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新三板的融资金额是怎么定的
在企业上新三板融资的过程中,为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权益,企业在上新三板融资版过程中,都是权经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所及该企业的主办券商进行缩水式评估的,比如说一套房子100万,到银行肯定不会直接贷100万,经过专业评估师值80,只能贷50万,银行首先要保证在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自身收益不会受损。而新三板其融资原理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就算企业倒闭,把企业的资产卖了也还得起企业融资的金额。这是新三板对于投资者的一大保障。
㈡ 新三板公司IPO失败,前面融资来资金怎么处理
失败了,不影响前期投资。分红,配送该有都会有,只是上市的时间跨度延迟了
㈢ 上新三板会有融资不到的现象吗
楼主您好,完全有可能,因为市场的认知度有限而且新三板交投不活跃所以很可能会有融不到资的情况。希望帮到楼主,谢谢。
㈣ 新三板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哪些根本性影响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1、新三板市场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与平台
新三板市场产生,尤其是扩容之后,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平台,带来了持续性的资金支出,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业存在市场不成熟等问题,新三板市场的建立与发展,集中展现了中 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帮助潜在的投资者发现企业的价值, 增加企业股权融资和外部融资的比例。
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之前,企业必须要经过尽职调查的过程,在这期间,企业会逐渐完善部门职能,加强内部管理机制与结构的建设,健全公司的制度与规章; 挂牌后需要接受资本市场参与者的监督和法律法规以及新三板市场相关规定的约束,这些都可以帮助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与公司形象,且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多方位多角度促进企业的发展。
2、我国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风险因素
如果有中小企业想要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必须要经历一定的审核,虽然不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那么严格,但也会促使企业的管理结构与模式等发生一些变化,这样的变化便形成了企业在挂牌后新的挑战,对于投资者,就是风险。
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不足,这也是投资者参与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场可以适当放宽对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比如纳入部分能承担较高风险的自然人,增加新三板市场的活跃度。新三板市场还可以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挂 牌企业通常发展前景良好,却也有较高的风险。一般的投资者,即使是部分的机构投资者也很难对其进行准确地估值。如果引进做市商制度,就可以为新三板市场增加许多的专业的从业人员,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和专业的 技术分析能力,可以对新三板市场和挂牌的企业进行专门的长期跟踪,以减少投 资者因信息不对称等带来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灵活的转板机制可以为企业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方式,保障企业的资金来源。
3、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融资的建议
继续“扩容”之路并鼓励更多投资者的广泛参与,让投资者根据自身偏好进行市场选择,使新三板市场更具有投资价值。建议参照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的要求, 进一步降低个人投资新三板市场的门槛,吸引更多具有风险承担 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公司投资。通过更市场化的手段培育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使之与机构投资者共同成为新三板市场的主力投资者。通过制度与政策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进一步打通转板渠道,让符合转板条 件的公司适时成为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让退市公司转入新三板平台继续交易,可以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资本(PE)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培育,让原始投资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初期直接融资、提高经济效益及创新等方面规范公司行为, 并通过公司收购和公开上市等方式建立退出机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VC)参与生产经营技术密集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定向融资,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使公司实现迅速扩张,更快达到转板上市的规模及效益。
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为可能,积极推动并加 快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市 场化的收购兼并合理定价,为常态化的股份转让提供企业价值发现功能。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㈤ 新三板的股权融资是什么性质的
私募,
新三板挂牌的流程:
对于拟挂牌公司来说,其挂牌工作大致经历以下程序:
1、尽职调查
企业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协议。如若财务方面多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一般在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之外,另聘一家审计机构进行账务清理。如若非股份公司需进行改制,通过审计,确定基准日该公司账面资产情况,并以此确定改制后的公司股本。券商、律师进场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发现有没有影响公司改制、挂牌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情况,律师草拟相关协议,并由公司股东签署,召开创立大会,办理工商登记,完成公司改制需要的法律程序。与改制过程同步,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对公司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的过程以工作底稿形式记录,尽职调查的结果以尽职调查报告反映。根据尽职调查情况,项目组将草拟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以供日后披露。
2、内核
券商组织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内核小组,对这些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内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小组是否已按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是否出具了同意推荐的意见。
