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pp项目融资是,是不是施工方全部垫资的吗
事实上,交割和融资是两个独立名词。交易流程--交割一、实物交割的概念和作用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在期货市场上,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当由于过分投机,发生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时,交易者就会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当期货价格过高而现货价格过低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商品。这样,现货需求增多,现货价格上升,期货合约供给增多,期货价格下降,期现价差缩小;当期货价格过低而现货价格过高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这样,期货需求增多,期货价格上升,现货供给增多,现货价格下降,使期现价差趋于正常。以上分析表明,通过实物交割,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现相互联动,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一些熟悉现货流通渠道的套期保值者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现货市场的有关信息,直接在期货市场上抛出或购进现货,获取差价。这种期现套做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种种非价格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客观上起到了引导生产,保证利润的作用。
Ⅱ ppp项目融资难如何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关于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出于风险考虑,社会资本方对参与PPP项目持观望态度,不敢轻易涉足。对此,必须加快相关领域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PPP项目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形式规范PPP项目中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形式保护社会资本方以及融资方利益,另外,以国家法律给PPP项目定位,也可以打消相关参与方认为地方政府搞PPP项目可能只是短期行为的顾虑。二是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与产品定价机制和价格体制改革,合理制定运营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相关定价,不搞“一刀切”,确保社会资本方能够获得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以提高社会资本方,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项目贷款制度
2009年我国银监会发布了《项目融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作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构建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从目前项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以项目资产或项目未来收益权为担保的融资方式一般很难在实务中落实。PPP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第一还款来源为PPP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融资担保应当为该PPP项目。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则银行对贷款的审批、贷款发放的相关标准、流程应当与一般的企业贷款区别对待,如在贷款审批的风险判断上,应重点对PPP项目的建设风险、运营风险以及获取现金能力的风险等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在落实融资担保方面,应当按《指引》规定,允许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资产进行抵押和质押;在项目贷款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在原有一般贷款的基础上,针对PPP项目特点设计组合贷款,提倡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同时介入并全程参与PPP项目,为PPP项目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三)转变地方政府观念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对实施PPP项目存在误区,如有的地方政府将国家推行PPP想当然地理解为原政府融资平台的一种替代,将一些非经营性项目推出来搞PPP,以为能借此变相解决城市建设的融资需要;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视招商引资,对PPP项目推进缺乏长远规划,存在搞政绩工程的错误思想与观念;有的地方政府存在官本位思想,不能与社会资本方建立平等合同主体关系、合作关系和伙伴关系,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未起到建设性作用。上述错误观念,会让社会资本方以及意向融资方望而却步,既不利于各方合作,也不利于PPP项目融资。因此,必须转变上述错误观念,在协助PPP项目融资方面,政府方应当加快优化地方投融资环境,对进度快、履约能力强的PPP项目给予更多的政府补贴,增强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对实施当地PPP项目的信心。
(四)丰富完善融资工具
一是在国家层面出台丰富融资工具的政策,如允许已签署PPP合同的项目公司上市融资等。二是完善既有融资工具作用,如债券融资方面,可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的债券发行限制,使其能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债券,吸引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投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方面,鼓励项目公司将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稳定收益的资产,如收费权、政府补贴等打包出售,获取资金。三是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融资的主力军作用,项目公司应当积极配合银行实施增信,如充分运用股权质押、应收账款收益权、项目公司资产、其他社会资本方保证等增信措施,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争取获得更大的融资支持。
(五)超前考虑退出机制
鉴于PPP项目期限较长,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同时也是为了解除PPP项目融资的后顾之忧,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应当超前考虑退出机制。前已述及,社会资本方可考虑采用的退出机制有资产证券化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方即可着手考虑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各种退出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随即实施。金融机构在制定融资方案时,按融资期限长短进行结构化分层,安排流动性投资者加入,增加项目流动性资金支持,通过结构化分层,将期限较短的作为优先级,到期时有权选择向其他流动性支持者转让,实现退出。此外,金融机构可考虑提前介入PPP项目融资,建设期先安排资管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进入营运期再发放银行贷款,置换原资管产品融资。这样可以让资管产品先期退出,也可缩短资管计划与银行贷款两方面的融资期限,减少融资风险,增加融资支持。
Ⅲ 参考来了,PPP实施必看,PPP融资成本知多少
根据授米金融智库对9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197个融资产品的统计分析,目前银行平均融资成本约为6.7%。而统计2018年3月1日-3月7日60家非银金融机构(信托、资管、私募、交易所等)发行的159个融资项目得出,该期间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成本为10.68%。
全国范围
将被统计的56个城市按照地区划分,不同地区非银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统计如下(以下图表皆为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成本统计):
Ⅳ PPP项目建设超概算怎么办
ppp项目超概目前比较严重,一般前期两评一案时间较短论证不充分,且为财承文件容易通过一般概算不会调高,造成超概比较严重。超概10%以内一般不做调整,超概10%以外目前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终止协议,退库,重新组织两评一案,推倒重来,二是将项目内容部分调出,这里就要注意掌握尺度,不能将关键部分拿出,还要规避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因为最终审计会看ppp项目是否按两评一案建设内容完全实施,还要把建设内容都放在篮子里,考验具体管理者的裁夺能力了。
PPP(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项目。 其中中国公司(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的身份是第二个“P”,即来自东道国境外的“Private”投资人,与第一个“P”,即东道国政府或者代表政府的国有公司,签订长达几十年的项目协议,建设、融资并运营维护东道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资产。
Ⅳ 政府为什么要控制ppp融资成本
政府也要搞预算的,
有成本低的,
当然不用高的!
Ⅵ 关于PPP项目。从政府的角度如何更好的进行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要注意哪些方面
由于PPP项目风险结合了一般风险和自身特殊性风险两者的特点,PPP项目的风险因素多且复杂。参考大量PPP项目的案例和文献,总结PPP项目的风险因素,包括政治风险、法律及合同风险、金融风险、建设风险、市场及运营风险。这五大风险在其范围内又分别包括了各自的风险。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来说,用少量的资金来撬动大量的社会资本,满足政府急需建设资金的需求,缓解财政支出的压力,可谓是PPP模式备受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
优选合作伙伴
练好成本控制内功
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大的利润点和收益点实际上就是施工利润。由于该项目是社会文化事业项目,预计项目的运营收入不足以弥补运营支出,运营成本和融资成本都需要政府补贴,“基本上补贴到就行了,不让它在运营中出现亏损,保证正常运营。”
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
PPP强调的是全过程的成本监管,允许合理的收益率,但前提一定是充分运用了商业头脑和思维,为这个设施确定了很好的经营策略,最终实现了商业价值最大化。
对于这个项目而言,建设补贴、融资补贴、运营补贴等支付来源都纳入到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体系,并报人大审批后执行。但是在把政府支付义务纳入预算管理的同时,应该进行绩效考核和成本监管,并根据实际的管理和绩效结果进行支付。
Ⅶ 什么样的PPP项目融资成本最低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简称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风险的辨识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PPP模式的关键。本文着重阐述PPP模式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合理分配,并结合风险分析建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运用PPP的对策。 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中,目前在实际工程咨询案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