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租赁如果用国内信用证方式投放的话IRR怎么计算
一般计算时是使用的现金,如果采用的是国内信用证,那你计算的应该是月度IRR了,就需要把国内信用证进行转化,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你需要用现金,拿就把贴现与时间成本算进去;还有一个是不急用钱,到期再仪付,这样你的总时间就是前面没有现金,到期拿到现金,IRR计算时把没拿到现金计0就好。
㈡ 寻找一篇案例关于信用证
阿里巴巴的物流论坛里有,全文如下:
无贸易背景信用证案的思考
一、案情简介
1997年至1998年,广东一沿海城市某银行A分行(以下称A分行)为该市两家企业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D公司)和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Y以司)开出了无贸易背景信用证共150笔。其中:为D公司开出元贸易背景信用证47笔;为Y公司开出无贸易背景信用证103笔。据统计,开证金额共3.3亿美元,到1998年止,A分行为上述两家企业共垫款19笔,垫付款项超过4,500万美元。
D公司和Y公司原来是A分行的授信企业,A分行对这两家企业的授信额度每年分别在2,5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以上。1997年以前A分行为这两家企业开立的信用证均可正常对外支付。但从1997年以后,由于这两家企业的经营状况开始下滑,效益欠佳,经常出现巨额亏损情况,因而无法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到期款项。为了应付信用证项下的到期款项,这两家企业与境外受益人相互串通,采用以新证套取资金冲销旧证款项的做法,具体操作是:银行开出信用证后,若企业无法偿还该笔到期信用证款项,则向银行申请一张新的远期信用证到境外进行融资,即由境外受益人向境外银行办理贴现,并将贴现所得款项偿还前一笔信用证项下的到期款项,议付行收到受益人偿还的贴现款后,即通知开证行解除前一笔信用证下的付款责任,如此循环操作,滚动式开证。事实上,境外受益人并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提供任何货物。由于要支付融资利息,在滚动开证过程中,未付金额越滚越大。
直到1999年,该银行总行下达对无贸易背景信用证业务进行彻底清查的通知后,A分行才停止了对上述两家公司开立新的无贸易背景信用证,并对已承兑付款的开证未兑余额进行垫付,共垫款19笔,金额达4,500万美元。违规开证情况暴露后,A分行组织了外调小组,对有关企业进行调查并落实资产保全手续,但由于融资金额大,资金的去向难以追踪核实。据了解,企业利用信用证融资后,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房地产、生产设备、炒股票、期货、用于投资建厂等用途。由于短期资金长期占用,企业对信用证的偿付能力得不到保证,给银行带来巨额的垫款风险。
二、案件特点及分析
1、不存在真实的贸易背景滚动式开证。即新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均以冲销旧证为目的,以新证套来的资金偿还旧证,借新还旧,结束旧证业务。所以只要能开出新证,得到融通资金就能偿还到期信用证,如此循还反复,故隐蔽性强,不易暴露。在滚动开证的中间环节中,企业无需对外付款,因而不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而开证行也无需为企业垫付资金,不占用信贷规模,暂时掩盖了巨大的支付风险,但最终仍需由境内企业对外付款或由银行垫款。从外债管理及资金的用途看,其实质上是利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来变相举借外债,是一种违反外债管理的行为。
2、钻外汇管理上的空子,逃避监管。据了解,A分行开出的信用证金额多在300万美元以下,期限多在90天以内,无需凭外汇局进口付汇备案表开证,因而逃避了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
3、利用了A银行在对外开证管理上的漏洞。申请开证的两家企业均为该行的授信企业,开出的信用证全部为信贷部全额授信担保,无需缴纳保证金,使银行承担了很大的资金风险。
另外,开证所凭的进口合同、承兑所凭的发票、装箱单、提单或货物收据等均为伪造,但由于境外受益人和议付行相对比较集中,且是老关系,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利益关连,所以往往一时难以觉察或听之任之,以致风险越积越大。
以上违规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外汇业务从业人员法制观念、风险意识淡薄。据了解,A分行国际业务部违规开证几年,金额巨大,一直未被发现,同时违规开证,还涉及到国际结算、外汇信贷、会计等部门,这些部门的经办人员对领导盲目服从,这从中反映出A分行的外汇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守法经营意识,风险意识不强。
2、有关信用证监管的法规不完善。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由于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对信用证项下贸易进口的真实性可以较有效地监督控制,但对信用证到期后不通过银行对外付款,不需办理核销的信用证则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3、A分行管理制度欠完善,缺乏相互制约、监管的机制,对远期信用证没有有效地进行监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l)国际业务部经理权力过于集中,缺管相互监督机制。A分行的外汇信贷科、国际结算科都属国际业务部。企业授信额度的取得以及信用证的开出,在300万美元的额度内,只要由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批准即可。此外,外汇业务主管人员的岗位较固定,据了解,A分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部的总经理在国际部工作了近十年,使其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早发现。
(2)对单一客户没有核定外汇授信额度的最高限额。据反映,这几年来,外汇信贷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催收逾期贷款,很少发放新的外汇贷款,对单个企业核定外汇信贷规模,对企业的授信开证额也没有实行规模控制。因为没有量化的指标进行总量的控制,所以导致A分行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巨大,远远超过了银行的承受力。
三、案件的影晌及教训
首先,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偿债能力不足,无法对外支付,而且由于开证的担保手续不完善,给银行造成巨大的垫款风险。本案中,该分行为此垫付了4,500万美元的款项,直接引发了自身的外债风险,造成经营上的困难。
其次,利用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融资,套来的资金用在房地产、投资办厂、炒股票、期货等投资热点,风险极高。这些做法实际上是利用远期信用证变相对外举债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对外开立1年期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属资本项目;1年以下,3个月以上的远期信用证余额纳入外债统计之内,但不占用外汇短期贷款指标。” 本案中,A分行绕过人行的规定,为企业开立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进行短期资金融资,利用银行信用使企业的境外融资得以展期,如此反复循环,短期融资,长期占用,达到短债长用的目的。这种行为违背了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也不利于我国的外汇管理。
此外,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也为不法份子逃套汇、骗汇套利等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严重地扰乱了我国经济的良性循环。上述案件的发生,教训是深刻的。这几年来,国内其它银行也时有发生类似的违规案件,这充分说明我们的银行系统在内控机制建设上仍存在着薄弱点,加强对远期信用证的风险管理十分迫切。
