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买入返售信托收益
这种是违法行为,不建议!
信托是对高净值人群提供的理财服务,从业人员应该本着谨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以回返销售收入给客户,以换取客户对产品的青睐并投资,长此以往,必将蒙蔽客户的双眼,令客户的投资本金受损,一个合格的信托销售人员,不会以次充好,骗取投资者信任。
㈡ 什么是买入返售买入返售是什么意思
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比如说,某银行想向其大客户放贷,但由于授信额度或其他原因受限而放不出去,此时银行找到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单一信托向企业放贷。” 雷鹏说,“那单一信托放贷的钱由谁给?该银行就找到另外一家银行,让其买下这个信托。而第一家银行则向买信托的银行出具一份兜底函,信托到期后溢价买回信托收益权。”[
㈢ 为什么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信托公司本来就是一家受托管理信托财产的机构。如果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就不是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了。
所谓“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指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场上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先行卖出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特定信托资产(国债、股票等),再按固定的价格在到期日从交易对手处买回的经济行为,其本质是交易对手向信托财产融资,属于为信托财产借入资金。
在我国信托目前主要是金钱信托的背景下,把禁止的负债管理行为限制在“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有合理性的。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
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
㈣ 单一信托和买入返售信托
1、单一来信托的概念是相自对于集合信托来说的。单一信托的资金委托人只有一个人(或一个单位),单一信托的资金委托人有时会确定资金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有时也会让信托公司代为确定资金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在实际工作中,你会发现单一信托的资金用途往往都是贷款,用作投资或交易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单一信托的资金委托人往往对资金运用对象非常了解,只是利用信托这个通道工具将资金借给使用方。另外单一信托的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2、买入返售信托和单一信托没有什么关系。虽然目前几乎所有的买入返售信托都设计成单一信托的模型,但实际上买入返售信托也可以设计成集合信托形式的。
㈤ 商业银行的买入返售业务是如何操作的
票据转贴现转入指未到期的票据在经过办理贴现或转贴现业务后,由持票金融机构以贴付自转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或自票据转贴现日至票据回购日的利息为条件,背书转让或质押给交易对手方均为银行,交易对手方则将票面金额扣除转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给持票金融机构使用的一种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转贴现转入的交易类型包括:买入返售回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买入返售回购式转贴现指票据卖出回购方将审验合格的票据作为质押物,融出资金方按所质押票据的票面金额扣除按转贴现利率和贴现期限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贴现款项划付给票据卖出回购方;同时票据卖出回购方在约定时间,支付所质押的票据票面金额后取回所质押的票据。在票据回购期间,票据所有权属于卖出回购方,而不属于买入返售方,只有在卖出回购方没有按约定日期支付卖出回购票据的票面金额赎回票据时,买入返售方取得票据上的权利。一般来说,一些大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由于信贷业务开展较好,信贷规模超出人行核定的额度,则需要将票据卖出以减少信贷规模,像民生银行、工行的票据营业部,票据业务量巨大凶猛。他们会寻找交易对手多为农信社、农商行等机构,与交易对手进行联系沟通、洽谈、议价,拟订需转贴现的票据清单,编制、审核有关业务合同。卖出票据回购的机构则将票据送至买入方进行背书、质押,买入方验票、核对金额等,划款,在回购到期时,卖出回购方再将票据归还至对手方。基本的操作仍是通过合同来约定,有固定的格式可参考。票据的买入返售业务看似高大上,实则最核心的应该是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手、洽谈合意的利率。
㈥ 什么是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
信托源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㈦ 什么是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
1、买入返售,跟回购是对应的,即资金融出方、证券融入方。它是甲方(买入返售方)与内资金需求乙方签订容协议,现在买入证券,同时在规定时间被乙方以规定金额赎回的行为。
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
2、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的模式是,譬如,贷款客户A企业需要资金,则可先由B机构(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通过单一信托的方式给A发放贷款,然后B机构再将单一信托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资金,相当于银行走“曲线救国”的道路,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
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B机构与银行不在信托公司进行受益权转让登记,对于银行和信托公司来说,从而规避转表、按银信合作业务计算风险资本等监管要求。
㈧ 银行业务“买入返售”到底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一下可以吗 请不要将百度直接黏贴!谢谢!
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通俗点的意思就是:路人甲想要做一些事情或者弄一些东西,可是手上并没有那么多钱来操作。这个时候路人乙恰好手上有足够的钱可以帮到路人甲,路人甲就先将自己的一些东西卖给路人乙,两个人规定一个时间和价格,到时候路人甲再用这个价格把东西买回来。
买入返售资产期末未到期的,按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科目;买入返售资产协议到期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按本科目的账面余额。
(8)信托买入返售业务扩展阅读:
银行的“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实质是银行同业间的资金拆借业务,用票据作为载体。当甲银行手里有很“已贴现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又需要资金时,就可到乙银行开展买入返售业务,先用这些票据质押从乙银行拆借资金,并约定甲银行会以一定价格回购。
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有关方面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予以返售。这种业务实际上是以证券为抵押向交易对方融出资金,而有价证券并不真正转移,目的是获取买卖价差收入。
㈨ 请问买入反售信托收益权业务的具体操作模式
1、买入返售,跟回购是对应的,即资金融出方、证券融入方。它是甲方(买入返售方)与资金需求乙方签订协议,现在买入证券,同时在规定时间被乙方以规定金额赎回的行为。
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
2、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的模式是,譬如,贷款客户A企业需要资金,则可先由B机构(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通过单一信托的方式给A发放贷款,然后B机构再将单一信托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资金,相当于银行走“曲线救国”的道路,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
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B机构与银行不在信托公司进行受益权转让登记,对于银行和信托公司来说,从而规避转表、按银信合作业务计算风险资本等监管要求。