3、备案
券商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证券业协会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拟挂牌公司的合法合规、可持续经营等进行审查。有问题的,需要主办券商解释、补充,没有问题的给予备案通过。获得备案函后,公司在深交所办理股份简称、代码申请,并将股份登记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之后,公司股东将以登记公司的登记为准。
4、挂牌
公司在深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挂牌说明书后,举行挂牌仪式,公司股份开始转让。
5、融资
挂牌公司和意向投资人直接或通过主办券商间接进行了投资沟通,一旦双方认为条件合适、达成投资协议,通过主办券商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即可实现私募融资。
据监管部门征询意见透露的信息,新三板扩容后在交易制度方面、在活跃市场方面将有重大举措,包括:新三板投资者由机构扩大到自然人,降低买卖起点股数,引进做市商等等。我们相信,在中国自然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环境下,这肯定会提高新三板的流动性,其投资和投机功能将会显现,这将给新三板市场的早期参与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机会。
㈥ 新三板中国目前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重大的问题。
(一)新三板市场流动性问题
作为一个全国性场内交易市场,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一直没有充裕起来,大部分挂牌企业的股份转让甚至为零,很大一部分挂牌企业前10大股东的股份占比达到100%,只有个别挂牌企业的交易相对活跃。新三板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场的流动性问题,挂牌企业的股份转让交易寡淡,使得市场的价格发现以及后续的股份转让、融资等功能没能有效凸显。
(二)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制度
考虑到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业,股本较小、交易有限、市场流动性较差,新三板市场在交易制度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在运行一年多的基础上,做市商制度为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维系、价格发现以及股份转让交易等提供了制度性支撑,为新三板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亦逐步显现出来。
一是自有资金。做市商做市服务占用自有资金,做市服务的供给能力受到自有资金规模的影响。该机制要求做市商以自有资金和挂牌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为了防范风险和保障收益,做市商要求的折扣率非常大,这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同时,该机制直接导致挂牌首日股份转让高溢价问题。
二是价差恰当性。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利益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利得;二是买进报价和卖出报价的差额。由于整个市场的流动性较差,做市商的做市成本较高,做市商恰当的选择就是降低股份买进的成本并保持较大的价差水平。做市商制度在价差和收益的束缚下,整体就呈现出了流动性不足的格局,而且将会形成一个自我循环的流动性枯竭机制,亦使得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完善。
三是微观结构。第一,在新三板市场中,做市转让挂牌公司的占比仍然较低。截至2016年2月20日,新三板可以做市转让的股票公司占所有挂牌公司的比重约为24%;第二,由于做市转让存在双向交易,而且在大部分的时间内做市转让比协议转让的家数要低很多,做市转让的主导性在新三板股份转让中并未凸显;第三,挂牌公司比较倾向于协议转让。协议转让规模较大,交易简单,而且做市转让存在股份占用的问题;第四,做市报价规则对于做市商制度亦有技术性影响。
最后是市场行情对做市商制度的影响巨大。如果新三板市场一路向好,那做市商最为理性的选择是持有股份,获得资本利得,这比做市服务所获得的收入要更高。以2014年第四季度为例,资本利得是价差收入的130倍;2015年一季度,该比例仍然高达78倍。如新三板市场面临调整或大幅下跌,那做市商的理性选择就是消极报价或降低报价频率。这也使得新三板做市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分层制度的设计及实施最主要的目标是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市场分层机制的建设,相当于建立了一种遴选机制,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风险特征的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政策的设计意图是明晰且正确的。但是,新三板分层机制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培育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解决中小微
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是不是真能起到主导性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机制设计上,新三板分层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分层机制最为成熟的是纳斯达克市场,但是,其分层机制的形成是市场自下而上引致的。纳斯达克市场2006年创立全球精选市场层,其中很多企业已经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成了优秀企业,需要采用差异化的安排来适应企业的变化。同时,分层机制的创立也是为了吸引大型创新企业到纳斯达克上市,其目的是为了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竞争。
从流动性改善看,分层机制对于整个市场的流动性改善有待观察。如果新三板市场的供求匹配存在巨大错配、交易定价机制不合理、市场融资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凸显,那么,处于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慢慢地也会被市场的体制机制问题所影响,其流动性亦会慢慢被消蚀,而处于基础层的挂牌公司甚至会慢慢滑入无人问津的底部,成为“僵尸”挂牌企业。分层制度实际上并不带来市场流动性的增加,只是改变了市场流动性的结构。
从交易机制设计上,新三板分层之后是否能够在创新层引入竞价交易体系。如果还是延续做市商制度,那么需要加快解决做市商制度的诸多问题。如果要引入竞价交易体系,那么就要求创新层挂牌企业有很大的投资需求,这个巨大的投资需求应该来自哪里?大部分机构投资者不会将资产配置在新三板创新层。创业板在风险暴露时刻的流动性就比较差,新三板创新层的流动性整体很难比创业板更好。大幅降低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有害的,不是合适的政策选择。为了适应创新层的发展,交易机制的设计仍然是一个重大的难题。
(四)新三板转板机制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2015年11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应该“坚持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新三板挂牌不是上市的过渡安排,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探索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对接机制”。
转板的可能性是众多新三板挂牌企业挂牌的重大动力,特别是在IPO暂停或者IPO排队现象严重的情况下,新三板挂牌再转板至创业板或中小板是很多挂牌企业的“迂回”战略。在转板的“诱惑”下,新三板成为中小微企业拥抱资本市场的热土。