首先,银行应切实有效地加强远期信用证的风险管理,强化对远期信用证的规范管理。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l)控制远期信用证的开证规模。应根据各级银行的资产负债率、资金实力及信用等级,设立其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总规模及权限,即单笔信用证的最高金额和开证最长期限。因为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正常的国际贸易结算通常在60天内完成,如果超过90天、180天,且金额较大,很多有借贸易名义进行融资的倾向。所以,各级银行应严格控制远期信用证的开立,并建立相应的分级审批制度,避免元贸易背景的融资。
(2)严格内部管理,统一授信制度。各总行应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管理和制度,尤其是授信制度。规定各级分行的风险余额,要求各分支机构如实及时上报远期信用证业务的统计报表,以便加强内部监管。同时各开证行必须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近期业务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资产质量、负债状况、偿付能力等,并参照信贷管理审查程序及制度给每一客户核实一个开证的最高授信额度。在建立授权制度的同时应考虑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因素,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授权制度应与相关的管理制度配套,对主管人员的授权应结合其管理水乎和能力,在授权的同时,应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
(3)严格开证申请,加强保证金管理。对远期信用证必须落实足额保证金或采取同等效力的担保措施。保证金收取比率与进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资金实力及市场行情有着密切的关系。对风险较大的必须执行100%甚至更多的保证金。对保证金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对开证人、受益人为同一法人或子母公司关系的,且开证频繁、境外受益人相对固定的,应持谨慎态度,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开证时要求提高其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注意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资信情况、资产流动情况及担保抵押的变现能力等。对企业不能付款的,严禁以新证抵旧证的方式开出新证,把实际垫款转为隐性垫款。
(4)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各银行要会同外汇局、海关等部门加强对信用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研讨、讲座等形式,使其学懂并严格执行国家的外汇、外贸、海关及银行等政策,熟悉国际商会的有关规定,克服盲目竞争和执行政策的随意性。此外,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对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实行轮岗制,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完善有关远期信用证监管的法规。通过法规来规范信用证业务的行为。
(1)进一步加强信用证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对利用无贸易背景信用证在境外融资,并以非常渠道在境外还款,无需办理核销的,应实现电脑化管理,完善信用证项下进口付汇备案表的跟踪管理机制。
(2)加强对信用证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目前由于外汇局对远期信用证尚未有更为完善的管理,用于非现场监管的设置的远期信用证业务报表也仍存在漏洞,从报表上难以发现银行只开证不付款,滚动开证的做法。因此,应尽快完善信用证管理的各项制度,改进现行远期信用证业务的监管报表,增加并细化报表的内容,使信用证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工作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及早发现潜在的风险。
㈢ 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应用
融资备用信用证主要支持包括偿还借款在内的付款义务的履行,广泛用于国际信贷融资安排。境外投资企业可根据所有权安排及其项目运营需要,通过融资备用信用证获得东道国的信贷资金支持。
实践中,账户透支即是一种较好的筹资选择。其优势在于:借贷手续简捷,运作方便、灵活;企业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把握筹资的规模与期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资金,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利率与市场风险,减少信用额度占用,改善负债结构。
银行提供账户透支便利的基本前提是第三方担保的有效性,融资备用信用证是满足这一前提的最佳选择之一。境外投资企业可要求本国银行或东道国银行开立一张以融资银行为受益人的融资备用信用证,并凭以作为不可撤销的、独立性的偿还借款的支持承诺,向该银行申请提供账户透支便利。根据融资协议,企业应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循环使用、归还银行信贷资金;如果其正常履约,融资备用信用证则“备而不用”;如果其违约,融资银行作为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凭规定单据向开证人索偿,后者有义务偿付申请人所欠透支信贷资金。由于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东道国商业银行,其信用度较商业受益人为高,风险相对较小,加之规范备用信用证运作的国际规则已相当完备,所以,银行通常乐于提供账户透支融资支持。在其他形式的商业信贷以及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融资中,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应用也相当广泛 。
㈣ 福费廷与信用证的区别
l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l 业务范围: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l 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l 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l 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l 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l 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l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福费廷(Forfaiting) -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 l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中国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远期汇票,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l 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l 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l 节约管理费用——您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l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您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l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您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l 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l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l 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l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l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
