用。证券经营机构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不仅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案、 重大经济合同、股权转让等进行审核,还应就公司业务是否合法、合规签署法律意 见。对由于违规、违法导致重大损失的,法律顾问及其律师事务所也应承担连带法 律责任。原则上,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也应两年更换一次。

5、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报告制”

证券经营机构应定期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风险控制 情况。如公司经营活动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6、实行“定期述职制”和“离职审计制”

对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和“离职审计制”,不能一 走了之,以此鼓励规范经营,制约违法、违规现象。

7、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

经营者激励机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解决好经营者的 利益分配问题,包括实行年薪制、干股、期权的试点,不仅可促使经营者致力于公 司利益的最大化,也可对“内部人控制”现象,从最高管理层上起到遏制作用。

8、试行“职工持股计划”

实行职工持股方案,有助于员工建立起对公司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推动形成严 格遵循内控制度的企业文化,使“内部人控制”现象从全员性范围受到制约。

9、开展证券公司上市试点工作

制约与防范“内部人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可凭借证券市场对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激励和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来自证券市场的压力,可对公司经营者形成公 众的监督,可增强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因此,可将国有证券经营机构改组为多元投 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条件成熟的可作公开上市试点。

风险控制,乃证券经营机构永恒的主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跨世纪的中国券商所肩负的重任。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谢荣兴

《上海证券报》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⑶ 如何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及思考

博得听说-2017年最佳知识平台-每天五分钟解决企业一个小问题
中国需要一个知识平台 中国首个解决中小企业资本困惑的知识平台
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议
内部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内部控制是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社会公众企业的上市公司,承载着股东财富增值的期望,承担着众多的社会责任,加上监管部门要求下的信息透明,以及市场约束力的增强,使企业内部面临着较多管理上的重点和难点。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及评价等方面都有了积极的发展,如大部分上市公司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提高了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组织了内部控制的梳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企业风险防范认识进一步加深;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编制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推动内控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然而,就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管理现状而言,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在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中,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良好的内部环境对于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一些专门的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程,但是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弱化了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公司治理结构不适当。另外,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的缺陷,也不利于内部控制发挥作用。
(二)风险意识薄弱
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低,风险意识不高,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风险控制方法落后,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侧重于事中和事后控制,而对风险的事前预测和控制涉及较少。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公司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将面对更大的环境变化和生存风险。然而,从中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对形势和市场认识不足、过于自信与乐观以及想当然的盲目扩张现象,其风险意识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更缺乏有效的辨认、分析和管理风险的机制,导致不少上市公司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缺乏有效沟通,信息流通不畅
目前,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或多或少存在着公司内部、与监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信息的上下向沟通中,普遍存在信息传递过程迟缓,信息在层层传达时发生歪曲,甚至遗失等现象;而且由于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上向沟通受阻,使上层管理者无法迅速获得第一手信息;由于下向沟通不及时,使得上层决策者以及管理者的最新信息没有及时传递到每一位员工,使公司决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真正建立监督部门,上市公司中的监事会也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没有达到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的要求,甚至一部分监事会成员都是由公司管理层领导兼任,这样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只是让内部审计部门充当监事会的作用,他们的监督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二、对于加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及思考
(一)建立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明确的权利制衡关系
一是改进“三权”制衡的体系,明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权力;二是切实保障两权分离。我国法律应该严格限制董事会与经理层的重合,并且应将重合的比例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同时也应该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三是加强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作用。
(二)加强风险管理
强化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权集中度较高,其风险管理也就显得更为重要。首先,上市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只有意识到了风险,才会主动加强内部控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其次,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并且在技术上制定风险回避、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等管理策略,以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还要合理客观地评估企业现状和风险。上市公司更应密切关注内控指引的建设与更新,以正确把握政策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同时,还要通过建立内部监督机构对企业高风险区域经常进行检查,来及时发现已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
(三)完善信息沟通系统
1、政府部门应积极以制度形式建立健全强制实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则和指南,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明确谁为内部控制信息负责和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
2、企业内部也应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清晰的业务流程,合理地对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控制和考核,对每一个部门的责任和利益明确界定,防止权力重叠,也避免出现权力真空。通过汇编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图、权限指引等,促进企业各层级员工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正确行使职权。开设信息反馈渠道,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及时报告和解决。
(四)对于上市公司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企业应当增加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一个成本,国家应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更为谨慎地执业,并保持执业的规范性和独立性。

⑷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
第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健全证券公司行为准则和员工道德规范,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
第九条 证券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及客户托管的证券等行为,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 证券公司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机制,确保净资本符合有关监管指标的要求。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证券公司治理结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科学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运作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防范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保持资产、财务、人事、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确保证券公司独立运作。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依据所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严密有效的三道业务监控防线:即建立重要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防线,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监督的防线,建立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项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岗位全面实施监控、检查和反馈的防线。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加强法人统一管理,建立具体、明确、合理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明确界定部门、分支机构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职能。证券公司业务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不断完善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业务运作的后台管理,完善集中清算、集中核算、客户资料集中管理等制度;提高实时预警、监控、防范风险的能力。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业务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完整体系,运用包括敏感性分析在内的多种手段,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明确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化解方法。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授权管理、岗位职责、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经纪、自营、投资银行、受托投资管理、研究咨询以及创新业务等制订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针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性质,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应大力加强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风险控制,建立自有资金运用的决策、审核、批准、监控相分离的管理体系,加强资金额度控制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监控,对资金异常变动和大额资金存取等行为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内部员工和客户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及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了解证券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投诉、可疑事件和内控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押等的管理。重要合同和票据应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证券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电子印签等的保管、审批、使用等应适当分离、相互牵制。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各类档案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与决议、经营协议、客户资料、交易记录、凭证账表、投诉与纠纷处理记录以及各类法规、制度等档案的妥善保管和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预案。