由于我国股票发行和上市是分离的,通过证监会审核公开发行之后,还需要获得交易所的批准再进行上市交易。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公司都是发行和上市同步推进,平时没感觉到发行与上市的分离。如果挂牌企业是在新三板退市再到创业板发行及上市,那么这能算转板吗?这本质上是企业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正常申报和审核。在市场的预期中,转板机制是在新三板挂牌发行之后,在符合一定条件和通过交易所审核之后,能够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监管机构对转板机制并没有明确,仅是笼统地说明要进行股转系统的挂牌企业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的研究。
对于转板模糊性的影响,监管部门和市场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认识。新三板中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和股本较大的企业,实际上有一部分都是基于转板而去新三板挂牌,希望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后能够进入转板绿色通道,走出一条公开发行上市的快车道。那么,有一个问题接踵而来,这么多企业是一起都试点进入创业板,还是继续走IPO程序?如果能够直接到创业板上市交易,那么创业板的IPO审核程序就形同虚设,新三板将成为创业板上市的中转站。这对于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市场定位、经济功能和层次区分将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如果持续,对于市场供求匹配、市场机制发挥和市场功能拓展等都是极其不利的。
(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
在反思新三板流动性问题中,投资者适当性也一直是个重要议题。即投资者及其资金的供给无法跟上新三板挂牌公司规模扩张的速度,造成了整个市场供给与需求的错配,从而使得新三板的流动性较差。倘若以2015年底和2016年年初的扩张速度,那么,在2016年下半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将超过1万家,到时,市场供给和需求的错配问题将更加凸显,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将更差。
㈦ 主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的优缺点
主板上市主要是因为主板流动性好方便融资。但缺点是门槛比较高。而新三板门槛低。但流动性较差所以融资能力有限。
㈧ 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效率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融资收益要与风险相匹配。最简单的道理就是风险越小,支付的成本越小。这也就是为什么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代价不同。
2、融资规模需要量力而行。筹资过多会造成临资金闲置。对股权融资而言,过多的融资意味着丧失更多的控制权,要和别人分享更多的成长红利(PS:新三板的小额、快速融资方式非常适宜企业早期的发展。)。若估值过高,机构投资者一般还会要求对赌条款。对债权融资而言,融资规模过大,直接就提升了企业融资总成本,还会造成还款压力。
3、对融资工具了然于胸。企业尤其是挂牌企业,不应当将融资的视野局限在银行信贷以及新三板定向增发。企业需要熟悉各种融资工具以及相应的融资成本(企业需要记住一点——企业融资成本是决定企业融资效率的决定性因素)。通常,企业融资以融资来源划分可分为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内部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最后是股票融资。
4、各类资本的占比须合理。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的比例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最重要,企业融资时,企业老总需要考虑这一比例是否能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
5、预计融资期限。首先需要预计资金的使用期限。若为弥补流动性需要,可选择短期融资方式。(当然,选择短期融资也需要注意风险,企业借高利贷还银行借款最后被银行断贷的不在少数。因此企业要谨慎。)若企业是用于长期投资或购置资产,则适宜用长期融资方式例如长期贷款、企业内部积累、租赁融资、发行债权、股票等。
6、新三板企业融资还需注意控制权问题。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企业治理功能,它不仅规定企业收入的分配,而且规定着企业控制权的分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控制权争夺。企业在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时不能因为资金而丧失企业的控制权。
7、把握融资的最佳机会。过早融资会造成资金闲置。然而过晚融资则会造成丧失机会期(例如有创业项目因为企业老总没有提前规划,直到企业资金快用完了才去找融资,结果这个好项目因为缺乏资金而失败。实际上在之前有风投来谈,但是创业者没有意识到融资的紧迫性而拒绝掉了。没有资金,项目只能失败。)并且,企业在有钱的时候谈融资往往比缺钱的时候谈融资要方便,成本要低。未雨绸缪,踏好融资的时节点是新三板企业融资需要注意的。
㈨ 新三板挂牌企业如何实现融资,与天交所有什么区别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的方式:
1、定向增发: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优先股: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优先股这种安排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5、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6、银行信贷:目前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二、与天交所的区别:
1、主管机关不同:新三板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证监会直管,天交所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
2、定位不同:新三板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天交所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
3、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做市商,天交所是非连续交易。
4、挂牌公司性质: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公众公司,天交所挂牌公司是非公众公司。
㈩ “新三板”市场与A股市场有何差异
主要从两点说明:
1、两个市场的标的企业资质有差异。A股市场上的企业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影响力、达到上市财务指标的企业;而新三板的挂牌企业都是一些中小企业,一般是在A股无法达到财务指标的审核资质的企业可以选择在新三板挂牌。
2、两个市场的投资者资质有差异。A股市场上炒股的投资者从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到身上只揣几百块的老百姓都有,也就基本对投资者没有什么限制;但新三板市场不一样,散户基本是进不来的,因为投资者资质要求比较高,一是要求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有500万的金融资产,二是要求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金融从业经历。这一点其实主要是由第一点决定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前景还不够明朗,风险比较高,不适合小的投资者,所以会设置更高的投资者要求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