㈤ 福费廷与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进口信用证(Import Letter of Credit)
WHAT——什么是进口信用证
l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l 业务范围: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WHY——进口信用证可以为您带来哪些好处
l 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l 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l 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WHEN——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进口信用证
l 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l 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l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福费廷(Forfaiting)
-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
WHAT——什么是福费廷
l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中国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远期汇票,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WHY——福费廷对您有哪些好处
l 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l 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l 节约管理费用——您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l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您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l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您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l 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l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WHEN——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福费廷
l 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l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l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
㈥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以下几点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1、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成为中国出口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国内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采购、投资逐年增加,形成了对人民币资金的巨大需求。
2、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降息与美联储的连续六次加息,使美元以及港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利率差已超过3,这无形中加剧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人民币贷款的渴求。
3、 目前国内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营运中心在境外,银行难以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拥有的抵押品如厂房、机器设备等价值不高,变现能力不强,银行难以提供大额融资。
4、备用信用证,以其巨大的灵活性,简便的操作性,日益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备用信用证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以融通资金、保证债务为目的的金融工具。
㈦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成为中国出口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三资”企业对外出口额已占中国出口总额的近六成,随着国内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采购、投资逐年增加,形成了对人民币资金的巨大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降息与美联储的连续六次加息,使美元以及港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利率差已超过3,这无形中加剧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人民币贷款的渴求。
目前国内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营运中心在境外,银行难以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拥有的抵押品如厂房、机器设备等价值不高,变现能力不强,银行难以提供大额融资。备用信用证,以其巨大的灵活性,简便的操作性,日益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的定义和种类
备用信用证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以融通资金、保证债务为目的的金融工具。在十九世纪初,美国有关法例限制银行办理保函业务,然而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银行确有为客户提供保证业务的需要,因而产生了备用信用证。由此可见,备用信用证就是一种银行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如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 STANDBY),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ADVANCE PAYMENT STANDBY)、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等(FINANCIAL STANDBY)。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用以抵押人民币贷款的备用信用证就属于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