⑸ 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合规管理从(1、合规培训2、合规咨询3、合规监测4、合规审查5、合规检查6、合规报告7、合规投诉与举报处理8、制度流程建议9、反洗钱10、监管配合)10个方面入手,内容进行扩展,基本涵盖证券营业部各个方面。

⑹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详细内容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经纪业务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止出现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一)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下简称客户资金)存管手续。
客户的资金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现场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现场开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在客户开户时,对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发现客户身份存疑的,应当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足以证实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开立账户。
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证券公司应当事先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风险特征及告知情况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证券公司的提示和客户的选择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三)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
证券公司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根据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客户账户资料及相关交易情况说明。
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时,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确认、留存证据;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资产,并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查询或者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保证客户至少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等信息。
(四)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回访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账户变动确认、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代客户操作账户、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等情况。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的纠纷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证投诉电话至少在营业时间内有人值守。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六)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
证券公司应当为每个客户单独建立纸质或者电子档案,客户档案应当包括客户及代理人名称、地址、通讯联系方式、客户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客户资金存管协议、授权委托书、风险揭示书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客户档案和资料,为客户保密。
四、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
(一)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二)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应当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应当留痕。
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
(三)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四)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保存。
五、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一)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三)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四)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五)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六)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七)本条(四)至(六)款所述年度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有无违规融资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
六、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建立、管理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客户资金存管、代理交易、代理清算交收、证券托管、交易风险监控等信息系统,各项业务数据应当集中存放。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分配和授予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权限及参数;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证券营业部新建信息系统,应当由证券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七、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证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中,应当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合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内部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八、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业务活动等监管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健全查验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78号)、《关于加强证券营业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56号)、《关于清理“存折炒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2号)同时废止。

⑺ 光大证券应从哪些方面来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首先,管理层应该加强风险控制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认知能力。
其次,明确奖罚机制,从制度上规范行为。
第三,引进外部监督或者设立监督体系。

⑻ 如何加强内控管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优化控制环境,明确控制目标,改善控制技术,并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 (一)优化控制环境 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脱离现实情况,它受控制环境的影响,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因此,优化控制环境,首要的是企业的管理者重视起来,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现代企业也要成为“法治企业”。 (二)明确控制目标 明确控制目标,前提是科学地制定目标。依据企业战略目标制订公司年度计划,并将其细分至相关部门,确定企业的销售、成本、工资、费用、利润、资金等计划,各部门再据以制定更详细的目标。而更重要的,是必须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强化控制目标的刚性。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是处于动态之中,实际的运行会与计划有所偏差。 (三)改善控制方法 控制措施有效、到位,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为准绳,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其他管理活动进行组织、调节和制约,以利于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揭露和纠正。考核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明确衡量质量和业绩的标准,内部控制标准,可以在业务预算、工作计划中予以规定;每项经营业务的标准,都应书面成文;具体的内部控制标准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把他们并入各项经营业务的标准中去。 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 (一)组织结构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公司的财务工作及经营者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情况进行监督;还应设立满足企业监控需要的职能机构如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受监事会指导。 (二)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授权批准来进行控制。在公司,一般由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然后再由董事会授权给企业的总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企业每一层的管理人员既是上级管理人员的授权客体,又是对下级管理人员授权的主体。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实践证明,权利应受到制约,失去制约的权利极易导致腐败。 (三)会计(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企业应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控制规范,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二是,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对财务收支监督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渠道、资金支出管理范围和支出标准项目等,监督的重点是合法性问题。 (四)资产保护控制 对实物的采购、保管、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限制接近、定期盘点、记录保护、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控制。在实际工作中,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只能限于特定人员管理,支票等票据的签发,必须是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存货的实物保护可以有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以防止资产流失。 (五)收支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目标及其资源的配置方式以预算方式加以量化,预算管理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考评等环节构成,内容可以涵盖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诸多方面,也可以就某些方面实行预算控制。在董事会下设预算委员会或由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预算的制订、协调、监控、评价、考核等工作;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的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企业在实行预算管理时要注意:1、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2、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3、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风险控制 企业针对每个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与控制。主要包括:1、筹资风险控制。企业的财务结构、筹资结构、筹资金额及期限、筹资成本、偿还计划等都要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关键是要保证有一个合理的资金结构,维持适当的负债水平。2、投资风险控制。无论是债权股权投资还是长短期投资,企业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预计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及对策。3、信用风险控制。主要指应收账款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评估体系,确定信用授权标准,规定信用审批程序,进行信用实时跟踪。4、合同风险控制。建立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和违约措施的控制程序,防止因发生法律纠纷而导致的企业诉讼。 (七)职工素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好坏与否,取决于执行者,职工素质控制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保证。招聘是重要环节,单位的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共同对应聘人员的素质、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测试、调查,以确保受聘人员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同时应注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推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阅读全文

与证券营业部强化内部管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5月1日外汇兑换人民币汇率 浏览:191
金融机构开具的增值税专票 浏览:516
理财通短期债券基金利息很高 浏览:833
融资融券没现金有股票怎么融资 浏览:840
螺纹钢1605期货行情 浏览:873
固定理财产品收益率 浏览:52
请人炒股票佣金是多少 浏览:130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浏览:550
华信信托官方网 浏览:497
下列属于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 浏览:697
中小板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浏览:382
理财产品计提利息怎么做分录 浏览:326
可融资参与配股吗 浏览:816
新保利股票 浏览:539
炒外汇找别人借身份证 浏览:432
期货老人交易心得 浏览:845
期货的结算制度有 浏览:137
威廉指标东方财富手机 浏览:362
洛阳银行理财推荐码 浏览:66
2019中国金融服务发展 浏览: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