用于融资保证的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相比有何共同点和区别
用于融资保证的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相比有如下共同点:
1. 均为跟单信用证,通过向开证银行提交规定的单据进行索汇。
2. 二者都遵循UCP500条款。
另一方面,二者又有很大的区别
1.备用信用证无需以贸易为依托,没有物权的转移;而一般信用证需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通过单据的传递达到物权的转移。
2.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为境内人民币的贷款行,而普通信用证的受益人是货物的出口商。
3.在索汇方式上,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贷款行)在借款人未履约的情况下仅凭一纸声明即可向开证行索汇,而普通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开证行只有在收到受益人(出口商)提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单据时才会付款。
外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的好处
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是在美圆汇率持续坚挺、利率走高的背景下产生的。外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有以下好处:
充分利用国外母公司的信用资源获得国内融资,手续简便;
节约资金成本,避免汇率损失。
外汇管理局对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有无限制?
杜菁:外管局对这种业务是鼓励的,因为可以降低中资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风险,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出具备用信用证的银行限于境内外资银行和境外外资银行(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或标准普尔A1或A+以上评级的外资银行)。不过目前暂不允许中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业务。
目前对备用信用证的币种限制
货币仅限于美元、欧元、港币、英镑、日元等8种货币。
在建行办理备用信用证质押贷款需要的手续
在建行办理备用信用证质押贷款的手续与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相似,首先向建行提出申请,获准后即可要求开证行将备用信用证开到建行,其格式必须是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的,包括对借款人人民币债务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等基本条件,一般5---1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全部审批手续。
㈧ 信用证融资的信用证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银行向进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提供信用证融资额度。为了对进口商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银行通常对一些资信较好、有一定清偿能力、业务往来频繁的老客户核定一个相应的授信额度或开证额度,供客户循环使用。进口商开证时只需提供一定比例保证金,无须缴纳全部货款,差额部分可占用授信额度或开证额度,这就减少了进口商的资金占用,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率。
担保提货。在进出口双方相距较近、货物比单据先到时,为避免缴纳滞港费。加速资金周转,开证行可向船运公司出具提货担保书先行提货。并保证赔偿船运公司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待正本提单到达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原提货担保书注销。这样,既减少了进口商的费用,又可以尽快提货以免因货物品质发生变化遭受损失。正本单据到达后,不论单据是否有不符点,银行都不能对其拒付。
进口押汇。在即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进口单据后,经审查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进口商及开证行都同意接收,按进口商的需求,开证行偿付议付行或交单行,银行所垫款项由申请人日后偿还。在进口押汇业务中,释放单据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凭信托收据放单,二是凭进口押汇协议放单,三是由申请人付清银行垫款后放单。
承兑信用额度。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进口单据后,经审查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进口商及开证行都同意接收,由开证行以其自身信用对外承诺在将来某个固定日期或可以确定的日期向受益人付款。
(二)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打包放款。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和国外银行开来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当地银行抵押,从而取得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所需周转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票据贴现。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发货并取得开证行或其他汇票付款人已承兑汇票后,到当地银行将期票以折扣价格兑现的一种融资方式。在这种利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方式下,银行对已贴现票据有追索权。
出口押汇。出口商将全套出口议付单据交其往来银行或信用证指定银行,由银行扣除从议付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手续费。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向出口商有追索权的购买物权单据的一种融资方式。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的买人或代理买人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的远期本票、汇票或债务的行为,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为银行买人经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作为其承保险种之一的信用证保险,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保障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由于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的发生,不能如期收到应收账款的损失。而银行则对投保了此险种的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㈨ 国际融资备用信用证使用期限多久
标准的是一年零一天,但是投资类的信用证时间就会根据开正方的申请,可以达到三年
备用信用证就是SBLC 你要是融资就是需要别人给你开投资性质的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